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才摆摆手婉拒,他向来滴酒不沾。
张大刀看见酒,肚子里的馋虫就开始发动。他做贼头多年,与兄弟们在一起,从来都是无酒不欢。
连着两日没酒喝,如今看着摆在眼前的佳酿,自然是要干上一大碗的。
张大刀接过汪大松递过来的一大碗酒,抬头一口饮尽。
汪大松看着张大刀手中的空碗,眼神一沉,唇角微微勾起。
张大刀坐在这金银堆里喝着酒,心里开始起了念头。
他耗尽大半生才攒了这些金银,往后是不可能再干回老本行了,是时候该考虑怎么处理这些金银的问题了。
这些金银虽说他和汪大松都有份,可说到底,拼死拼活,刀尖舔血将这些金银抢过来的人是他和他的兄弟们。
那汪大松只不过是利用官职之便,帮他们打掩护罢了。
怎么说这里的金子他都应该分大头。
这么想着,张大刀对汪大松道:“你我也是时候该谈谈这些钱怎么分的事了。”
汪大松笑了声:“你想怎么分?”
分钱?李秀才扫了眼四周堆着的金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么多钱,光是能分个千分之一,也够一个人花上十辈子了。
张大刀拿着刀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自然是我七你三。”
“你七我三?”汪大松面色沉了沉,冷笑道,“凭什么?”
“呵,凭什么?这笔钱是我和兄弟们豁出命去得来的,我不占大头,难道你占大头?”张大刀不服道。
汪大松反驳:“这些年要不是有我在,你们这帮蠢蛋早就被朝廷灭干净了。我汪大松本也有大好前程,可为着你们,如今竟成了一个亡命之徒。这钱不能这么分。”
多年同盟,张大刀也不想撕破脸皮,退了一步妥协道:“那好,你说你想占多少。”
汪大松比了个手势:“我十你零。”
“什么?”张大刀瞪大了眼睛,握紧手上的刀,“汪大松你怎么敢说出这种话?”
“怎么不敢?”汪大松道,“我告诉你张大刀,要不是有我你早就成了沈纵刀下亡魂了,如今你还活着,你就该感恩戴德了。”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张大刀,他做了一辈子贼头,从未受过如此屈辱。挥刀就要朝汪大松砍去:“想独吞老子的钱,还要老子感恩戴德,你简直活腻了!老子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汪大松抽出腰间佩剑,冷笑道:“那就看看,今日到底谁死谁活?”
张大刀轻蔑一笑,他做匪寇多年,日日刀尖舔血,就汪大松那点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这汪大松竟然敢跟他动手,那就别怪他下手无情了。
只是张大刀刚举起刀想朝汪大松挥去,忽然感到腹中一阵剧痛,而后这阵疼痛向四肢百骸蔓延。
张大刀心中大骇,原来汪大松给他喝的那碗酒里有毒。
汪大松这个心机深沉,心狠手辣的狗东西,怪不得这两日一直沉默不语,也不跟他商量接下来如何逃命的事,原来他早就在心里计划好了要将他毒死,好独吞这里所有的金子。
过河拆桥之事,汪大松做得还少吗?是他太大意了,着了这狗东西的道。
张大刀心中恨极,暴怒之下,拼尽全力往死里砍汪大松。
汪大松本以为张大刀中了毒自己能轻而易举地对付他,却未想到,张大刀做了多年悍匪,浑身蛮力,濒死之际铁了心要拉他当垫背。
张大刀到底做了多年匪寇头子,汪大松力气上有些不敌张大刀。两人拼得你死我活之际,汪大松看了眼躲在一旁的李秀才:“还不快过来帮你舅舅!”
李秀才怂在角落:“刀剑无眼,我、我不敢过去。”
“窝囊废。”汪大松大骂了一句。
张大刀趁汪大松分神之际,挥刀朝汪大松背上砍去,汪大松吃了一刀,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正当张大刀要朝汪大松脖子砍去之时,毒气攻心,张大刀捂着剧烈疼痛的胸口,半蹲在地上。
汪大松见此情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拼尽全力挥剑刺向张大刀胸口。
两人双双倒地。
张大刀当场毙命,汪大松奄奄一息倒在血泊之中,看着眼前满目金银大笑:“从今往后这些钱就都是我的了,哈哈哈咳、咳……”
总算弄死了这个碍事的张大刀,汪大松瞪向缩在一旁的李秀才:“还不快过来扶你舅舅!”
