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仍无法定义疯子小姐是否是精神科患者,不过已经不要紧了,各种怪异的举动看久了也觉得挺可爱的。
同居三个月,天气由寒冷的冬天转化为温暖的春天,独居一人的大公寓变成摆满奇怪装饰品的异样空间。
我们将时间调回到目前时刻,也就是将吴同学杀死的当晚,我为疯子小姐煮完宵夜正准备上床睡觉的这个时间点。
洗完碗,整理一下后从厨房走出,往客厅方向一看,疯子小姐早已瘫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走近,轻轻唤醒她。
「回床上睡啦!不要每次都睡在奇怪的地方。」我小声的提醒,并同时在心中庆幸。
这次是沙发,还好。
疯子小姐几乎成野性的性格,让她不管在哪里都能睡,只要她感觉疲累,一躺就不会再爬起来。
最常帮她收尸的地点是家里任何一处的地板,第二是沙发,毕竟她绝大部分都将时间花在捲曲于沙发上。
「背我……」疯子小姐撒娇的说着,如果她可以不要翻着白眼、张着嘴巴对我说,我会觉得很性感。
很可惜,疯子小姐就是这副德性,我也没办法。
带她回家,有一半也是我造的孽,早就知道她是这副德行,当初还不放手,接下来要扛的无奈自然是我的责任。
叹口气,虽然无奈,我还是想办法把她弄进房里睡觉。
一手伸进她脖子下方,另一手撑起膝膕窝,公主抱的将她抬起,她纤细的身材在我没有肌肉的手臂上不是太重的负担,这种时刻的我总特别庆幸我还有力气抬得动她。
摇摇晃晃地走向她的房间,并用脚踢开房门。
疯子小姐的房间意外的乾净,没有任何被她搞破坏的奇怪状况,最主要的原因,她待在客厅的时间远远超过待在这间房里。
这房间是当时我的书房,为了让她入住,我将公司用的资料以及我自己兴趣学的医学类用书搬回我睡觉用的房间,这间房空出来让她睡。
想当初,她是说这么对我说的:「不用房间啦!我喜欢睡地板和沙发!」一开始还以为是对我客气,直到她多次睡死在地板和沙发上,我才明白她根本就不是在跟我客气。
「为什么不睡床上?」曾经我带着疑问语气如此过问她。
「睡在床上会让我觉得很正常。」她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这样不是很好?」
「如果跟大家一样,我会感到很难过。」
你现在讲出这种我听不懂的话,我会更难过。
总而言之,我从头到尾都听不懂她想表达的意思。但是总让他睡沙发和地板,我深怕她会受寒感冒,所以每次当我发现她又倒在这两个地点睡觉时,我便会抱她回床上盖好棉被睡觉。
房间里,放下疯子小姐,帮她盖上被子。虽然她不常使用这房间,我还是很高兴,当初有整理出这间房间让她睡,至少,我多了有个好理由可以触碰她的身体、观察她睡觉时的脸庞、偷摸她一直不给我摸的头发。
这样很好,这样就好。
少了别人激烈的床上运动,多了一点小确幸的小情小爱。足够了,对我而言。
「我喜欢你喔,疯子小姐!」悄悄的,对她的睡脸说着。
如果可以,我也很想偷亲她脸颊,只是一旦这么做了,我大概会用极快的速度被强迫离开人世间。
经由危险成读的考量,我撇开偷亲她的念头,改成偷看她睡着的脸庞。
疯子小姐醒着时,总活力过剩的跑来闹去,睡着后总算安静下来。唯有这时,我才能静静欣赏她的美丽。
我蹲下,将我的脸靠近她的脸。
疯子小姐的脸一向不难看却也称不上漂亮,平时看似没精神的单眼皮紧闭着、猜不出实际年龄的巴掌大瓜子脸满是睡意、顏色偏暗沉的嘴唇正掛着流出的口水。真的是张称不上好看的脸……不过也是我最喜欢的。
「疯子小姐,我真的很喜欢你!」再次的,我小声地对她诉说着。
满足了我自己的私心后,正打算起身回自己房间睡觉时,就在这一刻疯子小姐睁开双眼。
「变态……」
我们四目相对。
「你说,你喜欢我?那你想听我的回答吗?」
她的头从枕头上移开,逐渐抬起并朝我接近。
我的脸停在原地,她的脸逐渐靠近,近到我可以感觉她的鼻息吐在我脸上,近到我眼中的她已经失焦看不清,也近到我们只剩下一个指头的距离就可以亲吻到对方的唇。
我悄悄的闭上眼,等待着随时会落在我嘴唇上的柔软触感。
我等着。
然后等着。
还是等着。
「以为我会亲你吗?」她的声音在一旁轻声响起,我感觉到她的唇从我嘴边越过,靠在我耳朵旁。
「想得美,变态先生!」
一个巴掌打醒了我幻想中的美梦。
睁开眼,疯子小姐正一气呵成的掀起棉被扭头将脸靠墙的躺回床上。
任性的、任性的、非常任性的疯子小姐。
总是这样不经意又看似故意的吸引着我,却又在下一秒狠狠地将我推开,让我难堪。
扶着发疼的脸颊,我略为失望的说:「你什么时候才会接受我的告白?」
被拒绝过很多次,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我的心又不是铁打的,多多少少还是会有被针扎了一下的感觉!
