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发衬出这一屋的温馨融洽来。
“练字是急不得的,”
顾南章静静道,“这世上极少一蹴而就的事情,练字也是一种修身养性。”
正说着,一眼瞧见一个字帖集子里夹着一张纸。
疑惑过去抽出来,却见是傅云山当初以为他死后,给沈胭娇写的那封长信。
顾南章:“……”
“沈三,”
顾南章声音有点冷,“你真是想余情未了啊。”
如何到苣州来,还记得带着傅云山的书信!
沈胭娇有点心虚忙道:“你放下,我是当字帖用的——”
“哦?”
顾南章眯了眯眼,眼神有些危险,“你的意思,我的字,倒不如他的字了?”
“不是,”
沈胭娇忙解释道,“他的字好学,你的字……好看是好看,难学。”
这话真是实话。
那些当世名家的字帖,她先前也挑过了,暗地里试着学过,总觉得临着还行,放一边自己写时便没了感觉。
倒是傅云山那字,有点类似父亲沈恪的字,不过比父亲沈恪的字,笔墨上显得更酣畅些……
大约是由于这点血脉的关系,她觉得先学傅云山的字,似乎更容易些。
至于顾南章的字……
那就是她说的,天上的云彩,恣意洒脱看看就好了。跟着学,他一下笔一条龙,换成她,便是一下笔一条虫了。
第104章 二哥
顾南章看着自己的字, 又看了看傅云山的字,沉默了片刻。
前世今生加起来,他的字早醇熟得炉火纯青了, 自然是比傅云山的字难学了不知多少。
想想沈胭娇的基础, 顾南章还是默默又将傅云山的书信放了回去。
“改日我替你另寻一个字帖, ”
顾南章道,“和傅云山字类似, 却略略灵活些的——不然, 你就被别人的字框死了, 学不出自己的样子来。”
到底他还是不肯让沈胭娇学了傅云山的字。
沈胭娇无语地瞄了他一眼,算是认了他这点醋意。
很快就到了过年。
苣州城内, 年前集市上也是十分热闹。
在这边,除了和当地几位官员府上有些人情往来, 其余几乎一概不用管。不说沈胭娇,就连宋嬷嬷等人, 都觉得难得清闲。
年货也置办了不少,沈胭娇倒是兴致勃勃还去了几次集市, 还买了些当地流行的布帛,叫人去做了些衣裳。
这样穿出来, 在当地出门,便也是入乡随俗了,不那么太显眼。
整个年过的十分平静祥和。
过了正月,河边的柳树都发芽了。
苣州的生活,沈胭娇也沉浸般地融了进去。
白天顾南章在官衙做事, 她便在后面宅子里读书练字。
由于看到这边的下人, 对于字纸格外珍惜,沈胭娇练字时便没拿那些上好的纸。
只用笔沾了水, 在找来的一大块青石板上练。
她练得很是用功,竟也慢慢有了些感觉,也体会到了那种摒弃杂念的入神感受。
宋嬷嬷见了,都啧啧称奇。
除了练字,沈胭娇也常和云官一起做些绣活。她其实给顾南章做了几个荷包香囊之类,但顾南章都好好收起,并未佩戴在身上。
沈胭娇也不奇怪,顾南章已经不是读书的少年公子了,这些身上的佩戴,便不好讲究了。
毕竟没见那个朝中重臣,身上挂着精致的荷包香囊的,叫人瞧着便不够肃穆庄重。
开了春,看着官宅偌大的院子,沈胭娇又起了新的心思。
“种菜?”
宋嬷嬷听了沈胭娇的想法,吃惊道,“夫人要在这院子里种菜?”
不该是种花么?
“花也种,”
沈胭娇接着又道,“那边种菜,靠着咱们这边的空地,就多种些花——叫人去寻些平常的,好养活的来。”
在这里不讲究那么多了,又不想多添专门伺候那些花的下人来,就自己种种,自然要选好养活的。
“夫人,我会种菜,”
秋果听了十分兴奋,“我种过——夫人要种什么菜?”
她可不止学了种花,她也会种菜。
每日里吃那么多饭食,却没干过什么出力气的活,什么时候想起来,她什么时候便觉得主子买她真是亏死了。
沈胭娇笑着应了。
一场春雨过后,云官也兴致勃勃跟在秋果身后,找了些应季的菜种种了下去。
花木菜畦一整出来,整个官宅大院里登时生机粲然。
“夫人,”
这日午后,沈胭娇才盯着院子里那株香椿树,琢磨着香椿芽吃时,就听云官小声道,“门房说来了一位客,说是夫人的远房亲戚。”
沈胭娇挑了挑眉:“叫人先迎到前厅,我这就过去。”
“不知又是哪里来的,”
宋嬷嬷在一旁无奈道,“自从夫人来了苣州,寻过来的远房亲戚还真是一茬接一茬。”
从没听说过的沈家的,乃至英国公府那边的绕老绕去的关系……都有说起的。
不过是这边苣州辖下一些地方上的不知所谓的远亲们,想借着顾南章在这里,寻个便宜罢了。
好在她家夫人那心思不是一般的伶俐,根本不用烦到顾南章那里,直接在她这里,就把这些人都挡了。
这一回来的,不知又是哪里的关系。
想一想宋嬷嬷就头疼,真真是富在深山有远亲。
沈胭娇也以为是哪里论过来的一些不靠谱的亲戚,她疑惑到了前厅后,却是整个人一怔:
那人背对着她,可身材一看就有些熟悉。
听到动静,那人转过脸来,一见到沈胭娇,脸上便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
“二哥?”
沈胭娇惊喜万分,“二哥!”
来人竟然是二哥沈晏樟。
“想我了没,三妹妹?”
沈晏樟哈哈笑道,“见到我是不是把你吓一跳?”
沈胭娇欢喜万分地瞪了自家这不靠谱的二哥一眼。
“你怎么过来了?”
沈胭娇瞪完了哥哥,还是万分关切又一迭声问道,“什么时候来的?可吃了饭不曾?你一个人来的么?我二嫂呢?”
“还没顾上吃,”
沈晏樟笑道,“你快去叫人给我弄上一大碗面去——再多切上些肉,浇上卤头,饿死我了。”
沈胭娇忙直接带着他到了后宅这边,一边叫云官赶紧给做碗面来,一边又拿了点心给沈晏樟。
“你先垫补一点,”
沈胭娇道,“面很快就好——你如何到苣州这里来了?”
说着,又细细打量了一下沈晏樟。
沈晏樟一身素袍,外面罩了个半新不旧的披风。
大约是风吹的,脸上皮肤也有些干的蜕皮,肤色也深了一些,可整个人却更显精神了,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
和先前鲜衣怒马的贵公子模样不同,一看似乎也精干了不少,透出几分难得的世故老练来。
沈晏樟先忙忙一口气喝了一杯茶,又吃了几口点心,这才笑着跟沈胭娇说起了话。
“我今日才过来,打听到顾状元没在官衙,这才来见你一面,”
沈晏樟笑道,“我是生意上的事情,要从平州赶往洛州去,正好经过苣州,知道你们如今在苣州,特特赶来瞧瞧你——如何?你二哥是不是对你够情深义重的?”
沈胭娇失笑:“是,是——”
说着忙又道,“二哥是在做什么生意?”
竟然这么远,千里迢迢的过两个州的地界去折腾?
“说来话长,”
沈晏樟道,“我眼下是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肯做——能养家就成。”
沈胭娇忙道:“二哥,你带去的银钱不够了么?不够你为何不说话,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