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历史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551节
  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让,张师长有些恍惚,半晌,他抬手拍了下季长峥的肩膀,“好同志!”
  “好同志啊。”
  一连说了三声,可想而知他的心情是什么样的。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记住这些的。
  但是季长峥却记住了,能够放弃唾手可得的上升机会。
  季长峥,“是您好,带出来的兵才好。”
  “您手底下的兵没有孬种,我就是要升职,我也会自己一点点爬上去。”
  不需要走捷径。
  他有这个本事和势力。
  “好啊,好啊,年轻人就是该这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张师长心情那个叫一个澎湃啊,他满上了一杯酒,“来,我们喝一个。”
  “今后你在漠河,我老张发誓,我在一天就罩着你一天。”
  “你有本事,就往上爬,我老张但凡是说个不字,那就是我的不是。”
  这一次的酒,季长峥接了过来,他和张师长碰了一个,不过酒杯比对方低一点。
  他一饮而尽。
  “谢谢领导。”
  张师长看着他的目光是极为欣慰,他点头,“好了,去找你媳妇吧。”
  他看的出来,对方早都想离开了。
  季长峥嗯了一声,旋即推开小屋子的门,直奔后厨。
  沈美云已经忙的差不多了,今天小年,大家都在食堂开火,沈美云也不例外。
  她从赵春兰那把绵绵接了过来,一起带到了后厨这边。
  比起热闹拥挤的食堂,后厨明显是松散一些,而且还有一张小桌子,专门是供着他们自己人吃饭的。
  沈美云去盛了一碗猪肉白菜炖粉条,又拿了一个窝窝头,掰了一半给了绵绵。
  “你看要不要蘸着吃?”
  绵绵点了点头,“好呀。”
  她很少这样吃呢,学着沈美云的样子,掰了一块窝窝头,蘸着油汪汪的汤水,窝窝头蘸进去的一瞬间,瞬间吸满了油汁和汤水。
  当入口的那一刻。
  绵绵眼睛亮了,“好好吃!”
  沈美云抬手摸了摸她脸,“那把这半碗吃完。”
  她给绵绵是单独从锅里面盛的,热乎乎的。
  “什么吃完?”
  季长峥撩开布帘子,跟着走了进来。
  沈美云讶然道,“你不是在那边吃饭吗?吃完了?”
  季长峥摇头,“没呢。”他低头看着沈美云碗里面的猪肉白菜炖粉条,刚从锅里面捞起来的,热气腾腾。
  “还有吗?”
  言外之意,沈美云听懂了。
  她点头,“还有,就在外面锅里面温着,你去盛。”
  季长峥点了点头,旋即从后厨拿了一个大海碗过去,盛了一大碗,接着走了过来,跟沈美云一样,蹲坐在小桌子上。
  这让沈美云看不明白了,“没吃饱吗?”
  季长峥抱着大海碗,呼啦啦的喝了一口粉条汤,“那种场合都在谈正事,饱不了肚子。”
  “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吃饭。”
  他的动作很快,但是却并不显粗鲁,甚至还有几分优雅。
  这让沈美云讶然,“慢点吃。”
  话还未落,司务长也跟着撂起帘子进来了,“哟,怎么都在啊?”
  他自己跑去盛了一碗猪肉炖粉条,又加了一大勺子萝卜焖肉进去,旋即蹲在他们那一小饭桌旁边,跟着吃了起来。
  看的沈美云眼角直跳,“你这怎么吃的?不串味了?”
  司务长呼啦啦的吃了一大口,“能吃饱就行,不讲究这些细节了。”
  免得还要在起来夹菜,那多麻烦啊,直接放在一个碗里面,吃啥挑啥,连盛饭夹菜都省得跑腿。
  沈美云心说,难怪身体昂的饭菜不好吃,这都是有道理的。
  毕竟,就司务长这么一个偷懒的人,还怎么能出好吃的菜呢。
  沈美云摇摇头,慢吞吞的吃着自己的粉条,正宗的红薯做出来的粉条,煮熟后虽然成了褐色,但却是晶亮透明的,而且有劲道,夹不断。
  吸溜一口热气腾腾的粉,只觉得人都舒服了起来。
  “还是在自己的地盘吃饭舒服啊。”
  司务长三下五除二吃了一大碗,打了一个饱嗝忍不住感慨道。
  “在那饭桌上,我夹个菜,都怕比领导夹的多。”
  瞻前顾后的,吃饭也就不香了。
  季长峥嗯了一声,很快吃完了一大碗,又去盛了一碗。
  旁边的司务长撑的不想动,但是嘴巴还想吃,便喊道,“哎哎哎,给我也带一碗。”
  季长峥回头看他,“自己来。”
  说完就去问美云,“还要吗?我多盛一点,分你一半?”
  沈美云摇摇头,“吃饱了。”
  这区别对待的态度,让司务长骂骂咧咧,“季长峥,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
  这话说到一半,倒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
  “你之前拒绝高同志,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这话一落。
  季长峥拿着大铁勺的手一顿,没说话。
  倒是沈美云好奇地问了一句,“拒绝高同志什么?”
  她大概知道,高同志是谁,就是先前那个来后厨视察的领导。
  司务长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抬手打了下嘴,打哈哈,“这事情我也不太清楚,具体你还是要去问季长峥。”
  一推三六五,只给推的干干净净。
  沈美云觉得奇怪,便特意记住了这件事,等从食堂回家,把绵绵哄睡后。
  她趁着季长峥洗漱的时候,跑了过来,“先前司务长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
  晕黄的灯光下,她肌肤如瓷,吹弹可破,眉眼更是温婉漂亮到惊人的地步。
  季长峥刷牙的手一顿,他含糊道,“也不是啥大事,就是高同志问我,愿不愿意跟着他回北京。”
  这话一落。
  沈美云仔细的咀嚼了每一个字,向来温柔的她,下意识地提高了嗓音,“这还不是啥大事?”
  哪怕她是个不懂部队升迁的外人,也知道这一次机会有多难得啊。
  季长峥慢调丝缕的洗完脸,晶莹透明的水珠,从眉骨一直滑落到挺直的鼻尖处。
  最后滴落,沿着胸肌一路向下没入到裤带的地方消失不见。
  “看够了?”
  季长峥挑眉,拿着毛巾迅速擦完脸。
  被骤然一问,沈美云下意识地红了脸,她把头扭过去,“你洗完我在问。”
  倒是忘记了,之前自己说的是什么了。
  季长峥闷笑一声,把毛巾挂在脸盆架子上,追上来拦着她打横抱起来。
  “美云,咱们都是老夫老妻了,你还这般害羞。”
  因为为了洗漱方便,季长峥是脱了上衣的,在大冷的冬天,露出结实的臂膀。
  当沈美云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他隆起的胸肌,正紧紧的贴合着她。
  哪怕是穿着衣服都能感受到。
  沈美云,“……”
  这泼天的富贵,自己跑到她身上来了?
  甩掉乱七八糟的念头。
  她轻咳一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缓几分,“结婚归结婚,害羞归害羞。”
  这般坦诚相待,也是少数。
  每次那个的时候,她都爱把灯拉上,黑暗中看不到对方,仿佛这样就能减少几分羞窘一样。
  季长峥的体质很怕热,所以在屋内没穿上衣,也不觉得冷。
  他跟着抱着沈美云放到了炕上,冰凉的炕这会少的极为暖和。
  连带着被褥子都是热乎的,他顺势把人塞到了被子里面,自己也跟着钻进来。
  把沈美云圈在怀里,抬手卷着她的头发,有一搭没一搭的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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