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院子太晦气了,自己反正是不愿意再来第二趟。
于是那个破棺材便一直放在一旁,等着明天早上由人运输到州衙里领赏。第二,一早县官便兴冲冲的让自己的几个手下亲自押送着这棺材上路,他可不想让别人截了他的道。
为首的一胖一瘦跟了自己好几年,应该不会抢这个功劳。
这棺材并不沉,几个人抬着美滋滋的等着上去要赏钱,虽然觉得有些晦气,但是人都死了还怕什么。
可尽管是如此,几人还是决定在中途中休息一下,可是这到处都是荒郊野地的,哪有什么酒馆或是茶室,想了想随便找了个树荫底下几个人就坐了起来。
拿出了自己的水袋,靠在树下喝了喝,也算是解了渴。
就在几人还在讨论着,一会儿到了周牙里领了赏钱,要不要去吃酒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那棺材竟然自己动了动。
而当他们回过神来,觉得自己休息太久要上路的时候,抬起了那个棺材,却发现比之前轻了不少。
“这棺材怎么变轻了?”
旁边的人听了不说话,他们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就在众人想着要不要把棺材打开来看一看的时候,他们身后响起了诡异的笑声。
“呵呵呵呵………”
一阵达到过后,或者说是单方面的屠杀,齐锦拖着鲜血淋漓的双手。
她没有想到自己还能活了下来在被秦云璋杀死的那一刻,明明已经失去了意识。
可是到最后的时候躺在棺材里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她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明明自己被刺穿了心脏,是根本活不下来的。
能活下的原因也是因为那颗珠子,那颗珠子护住了他最后一丝心脉,所以齐锦这才苟得一命,但是丧失了大部分的力气,也进入了假死的状态。
还好这群人派了一小队给自己送行,倒是成全了自己对血肉的渴望。
齐锦将这七八个人尽数杀死,吸干了他们的血肉,她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同时,在她死的时候也搞明白了自己这次失败的原因。
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忍气吞声,一定要等候时机,不能因为自己变得强大,就贸然自己行动。
她一定会等到决战的那一刻,等待着阎罗归来,自己要亲手杀了陆锦棠和秦云璋。
齐锦走到了一条小溪旁,伸出手将胳膊上的血迹都洗掉,但是衣服上的确实不好洗,看见了远处的一个村庄,齐锦眯了眯眼睛,直接走了过去。
看着正在村口浆洗衣物的妇女,齐锦道:“这位姐姐,我在路上遇到了盗贼,您能否借我一套衣服穿?”
那朴实的女人,抬抬头看着眼前的女子,容貌娇美,穿的衣服也不像是普通老百姓但是却沾染了些血迹,而且破破烂烂的这是到一个女人家若是这样,遭遇了什么也就不好说。
于是很爽快地递给了齐锦一套衣服,骑警道了谢并随意摘下了自己的送给了这女人。
这次她倒是没有直接大开杀戒,而是装作了迷途的旅人,朝着这村里的人要了一套衣服,自己若是想杀人的话,恐怕不能像之前那样明目张胆地嚣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