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穿越重生 > 重生之我要逆袭! > 第141节
  直到三个人走出这个区域,重新步入了人声鼎沸的“世界”,阮婉才长舒了口气,侧头抱歉地对余巧巧说:“抱歉,巧巧,给你添麻烦了。”
  闹出这么一出,余巧巧显然是不可能再回去住了。
  或者说,从走进那屋子的一瞬间起,阮婉就下定决心,哪怕是被巧巧骂,她也绝不允许她再在那样的地方住下去,绝对不行。
  余巧巧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
  她又哪里不知道住在那里不是长远之计,涂老三从答应租房给她起就不怀什么好意,只是眼下正是冬季,想找个能拖欠房租的落脚地真的不容易。只是涂老三的动作比她想的还要急,今天如果不是婉婉在……后果不堪设想。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又怎么会因此而责怪帮了她的人婉婉呢?
  阮婉对余巧巧笑了笑,无声地握紧她的手。
  与此同时,涂老三的心情是懵逼的。
  被一群肌肉壮汉围着是什么样的感觉?
  ……反正不会是兴奋,因为他不是基佬。
  尤其是……
  “大哥,我们好像不认识吧?”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也不至于会得罪这种一看就很不好惹的人啊!
  “是不认识。”
  “……那你找我是?”
  为首的男子低下头,注视着被自己踹倒在地后就不敢起来的涂老三,冷笑着说:“因为我们的一位朋友想认识你啊。”
  说话间,他们身后的门被推开了。
  第125章 你值多少
  在听到为首男子的那句话时,涂老三的心里已经涌起了非常不妙的预感——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想“认识”眼前人的朋友。但即便如此,在门打开的瞬间,他还是本能地抬起头朝门口看去。
  出乎意外,他原本以为走进来的会是什么凶神恶煞的存在,结果居然是个长相英俊的、似乎有点混血的年轻小哥,身穿浅灰色的长大衣,脖上围着一条格子围巾,发丝在从窗外照射进来的日光的照射下,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浅褐色泽。各种意义上说,这个走进来的家伙,与涂老三脑补出的肌肉虬结的壮汉有着很长很长一段距离。
  涂老三才刚松了口气,就听到刚才踹了自己一脚的凶恶男子喊了声——
  “沈少。”
  他的心顿时一提,虽然这座城里能被称为“x少”的人数不胜数,好像很不值钱,但其中任何一个,都不是他这种小人物能得罪地起的。
  被称为“沈少”的男子没看地上的涂老三,只是对朝自己打招呼的男子微微点头:“疤子,麻烦你了。”
  “客气什么。”疤子的左脸上有一条疤,这名字也算是名副其实,他咧嘴一笑,笑容有几分狰狞,也透着些许憨厚,“我之前就说过,只要你肯给老四他们一口饭吃,我的命就卖给你了。”
  沈子煜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命哪是那么容易就卖的。”
  疤子只笑不说话,显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沈子煜也没再说些什么,只是将目光投落到地上的涂老三身上。
  原本还松了口气的后者顿时身上冷汗横流,也许是因为角度的缘故,就在目光相对的瞬间,他注意到这年轻人的眼眸与他的发丝一样,在日光的照射下显现出一种浅褐色,与此同时,他的瞳孔微微收缩,看来竟像是预备捕食的猫科动物。涂老三只觉得浑身的汗毛于一瞬间炸了起来,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惊惧中。
  这种强烈的害怕感驱使着他下意识地喊道:“放过我吧!”
  “放过你?”
  涂老三眼中的青年微勾起嘴角,这是一个很好看甚至于略带几分邪气的笑容,然而在前者的眼中,与恶魔无异。
  “你做了什么需要让我放过的事吗?”
