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至秦收了果盘,蹲在沙发边摸二娃的头。
心里有鬼的感觉太糟糕了,花崇躲去阳台浇花,盼着徐戡赶紧来。
可徐戡真到了,他又有点不是滋味。
休息日,照他的习惯,是不见同事的。但如今,柳至秦这个“同事”和他之间已经不是“见一见”这么简单了。
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生活在一起。
徐戡没有上楼,带了几大包进口精品狗粮来,跟花崇交待了半天养狗注意事项。二娃由柳至秦牵着,满草坪疯跑。
聊了一会儿,徐戡说:“中午小柳哥说你在洗碗,我还以为你们在一起了。”
花崇气一提,打着哈哈:“这玩笑不能乱开,我们只是住得近,休息日搭伙吃饭而已。”
徐戡点点头,“花队,你没考虑过找个人一起过日子吗?”
“和你吗?”花崇倒是不介意开徐戡的玩笑,毕竟心里坦坦荡荡的,没那心思,所以再没谱的话也说得出来。
“我跟你说正事,你和我开玩笑。”徐戡说:“我们这都搭档好几年了,像是能一起过日子的人吗?”
“不像。”花崇笑了笑,看着越跑越远的柳至秦和二娃,轻声说:“我这不是还没遇上合适的人吗,工作也忙……”
心里一个声音却道:明明已经遇上了。
“你找的理由和我应付我爸妈的理由一样。”徐戡挠了挠鼻梁,“算了,我自己也还单着,就不劝你了。不过……”
“嗯?不过什么?”
“不过我真觉得,你和小柳哥挺好的。”
花崇心里那张鼓,又开始轰隆隆地捶起来。
徐戡点到为止,见柳至秦牵着二娃回来了,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和二娃玩了一会儿,就告辞离开。
花崇却没法平静下来。
若说中午那会儿,是他自己悄悄琢磨,现在则是被旁观者挑明——你俩挺好。
连旁人都看出他们之间来的那些电了。
晚餐吃的是中午剩下的,柳至秦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花崇呆坐在沙发上,脑子几近放空。
他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年轻,需要花很多时间问自己喜欢还是不喜欢。他看得清自己的内心,毫无疑问,对柳至秦,他有感觉。他甚至能察觉到,柳至秦对他也很特别。
年轻人喜欢追求热热闹闹、甜得发腻的恋情,他只想找个人来凑合着过日子,柳至秦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轻易接受自己对一个男人有了天下独一份的感情,他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毕竟在感情上“空仓”多年,念书时坠入爱河,对象还是警校的女同学。
这些年经历了许多,性子有了几分改变,连取向也变了?
可想想喜欢上的男人是柳至秦,似乎又没有那么不可思议。
他抹了把脸,觉得自己有点魔怔了。
——要不先追追看?
想法一旦冒了头,就很难压下去,他起身朝阳台走去,被吹了一脸夏天傍晚的热风。
脑子好像更热了。
暂时还不能袒露心迹,毕竟肩上还扛着重要的事。但是试着相处似乎也不错,如果柳至秦也有那方面的意思,将来等那件事彻底解决了,说不定就可以……
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阳台上茉莉花开了,随风晃动,香味格外浓郁。
茉莉花是白色的,小小的一朵,他垂眸一看,眼神却暗了下去。
白色的花朵,令他想到了葬礼上的白花,想到了牺牲的队友。
西北莎城发生的事像一堵绵延无际的墙,而他找不到绕开的方法。
花洒喷出没有温度的水,溅出一片朦胧的水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