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综合其它 > <我的明星男友> > CH14-1 我们不是情人
  ch14我们不是情人
  古人云:「无巧不成书。」但如果这巧合巧的不对,可是会害死人。
  当vincent与林语歆锁家中所有门窗准备出门时,有人按了门铃。
  「会是谁啊?」正在找外套的vincent转头跟林语歆说:「语歆,你去帮我开个门好吗?」
  「喔,好。」林语歆蹦蹦跳跳的来到大门前,想也没想便将门大开。
  在见到门外的人后,林语歆吃惊的一句话也讲不出口。
  「语歆,是谁啊?」已经穿好外套的vincent从房里走了出来,见林语歆一脸错愕,疑惑的将视线移至门口。
  然后他也愣住了。
  「如、如姐!」vincent过好一阵子才勉强喊出对方的名字,他因为太过震惊导致说话结巴:「你……你怎么在这?我、我不是有打电话告诉你说……」
  「我还在想你怎么可能会早起做早餐呢!」如姐原本朝气美丽的脸在看到林语歆的瞬间垮了下来。「原来是因为女人?」语毕,她不友善的瞪了林语歆一眼。
  「如姐,你听我解释……」vincent情急之下抓住如姐的肩,却被如姐狠狠甩开。
  「你还想解释什么?」她尖声地道:「要跟我解释这女人的来源吗?如果是,不好意思,我没兴趣。」被如姐这样一讲,林语歆低下头,不知所措全写在脸上。
  「如姐!请你别胡说!」纵然vincent对于如姐的不告而来感到惊愕,可她的尖酸刻薄也令他觉得噁心,当初vincent与『藏忆』签订合约时,一直坚决反对公司由介绍人如姐担任他的经纪人,并不是如姐能力差,而是他不喜欢异性当他的经纪人,因为经纪人与歌手是要长时间相处的,日久生情这句话,他寧可信其有,如果说与女经纪人传緋闻或是与男经纪人传同性恋情这两条路非要他选一条,他会选择后者。至少同性恋还有机会转性,但要是是异性恋,恐怕对方未死之前都不会善罢干休。
  要不是最后公司搁下若不要如姐当经纪人就别干这种狠话,他打死都要抗争到底。
  很好,现在事情如他所料发生了,全部担子都要他自己担。
  真他妈的,搞屁啊!
  「小季,是我不好,请你不要怪你经纪人……」林语歆在一旁边哭边拉着vincent的手臂。
  「语歆,你让开,让我说。」他实在不愿意退让。
  见vincent不知反悔还护着其他女人的如姐,气得对他咆哮:「关季禹!你给我搞清楚你现在的身份!」
  明明vincent是由她一手辛苦的拉拔培养,直到跟『藏忆』签了合约,这女人是凭什么半路杀出来分享他啊?不过是撞倒过vincent一次嘛!她还没找她算帐就不错了。
  与vincent合作那么久,对于他的私生活如姐掌握万分,还有,vincent未曾对她说谎过。
  今天,他为了个女人向她撒了谎、对她恶言相向,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还包庇她?
  于公,为了避免緋闻缠身,她得想办法除掉林语歆,于私,vincent从答应她要踏入演艺圈那刻起,便是她一人独享的,一辈子不得脱身,即使到时候退出演艺圈也一样。
  要不为什么公司在通知如姐vincent不愿意让她当经纪人,并要她退让一步时,她还得想办法用身体去收买公司老闆呢?
  还不全是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