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这么多喧闹的败家子,美仙苑瞬间就没有了人气,有一些贵客也觉得没意思了。
“走了走了,去哪里玩?不是玩还是算了吧,都不是真的!回家喽~”
“卸了妆之后,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不过这一个肥皂可是个好玩意儿,洗的可是真干净啊~”
“哪里的玩意儿让咱也买两块,测一测家里的人是不是……”
一边走一边往外扯,对于能够让美人变丑的东西,还是非常的有兴趣。
邱金山不愧是首富之子,已经察觉到了香皂和肥皂的厉害之处。
也知道这肯定是赚钱的生意,怎么可能将这赚钱的生意往外推。
于是趁着夜色就找到了红袖,非得要和她谈一笔生意。
红袖对于客户当然是来者不拒:“我只负责出货,至于你买多少钱无所谓。肥皂便宜,香皂贵贵。”
“不用多说话,你有多少肥皂和香皂我都要了!”
邱金山就是这么霸气,别的没有家里边的银子堆成山。
“那就签订合同吧,定价:肥皂百文,香皂二两银子。”
红袖立刻掏出小算盘,手脚麻利的打着算盘。
在灯光下,健康的肤色,透露着红润的光泽,掏出算盘算东西的样子,别提多认真了,认真的女人最吸引人。
邱金山一时间看愣了,尤其是他发现红袖的耳朵上还有耳洞:“你…你是个女子……”
“女子怎么了?女子不能做生意吗?我家主公都没有说话,你可闭嘴吧你。”
红袖翻了个白眼,真不知道男子到底有多么的自作多情。
“我没有……”邱金山刚想反驳。
“闭嘴,掏尾款!”红袖懒得多说话,她是坚定的事业型打工者。
而且像邱金山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甚至什么美貌的小丫鬟之类的多的去。
红袖只看钱不看人品,这一趟也让她感觉出自己不足之处。
邱金山本来也没有觉得红袖怎么样,只不过是头一次遇到这种女人罢了。
转过天清晨,香皂的铺子已经挤满了人,都是前来购买的人。
‘每天限五十位购买,数量不多,请尽早~’
告示已经贴出整个香皂的铺子,人挤得更多了。
有钱人可不希望自己落后,花钱雇人也得买到东西。
香皂的功能更加齐全,有不少的人用香皂洗完脸之后都觉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大家小姐,脸上正在起痘用了这种香皂之后,就发现脸上的痘痘起的更少了。
立刻这种香皂就被神化了,吸引了很多大家小姐纷纷的购买。
然而首富之子邱金山,却已经订了大批的香皂和肥皂,以自家的商路,开始进行销售。
当然是大赚特赚了,小小的香皂和肥皂能让他卖到了天价。
由此一件事奠定了首富之子邱金山,并不是一个无药可救之辈,人家是真的能挣钱。
有不少的人都在暗自懊悔,怎么就活生生的放过这个挣钱的机会呢?
让邱金山这瘪犊子捡了个漏,下次可得盯准了,他们也想成为销售者,也想挣银子。
而此时红袖已经离开了江南,总结自己在江南的过错。
‘太过想理所应当的成功,原来的成功全部都是依靠着主公的名望。’
‘成功冲昏了脑子,以为自己干什么都行了。’
红袖叹了口气,自己太年轻了,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下一次自己就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内心强大的红袖,知道自己这次的成功是运气,甚至是不能算做成功。
京城之行,第一趟不为赚钱了!
