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其他 > 独占金枝(美食) > 独占金枝(美食) 第260节
  “老板娘确实是闺秀出身,她原本家中世代行医的,只是家中犯了事,女眷被投入了掖庭,前几年才放出宫来的。”酒客说道。
  原是个医道大族出身的闺秀,只是没成想一朝家中犯事,从大家闺秀变成了罪臣之女,这际遇也是叫人唏嘘!
  路人好一番感慨,看向那行于其中,态度不卑不亢的女子,眼里更是欣赏,只是还不待这欣赏转浓,便被一旁的酒客生生浇了一盆冷水,遏止住了。
  “你看看这个。”酒客指着酒馆四方檐角处插着的“酒”字幡旗,让路人看。
  路人顺着他的指向望了过去,一个硕大的“酒”字写于幡旗之上:只是明明只是随处可见甚不起眼的一个字,可写于幡旗上的这个“酒”字偏偏那寥寥数笔却勾写的格外好看,看久了似乎总觉得这字写的颇有名家风范。
  难不成是这酒馆常客里某些个熟客写的不成?路人正想着,酒客接下来的话也证实了他的猜测。
  “写这字的是咱们长安城里头如今那位大理寺的少卿林少卿。”酒客说道,指向幡旗角落里那枚四方的红印,道,“喏,上头刻了印的。”
  路人恍然的“哦”了一声,却更是不解:“我也见过有名士心血来潮给常去的饭馆、食铺题字的,可这刻了印的还是少见……”
  倒也不是说不能刻印,而是这刻了印总觉得连带这幡旗都变得不同了起来,同大理寺搭上了关系一般。
  “有传言这酒馆老板娘是林少卿的红颜知己。”酒客看着原本盯着那酒馆老板娘眼色迷离的路人瞬间变了变脸色,笑了笑,知晓自己提点的目的达到了,遂见好就收道,“老板娘开的是酒馆,卖酒、卖辣酱、卖元宵的,又是大家闺秀出身,我等熟客都尊重她的很。”
  话已至此,路人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连忙向酒客道了声谢。这长安城里头果真处处藏龙卧虎,便是个寻常酒馆老板娘都得罪不得。
  酒客“嗯”了一声,看他明白了便也未再多话,转身拂袖而去。
  那路人一身锦衣华袍的穿着打扮,口音却不似当地人,官话也说的不大好,再加上一脸风尘仆仆的模样,似是从外地来京的商客。腰间还系着女子赠送的香囊,可见是个手头有些钱财又风流的。
  是以自是要提点他的,莫要胡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不过虽是歇了把老板娘也变成红颜知己的想法,路人还是进了酒馆点了几个小菜并酒来尝了尝。
  那美丽端庄举止得体的老板娘待人接物果真不错,叫人如沐春风的,既不过分谄媚也不冷落于他。
  路人几杯薄酒入腹,觉得果真是酒虽香,却无几分醉意。想了想,也起了兴致,临离开前,路人便特意要了几坛子酒准备带回商队给同商队的朋友一同尝尝。
  “一坛西域的绿玉葡萄酒、一坛三月花开的荆桃花酒、一坛八月中秋的金桂酒。”正拨着算珠让伙计拿酒的老板娘却在此时突地停了下来,抬眼看向路人,问道,“这位公子可是药商?”
  公……公子?路人脸蓦地一红,只是口中却是“嗯”了一声,应了“公子”这个说法。
  他如今三十有五,虽有家有室有子,可长的也不算老,被唤一声“公子”怎么了?
  看一声“公子”哄的那人心情不错,老板娘顿了顿,转身从身后的酒架上特意拿了一只小酒坛放到了桌上,笑着说道:“这是新酿的紫苏酒,公子买了这么多酒,这一坛便送与公子尝尝。”
  还特意送了一小坛?路人受宠若惊,连忙道谢,只是心里却忍不住欢喜:看来他的相貌于男子中还是不错的,居然还能因为相貌多拿到一坛酒。待得往后多加打扮,岂不也能称上“半个潘安”了?
