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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其实并不惧怕玉蜂,以他剑法,即便多来几百上千只也不至于会叮到他,但他只字不提,且不说那玉蜂必定是小姑娘娘亲、他岳母的心爱之物,容不得他私自前来毁坏,便是他有足够的实力应对,却也不会照实说出来。
  否则哪里有方才的境遇。
  连少主白衣胜雪,虽轻功极高,在这夜空中恍若幽灵,但若真有高手在旁,却也一定见得到这一位的身影。
  陆小凤抱个酒葫芦喝的正欢,抬头便瞧见夜色太美,而夜色下的百花楼中,倏忽飞出一道身影,遥遥远去,他葫芦贴在唇上,大约也看得出那人是谁,但正因看得出,他此时才有些说不出话。
  “我仿佛见到连庄主。”陆小凤唏嘘,转头看向花满楼夫妇。他三人查案费去一整天,夜里还未等回到百花楼,便瞧见有小贼施施然从中走出。
  花满楼点头道:“是他。”
  “眼见他大婚前来找珠儿,分明不守规矩,你莫非就这样放他离开?”陆小凤眉头一阵跳。
  “若放在前些日子,我也不会这样轻易放他离开。”花满楼道。
  “怎么说?”
  花满楼此时神色温和,“你也知道,我父亲寿宴时,虽有许多年轻人前来,但实际不只是我,就连父亲,也并不想送珠儿出嫁,甚至若有可能,我父亲宁愿寻个入赘花家的孙女婿。”
  陆小凤若有所思道:“我大约猜到一点。是否与珠儿体内寒症有关?”
  “你我都无法辨别人心,不知那些年轻人是否只是一时喜欢,不能长久,更或许日后这年轻人碍于长辈压迫,势必要令珠儿失望。只因珠儿体内寒症虽许多年来为药石镇压,但并不曾消退,大约很难有后代。所以寻到一位肯为珠儿入赘花家的青年俊杰,才是上上之策。”花满楼道。
  “确是如此。”陆小凤道。
  “但连庄主……是个意外。他出现的太巧,也过于优秀,甚至珠儿也十分喜欢他。花家虽同意他来定亲,我却一直觉得担忧。”
  “前几日他来送聘时,我将他请入室内,同他说到珠儿的寒症,恐怕有碍子嗣。他说他早已知道,模样很是不在意……”
  说道这里,花满楼不禁想到室内那一幕,年轻人或许样貌仍然有属于少年的稚嫩,思想却十分成熟。
  那时他话音未落,对方已轻笑出声,“花伯父,此事我早已知道,她在无垢山庄那半年,正是秋冬交界,又淋过一场雨,寒症便开始复发了。这种沉珂很难根治,即便是那边的神医公孙玲,也无法根治,只能以汤药镇压。”
  “只是我取得是妻子,若日后命中没有子嗣,也就没有罢。我所在意的,并非这些。不必强求。”年轻人微微一笑。
  “不过这寒症若能根治,她也不必受这份罪。据我所知,公孙玲虽无法根治寒症,却似乎另有一策,若他不成,天下之大,总有法子治得好。”
  “实在不行,我也陪她。”年轻人认真说。
  “我大约明白,他那时的心情。我知你极不喜欢他的手段,他行事也确实无法令我认同,但听完他这一句,我并不想如何阻拦他。不管他怎样做,对珠儿总是真心的。”花满楼笑了笑,他牵着妻子的手,走带向百花楼的路上,即使夜凉如水,四处灯火已熄,也觉得十分温暖。
  陆小凤笑了笑,大约这句话也触动了花满楼,让花满楼觉得,自己和连少主有一方面,十分相似。
  这一点,即使今日花满楼不曾说到,实际陆小凤早就发现了。早在无垢山庄与连少主对话时,他便已发现了。那时他认为这样不择手段之人,总有暴露的一天,总会被人抓住马脚,很少有好下场。
  但事实是,与连少主作对之人,如今还不知去了哪,而事情也兜兜转转,一切回到原处。到最后还是让那人得了逞。
  陆小凤叹口气,他发现一向颇为走运的自己,在遇到连少主时,总会吃瘪,并且他认为他的败退无关实力和智慧,相反在于天意。
  他撩起披风踏上百花楼的屋顶,躺在屋脊。空气中立即传来嗡嗡之声,他熟能生巧,只凭本能已经下意识拿出袖中的玉瓶,开口在空中晃了晃。几只胖乎乎的玉蜂在他附近嗡嗡一阵,才默默散去。
  “莫非真是佳偶天成?”陆小凤饮了口酒,想了想,思绪诡异的拐了一个点,又有些不忿。他猛地起身,深更半夜冷嘿了一声,要说这连庄主运气或许真的太好。他第一回遇见玉蜂还被蛰得满头包,这小子倒找了个好媳妇,免了一顿皮肉之苦。太不公平。
  此时轻易不曾生病的连少主,回归杭州庄园时打了喷嚏。众人噤声,但他神色却十分柔和,面上挂着笑意,并不认为这时对他念念不忘的,并非已近熟睡的小姑娘。
  第五十四章
