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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
  春风一夜袭来, 将花吹开, 将山吹绿。
  漫山遍野人眼看不到的花粉,喜滋滋跑动着, 试图将自己贡献出去,诞生新的生命。
  今年开春不知为何,万物生长都比往年喜人了一点,还有专业人士禁不住查了一下土壤肥度和空气的各项指数,完全预估出了今年秋收会增长的量。
  增长量比往年都要多。
  人类至今或许小范围还可以靠着先有科技人工种植、养殖,但大范围的还是靠天地吃饭。天地润物无声, 增长秋收的量,才得以让各种食物维持在一个较为合适低廉的物价。
  神农架那一块儿区域, 因为这美好的春日, 就连野生物种都多孕育了一点。
  时间正大光明,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 沉稳走向了夏,再走向了秋。
  这一年的秋日硕果累累。
  但凡关注一点行业情况的,都纷纷发出了欢喜的称赞。
  此时的丰都。
  孟晓妮将最新的分店计划给安排上了,先开到市区去一家, 随后再开到隔壁两个省再各一家。这才是真正做人类生意的。
  先前那几家分店, 全做的是鬼的生意。
  整个公司如今又扩招了不少人, 办公室已有点拥挤。行政部门开始物色起了今后新的办公楼,并且考虑起搬运在何时能够尽可能不影响公司一切业务进程。
  秦灵君挂了个名头,正式从公司辞职了。
  她工作的重心,已从地府改动到了大千世界, 日常要出门去寻找新生能源,以维持天地运转时的消耗。
  如今公司全靠着萧翊这个道士,跑来跑去、忙来忙去。以至于萧翊时常扪心自问:“我到底是个道士,还是个公司打工仔?”
  “那个叫火居道士还是叫居火道士来着的?应该就那个!”旁边有工作人员打趣。
  萧翊面无表情冷哼一声。他当年可是正统宗教专业毕业,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道士行业算非常知名的公职人员。这群连火居和居火都不知道的人,是无法理解他的。
  好在孟晓妮体谅萧翊这个情况,给他找了一个助手,帮着处理一下琐事,不然她都怕萧翊突然辞职,宁可去道观给人家开祭坛。
  地府火锅店公司在孟父孟母那儿已过了门路。
  原本觉得自家女儿女婿非常了不得,恨不得天天拉出去炫耀的孟父孟母,到了这个时候,反而低调得不行。
  传统的两口子觉得,稍有钱可以炫耀,太有钱那就不能炫耀了。一旦炫耀,福气就少了,回头还容易被心怀不轨的盯上。
  再说,万一这公司以后开不下去怎么办呢?他们老两口又不懂开店的事情。
  于是孟家周边至今还不知道,孟晓妮不过一年多,身价已今非昔比。
  孟父孟母如今不差钱也不缺时间,就给自己买的那套一百多平才交房的屋子装修起来。主职设计装修人员,还是当初给他们店设计的吕叔。
  吕叔仅靠着一年时间,已打开了自己的设计市场。
  他现在设计一稿子,价格早就不是一年前可以比的。
  刚开始吕叔还想拒绝,谁知道孟晓妮给他拿了合同,合同上金额诱人。屈服于金钱的吕叔乖乖给孟晓妮隐瞒了价格,开始帮着孟父孟母设计房子。
  要那种操作简单快捷,适合养老生活的房子。
  钱,不是问题。
  孟晓妮自己那套房子,则是交给了自家两个小崽子折腾。
  小白龙和小绿审美意识非常高。小白龙作为一条非常热爱电脑的龙,在家里配齐了全套的高配电脑设施,还一式两份,给小绿也准备了一份。
  小绿则是非常热衷于花花草草,将整个屋子都用花草装扮了起来。就连墙面上,都会有绿植从一端缠着细线绕到另一端,形成自然分界线。
  家具什么的,一概也是两个孩子一起打造的。
  小绿觉得小孩子的身体不太方便,现下脱离了人参娃娃的固定躯体,当然就化形成为了和小白龙一样高的青少年形象。
  两个孩子整日在家中黏在一起,一会儿琢磨这个东西,一会儿琢磨那个东西,不亦乐乎。小脑袋凑在一块儿,别提多可爱了。
  当然,孟晓妮还给两个孩子安排了上学任务,让两个孩子和别的人类稍微正常相处一下,感受一番人类世界。
  一切进入正轨,孟晓妮和鬼凤的婚礼,也安排上了行程。
  婚礼并不在丰都举办,而是在周边的一个郊区那儿举办。他们将婚礼弄成了草坪婚礼,限定了参与人数,并尽可能弄得高端了一些。
  伴娘和伴郎,当然是后土和阎罗王。
  至于与会人员,分成了两批。
  一批为中午场主要是人类这边,包括公司里的同事、孟父孟母、以及孟家的一些亲戚朋友。林林总总算下来,基本上都是孟晓妮这边的社交圈。
  鬼凤那儿勉强算了一个发电厂的老板以及宗教办还有道观的道长们。
  另一批则参与的是夜间场,包括了几位阎王、五帝、第一回来人间界的阿修罗王一家子、以及比较熟络的几位判官。
  孟晓妮一大早被按在那儿美肤化妆,还忍不住拿着人名清单在看:“我说,这清单上晚间场鬼的数量有点少?”