  不过老板娘送完酒后却没有再同他这“半个潘安”多说什么了,只是让人帮他扎好了酒坛,将他送出了门。
  待到路人离开之后,后头正在酿酒做小菜的一个身形健硕的丫鬟探出头来,不解的问老板娘:“小姐,何必要多给那人一坛子酒?”
  那人也瞧不出哪里有什么特别的。方才在外头时更是盯着她家小姐,莫以为她们瞧不出这人的心思,多半是动了收小姐做小的想法。呸!哪来那么大的脸呢!
  不过那人也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被常来酒馆的郑大人“提点”了一番,便收了心思。
  毕竟得罪林少卿这种事,寻常人不会去做。有权势有能耐得罪林少卿的,也不会为了一个酒馆老板娘去得罪林少卿。
  毕竟这长安城可不缺美人。
  酒馆老板娘紫苏看着那人离去的背影摇了摇头,顿了半晌之后,才对小丫鬟道:“阿润,他身上那股子调和过的药味我有些熟悉。”
  那是年幼时还未入掖庭,还不曾在大冷的天在冰冷的河水里帮贵人浆洗衣物时的记忆了。
  紫苏闭上了眼:那么多年过去,年幼的记忆她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彼时她父母尚在,族人尚在,世代行医的大族里,寻常宅邸中种植的用以点缀宅邸泥瓦的花草在家宅里都被换成了药草,可以随取随用。
  族中四房有个八叔叔天赋最好,不止一次被那位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祖宗夸赞。不过天赋虽好,闲暇时的八叔叔却最喜欢和他们这些小童玩耍。有一年族里有个堂妹被虫蚁叮咬的狠了,浑身上下全是大包,惨不忍睹。八叔叔知晓了,便配了个香囊与他们挂着玩。
  她也分得了一个,紫苏嗅了嗅鼻子:她鼻子很好,不管是学医还是酿酒都要求有出众的五感。
  八叔叔自配的那个香囊的味道她此后再也不曾闻到过,同外头坊间卖的驱虫蚁的香囊截然不同,是他自配的。
  如今过去十多年了,可方才在那客人身上她居然闻到了一样的味道。
  紫苏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若是林彦在京城,她或许可以央求他帮一帮忙,查查这个人。可眼下林彦不在,即便是林彦的朋友,林彦的上峰,她都不敢央求,只能用一坛紫苏酒试探一番了。
  不敢寻旁人帮忙也有她的顾忌。族里当年被抄家,家族中的男子流放的流放、斩首的斩首,她自掖庭被放出宫后,特意去查过一番,听闻家中男子已然没有人在世上了。而一同被充入掖庭的女子,母亲她们这些人也在磋磨了几年之后没了。到如今,除了她这个巧巧放出宫的之外,她只有一个堂妹仍然在世了,不过堂妹在宫中,谋上了一个女官的位置,没有同她一道出宫。
  既然如此,这个味道的香囊当不可能再在世上出现了,可为什么那个药商身上会有相同的味道?
  这些她都不知道,却也不敢明着跟踪那位客人。掖庭被磋磨多年的经历早让她明白了生命的可贵,自是要小心行事的。
  一想至此,紫苏忍不住苦笑。
  虽说曾经不在意,可自认识了林彦,她其实……也一直想摆脱罪臣之女这个身份的。他为她奔走同族中抗争,她自也想努力的试一试。
  当然,这件事……也是要同他说一说的。
  夜幕降临,这条长安城主道上的夜市繁华却方才开始。
  饭点的时候,酒馆中客人不多,临街的一桌客人方才离开,她挽起袖子收拾了起来。
  只是才拿走了桌上的两只空酒壶,几个身着吏部小吏官袍的汉子便走了进来。
  “要五坛金桂酒,捆扎好路上吃。”其中一个汉子将酒钱拍在了桌子上,不忘叮嘱她,“快些!”