  这一年的姑苏城,经过短暂的沉寂期,愈发繁荣起来,无非是因为江湖世界无垢山庄,其庄主已隐隐有江湖第一人之称,姑苏城中人,大都以此为荣,许多外来侠客,也十分仰慕连庄主,有的更是打算长居此地。
  只因无垢山庄十分讲江湖道义,其庄主为人正派,对宵小的压制力极强,在姑苏城中,就连关中的大盗,基本也是不敢轻易作案的。
  “客官,您的酒。”酒馆伙计嗓音雀跃着递过两坛酒。
  对面是一男一女,粗布衣裳,瞧起来穿着十分普通,但身为酒馆伙计,自忖看人方面还有一手,认为那男子身形壮硕,双目明亮,说不定是习武之人。而那女子更是了不得,半张脸上虽捂着头巾,却显然皮肤细腻,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
  这两人,住在此处许久,却都不该是普通人。
  至于酒馆伙计是否默默在心中,导出一部穷武者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这便不可得知了。那男人领了酒,大约心情不错,又在店中点了些吃食,和女子牵手坐在一处等候。
  若今日有沈家之人瞧见这男女二人,尤其是这女子遮掩的面目,一定立即就能认得出来,女子便是沈璧君。而男子自然就是萧十一郎。
  却说萧十一郎与沈璧君接触不久后,或许真是天意不可逆,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便已定情,随后两人逃离沈家,便隐藏身份定居在姑苏。
  为掩人耳目,沈璧君出门时便常常将头巾遮在脸上,萧十一郎也仔细刮掉满面浓胡。说起来他年纪也还未至三十,往常打扮太过老气,挂掉胡须后便显得格外年轻,尤其是双眼明亮,看起来也略有几分英俊,这一番改变成功脱离沈家实现,得以一路前往姑苏。
  选择姑苏也是有原因的。
  其一是因姑苏距离济南太远,远到沈家之人也不一定能查到此地,再者,姑苏城中有江湖第一世家无垢山庄,那连庄主坐镇此地,沈家若有所行动,也不能大张旗鼓,反而会慢慢来,这样若是沈家知道他二人行踪,他们也有逃脱的时间。
  其二是,连庄主此前已决然推拒掉和沈家的婚约,自然不会对沈璧君有何想法,就算知道他二人私定终生逃到姑苏,估计也不会伸手去管。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即使连庄主有心帮沈家一把,最近几日也恐怕没有时间。只因无垢山庄已接连几天高高挂起红绸和灯笼,坊间也若有所觉,开始流传起连庄主即将娶妻之事。
  “据说连庄主娶得,正是他传闻中的那位未婚妻。”作为土生土长的姑苏人,对于无垢山庄这样的本土势力,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酒馆伙计见萧十一郎问起,便自觉与有荣焉,滔滔不绝讲到连庄主的未婚妻,“说起来,我有一日还曾见过,长得很是好看,都说连庄主未婚妻,比那沈家小姐容貌更胜一筹,我看绝非虚言。”
  “原来是连庄主要娶妻,难怪姑苏这一段时日这般热闹。”另一处桌上有人笑道,“听说江湖六君子有大半都赶往姑苏,连看破红尘、打算出家的朱泉公子也不日赶来,我等还以为有何盛事,特意来瞧一瞧,没想到还真是不得了的盛事。也不知我们这些人,可讨得一杯喜酒?”
  萧十一郎这时想到以前随风四娘夜探无垢山庄时,恰巧见到的那使绸女子,容貌在月色下看不清晰,即便如此也令人颇觉惊艳,当然更为引起他注意的,是对方的武功。那武功奇妙的很,也十分厉害。
  沈璧君听闻花姑娘的消息,也难免默默一叹,当年大家还曾在祖母寿宴聚会,于沈家后院小花园中相见,各有风华。没想不过两年便已物是人非,她如今与萧十一郎四处躲藏,而对方已与连庄主即将成百年之好。
  听说早在一月前,无垢山庄便总有匠人出入,据说连庄主将内院中一处居所,全以暖玉铺盖。众人皆认为连庄主财大气粗,开始败家,但或许别人不知此事缘由,沈璧君和其他几位参加过沈太君寿宴的女子,是完全猜得到的。
  这居所,只怕是为花姑娘所建。
  花姑娘时常穿着极厚的衣衫,大约身体极弱,也十分怕冷。暖玉虽然昂贵,却难得十分温暖,在冬日里更是温度适宜,若是人穿的厚些,在这样的屋子里,只怕待久了还要出汗。
  连庄主真是费尽心力。看得出连庄主对这位妻子,十分用心。想必对方在祖母寿宴中的话全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