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校园言情 >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 【 21 】-喜欢
  「小琹,你老师和同学们来囉!」妈的叫喊使我搁置手边的工作小跑步到花店外。
  「庄琹的妈妈您好,我是庄琹的社团指导老师罗如湘。」罗老师一下车便亲切有礼的跟我妈自我介绍,「这次因为气候的关係,还有设备的问题,使得社团的花不能在社团验收日前绽放,所以只能麻烦你提供成花给我们了。至于花的价格您请放心,我会自掏腰包付给。」
  我注意到咏星跟我挥手,伯灿和林孟璿也从车上下来。
  我妈回以老师一个温暖的笑容道:「罗老师你用不着这么客气,花店的花数量都很齐全,你们就儘管拿去没关係,并不会影响到店面的作业。」
  「这怎么好意思呢?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花的金额我会一毛不少的付给您,请您就当作我是一般买花的客人就好了。」在罗老师的坚持下,我妈还是点头答应。
  虽然花店的购买人潮没有说大排长龙,但这阵子生意比较好,妈每天辛苦的顾店和调货我也都看在眼里。
  还好罗老师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
  「各式各样花店里都有,如果找不到想要的花告诉我,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把花调来。」我妈边说边带着老师和同学们进到店里。
  「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就算只有很普通的花我们也照单全收。真的很谢谢您这么热心的帮助我们!」罗老师说。
  「谢谢伯母!」在郑咏星的一声而下,其他同学也纷纷表示感谢。
  「不用谢,你们真的很有礼貌呢!」我妈称讚着。
  「那大家就先把清单上的花都找出来并清点数量,细心点把事做好,若是找不到花记得跟我报备。听懂了吗?」罗老师换上老师风格的语气和表情下命令。
  「听懂了!」学生们大声的回答,当然也包括我在内。
  「阿琹,我们这组要找的是玫瑰花和薰衣草,你对位子应该很熟悉吧?」咏星带着组员们来问我。
  「当然知道,摆设位子是依花季去区分的,跟我来吧!」我说。
  找到花区后,我们便分工合作把花点齐,并放进老师先前准备的纸箱中。
  「剩下薰衣草了。」咏星抹掉脸上的汗水,「啊!就在那里!」她跑到薰衣草的花区直接开工。
  我不禁在内心讚赏起她的全力以赴和积极向上。
  约十几分鐘后罗老师问:「还有哪一组还没好?」
  「报告老师,每一组都完成了。」身为社长的我举手喊道。
  「非常好,你们的动作很迅速!」罗老师讚叹,「那我们差不多该回学校了。」
  因为人数太多加上箱子的关係,老师决定分两趟载。
  当第一趟车离开时,我妈把一个大袋子拿给我。
  「这个你等等记得发给同学们和老师,是一些小点心和饮料。」她说。
  我打开袋子往里头一瞧,「哇!我妈人也太好了吧!」
  「你现在才发现?」她挑眉。
  「我一直都有注意到这一点啊!」我反驳,「只是现在才说出口罢了。」
  「最好是这样。」她笑说。
  不一会,罗老师就到花店载走我和其馀几位同学到学校。
  「请每个小组的组长选两、三位组员去把你们那组的花搬到花园,剩下的组员先跟我到花园。」到学校后罗老师一刻也不松懈的直接展开移植计画。
  咏星找了我和两位男同学帮忙搬箱子。
  基本上我和社团的成员都不怎么熟,就连自己组别中的人也不太记得名字,但因为上课都同一组长相也就自然能认得。
  「那个谁‧‧‧‧‧‧」咏星蹙起眉头,「陈名哲?和杨正太,你们两个去搬玫瑰吧。」看来咏星对社团的人也不怎么熟嘛。
  名叫陈名哲的男生高高瘦瘦的,手脚纤细的令人羡慕,在篮球场上好像常看到他活跃的身影。
  至于杨正太,我对他是没什么印象,但我想我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了。
  他人如其名,又矮又瘦,皮肤白白的,脸看起来很好捏,如果没跟他同社团还真看不出来他已经高三了。
  他们两个听话的把玫瑰花搬起来往花园走。
  「阿琹,我们也走吧!」咏星对我说。
  「恩。」
  等到每一组都把花搬到花园就定位后,原本跟罗老师先走的同学就带我们到划分好的区位,开始进行移植的工作。
  罗老师还真是个善用零碎时间的聪明人,如果能一直这么认真那这社团也不至于会面对快被废社的命运吧?她之前真的请太多次假了,加上有点偷懒?