  大周吏部的小吏也不都是文吏,似这几个身形高大健硕的一看便是武吏,虽说不似兵部的武吏那般要上战场,可来回奔走捉拿犯事的官员时,这些人也时常出面。
  紫苏温和又疏离的应了一声“是”,转身向后厨走去。
  当年族中抄家,也是着这些官袍的小吏将她们这些女子押去的掖庭,她当然记得清楚。
  身后几个小吏正在闲聊说话。
  “也不知这个关在晏城大牢的犯人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个杀了县令的凶手,且人证物证都有了,杨大人却要亲审!”
  “是啊,缓一日叫我等过了元宵再走都不成!”另一个小吏接话唏嘘了一声,“家里头元宵都买好了,还没吃呢!”
  这话听的一旁的同僚笑着取笑起他来:“你就贪那一两只元宵不成?少吃点会如何?”
  那唏嘘吃不得元宵的小吏被取笑了却是不以为然,笑着解释道:“你等这些还未娶妻生子的怎会懂?我贪的是那一两只元宵么?同家中娇妻幼子一同吃饭的感觉你怎会明白?”
  原是取笑他却没想到反被他将了一军,同僚却未生气,只扬着拳头给他不轻不重的意思了一下,而后笑着说道:“我虽无娇妻幼子,却也有父母,往年不觉得元宵有什么好吃的,如今倒是觉得味道不错了。”
  “所以,到了晏城,我等可要好好看看这个凶手到底是个何等三头六臂的人物,居然叫杨大人一日都等不得!”另一个年长些的小吏摩挲了一下下巴,蹙眉似是也有些不解,“不过是个杀了县令的凶手而已。”
  不怪他说起这话来语气轻飘飘的,而是常年为吏部捉拿各种犯事官员,以及与犯事官员相关的凶徒。莫说杀了县令的了,就连杀了三品大员甚至王公贵族的凶徒他们也捉拿过。可上头命令这般急迫的,还是头一遭,实在是叫他们有些不解。
  “更何况晏城那里不是有季世子和林少卿么?这二位办事稳妥,人也好端端的关在里头,没有跑掉,也不知杨大人作甚这么急?”那年长小吏接着说了一句,摇了摇头,不忘催促紫苏,“老板娘,你快些啊!我们上头催的急。”
  在听到“晏城”两个字时,紫苏脚下便是一顿,更别提之后“林少卿”三个字了,听罢他们的相谈,紫苏垂下眼睑,口中道着“这就拿来”,脚下却快步走入了后厨。
  第四百四十一章 查案
  五坛捆扎好的金桂酒很快便拿了出来。那身姿举止宛若大家闺秀的酒馆老板娘一手提着两三坛酒走的稳稳当当的将金桂酒递了过来:“官爷拿好!”
  “老板娘力道倒是不错。”接过酒坛的小吏瞥了眼瞧着文弱,受伤力道却与文弱无缘的酒馆老板娘一眼,笑着打了声趣,却未再多话,而是转身提着酒坛便离开了。
  酒馆老板娘好客,一直将他们送出了门,看几个武吏将酒坛挂在马背两侧翻身上马,扬鞭一转眼的工夫便跑的除却一溜尘烟之外什么都看不到时,紫苏才垂下眼睑,转身回了酒馆。
  这些武吏口中的杨大人应当就是去岁才从江南道来长安城的那位杨大人吧!
  她只是长安街头小酒馆的老板娘,对政事知晓的不多。可同林彦和季世子的交情让她清楚这二位的本事。既是他二位查出的凶徒也抓了人,这杨大人怎能莫名其妙的插手呢?
  她不知道,却可以选择提前将此事告知林彦,也好早作应对。
  “阿润!”转身回酒馆的紫苏唤了一声在后厨忙活的小丫鬟阿润,道,“把鸽子拿来。”
  大堂里几个正在喝酒的熟客耳朵灵敏的很,闻言不由诧异道:“难不成酒馆又出新菜了?”
  这话一出,便惹得不少酒客跟着笑了起来,有人笑道:“你便知道吃,连鸽子都惦记,又没几两肉的,有什么好吃的?”
