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经常因为低头记录而错过了别人的发言,时不时来问楚孑,幸亏楚孑记忆力是出了名的好,这才把内容可以一一复述给孤屿听。
不过因为孤屿一直在用手机,再加上楚孑时不时跟他说话,很快引起了审判长的注意,不时看向他们。
孤屿有点不好意思,楚孑便拿出笔和本,跟他说:“你别记了,我帮你。”
“啊,好,麻烦你了。”孤屿惊喜道。
不过也幸亏他要帮孤屿记录,楚孑才开始认真听和总结大家的发言。
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重点在于:一、小天使公司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消费者)的利益;二、文旅部和教育局是否监管失职,没有注意到这种侵害。
可以看到最重点的争锋在其一之中。
而要想证明这一点,又有两个双方争锋的焦点:a.小天使公司所提供的书库中的网络小说是否适宜未成年人观看;b.小天使公司是否有引导未成年人观看这些书籍并诱导消费的行为。
对于a,程女士这边主张的比较激进,她认为小天使公司的书库中就不应该有网络小说存在,应该只有教育局认可的适宜并推荐给中小学生阅读的书目。
但是小天使公司的人对此进行了反驳,他们认为,这些书籍并非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理由是这些书籍全部来自于阿晋、阿点等几个网络小说网站的编辑推荐,在他们的网站并没有限制未成年人观看的注意事项。
并且,他们也不仅仅是提供了网络小说,在书库中,绝大多数还是以名著为主。
程女士又拿出了之前的书库截图,里面有一个排行榜功能,可以见到在排行榜上,一些网络作家的排名甚至比一些知名作家还高,程女士就以此为由,认为这是书库在刻意操控排名,从而诱导小读者消费。
但小天使公司那边同样提交了证据,是这个排名的算法代码,经过他们的解释,可以看到这个排名是在实时变动的,而作家的排名也是根据点击量、点击留存时间等等几个数据加权计算的结果,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小说排在前面,完全是看小读者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故事,并非他们人为操纵。
结果,程女士那边又说,如果书库中没有这些书籍,排名不就不会靠前了吗,话题又回去了。
不过这次她的举例就显得正经了许多,她截取了曾经前二十的网络小说中的一些内容,包括小兔子乖乖和孤屿的书,都涉及一些包括亲吻、情爱或者凶杀、悬疑的内容,程女士主张这些内容不应该能让孩子看到。
小天使这边早有准备,拿出了一系列世界名著的内容,里面也有同样尺度的描写,甚至更过一些。
最终,企业的主张是认为网络小说和看电视是一样的——在家里,大家都经历过看到电视剧里一些亲吻桥段被父母捂眼睛的经历。
他们提供的网络小说,也属于休闲娱乐的一部分,至于每本书,都是挑选过的,也是符合国家网络小说规范的书目,至于其中一些内容,则需要家长进行甄别,并非他们公司的责任。
而且,他们公司对网络小说的收费也是合理的,因此希望法庭驳回程女士要退款的诉求。
为了法院支持他们的主张,他们打算公开程丁的阅读明细。
没想到刚一提出,程丁忽然就在法庭上哭了起来。
“妈妈,不要公开!”程丁直接泪崩,“不要公开我的阅读记录,求求你了!”
程女士脸色骤变:“别哭了!丢人!”
但程丁的泪水决堤,怎么也止不住。
“程女士,您女儿还好吗?”审判长问,“需不需要休庭调整状态?”
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所以连审判长都变得柔和了很多。
“不用!”程女士斩钉截铁,“你都看了那些书了,还怕公开?哭什么,给我憋着!”
程丁依旧呜咽,但看着妈妈的神情,不敢再说什么了。
法院最终还是准许了公开程丁的订阅记录。
毕竟这是程女士的退款主张,如果不一条一条进行判断,很难同意或者驳回。
于是,在几十个人的注目之下,程丁的阅读记录被公开了。
可以见到,在一开始,她还只是阅读了一些重点推荐的书籍、名家名著,但渐渐地,她开始看一些网络小说。
其实这些网络小说都很有名,只是楚孑没想到他们在十岁左右的小读者群体中也很有名,不少书楚孑都看过,还有印象,觉得并没有什么不适合小孩看的内容。
这和小天使公司的主张也一致,认为没有什么必须退款的书籍,他们所推荐的书目是合适未成年人阅读的。
并且,他们还将程丁写的一些评论公开了出来。
【这个女主好坚强呀,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还能保持乐观向上。】
【我觉得女主的妈妈这样说不太对,她的丈夫都去世了,怎么还要在女儿面前诋毁他呢?】
【女主很幸运,能遇到这样好的朋友来帮她】
【这一篇双女主的书看得我好为她们的友谊感动呀,我要是有这样的朋友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