  起码现在应该算把社团救起来了吧?
  「大功告成!」当最后一株花直直立在花圃上时,咏星大喊。
  「终于。」我虚弱的吐出两个字。
  汗如雨直下,这样全身充满热气和湿黏的感觉真的很不舒服。
  但也是最能代表过程中努力的证据。
  「好的组别举手我会去检查,通过了就可以先享用庄琹的妈妈特地准备慰劳大家的小点心。」罗老师说。
  闻言,我们全组的人默契十足的一同举手。
  「你们这组动作很快噢!成果我也很满意。」罗老师笑着点头,「去休息吧!」
  「谢谢老师!」这句果然又是最大声且齐声的一句。
  「阿琹,你妈真的是全方位的家庭主妇欸!又会种花又会厨艺,你超幸福的欸!」咏星边嚐着我妈做的饼乾边激赏着。
  「对阿!真的超好吃!」几位同学跟着附和。
  「是你们不嫌弃啦!」我谦虚的说。
  不得不讚美一下我妈,她这次做的饼乾真的很好吃。
  「这算什么?我家五星级餐厅的大厨多的是呢!」林孟璿突如其来的批评换来一些瞪过去的眼光。
  「你不喜欢就去旁边蹲!况且你刚才根本没帮到什么忙哪来的批评资格?」一位我不认识的女同学不爽的说。
  我打从心底佩服像她这样敢当面跟林孟璿槓上的个性!
  果然勇气什么的真的很重要。
  很容易就能派的上用场。
  「你不要对号入座好吗?我又没指名我批评的是什么。」这就是林孟璿的作风,一踢到铁板就撇清关係为上策。
  「别吵了,这样没有意义。」咏星说。
  「对阿,你们女生真的很幼稚欸!」伯灿也补一句。
  「有时候男生也很幼稚。」我说。
  伯灿对我挑眉,「我不否认。」
  解散后,我和咏星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阿琹,你觉得哪一种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最敷衍?」她突然结束原本关于帅哥的话题问我。
  「觉得他外表很出色而喜欢他。」说起来也矛盾,明明自己也觉得这很敷衍,却还是当作最初的理由喜欢旻辉。
  更扯的是,还喜欢了快三年。
  所以说敷衍的理由而喜欢也不见得很短暂。
  「我也这么觉得欸!但还是照做了。」她对我吐舌头,「那你觉得喜欢上一个人,会是错觉吗?」
  「你的意思是,你以为自己喜欢他,但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有点搞不懂她的问题。
  她点头,「恩。」
  「会阿。」就像伯灿之前给我怦然心动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也有可能只是错觉。
  你在乎他、关心他、接触他,可能只是觉得他不可或缺。
  并不是爱情里喜欢的感情。
  「那你认为,这样的错觉什么时候才会消失?」
  「时间会证明一切。」我毫不犹豫的回答。
  一开始可能是因为他的某种特质而迷恋,慢慢的陷入疯狂,但日久这样的感觉就会被冲淡。
  「我想也是。」她微笑,「那如果,喜欢的感觉还是没消失反而愈来愈强烈呢?」
  「那就真的是喜欢了。」我打量着她的表情,想看出一点端倪,「你恋爱了?」
  「才没有!」她大喊。
  「是阿,有哪个笨蛋会承认自己有喜欢的人呢?」我故意这样说。
  「好烦噢!说不定真的只是错觉啦!」她承认了。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阿!」早日忘掉过去的情伤,展开一场新的恋情,不是很好吗?
  「喜欢一个人真的好麻烦。」她扁着嘴。
  我很能体会她那句话。
  「乖啦,有心事找我聊。」
  「我觉得,他是我不该喜欢上的人。」
  「他是谁?」
  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像怕我知道。
  「如果还不确定是不是喜欢,就暂时别说吧。」我说。
  「恩,谢谢你体谅我。」
  到底让咏星如此烦心的人是谁呢?
  我根本毫无头绪。
  但最后的结果只有两个:一、随着时间而淡忘;二、随着时间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