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药水味太浓郁了,几乎掩盖了他身上的血尸味,现在凑得近了,他就闻到了。
光头满脸委屈,“反正我说的再多你们也不信,我带你们去个地方,看完你们就知道了。”
梁星野抱着手臂就在他身后,光头感受到了他周身的气场,知道自己铁定打不过他的,所以只能老老实实地走在前面。
走两步,不忘跟狗子自我介绍。
“我叫佛牙,别老是光头光头地叫,忒难听,阿弥陀佛。”
狗子这会儿姑且相信那光头不是个坏人,便也稍稍敞开了心扉和他闲聊,“你信佛?”
光头边走边拨弄手腕上的佛珠,“正是。”
“可我怎么觉得,你像个假和尚?”
光头一听,当场就不乐意了,一弯腰,指着自己头顶上的戒疤,“我可是在大名鼎鼎的天禧寺,与七众受戒,燃香于顶,立下终身之誓的。从此新业不造,往生极乐,花开见佛……”
纪燃龇牙,“说人话!”
“我是真和尚。”光头信誓旦旦道。
“你们佛门中人也流行也修仙?”
“那倒不是,我修仙只是为了解答一些心中疑问。经书里说,佛可以幻化出各种形象,所以我问师父,佛的本相长什么样?他又是怎么确定,供奉在寺庙里的佛像是佛的本相,还不是他幻化出来的?我师父说,心中有佛,眼前自然能显现出佛的本相。他那套虚无缥缈的话我着实参悟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我就想修仙,不为什么,就想上天看看,佛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存在,那他到底长什么样,他是马脸,圆脸,还是国字脸?”
听完光头这番话,纪燃得出结论:吃饱了撑的,才会纠结这些,有病!就跟他的名字一样。
你叫什么不好,偏要叫佛牙,佛生地一副普度众生相,眼耳口鼻都被信徒赞美了一遍又一边,你提什么不好偏要提他的牙齿?特立独行不走寻常路么?
梁星野走在一旁,一路上只是默默听着,从不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
他看着那条狗,脑海中浮现出那几近模糊的面容来。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起话来就喋喋不休,不论对方是谁。
可他又很健忘,凡事都不放在心上,仿佛天地之间没有什么东西能入得了他的眼,也没有什么人能留住他的心,他永远潇洒自由,肆意快活,随心所欲地让人痛心。
佛牙将他们带到了自己的落脚处,很难想象一个佛门弟子的落脚处,竟然豪华到令人发指。
“木松镇最好的宅子,一锭金子顺手买下来的,是个不错的落脚处,打明儿个起,就让人把院子休整休整。”佛牙用手豪气一圈,对着空气一比,“这个地方我打算弄座假山来,底下再挖个池子,冰天雪地的,一般的鱼可养不活,得是极寒冰川里捞出来的极为罕见的玲珑鱼,那鱼可漂亮了,天越冷,鱼鳞的颜色就越漂亮,是那种再纯正不过的靛蓝色……”
小小的一个落脚处,这样大费周章地修整,古话说得好,财不可外露,纪燃总觉得,这光头迟早有一天得被土匪山贼绑了。
“还有这一处,修个小亭子怎么样?”
纪燃修仙之前,也是个极尽奢华的富家子弟,提起这些,他自然是行家,当下和光头变成了好兄弟,一人一狗臭味相投,还不忘给光头提建议,“亭子要造就必须造地大一些,就按照岭南那边的样式造,冬日单是看亭上积雪,也是一道不错的景。哦,对了,亭子里的一套饮茶器具必不可少。”
佛牙激动万分地应和着,“我懂的我懂的,你觉得龙泉飞凤高足杯怎么样?”
纪燃摇了摇狗头,暗叹光头有钱是有钱,可品味着实不怎么样。
“龙泉飞凤高足杯颜色太素,而且只适合宴饮场合,和冬日雪景不搭,得是建窑产的天目釉斗笠杯,也是靛蓝色,正好与池子里的玲珑鱼相配。”
佛牙看狗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恭敬起来,一只狗,能有这般品味,真是让他自叹不如。
“至于熏炉嘛,这倒是要仔细想想,太过繁复的也不好。”
便在此时,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的梁公子冷不丁冒出一句,“黄铜莲花沉香座便行,用线香。”
佛牙和纪燃的眼神齐齐亮了起来,哟,看不出来,也是个有品味的行家!
而梁星野却依旧是一副冷漠到极点的表情,在说完自己的意见后,不忘在后面加一句,“你让我们来,就是看这些的?”
佛牙一拍脑门,才想起正事,带着他们进了主宅里。
宅子里的陈设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屋子中央规律地摆放着十几个青瓷瓮,一进屋子,纪燃就感受到了,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尸的味道。
佛牙将他们带到了青瓷瓮前,双手一合,“阿弥陀佛,实不相瞒,修仙的人各有各的本事,可你们也看到了,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力量单薄,所以只能兵行险招。”
他将青瓷瓮上的盖子打开,里面蜷缩着一只血尸,在黑暗中久了,蓦然发现头顶有光,还特温顺地抬头看了一眼,连眼神都是善意的。
“我修的是一门驭尸术,简单来说,其他修仙的打怪都是自己亲力亲为,而我则是属于那种自己找个地方躲着,操纵这些血尸当打手的类型。窝囊是窝囊了一些,但人各有志,这就是我的生存法则。”
佛牙说着,便重新合上盖子,“这些血尸日日夜夜地受着我的血,只听我的差遣,你们不用担心它们会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