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都市言情 > 迟迟心动 > 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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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奕晨:宝宝受到了一万点伤害,这碗狗粮我不吃(╯‵□′)╯︵┻━┻
  ☆、第81章 39.20.49
  宋老爷子很快就被送进了最近的医院,直接推进了急救室,老人家心脏不好,一犯病就上气不接下气,迟晴美和宋奕晨早已见过,还算淡定,宋迟暮嫌少见到爷爷这样突然犯病的时候,坐在急诊室外面的时候,面色已经很苍白。
  她紧紧挽着迟晴美的手坐在急诊室外的椅子上,一直盯着急救室的灯看,心乱如麻。
  “没事的,爷爷身体很健康,你别担心。”
  迟晴美摸着女儿紧紧握住的那双手,小的时候,宋迟暮就是爷爷的心头肉,哪次不是被迟晴美打的跳脚的时候,躲在老爷子怀里,对着老爷子就是一番撒娇卖萌,那软乎乎的小脸就喜欢蹭在老爷子的手巴掌上,顺便糊上一巴掌眼泪鼻涕。
  如今这些过往,好像不过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须臾之间,面前的姑娘就长大了,爷爷也老了。
  过了好一会儿,急救室的大门才被医生推开,那医生拿了一份文件,周围都透着一股不安的气息,一家人马上围了上去,还没问出来,那医生就说道:
  “家属签一下病危通知书。”
  宋迟暮腿一软,还好眼疾手快的牧黎夜马上就扶住了她。
  一时间,像是约定好了一样的,在死寂一样的沉默之后,还是宋奕晨说了一句:“我来签吧。”相比于迟晴美,宋奕晨脸上的表情还算比较淡定。
  “不许签!”宋迟暮一把将通知书夺过去,哑着声音低吼:“我爷爷身体很健康,不需要这份死亡协议。”
  她此时就像一只歇斯底里的小兽,紧紧握住病危通知书,眼睛顷刻间就红了起来,听到这样的一句话,刚刚在心里冒出来的不好的念头,也在这一刻得到了证实,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牧黎夜离她最近,在宋奕晨掰开她的手,从她手里抢回通知书之后,扛着她就出了急诊室的大门。
  小姑娘一路上就在他的背上敲敲打打:
  “牧黎夜,你放我下来。”
  “你放下下来……不许签,谁都不许签!”
  那人像是一座山一样的,不管她怎么闹腾,依然面色沉稳,长腿不过迈了几步,很快就到了医院院外的小花园,凌晨时分,除了一盏灯孤零零的小夜灯,其余的一切都是静谧的。
  牧黎夜这才把她放下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宋迟暮没在挣扎,将脸埋在他的肩膀上,低着头小声抽泣。
  她永远记得,关于病危通知书这样的噩梦,距离上一次签病危通知书具体的细节她已经记不清楚,她只记得签署之后,那扇大门在她的面前关上,然后她的父亲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们都说那是打多少次化疗都治不好的病症,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病痛折磨的父亲一天天的消瘦下去,最开始还能说话,还能拉着她的手去小花园散步,到后来,父亲每次都会很用力的对她微笑,她也不敢轻易的在父亲面前哭,在父亲面前脆弱,后来有一天,小姑娘在病房外听到父亲对母亲说:
  “晴美,对不起,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丫头从小都是这样,什么事情都比别人要慢半拍,我走以后,你要好好的开导她。”
  宋迟暮听到之后,躲在无人经过的角落大哭了一场,什么慢半拍,她只是不敢哭,不敢在病弱的父亲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伤心难过,不敢把心里的所有情感都宣泄出来。
  如今,当这个词语再一次冲进她脑海里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出来的,不仅仅是爷爷那张和蔼慈祥的脸,还有昔日里父亲离去时的模样,记忆从来不会因为某一件想要忘记的事情而磨灭,那种她站在门外心急如焚,最后等到的却是一个残忍的噩耗和一张永远不会醒来的睡颜,这样的片段,在回忆里从来没有遗忘过。
  “迟迟。”
  牧黎夜抱着她,小姑娘就一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言不语,身体微微的发抖,直至肩膀上传来些潮湿,小姑娘这才放开紧紧握住他肩膀的那双手,在一番宣泄之后,她才哑着嗓子摇了摇头:
  “我没事,真的没事,对不起,我想静一静……我知道,我都知道。”
  这时候的风,不像之前那样的闷热,带了些丝丝的凉意,午夜的小花园里偶尔会传来几声知了的鸣叫。
  她说,我没事,我什么都知道。
  这样的理智,让牧黎夜有些心疼,所有的难过,在她的心里都可以在宣泄之后,得到慰藉和安抚。
  所谓的人生,所谓的长大,大概这就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学会的,不再像十五岁那样的一蹶不振,也不再像父亲去世之后的自我封闭,现在,她可以自我调节,可以闭上眼睛从那些深渊里把自己拉回来。
  他抬手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宋迟暮听到他说:
  “迟迟,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你开心时,你和我一起分享。
  你难过时,我和你一起承担。
  你需要时,我就是你的肩膀。
  我一直在你身边,不离不弃,从一而终。
  这些,都是我想要告诉你的。
  不知道在小花园里坐了多久,直到最后耳边扫过的风都带了些凉意,她抬起头来,正好看到那双在夜灯的映照下格外清澈明亮的眼睛,他一直都在看着她,从未将视线离开过,看到小姑娘终于肯抬起头看她,这才抬手抹掉她的眼泪,将她耳边的乱发勾到耳后:
  “不哭了,嗯?”
