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媛聊天倒还让她打发了不少时间。
可她有意无意想从小媛这里打探一点什么的时候,小媛就显得很警惕了,不过看起来她知道得也不多。
小媛的病情好得差不多之后,沈弈烯便要带着她出去转一转。
齐菡纱连衣服都已经换好了等着出去呢,沈弈烯看了她一眼,吩咐:“沈钰,你保护好她的安全。”
“你大爷的!”齐菡纱袖子都撸起来了,想打人,沈弈烯就是故意的。
对着大门狠狠一踹,转身就跑回了屋里,把门扣上,趴到了床上。
不能出去她就跑不了,跑不了她回不去。
“哼——”枕头就成了她泄愤的对象,各种揉各种拍。
“叩叩——”敲门的声音响了起来。
“滚——”不管外面是谁,她都不会有好脸色。
沈钰无辜地摸了摸鼻子,猜测着这回是不是真的恼了。
“我家公子让我来通知一下姑娘,再不出来,他就要先走了。”
什么?
齐菡纱猛地翻身而起,一把拉开房门,“你说什么,他不是不让我出去么?”
“沈钰不知,沈钰只负责传话。”
齐菡纱直接撇开沈钰跑了出去,沈弈烯和小媛还在大门外站着,好像真的是在等她。
小媛对着她委婉一笑。
“你刚刚不是说……”
“说什么?”沈弈烯挑了挑眉,“我要照顾好小媛,自然是让沈钰保护好你了,有问题么?”
“好像没有……那就没有吧。”她不知道真的是她会错意了还是沈弈烯就是故意说得这么有歧义的,总归只要让她出去就成了。
“那就走吧。”
齐菡纱微微靠后两步走着,看到小媛一直跟在沈弈烯旁边,却又隔开了一个人的距离,保持得恰到好处,而沈弈烯只顾走自己的。
于是她两步跨上去,挽住了小媛的手,“我们走!”
同时还白了沈弈烯一眼。
直男!
没救了。
柏州城她已经来了第三次了,总的来说还算是不错,如果她不是被迫带到这里来,她肯定也有兴致闲逛一番。
可是现在,她只想着怎么才能逃跑。
小媛作为半个东道主,替她介绍着这里的人文风情,齐菡纱不尴不尬地回应着,瞄了一眼走在后面的沈弈烯以及跟在他身后的沈钰。
在一个小摊前面,小媛停下了脚步。
齐菡纱看到她拿起了一个古典素雅的梅花镯子,在手腕上比划了一下,“纱纱姑娘,怎么样?”
“挺好看的。”
“我再看看这个。”小媛取下梅花镯子之后,又拿起了旁边一个镂空银镯。
齐菡纱很自觉地给出了意见,“还是刚刚那个好看。”
一看做工和材质就不一样,当然价钱可能也差很多,不过对于沈弈烯来说应该不是问题,“你要是喜欢就两个一起买吧,换着戴就是。”
小媛摇摇头,“那就要这一个吧。”
正准备伸手去拿,却被另一只手捷足先登了。
“爷,您看这个镯子我戴着好看么?”一个一身红衣的女子把镯子戴在了手上。
“好看,仙儿姑娘戴什么都好看,喜欢什么都买了。”旁边的男子将手放在她腰上摩挲着,显得极度猥琐。
那姑娘不但不躲,反而靠了过去,“爷对仙儿真好。”
“那是自然。”
齐菡纱一瞅这两个人就不正经,一个是妓女,一个是嫖客,还跑到大街上来丢人现眼。
“喂,这个镯子是我们先看上的,请你取下来,我们要了。”小媛在旁边轻轻拉她,可她完全不理会,
怕什么,后面还有两个大爷呢。
那个花楼的姑娘扫了她一眼,大概是觉得她的穿着算不得好,眼底立即就露出了一丝鄙视的神色,“爷~”
婉转而娇媚地喊了一声,要酥到男人骨头里了,齐菡纱却差点吐了。
那个男人明显是要为美人出头了,“先看上又怎么样,小爷出十倍的价钱买下来送给仙儿姑娘,要不然……二位姑娘也跟了我,保证以后吃穿不愁……”
齐菡纱随手拿着旁边一只钗子就朝着对方的咸猪手戳了过去,真是哪儿哪儿都有这种不长眼的人。
将镯子往小媛手上一戴,付了钱拉着她就准备走人。没想到那人是带了人上街的,后头两个狗腿子立刻就把她们拦住了。
齐菡纱不满地朝着后面一扫,沈弈烯在做什么。
直到这时候,沈钰才走上前来。两下就将所有人撂倒在地。
原本就应该撤场的,齐菡纱又上前对着之前那个猪头男踹了两脚。
“你刚刚不是横么,你继续横啊!”她以前在皇城都是横着走的人,还有人敢在她面前耍横。
“你,你敢对我动手,你知道我是谁么,本少爷饶不了你!”
“我就对你动手了,有本事你反抗啊,你报官啊,你去啊!老娘等着你!”
沈弈烯给了沈钰一个眼神,沈钰立马上前去拉她,“姑娘,我们走了。”
“别啊,我还没打够,你让我再打一会儿出口恶气!”她还没等到官府的人来呢,怎么能走呢。这些人都是垃圾,几下就被干掉了,都不能站起来多打一会儿。
沈钰已经抓着她的胳膊强硬地往后拉了。
齐菡纱对着空气又踹了一脚,“老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齐——唔——唔——”
一回头就见沈弈烯冷冷地看着她,她想做什么他还能看不明白么,可惜就是想得太简单了。
这么容易就让她跑了,他还会带她出来么。
这一场闹剧之后,沈弈烯也就不让在外面多待了。
回去的时候齐菡纱整个人都蔫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机会。看沈弈烯这个脸色,怕是已经很不悦了,还是不要往枪口上撞比较好。
这一次换成小媛主动来到她旁边,“纱纱姑娘。”
“嗯?”
“刚刚我看到一个镯子也很适合你,就一并买了下来,送给你。”
“谢谢。”
一个带着铃铛的复古梵文镯子,动起来“叮叮”作响,确实还比较适合她。既然是小媛的一番心意,她就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