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现言 > 撩肾达人 > 第二十三滴毒
  翌日一早, 宋初醒来时季亦安已经不在床侧了。
  她懒洋洋地往病房看了一圈,便起身去卫生间洗漱,昨天的后半夜她睡得非常沉,一觉醒来倒也不觉得头痛了。
  她往脸上泼了把水, 看镜子里的自己,素颜,水珠顺着脸颊向下落,平常总是淡漠的眼神这会儿却噙着点似有似无的笑意。
  让宋初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她掏出一支口红, 在唇瓣上轻轻描了一圈,显得没那么病怏怏了。
  等她推开卫生间门出去时, 护士正好进来。
  “今天觉得怎么样?”护士问。
  宋初:“挺好的。”
  “来, 我给你量个体温。”
  宋初站定,护士拿着体温计放在她额边,“滴”一声。
  “睡了一觉烧倒退了, 一会儿再挂一枚压一压应该就可以了。”护士说。
  “嗯。”
  宋初的话实在不算多,除了故意勾人时她大多时候都显得十分懒散, 连张嘴说话都没力气似的。
  她一个人在病房百无聊赖, 也懒得打电话问季亦安去哪了,慢悠悠挪步到窗口吹风。
  阳光从窗外透进来, 可还是抵不掉寒风刺骨, 宋初拉紧了衣领。
  过了大约五分钟,病房门重新被推开。
  季亦安拎着几袋冒着热气的早餐走进来, 把原本冷冰冰的病房瞬间透出点人气, 包子豆浆油条氤氲出蒸腾热气。
  宋初回头, 但没上前,只是在看到季亦安的脸上又忽然格外贪恋昨晚他身上的温度。
  着了魔似的。
  “过来吃早饭。”男人说。
  宋初走上前,目光在桌上转一圈,捏起一只小笼包:“都让我来西安了,早饭不吃这儿的特色美食么?”
  她把小笼包塞进嘴,季亦安扫她一眼。
  见她眉心微动便笑了:“吃出来了?”
  “羊肉馅儿的?”
  “嗯。”
  肉烂汤浓,香而不腻,汤还是滚热的,带一点辣味。
  “很好吃。”宋初说。
  宋初吃得比平时多,和季亦安一人一个很快就把小笼包解决了。
  她捧着一袋豆腐花,侧边插了根吸管,有些烫舌头,味道很浓,宋初觉得自己喜欢上这座城市了。
  “一会儿带我去西安的街上逛逛吧。”
  季亦安把桌子收拾干净:“一会儿你把今天的针挂完了再去吧。”
  “好。”她点头。
  “出去时把那件羽绒服给我穿上。”
  宋初扬眉,看着季亦安,半晌没忍住笑开来,她说:“知道了。”
  ***
  挂完针已经过正午。
  宋初终于向北方寒冬低头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其实倒并不丑,只是显不出身材。
  大概是历史古都的关系,西安的街道有一种厚重感。
  回民街上人来人往,随处可见具有年代感的建筑,路两旁的树木在冬天光秃秃,灯柱上挂满了匾牌。
  这里的人都很朴素,男人高大,女人个子也不矮,都给人非常利索不拖泥带水的感觉。
  宋初向来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季亦安领着她去了一家泡沫店,店面不大,装修也挺破旧,游客却排到了门外。
  “等会儿吧,这家很好吃。”
  “你经常来?”宋初问。
  季亦安:“以前读书的时候常来,后来没时间来了。”
  宋初摘了围巾:“跟女朋友来么?”
  季亦安视线一垂,慢悠悠地自上而下扫了她一眼:“查岗?”
  宋初耸肩,漫不经心:“了解一下而已。”
  “那你呢?”他反问。
  “我没有过男朋友。”宋初回答得很干脆。
  这倒的确是出人意料,尽管季亦安的确想不出能收服她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可宋初身上有一种气质,那种抓人心尖儿的撩拨,让人有一种阅人无数的错觉。
  宋初一眼就察觉他转瞬即逝的错愕,坦然地双手往背后的木架子上一靠,懒洋洋的:“不相信吗?”
  “信。”
  宋初不会也没必要骗他这个。
  “不知道有没有跟你提过,我对情感的认知和接收有点,嗯……发育的不怎么健全,所以以前读书时从来没产生过什么对男生的情愫。”
  她说着还扯起唇角,“哦,那时候还有个疯狂追我的男生,我感受不到情感,只觉得他烦人,后来实在忍不了就割伤了他,再后来见了我就躲。”
  季亦安听得一阵揪心,一时卸下防备,笑道:“哦,那时候在金三角你也割伤我。”
  于是彻底栽进这只狐狸埋下的陷阱。
  宋初戏谑又狭促,轻轻眯了眯眼,眼尾飞出无形的利刃。
  她轻佻地“哦”一声,随后笑了:“季队长,你拿自己跟他比较,怎么,你也喜欢我么?”
