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兀的敲门声打破了房间内的寂静。
温纵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勉强掀开眼皮。
三天一共睡了四个小时,他现在只觉得浑身像被撵过似的,怎么也起不来。
为了凑足读研的学费,温纵利用暑假时间一连打了三份工,偏偏这几天运气不好,排班挤到了一起。睡眠严重不足导致他晚上到酒吧打工时,走路已经有点飘了。
此时,温纵的脑海中只剩下狭窄黑暗的酒吧后巷,塞满了垃圾、散发着异味的几个半人高铁皮垃圾桶,令人烦闷燥热的夏夜,还有提着垃圾袋的他栽倒下去时,同事的惊呼声。
他,晕倒了?
难道是同事把他送到了医院?
还没等温纵缕清思绪,敲门声再度响起,门外的人像是刻意压低了嗓音,温声道:“大少爷,您起了吗?该用早餐了。”
大少爷?
温纵听了这三个字,脑子里一团浆糊。他张了张口,才发现喉咙干涩的厉害,再一摸自己的额头,滚烫的体温让他意识到,原来昏昏沉沉并非因为睡得久,而是因为他正在发烧。
几乎是下意识的,温纵伸手往床头柜的方向摸,感应灯亮起的一瞬间,盛满了水的杯子也掉在了地上。
“bang”一声响,让门外的人一下子紧张起来:“大少爷?您没事吧?”
昏黄的灯光下,温纵觉得地上大滩的水和玻璃碎片晃出了虚影,再没来得及细想,他又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迷迷糊糊间,他似乎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夹杂着同事与人打电话时焦躁的话语,甚至还有金属仪器的低鸣。
“……就去后门倒了个垃圾,谁知道他怎么好端端就晕了?”
“这我说不清啊,老板,我们都是打工的,您扣我工资这……”
“节哀。”随着一道声音打断同事的话语,温纵也逐渐看清眼前的景象。
那是在救护车里,两名身着白大褂的医生一左一右,其中一个手上还拿着心肺复苏的仪器。
顺着他们的视线往下,温纵看到了了无声息,躺在那儿的自己。
同事张了张口,没再跟电话那头的人争论工资的事,惊诧地指着躺在那儿的温纵:“不是,他好好的,怎么就……”
“过度疲劳导致的心源性猝死,联系他的家人吧。”
自此,画面戛然而止,温纵彻底陷入了昏睡。
-
紧闭的窗帘被人拉开,金色的阳光穿过巨大透明的落地窗,成大片块状洒在房间内,让原本看起来了无生气的房间温暖了不少。
一杯温水和退烧药被摆在床头柜上时,温纵也再次睁开了眼。
紧跟着,他就看到一个身着黑色燕尾服、仿佛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管家模样的人走上前来:“大少爷,您醒了。”
温纵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明明上一秒亲眼看到自己咽气,可这会儿他竟然有心跳,这足以证明他还活着。
“温少爷,您身体不好,没那么好退烧。退烧药一定要照我写的剂量准时服用,别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另外要是精力允许,我还是建议您多出去走走,晒晒太阳,有助于身体的恢复。”
私人医生苦口婆心地说了一大通话,见温纵不吭声,也不知道他到底听进去了没,只能站起身拎起自己的医药箱:“那我就先走了,不打扰您休息。”
管家模样的人一边把退烧药冲好递到温纵面前,一边道:“大少爷,您这一睡又是一天,老爷和夫人都很担心您,早晨温珊小姐还来问您怎么了。”
温珊?