疯子小姐,我的痛你懂吗?
不管我是否会伤心,背对着我的疯子小姐毫不留情地又给我的心脏一个重击。
「永远都不会!」
几乎是下一个瞬间,我直接脱口而出:「为什么?」
「不为什么!」
「怎么可能不为什么!」
大概被我惹烦了,裹在棉被里背对着我的疯子小姐先是叹了口气,才翻身过来面对我。
棉被包裹下,只露出一颗头的她望着我说:「这么想听到解释?」
「对!」
「不怕失望?」
「不怕。」
我根本不知道要失望什么,当然是先说不害怕。
疯子小姐见我如此回答,眼神瞇成猫1般的细线,思考一小会儿,才开口告诉我:「因为你是对的人。」
「对的人?」疑惑的看着她,我完全不晓得这是何种意思。
「嗯!对的人!」她有回答跟没回答一样。
「什么意思?」
「你之前说过了!你从小成绩平平,没有特别突出的才艺或天分,虽然喜欢医学却没勇气当医生,为了当个有稳定工作的人,所以选择报考公务员,最后幸运考上一直工作到现在,以后也要一直工作到退休领退休金。」她说完这段话,我感觉很吃惊。
我曾经对疯子小姐说过,我没想到她会听进去,更没想到她会记住。
惊讶归惊讶,我仍不懂疯子小姐这句话的涵义。
「这不过就是我平凡无奇的人生,跟其他人几乎没什么两样!」耸肩,完全不懂这种无趣的人生跟我是对的人有什么关係。
台湾两千三百万人口,其中两千万人都过着类似我这种生活,全球七十二亿人口,其中有七十亿人跟我过着大同小异的生活。
平凡的出生、读书、工作、死亡。
撇开战争、贫穷、生病不说,真的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皆过着这种接近无聊透顶的人生。没什么特别的,也不可能会有什么特别的。
我对我人生的评价几乎呈负面,疯子小姐却有不同的见解。
「那就是最正确的选择!」她说,「因为大多数人都选择像你一样的人生,所以你才是对的人!做正确事情的人!」
这句话说得很直白,也很正确。
如果我是哲学家,或是政治人物,或是有小孩的父母,又或是充满理想的梦想家,我一定会说这答案错的离谱。
可惜,我通通不是。
我只是个过着平凡人生,明天早上九点还要打卡上班的普通人,所以我会说,没有错,疯子小姐的这句话,一点错都没有。
虽然很讨人厌,但人生确实就是这样。人多势眾,多数人选择的答案就是正确,少数人选的答案就是错误,没有所谓的正义与邪恶之分,只有人多人少的区分罢了!
「你有听过猎巫运动吧!」疯子小姐画龙点睛将整个对话的重点提出。
人类的歷史当中,最着名的排除异端行为。那是在中古世纪时期的西方,由于迷信天主教,相信恶魔学说,凡是被怀疑是巫女的女性皆被没收财產,并用大火活活烧死,其中无辜、被诬陷的女性惨遭火刑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由现代的角度来看,那时代的猎巫运动是个十分歇斯底里并且相当不合理的行为。
「人类从未记取教训,劣根性只是被包裹在亮丽的服饰与冠冕堂皇的好听话底下,从未被拔除过。」疯子小姐对我邪气的勾起嘴角。
「总有一天,我也会被大火烧死的!」
我倒吸一口气,总算明白了疯子小姐所说的道理,同时间明白了疯子小姐那「对的人」的意思。
疯子小姐正是违背社会常理,与眾多人背道而驰的,错误的人。然而我则是被世界接受的,对的人……所以我们终有一天,必须被迫分道扬鑣。
等那天来到我与疯子小姐的面前,疯子小姐一定会一把推开我,自己奔向火坑之处。我有这种预感。
「疯子小姐……」轻声呼唤,我的语气带着点哀求似的伤心。
这世界上,我最不愿意接受的,就是疯子小姐离我远去。
我几乎红了眼眶。
看到我摆出快哭的表情,疯子小姐皱了一下眉头,眼神透露出的不是困扰或担心,而是一种接近嫌弃的厌恶。
「不准再用那种语气跟我讲话,也不准用你这张脸看我,这是我自己选择的,我从来没怪过谁,也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事。」她高傲的说着,尤其是在说最后一段话时,脸上的表情一副我又没犯错,你那是什么脸?
「可是…可是……」
连说话的机会也不给我,她直接一个翻身把脸面对墙壁。「我要睡觉,晚安!」
我想再与她多谈一下,但她都做的这么绝,我想也不可能有机会继续交谈下去。
我在床边等了一下,确定她是铁了心不再转回来才离开她的房。
回到我房里,我失恋般的趴卧在床上偷流着泪,并静静的沉思着与她在今晚的对话。
疯子小姐,我们真的没有任何在一起的可能性吗?对着空无一物的墙壁,我再一次的与心中的疯子小姐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