  “额……”涂老三无言以对。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日里虽然不敢做什么大坏事,但小坏事是从未停过做的。当然,所谓的“大坏事”和“小坏事”是以他自身的思维来区分的,它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会不会惹来大麻烦”。比如说,同样是年轻漂亮的女性,家里有钱有势的他哪怕垂涎也是碰都不敢碰,恨不得退避三舍,但如果换成像余巧巧那样一看就没钱没势、几近走投无路的小姑娘,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因为她不可能给他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危害。
  鉴于此,在普通人认知中算是坏事做尽的涂老三一时之间竟有些懵,因为他不知道究竟是自己做的哪件事,得罪了眼前这位爷。
  不过,他能舒舒服服地过活这么多年,也不是光靠运气的。
  他是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但他可以认怂啊!
  于是他果断地开始毫无节操地求饶,词汇量之丰富让疤子都嗔目结舌,后者咋舌片刻后,很是实在地对身旁的青年说:“这家伙语文肯定不错。”
  “是的是的,”涂老三连连点头,“我小学时还做过语文课代表呢。”
  “滚蛋。”疤子抬起脚踹了下涂老三,怒道,“语文好了不起?怎么?瞧不起我这种从小语文不及格的人?”
  “……哪能呢?”涂老三心里苦啊,拍马屁拍在马腿上了!可更让他心里发慌的,还是那后进来的青年的反应。无论他说怎样的话做出怎样的丑态,这人都只是双手插在衣兜里神色淡淡地看着自己,就好像在看着一只不起眼的蝼蚁。他更清楚地是,这种注视是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的。到那时……
  “我听说,”沈子煜终于开口,他说,“你很喜欢给他人定价格。”
  涂老三额头上的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这……”
  “不知道你给自己定的价格是多少?”
  “我……”涂老三支支吾吾地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回答,“您、您看我值多少?”
  “我看?”沈子煜侧头看向一旁的疤子,“你觉得呢?”
  “我看他就值一块。”疤子嫌弃地撇撇嘴,对这种满身肥肉、好逸恶劳又不做好事的家伙,他没有半分好感。
  “你觉得他这定价合适吗?”沈子煜低头问涂老三。
  “合……合适。”涂老三咽了口唾沫,这种时候,他哪里敢说什么“不”。可回答“是”,好像也并不是什么正确的选择,因为……
  下一秒。
  他看到这青年人将右手从口袋中抽出,随意平举在疤子面前,语气慵懒道:“身上没零钱,借我一块。”
  疤子在身上寻摸了片刻后,找出了一只钢镚,放在沈子煜的手中。
  沈子煜手掌微微倾斜,那只硬币朝他的手指滑去。他手指微动,便将这只硬币稳稳地夹在指缝中。紧接着,它便在他的指缝间“来回跳跃”。
  涂老三的眼珠子下意识地随着钢镚“左右摇摆”,而后只见这只硬币被高高地弹起,他原本以为这青年会接住它。然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而是任由这只硬币落在了地上。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
  它刚好落在了涂老三的面前。
  涂老三咽了口唾沫,不确定这种时候该不该捡起这枚硬币擦一擦,再讨好地送给这位“沈少”。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句没有多少感情波动却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刚好一块,够买你的命了吧?”
  “……”啊?什么?
  片刻的沉寂后,涂老三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声:“不要!我真的知道错了!”
  ……
  几分钟后。
  疤子一手拉开门,眼看着青年人出去,才跟着走了出去,一脸嫌弃地说道:“这死胖子还真不经吓,还没做什么呢,居然就尿了。”熏地他隔夜饭都要出来了。
  “色厉内荏的人就是这样。只要你表现地比他凶、比他横,他自然就怕了。”沈子煜语气淡淡地回答说,他并不知道自己此刻做出了和阮婉一样的判断。所不同的是,阮婉没能做到这一点,他却成功地做到了……或者说他真不需要可以去做,因为他原本就是这样的存在。
  “都说了我语文成绩不好。”疤子嘟囔了句,“不过后半句我倒是听懂了。”他又问,“不过,这个涂老三这么怂,是怎么把你给得罪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这位名义和实质上的老板今天才刚刚从外地回来,怎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这种人麻烦?