春天过去,夏天来临。
京城就像是一个大火笼罩,燥热不下雨,真的是太烦人了。
尤其是太过炎热的夏天,一层层的出汗,身体渗出来的油脂令人油腻腻。
一脸狼狈的红袖,终于带领着商队赶到了京城,这是目的地的终点。
袁府
大少爷袁泽兰忘记了远在南方的儿子,也不是故意的。
实在是这段时间事情发展的太快了,京城的八卦简直是太多了。
就是光吃皇家的瓜,都吃不过来呀。
红袖洗漱过后前来拜见家主,主要是替自家的主公送礼。
大少爷袁泽兰还是非常给面子,亲自接见了红袖。
一看红袖的样子,袁泽兰还挺惊讶,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觉得三弟是个奇葩。
“三弟一切可好?”袁泽兰客气的询问了一下。
“回大少爷,主公一切皆好,两位小少爷也已经会走路说话,只不过主公前段时间想为他们找寻启蒙夫子,只是地方小且偏僻,读书人……”
红袖用一些委婉的话,将事情说了清楚。
当然是向着自己主公说话,又不是主公的错。
果然当听说事情经过之后,袁泽兰并没有怪罪老三。
毕竟老三也已经尽力了,那么偏远的地方能有什么读书人?
“老三尽力了,这件事交给我办吧。”袁泽兰想了想,正好借此机会送一批老人离开吧。
“主公送来了礼物,还请大少爷代为转达。”红袖恭敬的送上礼单。
大少爷身边的侍从已经接过礼单,放在大少爷的书桌上。
红袖恭敬的告退,留下了书信,大少爷袁泽兰开始先看书信。看了一会儿就开始笑容满面。
‘这个贼老三,真是贼不走空啊,时时刻刻准备要东西。’
袁泽兰真是觉得老三够搞笑的,竟然还委屈说自己不给写信,有什么可委屈的?没事写什么信?
话是这样说,不过以后记住了要时常的来信。
夜晚,袁太尉一脸心累的表情回到家中,就发现自己的大儿子今日异常的开心。
“父亲,来用一用老三送来的香皂。洗的不是一般的干净,真的是很好用。”
“老三又送东西来了?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的。”
“哈哈,确实是够实诚。要比老四强多了,老四走之后……”
袁泽兰都不用多说话,袁太尉就已经知道他要说些什么了。
四庶子袁辰自从走后就再也没来过信,就相当于这辈子没生过这个孩子一样。
袁太尉确实有点伤心,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开始用香皂洗手确实很好用。
“这东西不错呀~手留余香,不错不错~”袁太伟挺满意的,准备用香皂洗澡。
“父亲喜欢就多留几块,我准备送点儿给其他的世家。”
袁泽兰这么一说,其实就是在帮老三牵线搭桥。
“家里的事你看着办吧”袁太尉真的是表示自己无心再管闲事了。
袁泽兰表示理解,理解自己父亲的心累。
南郡府大元县被惦记的袁斌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
“肯定是有人在想我!!”
然后袁斌双手一背,溜溜哒哒的去看如何给小猪仔嘎蛋蛋~
第33章
很早的时候, 祖先就懂得驯养“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牲获得肉食。
饮食习惯中,牛羊毫无疑问是最贵族化的肉食,从排名上看, 牛羊在猪之上。
老百姓最常吃的几种肉食就是鸡鸭鹅猪, 以家为单位最常养的几种肉食动物。
至于牛羊,那就是太贵重的肉食, 只有上层的贵人们会日常食用。
牛就更不用说了, 律法就规定:所有耕牛不允许私自杀之,否则大刑伺候。
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力, 老百姓们家的牛要是私自杀的吃肉,都是不允许的事情。
甚至在某些人眼中耕牛可要比老百姓的性命, 重要的多了。
而这些律法管制的其实就是最底层的老百姓, 老百姓打心眼里是把耕牛重要的劳动力, 小心的伺候着牛。
而世家大族可不缺吃的肉食, 他们会在庄子里养一些食肉的肉牛, 一旦想吃的时候就会出现摔伤‘耕牛’。
这种事情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民不举, 官不究, 关键是都没有人去举报,所以就没有任何危险。
由于对牛肉的禁食,羊肉在成为了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
羊肉和鱼肉并列称为鲜,喜欢者是非常喜欢, 不喜欢的人是很不喜欢。
猪又被称为豚,最底层老百姓想要获取肉食才会吃的一种肉食。
而且猪真的是长得不好看,肥头大耳, 这种油腻的感觉,并不惹人喜欢。
猪肉脏, 劣质,有骚气味,是不会被上层贵族们所喜欢。
所以袁斌让下面的人盖了大型猪场,也挺让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