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都市言情 > 名门晚爱 > 第100章 在原地等我
  愕然回眸,映入眼帘的竟是之前那个司机。
  他一直,都在?
  他动作利落的接过薇薇儿,朝门口走,并且回头叮嘱我拿好包。我慌忙收拾了一下,也匆忙跟上。会所下面不知何时停了两辆车,前面是一辆黑色商务车,后面那辆却是送我过来的黑色宾利。
  见到我们,商务车里迅速跳下来两个人影,我认识他们,一男一女,是薇薇儿的两位助理,他们从司机手里接过东倒西歪的薇薇儿,扶她上车。我没上前,准备等下打车自己回去。
  阴历十月,春熙也进入冬季,冷风呼呼吹过,我的头像是被钢锥扎着,痉挛般的疼。
  刚走出一段距离,听到车响。
  “顾小姐,我送你回去。”不等我说话,那尽职尽责的司机已经停车帮我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我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拒绝。
  我为什么要你送?虽然你不过是个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可我也有拒绝的权利。
  刚想说话,司机指指拥堵不堪的的士站台,“这会儿是下班高峰。”
  我吞回要说的话,轻叹口气,还是认命般坐了进去。
  逞什么英雄好汉呢?谁又能为你的清高喝彩。
  我钻进车里,正要落座,却蓦地惊颤一抖,迅速朝车里望去!
  有人?!
  随着这个认知,一丝被我深深掩埋在记忆中的烟草气息混杂着成熟男性草木般的清香,氤氲而来。。
  车厢内光线昏暗,加之我瞬间失去判断能力的大脑,才导致我犯了这个严重的错误。一个几乎严重到改变我人生轨迹的错误。
  平措。
  竟然是他?
  我猜到了可能,却没猜到必然,我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出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们神情平静的对望,近乎一年的时光,我们连两两相望都无法做到,在崇青的婚礼上相遇,我和他仿佛陌生人,没有过丝毫交集,原以为此生就这样了,全然的遗忘,过好各自的人生,不管寂寞还是幸福,都与对方无关。
  可他为什么还要如此刻意的安排这次的相逢?
  请别再说这一切都只是巧合,我不信,打死我也不相信了。。。
  身后的车门力度恰当地阖上,当然,车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我那硕大的标志性的背包被他接了过去,手也被他顺势握住,起初只是轻轻的触碰,到后来却攥得我生疼,我被他拉过去,力道急切,我几乎是有些狼狈的靠在他的身上。
  我听到他急促沉重的呼吸,那种排山倒海般的情绪随着他熟悉的气息翻涌而来,一时间,我仿佛沉没于黑暗的深海,意识在渐渐消散,胸口处传来阵阵抽搐般的疼痛,眼前亦是一片模糊的水汽。。。
  忽然就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要哭了吗?不能啊,猫子,不能哭,不能再哭了啊。。
  当我狠狠地侧头咬住他肩膊的时候,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却不舍得松手,而是更加用力的箍紧我,任我在他的身上发泄着愤懑的情绪。
  不知过了多久,我闻到嘴里的铁锈味,心中一痛,蓦地松口。我看到他深蓝色衬衫肩膀的位置,已经被我咬出了一道深深的牙印。
  我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哑的悲鸣,双手有意识的去推他,可刚一离开他的身体,我的头却又被他紧紧地按回胸前,他的心跳还是那样的有力,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他说。。
  “猫子,为什么你看起来不好。。。”
  我的心像卖给了魔鬼,爱情的坟我自己来掘。
  我搞不懂为什么在遇见了平措之后,立刻就颠覆了我正常了三十年的生活轨道,行驶的车头偏离了方向呼啸向前,早就不为我的意志转移。迷失就在那相遇的一瞬之间,直至不归之路的尽头。。
  痛恨自己的欲罢不能,似乎世间的悲喜全由不得心,只能堕落和深陷,失去全部也不可惜。
  此时此刻,我才终于明白了崇青当初的执迷不悟为了那般。放手二字好写难做,我一平凡俗世的女子,又能超脱到哪里去呢。。
  我的心被我卖给了一个叫魔鬼的家伙,他勒令我每天都活在地狱般的折磨里,焚心似火。。
  母亲为了一个不可能出现的背影等待了一生,到死都未能如愿。
  崇青为了一段无望的恋情,数次经历了人生浩劫。
  而我,一个曾经最不喜欢为了等待而活的女人,却学会了默默地屈服于心中的那个魔鬼。只是,我比她们堕落得更深,更彻底。我又一次选择了逃避现实,明知我在做错事,清醒后一定会痛恨自己,明知属于我的未来混沌未卜,可我却偏偏,一步一步地走上绝路。我就像是沙漠中焦渴的旅人,明知前方那炫丽变幻的景色是虚幻危险的海市蜃楼,可我依旧禁不起诱、惑,前去送死。。
  那一夜,我和平措都没有回家。
  生平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去了酒店。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入住,因为没有刷卡也没有付现金,全因那是他家的产业,我和他只是从专用电梯直接上了顶楼的豪华包房,省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厚重的木门被咔嚓一声落了锁,我的身体就不再属于我了。
  平措起初没有动,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我和他都沉浸在那一片陌生到心悸的黑暗里,谁也没想去打开手边的电灯开关,就那样待在黑暗里。。
  静静的。
  透过落地的玻璃窗,对街的大厦霓虹闪烁,映红了墙上的影子。渐渐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我的羞耻心也终于回来了。
  我试着朝前走,想把手里沉甸甸的背包放在门厅的柜子上,可就是身子动了那么一下,就被身后的他更快一步揽在怀里。
  应该拒绝的。
  我在心中呐喊了几千几万次,不可以,不可以。。猫子,你混蛋,你该走了!!
  可所有的抗争到了嘴边却碎成了几声细不可闻的呜咽。
  不是说有情人做快乐事吗?可为什么我和他之间蔓延的却是疯狂如末日一般的浪潮,幸福的潮汐来得太快,所以去的也更快吗?
  神魂不清的瞬间,我听到他对我说。
  在原地等我,猫子。
  他说。
  我愣住了,耳朵里嗡嗡直响,只当刚才的那句话是个幻听。
  那天经历了太多的事,我的倦意在那之后席卷而来。入睡之前,朦朦胧胧的,我好像对他说,“你可以走了,我想睡到明早再离开,没有问题吧。”
  他紧了紧环着我的手臂,又俯身过来吻了吻我的鬓角,低声在我耳边说:“我不走。”
  最后,居然是他先睡着了。
  我被他的言语和举动搞懵了,无论是思维,还是眼睛里面,都是雾蒙蒙的一片,看不清楚,都说女人这个时候是脑子最混沌的,看来此言不假。可是平措,你到底要做些什么呢?你以为我真有九条命可以用来逃吗?
  后半夜醒转,身后却已是一片空白的凉意,我的心也跟着沉了沉。嗓子因为喝酒的缘故干涩难忍,我撑起身子,准备去外面找水喝,可我一起身,却看到窗口处立着一个人。那个人,正是平措,他的身上只穿着一件衬衣,却并不让人觉得不雅或是突兀,反而令我转不开视线。他靠在窗口抽烟,可能怕惊到我,所以打开了一扇窗户,听到身后的动静,他蓦地回眸,正对上我的眼神,离得有些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我只是觉得心慌,小声说了句:“我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