新御宅屋 > 都市 > 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 第394节
  突然,只听“撕拉”一声,他那被刚出锅面汤烫过的脑袋,就跟鸡鸭滚水里走一朝一样,好褪毛得很,当即,胡秀兰薅下了一把发,也松了控制人的力道,某种意义上,确实算是松手了。
  抓着头发,胡秀兰愣了愣神。
  乖乖,这头皮也忒脆了些吧。
  男子捂着脑袋,呜呜咽咽,横了胡秀兰一眼,到底惊怕,软着手脚转过身,瞅着又要往前跑去。
  “哪里走!”胡秀兰回过神来,当即又是一声喝。
  潘垚三人都忍不住屏了屏呼吸,就见胡秀兰丢了那薅下的发,往后退了两步,一个助跑,一个起跳,来了个一脚踹,当即就朝男子的腰部踹去。
  “咚!”重物砸地。
  “噗!”男子脸着地,吐出了一口闷气。
  “叫你上我家来做贼,”胡秀兰跳到男子身上,对着那头发又是一阵抓挠。
  “偷什么不好,偏偏偷这身皮衣……你不知道吗?老娘我这些日子,最烦的就是这皮衣了!见一次打一次!”
  尖利的骂咧声起,应和着院子里鸡寮的鸡鸣声,还有乡间小路上那夹尾呜咽的狗叫声,徐家小院热闹极了。
  瞅着这热闹,潘垚转了转身,又瞅了瞅旁边的徐正民。
  就伯伯脸上的这几道抓痕,伯娘还是留情了嘛。
  李耀祖缩了缩脖子,也瞧着徐正民。
  徐正民:……
  他又慌又别扭,当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慌啥。
  “都、都瞧着我作甚?”
  李耀祖拍了拍徐正民的肩膀,语重心长。
  “哥,听小弟一声劝,回头啊,你和嫂子好好认个错,说点软乎的,这事不丢脸。”要是自己也被打成这样,那才是丢脸。
  潘垚附和,“不错不错,亏妻者百财不入,听媳妇的话会发财。”
  徐正民:……
  他也不敢不听了,真的。
  另一边,胡里德捡了丢在地上的碗,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正民回来了?”
  “正好,你去村子里喊一声,瞧瞧是不是还有别家也进了贼。这大过年的,花销的地方多着呢,家家户户都会留一点钱在身边,别自家娃娃和爹妈没花着,先叫贼星给扒拉走了。”
  “是,大哥考虑得周到。”徐正民一瞥胡里德,被他拐脚的姿态惊了惊,“大哥,你这脚——”
  “好啊,你个小贼,偷东西还不够,竟然还伤了人!”视线一转,目光落在地上的男子身上,徐正民眼睛一瞪,捏了拳头想要将人拽起算账。
  “不是不是,”胡里德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
  该怎么说呢?才一照面,自己啥都还没干,就先扭着脚了。
  丢脸,有几分丢脸!
  还好还好,他的大妹一如既往地能干!
  胡里德瞧着胡秀兰,那是自豪又欣慰。
  ……
  听到还要被算账,地上被扯掉了好一些头发,还被面汤烫伤的男子悲从心来。
  他拳头徒劳无能的往地上一砸,混着泥巴沙砾,呜呜哭了起来。
  有疼哭的,也有被抓住了,眼瞅着跑不掉而懊悔的,当然,更有被吓哭的。
  “有鬼,你家有鬼——呜呜。”
  要不是被鬼吓着了,腿软没劲儿了,他又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就被人逮着了?
  还是被一个女人给打了!丢脸,太丢脸!
  头发还被薅没了!
  这下,还得去公安局里吃年夜饭了。
  悲从中来,眼泪都掉了好几颗。
  “还在胡说八道,”胡秀兰气得不行,“你家才有鬼,再胡说,我让你进局子前再吃一顿排头。”
  拽着头发,将人像乌龟倒扣一样压在地上,胡秀兰眼睛一瞪,冲徐正民喝了一声。
  “愣着作甚,去拿绳子去,我把他吊起来打!看看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胡秀兰种栽卖栽,很是有一把力气,将人的手往后一别,惹得身下这人又是一阵呼痛。
  徐正民愣了愣,视线落在地上的男子身上。
  没胡说呀,他们家里确实有鬼呢。
  上床鬼,冷冰冰的,软软的像棉絮。
  这——
  这贼也瞧到了?
  徐正民眼里有着幸灾乐祸,这也是个倒霉的,该,叫你当小贼!还偷到他家来了!