  季亦安刚刚卸下防备,就被这只狡猾的狐狸撕得几乎要尸骨无存。
  宋初占据上头,好整以暇地正想看看季亦安会怎么应对,没想到他却一点尴尬的意思都没有,反而镇定地望着她。
  宋初心跳骤然加速,太阳穴一跳,似有预感他会说什么。
  她没由来地慌乱,只堪堪维持面上的镇定,紧张到几乎产生了幻听,她仿佛听到他说“喜欢”。
  但季亦安连嘴都没张一下。
  宋初觉得自己实在莫名其妙又好笑,一边并不希望季亦安真说喜欢反倒让关系别扭了,一边却从心底开出一朵盼望的花儿。
  最后是一个电话打破了愈发暧昧的氛围。
  季亦安拿出手机看了眼,面色很快沉下去,他指了指队伍示意宋初继续排队,自己便走出队伍找了个僻静的角落。
  宋初注意到他拿的手机不是日常拿的,应该是工作用的秘密号码。
  ***
  大概过了五分钟,季亦安便回来。
  宋初排到队,叫了两碗羊肉泡馍,已经在吃了,抬头看见季亦安,朝他抬了下下巴。
  宋初继续低头吃,她以前在北京吃过,不算正宗,腥味很重,可这一家店羊肉泡馍非常好吃。
  味醇汤浓,膜筋肉嫩,肥而不腻,完美地去污、去腥、去腻。
  “好吃吗?”季亦安问。
  宋初头也不抬:“好吃。”
  季亦安没打扰她吃东西的兴致,等她全部吃完,拿了纸巾擦嘴后才开口:“刚才那个线人,是我们在金三角的卧底。”
  “你们在那还有卧底?”宋初吃惊。
  “有啊,年纪挺大了,我们很多最新消息都是他发来的。”季亦安说,“我托他帮我了解一下我们俩的身份有没有被怀疑。”
  “然后呢?”
  “有传言,但他们以为是上回伽苏绑架你的事惹怒了你,所以才暗地里匿名把他的消息透给警方一锅端了。”
  宋初耸肩:“那没事,等你休完假我们就回去?”
  “再等等,你先跟我在云南总部待两天吧。你把他们老大杀了,总归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了,先让他们自己散散火。”
  “也行。”宋初点头,从包里拿出口红对着手机补妆,“既然你们在那有卧底,怎么你还被派去了?”
  “我们俩的卧底任务不一样。我是去做一个诱饵的,是深入他们内部去探查消息的,原本我这次的任务就是抓弩古,必要时刻可以暴露自己的身份。”
  “暴露身份?不危险么?”
  “所以是必要时刻,一般也就到了收尾工作,通过暴露自己来让对方露马脚。”
  宋初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却从心底里泛出敬佩之情,他们当真是把自己的生命挡在了危险最前面。
  “那那个卧底呢?”她又问。
  “他是把自己都埋在那了,融入金三角的生活,在那里有生活,有生意,有朋友,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去那做生意的小商贩。”季亦安戳了戳筷子,“他比我厉害多了,就把自己沉在那里,挺难的。”
  宋初抿了下唇,轻声问:“他家人呢?”
  “光棍,都快五十了,三十岁就自己申请过去了,十几年了啊。”季亦安感慨,视线垂着,“他老婆因为是缉毒警亲属的消息被透露,很早就因为毒贩报复死了,那时候肚子里还有孩子,八个月了。”
  他说着,还用手在肚子前笔画了下。
  宋初嗓子眼哽了下。
  “那你父母和妹妹呢?”
  “我是缉毒警的身份都是瞒着所有人的,亲戚朋友邻居都以为我是刑侦队的,本来打算瞒着蔚蔚,可那丫头太机灵了,还是被她知道了,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跟别人说。”
  他们在冲锋陷阵的时候,却连被大家知道的资格都没有。
  多少人惨遭毒手、惨死他乡,又有多少人连墓碑上都不能刻下自己的名字。
  他们被蒙住眼睛,捂住嘴巴,割去耳朵,成了这一片土地上和平幸福生活的人们踩在脚下的基石。
  “不会觉得不甘吗。”
  “走吧。”季亦安起身付了钱,才回,“也还好,没去想过这些。”
  宋初没由来地心疼,没再故意惹他,两人在小吃街上从中午逛到繁星点点。
  季亦安对这条街很熟悉,清楚的知道哪家店的味道最地道,宋初吃了许多东西,几乎是她平常两天的量,不知不觉的。
  肉夹馍、凉皮、灌汤包、胡辣汤、小酥肉……
  她捧着一杯石榴汁,杯子很廉价,上面还映着幼稚的卡通图案,但味道却很好,非常解腻。
  “还吃面吗,那一家很好吃。”
  “你是觉得我胃有多大?”宋初揉着肚子。
  季亦安笑:“就你刚才吃的那些也不小了,我就想看看你到底能吃多少。”
  宋初直接白了他一眼。
  “既然不吃了,现在还想去哪逛,兵马俑?”他看了眼时间,“这个来不及了,闭馆了。”
  “去华山吧。”宋初说。
  “现在?”