  那温柔的声音,就像是三月最和煦的春风,徐徐入耳,他对于她,从来都是这样的耐心备至,温柔尽付。
  她点了点头,继续靠在她的肩膀上,像是小时候对爷爷那样的,用力把眼泪蹭在他的肩膀上,他丝毫不介意,抬手揽住她的脑袋揉了揉她的头发,沉默了许久,她才听到他缓缓说道:
  “死亡和病痛都没有什么好惧怕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难保一世都安稳幸福,很多事情都必须要学会看淡,我好像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的生父,他当父亲的时候不过二十二岁,他的脾性非常冷淡,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说话的时候清冷的嗓音,他对我从来都是不闻不问的,即便这样,我还是在他酗酒过度去了天堂的时候,伤心难过了好一阵子,那之后,当我知道母亲为了家族生意而联姻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奔溃的,我没办法去接受我的人生里突然冒出一大堆毫不相干的人,尤其还是那种对我来说充满着敌意的人,可这就是人生,你永远无法预料到未来会走上怎样的道路,也无法预料到当下会发生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保持者一颗坚强的心,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能一直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那是宋迟暮记忆里,牧黎夜第一次主动说出了曾经的过往,他的语气很平淡,不带着一丝的波澜起伏,他就像是一位叙述者,好像他从来就不曾属于这段往事里的任何一个人。
  那之后,两个人在小花园里坐了许久,牧黎夜这才拉着她的手回去,急救室的灯依然亮着,刺眼又恐慌,迟晴美看女儿红肿着两只眼睛,可脸上并没有刚刚那样的激动,她走过去抬手揽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拍了拍,并没有多说什么,这大概就是家人与家人之间的默契,仅仅只需要一个细微的动作,就能知道彼此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一家四口坐在急救室外的走廊上,宋迟暮一直靠在牧黎夜的肩膀上,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最后满脸困倦的靠在他的肩膀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隐隐约约似乎听到迟晴美和牧黎夜在说话,大概都是小时候的事情吧,从爷爷怎样把她捧在手心,到父亲的事情,断断续续的,直到最后再也听不清楚,就这样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境里的她走在漆黑的小巷子里,路的尽头是一盏小小的橘色路灯,那路灯下站了一位身材修长的男人,他靠着墙壁,食指上点着一只香烟,那袅袅的烟雾就浮游在空气里模糊了他的眼睛,宋迟暮怎么也看不清楚那人长什么样子,只是觉得那个身影格外的熟悉,听到她的脚步声,那人才转过身去,用一个像是从深渊处发出来的清冷嗓音和她说:
  “好久不见,小姑娘。”
  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视线里有些朦朦胧胧的,还是在医院,周围还是充满着刺鼻的消毒/药水的味道。
  “医生。”
  听到宋奕晨说话,宋迟暮这才猛然抬起头来,急救室的灯刚刚熄灭,宋迟暮就听到那医生一脸轻松的说:
  “老爷子福大命大,从鬼门关走了一圈而已。”
  至此,宋迟暮心里才突然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
  这时候,她才看到迟晴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抬手抹了抹眼睛,笑着说道:“真是万幸,差点不知道怎么和你爸交代了。”
  她一直都记得,丈夫握住她的手说的那些话,她从来没有忘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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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章 49.39.59
  宋迟暮和牧黎夜这两天都在医院照顾老爷子,得到了医生可以下床的许可,老爷子就嚷嚷着要出院。
  “你们啊,太大惊小怪了,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死掉嘛。小鬼们接我去阎王殿的时候,我一直和两个小鬼唠叨,我孙女还没结婚呢,不走,不走,说什么我也不走。”老爷子说的有模有样,说话的时候还喜欢手舞足蹈的比划一番,小时候,宋迟暮最喜欢听爷爷讲故事了,尤其是孙悟空大闹天空的那段,宋迟暮百听不厌:
  “后来,一直拉着我的两个小鬼就烦了,踹了我一脚‘去你大爷的,真是个啰嗦的小老头!’”