  ……
  “绳子来了。”李耀祖积极。
  潘垚一把拉住李耀祖,瞅着地上的贼,有些不放心,压低了声音小声道。
  “叔,把人捆起来,回头送警察局就好了,小心别闹出人命来,快过年了,见血也不好。”
  “成,听小大仙的。”李耀祖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潘垚会有这样一说,不奇怪,也不是多事。
  这时候的乡下地方都剽悍,乡邻也团结,尤其是遇到外来的贼时,抓到了,那是真的会吊起来打,鞭子棍子齐上,打个半死,再挂在那里过夜。
  一来恨贼星行窃,二来,这也是给贼人们来个下马威。
  好让他们知道,这个村子不好偷,人也不好欺负,他们心狠着呢。
  抓到小偷会真打,不死的话,人也得半残,行窃之前先掂量掂量自己,把眼睛擦亮喽,看看走这一趟值不值,是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人都爱抱团,一些贼人也是有贼帮的,相互间也会互通消息,哪个村子是硬茬子,他们也会避着走。
  见到绳子,男子挣扎得更厉害了。
  “老实点!”徐正民拿了绳子捆了人,手一拽,瞧到他身上皮衣的狼藉,当即,虎眼一瞪,嗓门拔高,嚷嚷声中有骂人的方言,还有要他赔偿的话。
  “六百块钱呢,我还没上过身,就这样被你糟蹋了?”
  只见皮衣上有面的汤汁,狼狈极了,这倒也罢,洗洗擦擦,将就将就也能穿,可这偷子挣扎得厉害,拿手肘撑地匍匐挪动,而地上有粗粝的石子,这样一来,两厢一摩擦,油光水亮的皮衣上便有了许多划痕。
  徐正民心疼得不行,“我还没穿呢。”
  媳妇在闹不痛快,白天晚上的不说话,本来这件事也是自己理亏,他又不是没心肝的,怎么好意思在媳妇没消气之前,穿着衣裳嘚嘚瑟瑟?
  当然,他现在知道了,那时秀兰不在家,和他躺在一处的是一只鬼。
  徐正民打了个激灵。
  ……
  李耀祖也心疼,何止六百,是三千呢,他也就只穿了这一个冬季,每一回都珍惜得很,脱下来以后,都得拿着擦皮鞋的油擦一擦这皮衣。
  油光水滑的,鸡寮里最艳丽的那一只大公鸡,那都不及这皮衣的光泽。
  转给民哥的时候,簇新簇新,还是油光水滑的。
  眼下,要多灰扑扑,就有多灰扑扑。
  “不不,是三千块。”李耀祖不坑人,“民哥,回头我就把钱给你,这衣服,就当我这几天搁你这儿了。”
  徐正民诧异,不卖他了?
  潘垚也意外,“叔,你又不卖他了?”
  李耀祖瞅了胡秀兰一眼,尴尬地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凑近潘垚,小声道。
  “我哪里好意思啊,要是早知道,民哥和嫂子是为了这事吵起来,我准一早就把皮衣拿走了,再把钱还来。”
  “你瞅,嫂子瞧我的眼神,是不是写着狐朋狗友四个大字?我可受不住!”
  潘垚一瞧,还真的是!
  不单单胡秀兰,就连胡秀兰的大哥胡里德,他的神情也不是太友好。
  两人是兄妹,都生了一双狐狸眼,这会儿,那细长而微微有些上挑的眼睛瞧着李耀祖,黑得清透,有些不痛快,却又因邻里的交情,不好痛快地骂上一场。
  这不,骂不得李耀祖,就迁怒了旁人,怒气去了脚下的小贼身上。
  穿着皮衣的贼星又挨了两脚踹。
  “老实点!”
  “呜呜——”
  贼人委屈,他很老实了。
  潘垚偷偷一笑,也挨着李耀祖,冲他竖了个大拇指,“耀祖叔厚道!”
  “客气客气。”
  得小大仙一声夸,李耀祖乐呵得不行,转瞬,视线落在那身皮衣上,他又垮了脸。
  他的皮衣——
  油光水滑,跟着他风里来雨里去的皮衣。
  值三千块呢,这就破了烂了?
  “赔!你得赔钱!”李耀祖越想越不甘心,后牙槽一咬,准备朝这毛贼身上也剥下一层皮来。
  “赔赔赔!”触底反弹,听着这一个两个的都找他赔,被绳子反扎着手脚,徒劳无功,只能挪动着身子的小偷,也就是江新伟,他瞬间怒了。
  “我还没找你们家赔偿呢,你们养了小鬼在家,吓破了我的胆,还不知道把我吓出什么毛病了,我这会儿就心口痛得很……我、我、我要和警察举报你们!你们迷信!你们养小鬼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