李秀才畏畏缩缩地走过去,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亲舅舅,还有舅舅身旁那一堆金银,不由心生歹念。
现在张大刀已死,舅舅又奄奄一息,如果他把舅舅杀了,那这些金银他不就可以独吞了吗?
不行!那可是他亲舅舅,是抱着他长大的亲舅舅。
可那些金子,金灿灿的金子,泼天的富贵。
舅舅和金子,他当然选……
金子啊!
李秀才颤颤巍巍走到汪大松身边,捡起掉在汪大松脚边的剑。
“舅舅,我对不住你,你安息吧!这些钱我替你花。”李秀才挥剑刺向汪大松。
利剑划破皮肉刺穿汪大松心脏那一刻,李秀才还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杀人理由,他舅舅的所作所为早就该死一千次,一万次了,他做得没错,他这是大义灭亲,他这是为民除害。
汪大松为了金银财富,算计了一辈子,却未料到自己会栽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手里。他躺在金银堆里,痛呼一声,两眼一翻。
李秀才扔掉手里染满血的剑,扑向满地金银,大笑着喊:“这些都是我的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是李秀才还未笑够,背后就被人用剑贯穿。他狰狞着脸转过头,看见了汪大松的脸。
汪大松还剩最后一口气,拼尽全力刺向李秀才。
“小畜……生,要死……一起死……”
说完两人双双倒地。
临死前,李秀才看着满地的金银还有被绑在不远处的明芙,伸着手使劲往前够。
金子和美人都离他那么近,可他却怎么也够不到。
未过多久,两人便都没了呼吸。
昏暗的地窖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明芙在角落里小口呼吸着。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松:听说沈纵子嗣艰难。
沈纵左手抱着小小芙,右手抱着小纵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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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和阿芙都没事,马上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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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团聚了
“王爷您已经三天未阖眼了, 您歇会儿吃点东西吧,再这样下去您身子怎么受得了。”手下之人劝道。
自那日张大刀一行人劫走人质逃进白马山已经过了三日,这三日他们彻夜搜山, 把山里的角角落落都搜了个遍,连每个山洞的犄角旮旯都找了,仍未找到那几人的踪影。
那几人就仿佛忽然在人间消失了一般。
说实在的, 那渔村姑娘被匪寇抓走已经整整三天,怕是已经凶多吉少了。
大家嘴上没说,可心里已经觉得没救了, 开始放弃了。
可摄政王还在继续坚持找人。
沈纵:“无妨,继续找。”
三日不眠不休, 沈纵眼下一片青灰, 下巴上长了细小的胡刺。
沈纵摸了摸胡刺惨淡地一笑, 若是阿芙在,定要嫌弃他胡子扎人, 不好亲了。
他答应了明芙,等事情了了会来接她一起回京城。
明芙从前住的小院, 他每日都会命人打扫。
明芙用过的东西,他都留得好好的。为的是等明芙回府后用得习惯。
可现在明芙在哪里?
沈纵在整个越州布满了眼线,可到现在还是没有找到他们的下落。
唯一的线索便是曾经有人看见那三人进了白马山。
沈纵抬头看向前方, 太阳初升,山里积雪开始消融,又是新的一天。
纵使踏平整座山, 他也要把明芙找出来。活要见人,死……
可不许死,阿芙,听话, 乖。
沈纵闭上眼,满眼都是明芙钻进他怀里,眨着眼乖乖点头说“好——”的样子。
大年初一那天晚上,他抱着明芙问:“阿芙想要什么新年礼物?”
明芙趴在他身上,手托着脸甜笑:“想要一个家,一个归处。有你的地方就是阿芙的家,阿芙要你。”
其实他也一样,有明芙的地方才是家是归处。
若是明芙不在,他该何处为家?
沈纵心里像是破了条裂缝,传来细细密密的疼。
迟一刻找到明芙,明芙便多一分危险。
他强迫自己平复心情保持理智。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伤心,而是找人。
*
阴冷昏暗的地窖里,明芙昏昏沉沉地倒在角落里,她的手脚被紧紧绑着。
明芙想起了自己当年被祖母困在祠堂里的样子。同样的无助绝望。
是沈纵救了她,给她带来了光。他说要娶她,成亲那日,他执着她的手,亲自带她离开了护国侯府那个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