  宋迟暮正在啃西瓜,听到最后那句话,一口西瓜就全部喷出来了:
  “我的西瓜啊。”
  “整天就念着吃的。”宋老爷子瞪了孙女一眼:“你这丫头,什么时候长大,你看人家小牧,这几天又是端茶送水,又是陪解闷聊天的,你倒好,整天抱着电脑,就知道玩!”
  被夸奖的某人刚刚把一束花插到瓶子里,细心的整理花枝,听到这话,含着笑意看了看坐在床边的小姑娘,小姑娘瞪了他一眼,都是他,有了对比之后当然觉得自家的孙女不优秀了,她有多优秀,难道她自己不知道么。
  “这个嘛,这次回来不是还要参加阿琳的婚礼么,帮她写婚礼的致辞,她请了她堂妹做司仪来着。”
  宋迟暮说的话是假的,她最近都在写《天赐》的稿子,牧黎夜和老爷子的聊天内容她不感兴趣,就抱着电脑滚去病房的角落里打字了,老爷子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当然就以为她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了,有一次因为迟晴美突然闯进病房,她啪的一下把笔记本合上,害的迟晴美去牧黎夜那里问,是不是小姑娘在看什么少儿不宜。
  “想想时间过的真是快啊,你发小都结婚了。”说完了关于阎王殿的趣事,宋老爷子又开始感叹起人生来了,他幽幽的抬起水喝了一口:
  “你们的婚事也赶紧啊,小牧也二十九了。”
  一句话把两个人都吓到了,在插花的那人微微一愣,觉得宋老爷子还有后话,宋迟暮则是马上就红了脸颊,像只小猪一样的低着头就开始啃西瓜,就装作没听到,真是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宋老爷子才不管此时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很认真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不行,出院了我要去找半仙算一下,挑个合适提亲的日子。”
  说完,又看向早已候着的牧黎夜:
  “小牧,我觉得你早上提的问题还是可以的,我们这边提亲,订婚,结婚,章程复杂,早点准备也是好的。”
  宋迟暮默默的把脸转向那人,那人却没有看向她,一脸微笑的看着老爷子:
  “谢谢爷爷。”
  宋迟暮:“……”
  所以她早上为什么要偷睡懒觉,让他钻了空子了啊,简直就是老狐狸无疑啊。(╯‵□′)╯︵┻━┻
  宋老爷子的思想比较保守,宋迟暮也不知道结婚之前需要提亲订婚的规矩,牧黎夜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
  总之那天之后,老爷子果然没懈怠,出了院之后,果真就去了半仙家里算命去了,出院那天是个良辰吉日,也是发小阿琳大婚的日子。有了隔壁那位阿姨的大广播喇叭,宋迟暮带男朋友回来的事情早就传的方圆十里的人都知道了,所以,宋迟暮干脆就带着牧黎夜一起去了。
  宋迟暮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没离开过城海,自然婚礼上免不了要遇见些同学,很多人见到牧黎夜之后,都会惊讶的连连点头,顺便再向她投去艳羡的目光,宋迟暮整个人都像朵花儿一样的,就差没有当场怒放了。
  “宋迟暮?”
  面见了昔日的好友同学之后,宋迟暮正在和一块戳不起来的布丁较劲。听到身后有人叫他,宋迟暮应了一声,下意识的转过身去。
  面前站着一位十分面生的男人,看起来和她的年龄应该也差不多,宋迟暮又想不起来他姓什么,只好讪笑着打哈哈:
  “真是好久不见啊,你好像比学生时候高了许多?”
  男人见她还记得自己,脸上闪过些腼腆的笑:“是啊,上了大学之后身高猛增,青春期发育晚了。”
  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宋迟暮完全不知道接来下需要说些什么话题,只想刚刚去找洗手间的牧黎夜能赶紧回来,然后她就能很自豪的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男人十分的健谈,见他有点尴尬的样子,善解人意的问她: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工作,好久没见你了,听说你大学考去新晨了,今年应该会回来这边工作的吧?”
  “现在在酒店上班呢。”
  宋迟暮自然没有说自己是写小说的,那人已经自言自语一般的说道:
  “你现在就像换了个人一样,差点没认出你来,你初中的时候就是个小胖子啊。”
  这人竟然知道他初中的时候是个小胖子,而且还能准确无误的认出她来,果然应该是个关系很好的人啊,可是她初中的时候好像都没有什么交心的异性朋友啊,宋迟暮心里泛起了狐疑,脸上的尴尬自然不言而喻。
  “我是周勋,咳咳,就是,那个给你表白的男生。”
  男人这么一说,宋迟暮自然是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位,她第一次被告白的小男生么,不得不说这人变化还真的很大啊,那时候好像还带着眼镜来着,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现在反而十分的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