温纵端着杯子的手一僵,这不是在酒吧打工时,一个同校学妹硬塞给他看的小说里女主的名字么?当时学妹还为小说里女主的炮灰哥哥跟他一个名字,特地强调过。
再瞧瞧这房间里的布置,虽然已经被系上但仍掩不住厚重的黑色窗帘,床头柜上摆满的药瓶子,还有面前这位管家模样的人,一切似乎都透着股熟悉的味道。
“……张叔?”温纵看向这人,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唉,大少爷有什么吩咐?”张叔脸上带着和蔼,完全没有察觉到温纵的不对劲。
温纵面上看不出异常,心中早已掀起了滔天巨浪。
如果他没猜错,他穿进了书里,还穿成了女主那个病恹恹、没几年好活的哥哥。
温纵深吸一口气,还发着高烧的身体不容许他再想更多的事,只能先把手中的药吃了。
把空杯子递给张叔时,温纵下意识地说了声“谢谢”。
张叔一愣,总觉得今日的温大少爷有哪里不太一样了,却也说不上来:“大少爷您再休息一会儿,我给您去端早餐。”
张叔很快端着杯子出去了,温纵重新躺回床上,拿过一旁的手机。前置镜头中的人满脸都是病态的苍白,因为身体不好,唇色浅的吓人。
明明与自己是同一张脸,看起来却一副快要咽气的样子,不过好歹还活着。
为了尽快适应当下的情况,温纵迅速在脑中过了一遍前阵子潦草翻完的这本小说。
小说名叫《冷情首富小娇妻》,是典型的玛丽苏小说,全文中出现过的角色要么非常有钱,要么有钱,要么就是在有钱的路上。
温纵所处的温家在整个华国的地位还算可以,但上流圈子也会分三六九等,温家真要算,勉强只能排上个前十。
听起来名次挺高,但是排在前面那几家基本遥不可及。尤其与华国首富谭景曜,也就是文中的男主比,可以说是云泥之差。
小说中,年仅二十八岁的谭景曜在商场上以冷酷无情著称,手腕强势、决策明晰、杀伐果断,只有谭家往外做大生意的份,根本没人敢动谭家的“奶酪”。
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人偏偏在遇到女主温珊后,倾尽了满腔柔情蜜意。
学妹每每看到男女主发糖,都要扯着温纵絮絮叨叨说上半天,还总嚷嚷着要是能遇到一个这样好的男人,她死而无憾。
现在,“死”的那个倒是自己。
温纵心底觉得有点荒唐,也有点离奇,没忍住轻声笑了下,总算恢复了点精神,开始思索自己的处境。
作者在小说中一开始还写了不少关于原身的内容,原身今年二十,常年病怏怏的,虽然有一副好皮囊,但身体太差,旁人看来都觉得他是个病痨子,甚至觉得他周身带着一丝晦气。
原身没有朋友,女主温珊也不是他的亲妹妹,而是父亲三年前再婚后,跟随继母一起来到温家的继妹。
原身因为身体不好,大学读了半年不到便休学在家。既没有高等学历,也没有正经工作,还随时一副快要咽气的样子,导致原身的父亲对他极度失望。
结果,原身开始常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总想着不与人接触,就不用看别人眼色。
后来不知是作者写忘了还是怎么,除了男女主的感情线,竟然再也没提起原身,直到女主婚后不久,以一句“温珊的哥哥因病离世”打发了原身的存在。
一想到这里,温纵立刻在心中琢磨起来。
尽管穿进了书里,但他好歹继续活着,首要得保证自己能继续活下去,而不是真的如同书中写的那样,几年之后一命呜呼。
张叔很快端着早餐回来了,原身胃口不好,再加上此时病着,温家的厨师做的都是清粥小菜,尝到嘴里半点味道也无。
不过温纵是真的饿了,他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现在肚子里空空如也,而且他本就不挑食,所以不过眨眼的功夫,就把一碗粥和一小碟青菜炒香菇给吃了。
张叔一边替他撤小桌板和空碗,一边说:“大少爷您安心休息,要是有什么事就叫我,我就在外面。”
“好。”温纵没什么意见,他现在还发着烧,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的身体素质并不能支撑他到处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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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纵在床上足足躺了三天才退烧,这三天里,温家的私人医生每天都会来看看他的身体情况。
太多的细节在小说中并未被提起,温纵也是这时才知道,原身对很多药物过敏,所以只能采取药物退烧的老办法。
烧退了之后,温纵终于得以下地走动。
一脚迈出房间,看着空荡荡的走廊,温纵还未说话,站在一旁的张叔就不自在地开口:“老爷和夫人一早就出门了,小姐也去学校上课了。”
“嗯。”温纵点点头。
张叔见温纵的表情没什么变化,略微松了口气。
其实,温纵心里早已有数。
他穿书过来后,光是生病都有好几天了,女主温珊倒也算了,可能是在走剧情,但父亲和继母都没来看过他,足以见得原身在温家没少被冷落。
他倒不会觉得失落,穿书前,他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而且,被冷落就意味着他发生任何变化,也不会太引人注意,更方便他好好调理这副病弱的身躯。
只不过,即使作者在原文中没用多少笔墨写原身,温纵也有一个一定要去见一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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