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怀荏认为“救子”是自己的行为动因,被朗校民直接否定了。“救子”只是曾怀荏想当然的目的,但朗校民指出,她的这个愿望并非真正的缘法之因。
首先连这个所谓的目的,本身都是不存在的。因为金宝如今活得好好的,并不需要曾怀荏去救,矿区医护人员已经救了他。
就算按世俗中的法律,她的行为连紧急避险都算不上。
金宝的现状是残疾中的“残”,少了一条腿。曾怀荏只是想弥补这个缺憾,不仅是弥补儿子身体的缺憾,也是弥补自己未能照顾好儿子的缺憾。
人人心中都有美好愿望,但并不意味着达到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哪怕追求同样的目的,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手段,不同的手段代表了不同的缘法之因。
曾怀荏这么做,只因其纵私无忌。
想弥补遗憾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以曾怀荏的修为完全可以去研究炼器,为儿子打造最精妙的义肢、最方便的拐杖。
她还可以引导、鼓励儿子去修习养元术,只要达到三境以上、掌握神识的精微操控,配合义肢就可以不影响生活,甚至能发挥超越常人的作用。
可她这些都没做,而是私自拆毁宗门至宝、盗走紫金丹。这对华真行而言,是阻其道途之仇啊!九转紫金丹的灵效,相当于修士另一条命,这也相当于夺人一命。
她养元谷、对华真行都能这么做,假如面对普通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就算想求九转紫金丹,修行界也有现成的例子。当年丹霞生夫妇,到正一门求的是丹方,而非正一祖师可能留与宗门的九转紫金丹。
否则正一门就不是以礼相待,而是直接把人扔出来了。
丹霞生夫妇当时也是五境修为,求得丹方后历经千辛万苦集齐了一炉灵药,为寻最后的成丹药引,又找到了梅野石那里。
他们表示无论一炉成丹多少枚,只取一枚。梅野石之师风先生才帮他们搞定了药引,最后炼成了九转紫金丹,救了丹紫成一命。
这才是求取九转紫金丹的正确路径,修行界人尽皆知。曾怀荏方才说不惜任何代价,那为什么不去效仿呢?无论成与不成,至少证明她在尽力。
所以她的行为,就相当于丹霞生夫妇当初直接潜入正一门的丹库,企图寻找并窃走正一祖师可能留于后世的神丹。假如是那样,正一门能饶了他们吗?
朗校民还指出,曾怀荏所谓的的因果关系中最直接的破绽。她因一己之私,却要求他人无私,在逻辑上根本是不成立的。
进而引申开来,提及世事之大谬,侵犯众人之私只为满足一己之私,这就是剥削的本质啊!新联盟想培养的可不是这种干部,养元谷要指引的也不是这种弟子。
朗校民带着神念的话说完了,代表的就是宗门立场。
房传蝉又加了一句:“曾怀荏,是华总导保护了你的丈夫和儿子。是他下令及时改变计划,在你进入家门的前一刻将你拿下,你应感激惭愧才是。”
今日参与裁议的五人中,朗校民是职责所在。莫弃是养元谷最早坐镇瓦歌矿业的导师,曾怀荏就来自瓦歌矿业。
曼曼是养元术总中心主任,当地出身的修士都是中心培养的。范达克是研究院的负责人,曾怀荏如今就在研究院工作。
至于房传婵也是养元谷长老,她是和华真行、曼曼一起从东国赶来的,以前并不认识曾怀荏,也没跟她打过任何交道,代表了旁观者公允的立场。
房传婵开口提醒了曾怀荏一件事,曾怀荏声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家人,实际上却很愚蠢地将家人给卷了进去。
假如她带着九转紫金丹回到家里,家人知道了却没有劝阻,反而一起参与了尝试,就有包庇乃至同谋的嫌疑,至少她的丈夫难脱干系。
华真行及时改变计划,下令将她在家门口拿下,恰恰保全了其家人不受牵连。
曾怀荏低头无语,范达克板着脸道:“既已无话交代,便宣其行吧。”
在场众人中范达克是最窝火的,因为他是曾怀荏的直接领导,事发时就在研究院,曾怀荏也是向他请的假。
他既没有发现风环扇失窃,也没有及时察觉到下属的问题,肯定是有责任的,回头也会受到相应的宗门处罚。
所谓宣其行,就是公布曾怀荏究竟做了什么事。尽管大家早就知道了,但朗校民还是当众宣布了调查的过程与结论。
曾怀荏也没有什么话要补充与反驳,朗校民讲的都是事实。
这时房传婵又开口问道:“其人是否受逼迫?”
宗门裁议不是法庭审判,只以事实论因果缘法,处罚的依据则是门规。此刻的房传婵看似就相当于辩护律师的角色,其实主要职责是发起问论。
通常问论双方都要求有大成修为,假如宗门没这个条件,则尽量选择修为最高者。
朗校民:“在养元谷中,没人拿刀架在她脖子上。据调查确认,她的家人当时也没有生命危险,更没有人拿他们的性命去要挟曾怀荏。”
“嗯,若有人行此事,当天下共诛之。”房传婵点了点头又问道,“是否受神通迷惑?”
朗校民:“三境修为便成就元神清明,曾怀荏已有五境。有神通法术或可强灭其神魂,或扰其所见、所闻、所感,但只要神智清醒,便不可强扭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