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校园言情 > 夏夜私吻(校园1v1) > 第47章后悔过吗
  雾气般的水汽喷上郁金香花表面,好似笼罩上一层烟雨朦胧。
  江怡站在郁金香花前,小脸表情清冷,像是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耳尖却红透了。
  她忍不住想要揪下一小块花瓣,然后砸到谢京妄脸上。
  这混蛋就是故意的!
  卧室那块传来声响,谢京妄懒散着步伐走了出来,换了一件白色短袖,又随便配了条灰色长裤,他单手抄在兜里,慢悠悠朝她走来。
  江怡身子莫名僵住,她没看他,转身往门口走,冷淡着语气说:“盛夏给你送回来了,我走了。”
  “害羞了?”
  他站在吧台前,玻璃杯触碰大理石台面的清脆声响动,谢京妄挑她一眼,喝了口水。
  “……”
  江怡忍无可忍,回头瞪他一眼,“我害什么羞?那么小,也没什么好看的。”
  嗤。
  谢京妄不为所动,嘴角扬起,“那你以前在床上哭什么?”
  分明每回都被操到浑身发抖、颤栗,然后哆嗦着小穴喷水。
  这会儿嘴硬什么。
  “……”
  混蛋!
  脑海里涌现出画面,江怡木着小脸,不想再和他争辩,径直往门口走去。
  门还没打开,身后笼罩住温热气息,谢京妄靠了过来,钳制住她细瘦手腕,“试试?”
  他问她。
  江怡脑子懵了几秒,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意思,下意识抬手,软乎乎的巴掌扇了过去。
  “滚。”
  她骂他。
  谢京妄也没生气,漆黑眼眸反而带了笑意,“江小怡,你在想什么啊?我又没说和你试试上床。”
  熟悉的称呼从他喉咙间溢出,江怡愣了愣,一时没了反应。
  谢京妄忽然凑近她,坏笑着说:“还是说,你想和我做爱?”
  她回过神来,当真被他磨的没脾气了,“谢京妄,你真的很讨人厌。”
  “哦。”
  他口吻平平淡淡的应。
  七年前就知道了,她说讨厌他,说不爱他了。
  七年过去,也没差。
  “我要回去了。”
  见他表情冷淡下去,江怡突然觉得别扭,互相沉默了半分钟,她开口说,挣了挣他的手。
  很莫名其妙的一场见面。
  以冷场的方式结束。
  之后一个月,江怡都没再遇见谢京妄,京宜太大了,遇不上才是常态。
  她只有两个月休假的时间,一个月待在京宜,还有另外一个月得回乡下陪陪外婆。
  肖域知道后,说什么也要拉着她出来玩个通宵。
  京宜大学附近新开了一家酒吧,就叫通宵。
  肖域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去年年初回国,就一直在搞装修了,上个月正式开业。
  酒吧装修的不错,氛围感拉满,每晚还请了乐队过来唱歌,开业一个月,算是回了叁分之一的本。
  江怡坐在环形沙发上,肖域特意留给她的,欣赏乐队唱歌的最佳位置。
  台上是这两年新出的一个大学生乐队,一共五个人,主唱一名,鼓手、贝斯手、架子鼓、键盘手分别一人。
  都挺青涩的面孔。
  主唱是个女孩,偏烟嗓类型,这会儿正开场,便选了一首很炸的歌,红色镭射灯光交映全场,场子很快被热了起来。
  江怡却是几分心不在焉。
  她曾经见过另一个乐队,听过另一个主唱的歌,从那以后,听别的乐队唱歌,总差点意思。
  肖域坐在她旁边,很夸张的说:“我的宝,就这你还能面不改色?幸好来我酒吧的客人不跟你一样,不然我真怀疑明天我这‘通宵’就要倒闭了。”
  桌上有果酒。
  江怡倒了一杯,和他碰了碰杯,“挺好的,有前途。”
  肖域啧声说:“你这表情看起来可不是这么说,咋了,是不是我这乐团请的不好?”