  沈子煜垂下眼眸,没有回答。
  该如何回答呢?
  根本没法回答。
  这真的只是一次偶遇。
  一段日子不见,他把这个相遇当成意外之喜——当然,要在忽视她身旁的某个碍眼的存在。只是,对他来说这是“久别重逢”,对她来说……恐怕她根本就没从未意识到他的离开和归来吧?
  这么一想,也真是狼狈。
  不过,他很庆幸有这次相遇,至少,能保护上她一次,虽然说他其实很希望看见有些人被揍。而且,那家伙也太没有警惕心了,居然就这么大大咧咧毫无防备地任由她走进那种一看就很乱的区域,简直是脑子被驴给踢了!
  “疤子。”
  “什么?”
  “拜托你件事。”
  “拜托什么,你直接吩咐就是了。”
  沈子煜顿了下,才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脑子里多了上辈子记忆的他,这辈子能够做的事情,无疑是许多的。这也是他选择休学离开的底气,其实他原本是想直接辍学的,奈何老爷子死活不肯答应。他原本以为自己能放心地离开,可今天这情况,又让他实在没法放下心,所以只能让疤子多帮自己照看下她。
  上辈子,疤子是他在二十八岁时才认识的,此后一直跟着他,算是跟着他最久也最得力的老伙计之一了。这辈子能提前遇到疤子并且帮他挽回一些遗憾,算是意外之喜。也正因此,现在跟着他的疤子比起上辈子倒是“活泼”了不少,也是他眼下才刚草创的班底中唯一信任可用的人。
  他虽然很想亲自做这件事,但是,他的靠近从来都只会给她带来噩运而已。
  疤子听他说完后,眼睛眨了眨,二话不说地转头就往回走。
  “……你去哪?”
  “那死胖子居然敢打嫂子主意,我得再去收拾他一次。”
  “……”沈子煜抽了抽嘴角,很想说“那不是你嫂子”,但又不太想说。但如果不解释清楚,按照疤子的愣头青性格,还真有可能把“挖墙角的小白脸”杜锦年套麻袋揍上一顿。他对此没什么意见,只是她会心疼的吧?想到此,他摇了摇头,解释说,“她不是你嫂子,就是我一……朋友。”
  疤子斜视着沈子煜,不说话。
  “……她有男友,就是刚才那个小白脸。”
  疤子一惊,但片刻后就露出了顿悟的表情:“嘿,沈少,原来你好这一口。”
  “?”
  “这也不奇怪。”疤子嘿嘿一笑,看来凶悍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点猥琐之色,“老四有个朋友也说过,这女人呢,萝莉少女固然惹人心动,但少妇人妻也是别有一番风情的。我懂,我懂,你是打算等她结婚之后再……嘿嘿嘿……”
  “……滚。”
  第126章 一个伤疤
  姑且不论涂老三的悲剧,另一边,阮婉也是带着久别重逢的余巧巧回到了学校附近。她不打算把余巧巧带回寝室,之所以这样决定,主要原因不在她身上,而在于……她觉得巧巧应该不太想去,也不会愿意见到寝室里的其他人。但是,直接把巧巧带去旅店似乎也不太好。
  她正有些纠结,就看到身旁的青年对她比了个手机个手势。
  阮婉意会地拿出手机,就看到一条短信飞了过来——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不如去那里?】
  阮婉挑了下眉,这是什么情况?她可从来没听说过。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审问犯人”的最好时机,于是她将手机塞回口袋中,朝他点了下头,表示自己同意。
  杜锦年租住的房子就在学校南门附近的小区里,因为就在学校附近,治安可以说是很不错的,且几乎每时每刻都能买到各种美食,所以价格比起其他地方的房子也是要贵上不少,但出租房依旧很是抢手。撇开价格不提,杜锦年能成功地租到这么一套房子,只能说是点儿实在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