  “嗯。”
  “你病才刚好。”
  “好全了。”她说,“突然挺想看日出的。”
  ***
  坐高铁到达华山景区门口时已经接近十点。
  他们在山下买了饮用水、面包和两幅手套,又买了个简易包背,季亦安背着。
  “老板,这个多少。”季亦安指着一个登山拐杖。
  “一百五。”
  季亦安买了一根,丢给宋初。
  “看不起我?”
  “缆车时间过了,我们得爬上去,你这速度能不能赶上日出都不一定。”
  宋初接过拐杖,灵活地甩了一下,直接带头上前:“走吧,季队长。”
  夜里的山格外冷,宋初扎了个马尾,将围巾系紧,他们从北峰上去,这个季节夜爬游客少,一路上只遇到寥寥,沿路都有路灯与指示牌,倒不用担心迷路。
  “要是累了别勉强。”季亦安还是放心不下,怕她又烧起来。
  “放心吧。”宋初笑了,“累了就让你背我上去。”
  “……”
  不过宋初的确是出乎季亦安的意料,原本在他眼里,她算是个骨子里挺娇气的姑娘,即便在金三角那种地方,也把生活过得非常精致。
  可她爬山时,一点也不喊累。
  闷着头爬,有时路抖一些,就杵着拐杖闷着头爬。
  “季队长,你以前常来爬山吗?”她问。
  “没,就来玩过一次,坐缆车的。”
  “这么说和我是第一次?”
  “嗯。”
  宋初垂眸笑了笑,游客少的坏处就是两人独自爬坡安安静静地显得无趣,容易感觉累。
  宋初在一个陡坡前站定,坡非常陡。
  “爬上去吧。”季亦安从包里拿出先前买的两幅手套。
  宋初戴上,季亦安爬在前头,一只手拉住落后一人之隔的宋初,手心滚烫。
  宋初没什么劲儿爬这种坡,几乎完全是被季亦安拉上去的,等过了这个坡,季亦安已经出了一层汗,他把衣服拉链拉下来,领口敞开。
  宋初在一旁看他动作,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干。
  “我给你唱歌吧。”宋初移开视线,“爬山得唱唱歌打打气。”
  季亦安顿了下:“好。”
  “唱什么呢……”宋初自言自语,而后张口——
  我的宝贝宝贝
  给你一点甜甜
  让你今夜都好眠
  我的小鬼小鬼
  捏捏你的笑脸
  让你喜欢这世界
  “哗啦啦啦啦啦……”
  这首歌不是她惯常的风格,像是特意为季亦安选的,咬字缠绵又撩人,像是故意往人心勾里唱似的,把寒风料峭的险山都唱得甜蜜,嗓音清澈得不行,就像个不经世事单纯无邪的女孩儿。
  可季亦安知道她经历过的黑暗的事儿多了去了。
  他简直不明白她身上到底是有什么魔力,她仿佛在这天地间来去自如,想切换到哪张面具一秒就能切换成功。
  他猜不透她。
  后面的一段路宋初总时不时唱着歌,有时想不出唱什么,就随便哼点调子。
  她的确是有把好嗓子。
  让这漫长的登山路都有了乐趣。
  后半截的路慢下来,后来等他们赶到南峰观日台时已经就快要日出了。
  观日台上人挺多,比这一路上遇到的人加起来都多,估计是在山上旅店睡下,快到时间才赶来的。
  宋初站在山顶,望着远处山际逐渐泛起的鱼肚白,忽然觉得这好几小时的登山都值了。
  她精神状况不好,需要刺激来让自己有活着的感觉。
  她生活在金三角,混迹于那摊污泥之中,她一边厌恶,又一边得以慰藉。
  可现在,她站在山顶,日出还没出现,人群很嘈杂,北风猎猎,累得有些喘不过来气儿,可她却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静极了。
  她能听到身边季亦安的呼吸声。
  没有那些黑暗,没有那些噩梦,没有死亡也没有毒品与罪恶。
  “等太阳出来,帮我拍张照吧。”宋初把手机递过去。
  日出的瞬间太阳涌出来非常快,刹那间金光四射,人群的呼声瞬间响了。
  季亦安拿着手机蹲下。
  宋初在心里默念“三、二、一”,她疾步向前,一把拉下羽绒服拉链,在太阳蹦出来的瞬间高高抛起羽绒服。
  少女纤细的身躯被霞光染尽。
  万千温柔、万千荣光。
  ***
  季亦安按下快门的同时,仿佛掏出心脏,献给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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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还有一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