  紫苏也笑着摇了摇头,却道:“前头不远处的骡马市巷道里有家小店,卖糟鹌鹑的,我已经同店家说好了,往后也会送些过来在店里卖,您若是喜欢,改明儿可以尝尝鲜。”
  糟鹌鹑啊!几个正在喝酒的熟客话题便转到了这个上头来:“这菜早有了,不过在咱们长安城一直卖的不大好,倒是去岁安国公府的那位天子外甥的世子爷突然好上了这一口,连带着大理寺的那位纪大人也喜欢上了,这才时兴了起来。”
  毕竟肉少骨多,糟鹌鹑这种菜打从一开始就是个下酒菜,自也只酒馆这等地方卖得好。
  听堂中的酒客话题引到了糟鹌鹑上,紫苏转身走入了后厨,穿过后厨向后院走去。
  后院的廊下笼子里养了几只信鸽,她拿起一只,抱着走入了屋中。
  既是急事,自然飞鸽传书来得好。
  晏城的城中肉眼可见的官兵多了起来。
  进出城的百姓需要详细盘问去向缘由云云的,差役则在城中挨家挨户的走访记录安国公听到呼救声那一日前后的行踪。
  虽说觉得那凶徒,或者说那些凶徒杀了人还留在城中的可能性极小,可总要记录走访的,万一有人看到了什么可疑之人呢?
  姜韶颜坐在窗边,拖着腮帮子看向窗外那些来来往往的差役于其间穿梭。
  这……还是她头一回如此近却又没有掺和其中的看大名鼎鼎的玉面判官查案。
  晏城是个小城,城中百姓并不多,一一走访虽说要花费不少功夫和人力,可人力这种东西,季崇言手里并不缺。
  姜韶颜就着茶水,张嘴咬了一口被香梨递到嘴边的奶酥继续看向窗外。
  这大抵就是大周的地毯式搜寻了吧!她心道。
  这样的搜寻好处在于不会有所遗漏,坏处便在于……
  一个自称“见过可疑嫌犯”的百姓被带出了铺子,差役站在大街上正在向他问话。
  “你说的人可疑在哪里?”
  “那人五短身材,贼眉鼠目的,那日大白天的从我铺子前面经过,”那个神情激动的铺子主人激动的大声说着自己见过的可疑嫌犯,“我不过是多看了一眼,他便吓的一个哆嗦,转头便走。光天化日之下,这般鬼鬼祟祟的,定是做了坏事,杀了人!”
  差役虽是让一旁脸色难看的文吏记下了他说的话,却抬了抬手,同身边的小吏吩咐了几句,不多时小吏便带着一个五短身材,瘦削小眼的男人过来了。
  那铺子主人只一看到那男人便已然开始激动了起来,几次三番想要开口,却及时被差役抬手制止了。
  待到人带到近前,差役才板着脸,开口问他:“你说的是这个人么?”
  铺子主人激动道:“对,就是他!”
  差役闻言,却是没有立刻开口,只随手抽出了身边记录文吏手中的笔放在了那人的手里,只见那人握笔的瞬间便哆嗦了一下,而后“啪嗒”一声,笔便落了地。
  看着那人不断哆嗦发抖的手,铺子主人激动道:“看吧,我就知道是这个人。瞧他心虚的,手都抖了呢!”
  “他叫臭蛋,手抖是因为有病,出生三月发了一场高烧,家里没钱诊治,让他自生自灭。到最后,人虽是扛下来了,脑子却烧坏了,手也是,连本书都拿不住,更别提去杀人了。”差役解释了一番,复又问那铺子主人,“可还看到别的可疑嫌犯了?”
  铺子主人张了张嘴,话一下子堵在了嗓子口:“……呃,没有了。”
  差役点了点头,摆手让他回去,转身又去了隔壁铺子,不多时一道更激动更大声的“我可能看到嫌犯了”的声音响了起来。
  正忙着吃酥糕的香梨见状终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怎的……这晏城人人都见到嫌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