  江怡刚想摇头,躁动的现场氛围安静了几瞬,台上那位主唱小姑娘,神秘俏皮的眨眼说:“接下来,由另一个乐团带来另一首歌。”
  江怡扭头问肖域,“你请了两个乐队?”
  “不知道啊。”
  肖域也是一脸茫然,他对音乐一窍不通,请这一个乐队都费了不少劲儿,更别说请两个了。
  全场灯光昏暗下去,节奏感强烈的架子鼓声随之响起。
  咚——咚咚——咚!
  最后一节鼓点落下,灯光复又明亮,江怡掀眸望去,舞台上,是段清衍、程杨、蒋瑶叁人。
  太过熟悉了。
  像是回到那年live house的现场,十八九岁的少年,在舞台上熠熠生辉。
  场上也有不少人认出银河乐团的成员了,好不容易安静了几秒的现场,更是以前所未有的架势掀起狂潮——
  “银河乐团!银河乐团!”
  大家跟着一起喊出乐团名字。
  七年前,银河乐团发展最鼎盛时期解散了,再难合体。
  京宜大学的乐团神话。
  后续发展的每一个乐团,都难望其项背,尤其是当年乐团的主唱,一头蓝色背头碎发,黑曜石耳钉,一首十五岁创作的《小青梅》,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绝唱。
  “操!!真他妈值了啊!居然是七年后的合体!啊啊啊我出息了!”
  耳边是众人的尖叫声。
  江怡细卷长睫颤动,她无声动了动嘴唇,直至那一句歌词降临耳边。
  “降落我心上的小青梅
  我们要爱够一辈子”
  这七年来始终不敢听的一首歌,此时此刻,依旧由他亲自唱给她听。
  她握着果酒玻璃杯的手,不受控制的开始发抖。
  谢京妄坐在阴影处,没人看清他的面孔,只听到他天生的磁沉嗓音,两千五百多个日夜,尘封喧嚣的歌词,为她降临。
  肖域直接听呆了,嘴上喃喃:“这他妈哪个乐团?老子一定要签下他们!!有他们在,我这‘通宵’这辈子都不会倒闭!”
  尤其是主唱。
  他一个外行都听得出来,声音是独一份的深情。
  一曲《小青梅》结束。
  舞台下是大合唱。
  段清衍、程杨和蒋瑶在台上分别举着手打节奏,唱歌的那人始终没露面。
  ‘通宵’分为两层。
  舞台后,有楼梯可以直达二楼,只是不到晚上十二点,二楼是暂停开放的。
  灯光晦涩,分明是看不清人的。
  江怡若有所感的抬眼看去,靠栏杆处有一抹模糊身影,他屈腿懒懒站着,镭射灯光偶尔从他五官扫过,目光对视,他朝她偏头一笑。
  黑色耳钉折射光芒。
  也不知道他怎么能做到,不到十二点就上去了。
  心脏慌乱加速,江怡低过头,没再看他。
  歌唱完了,段清衍几人从舞台上跳了下来,之前的乐队重新上了台,大家的兴致被拉到了最高点,各种嘈杂的声音围绕耳膜。
  “江怡妹妹,好久不见啊!”
