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历史 >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98节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不负人民。
  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头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头明显区别于众人,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头发,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来说,是很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头。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身无长物,还带着一头紫色的头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给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物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头紫色的头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头来,递在她手中。
  芋头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头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头。
  样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头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头。
  她眼瞧着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头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头。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头。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问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
  那紫头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力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和你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会。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信任这个给她芋头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来。
  芳丫在一旁掐着手指。
  ——她怎么就长了两只这么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头发的少女仰着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要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头发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简单、在她看来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来,飞快地点头,“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着宁馥大腿的手,只觉得宁馥的目光是那么深,深到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望进她的脑海里去。
  她的拯救者说,“你要记住。”
  宁舒英跟着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头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儿。
  ***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来。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子,帮她将那惹眼的头发改回了黑色——只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要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头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你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年人的活力。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头、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那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很是书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确定。八十年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你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来的那些念头,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来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那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么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从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着手教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着宁先生也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给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要你给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日子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