  段清衍自然的和她打招呼。
  肖域拽了拽她的胳膊,悄声说:“不是,你居然和这个乐团认识?那你不给我早介绍。”
  江怡显得心不在焉,“我也刚回国,那记得这么多事儿。”
  那倒也是。
  肖域懂了,赶紧起身,给段清衍几个让座,“来来来,都坐。”
  开始谈生意了,肖域笑的谄媚,“不知道几位有没有想和我这酒吧签约的想法?你放心,我这儿待遇可好了……”
  他话还没说完,段清衍摆摆手,“随便唱唱,我已经不玩这个了。”
  程杨和蒋瑶坐在他身边,他指了指旁边两个,“喏,也就他们两个还在唱歌。”
  七年前,谢京妄提出解散乐团时,他挺不能理解的。
  虽然知道,乐团迟早有一天会解散,但那也太早了,那时银河乐团风头无两,干嘛要在最好的时候解散。
  他只回了一句话:“我不是为了唱歌给所有人听。”
  从始至终,都只为了一个人。
  段清衍就懂了。
  所以今晚,七年不唱歌的人,难得召集他们见面,竟还愿意唱上一首七年前的歌,他就知道,让他想要唱歌的那个人,回来了。
  果不其然,他在舞台上,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江怡。
  段清衍笑笑:“不过也许以后,我们还会一起唱。”
  只要江怡在。
  蒋瑶和程杨这几年都出了自己的单曲、专辑,发展的还不错,甚至给一些热门电视剧、电影也唱过主题曲。
  七年不见,江怡和他们一一打过招呼。
  “江怡妹妹,当时怎么一声不吭就跑去英国了啊?那么远,都没见你回来过几次。”
  段清衍笑着问她。
  江怡回他,“去学芭蕾了。”
  又聊了几句,肖域恶补了一下关于银河乐团的知识,问了句:“不是四个吗?还有一个主唱呢。”
  谢京妄不在。
  江怡不自觉抬头看了眼二楼栏杆处,那里没人在了。
  也就肖域不知道她和谢京妄的事儿,段清衍打着马虎眼说:“估计忙去了吧。”
  “来来来,好不容易见次面,一起来玩游戏呗。”
  桌上有国王牌,段清衍全部拿了过来。
  国王牌游戏很简单,抽到国王牌的人,可以指定别人回答真心话或者完成特殊任务。
  江怡运气好,好几轮都是她抽到王国牌。
  她也没为难大家,都是让大家回答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或者完成一些简单任务。
  “江怡妹妹,你这也太手下留情了!咱们不怕,有啥难问题,难任务尽管上来!”
  段清衍嚷道。
  江怡点了点头,“行。”
  “……妄哥。”
  这时,蒋瑶最先看到谢京妄过来了,程杨和她一并喊了句,场上其他几个人也跟着注意到了他。
  肖域嘴巴一张,惊叹道,“操!这他妈就是那个主唱啊?好帅卧槽!!”
  酒吧里的空调温度开得很低,谢京妄脸色恹恹,白色短袖外套了件外套,灯光太暗,江怡勉强认出那外套,居然是她很多年前送的那件。
  他还在穿。
  骨骼长开,肩膀变得更为挺阔,外套分明已经有些不合身,他却不在意,
  江怡移开眼,莫名烦躁。
  一件叁百来块的破外套,有必要穿这么多年吗,他真的有病。
  “妄哥,我们在玩国王牌游戏,你来得正好,抽一张。”
  段清衍冲他递过牌面。
  谢京妄懒懒弓下背脊,随手抽出一张。
  国王牌,鲜红花色明显,运气好到不像话。
  “不是!你怎么一来就抽到国王牌!”
  段清衍震惊。
  抽到国王牌,便意味着他能指定场上任何人回答任何问题,以及做任何事情。
  江怡心弦莫名紧绷,有点想逃。
  “我……”
  她放下牌,想要起身,说不玩了。
  才刚开口说了一个字,酒吧灯光骤然暗了下去,她闭上眼睛,干涩的细密痛楚袭来,她有点接受不了这样的昏暗。
  手腕在这时被人握住,稍微用力,她跌入带有那股薄荷清香味的怀中。
  白净脸颊被人轻轻掐着,虎口抵上她的下巴,粗粝的摩擦感。
  昏芒色调下,在所有人的尖叫失控中,他强势吻上她的唇,强迫她迎接他的湿润唇舌,口腔被完全占据。
  江怡发不出声音。
  耳膜深处,却落过他的低声询问:“江小怡,后悔过吗?”
  后悔,说要分开。
  后悔,说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