  后土拿着同样一份清单:“太多了容易乱。大部分都是从地府出来的,全是我特批过的。就连祁亚秋我都给你放出来了。”
  不少地方婚宴都要办两天,夸张的地方还有办三天的。孟晓妮这种一天搞定的,真是少中之少。
  化妆师小声提醒:“眼睛朝上看一下,画眼线。”
  孟晓妮放掉了清单,眼睛朝上望着。
  早早被后土拉过来的平等王,将一套套的衣服给推到了边上,神情兴奋:“我很少做婚服的,哎,这回真的是机会难得。”
  孟晓妮瞥了眼边上一排的衣服,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这么多衣服,几乎全是她今天要穿的。
  中午至少三套,下午一套,晚上三套。
  从白色的婚纱,一直穿到红色的婚服。从西式穿戴到中式。几乎只有孟晓妮想象不到的衣服,没有平等王拿不出的衣服。
  就连后土看平等王的眼神都微妙了不少。
  一个阎王这么热衷于做衣服,还真的很特殊。
  化好妆的孟晓妮,先穿上了白色的婚纱大裙,头上披着白色的头纱。她脚上的碎钻小高跟,则是被藏到了新房壁橱上方,用别的物品遮掩好了。
  后土坐在孟晓妮身边,穿着一套紧身贴身的伴娘白礼裙,将孟晓妮头上的金饰插好。
  金簪子雕了一个小凤凰,尾羽上点缀了数颗微小的红宝石。
  后土笑了笑:“这簪子是你自己做的?”
  孟晓妮笑得甜甜:“是呀。鬼凤小时候就长这样,可好看了。他还一直觉得自己不好看。”
  后土细细看了看着金簪子,附和了孟晓妮的话:“确实很好看。”
  谁会不喜欢别人夸自己爱人好看呢?这间接就是夸了孟晓妮的审美。
  孟晓妮在那儿乐呵着。
  楼下,鬼凤穿着一身西装,手上拿着捧花,很认真问旁边的阎罗王:“人类都是这么做的么?先进去找鞋子,然后将鞋子给新娘穿上,随后给长辈倒茶,然后结伴出发去婚礼现场?”
  阎罗王脸上的笑有点挂不住:“鬼凤,这是你今天问的第五遍。”
  鬼凤微顿,默默移开脑袋,迈开步子,决定上楼了。
  跟在鬼凤身后的小白龙和小绿,今天都穿着白色的小西装。
  小白龙跟上脚步,示意小绿赶紧跟着走:“快点,今天我们任务可多了。光衣服都要换好几套。”
  别说新娘了,他们这两个“花童”,今天的都被平等王以“画风需要一致”为理由,强摁着要换三套衣服。
  孟晓妮穿白色婚纱时候,他们要穿白西装。
  孟晓妮穿红色中式婚服的时候,他们也要穿中式长袍礼服。
  期间他们还要负责等下拿捧花、拖裙摆、送戒指等等活动。
  简直忙到晕头转向。
  两个小孩在心里头哀嚎了两声,还是乖乖上了楼。
  因为伴娘少,伴郎也少。门口为难的环节,基本上是被取消了。
  阎罗王作为一个当了多年阎王的富有阎王,反正一进门,看到路过人都给塞了红包,一个红包里一根小金条。
  就连被叫来的化妆师都收到了。
  那化妆师只知道这家人看着不起眼,其实很有钱,但收到小金条的时候还是禁不住在内心惊叫了起来,私下里在好友圈里发着:“救命,今天遇到大佬结婚,小红包都直接是小金条。”
  底下还有好友好奇问:“口红小金条?那不就三百多?”
  化妆师激动:“三万多的纯金小金条!”
  这下连化妆师的好友都震惊了,非常好奇到底结婚的是谁。
  然而化妆师可没空回复了,她要随时关注着孟晓妮的妆容,力求工作尽善尽美,物有所值。
  鬼凤在孟晓妮门口敲了敲:“我可以进来么?”
  孟晓妮在门内微歪头:“进。”
  门一开,孟晓妮和鬼凤今天便是第一眼看见对方,一时微怔。
  孟晓妮人类模样在精心打扮过后,显得十分漂亮。她坐在床上,一袭纯白纱裙平摊如同绽开的百合花,将自身气质完全烘托了出来。
  头上的金簪子,凤凰翅膀展开着,托着白色的头纱,一点都不突兀。
  殷红的唇色,搭配上明亮的黑眸……
  现在的孟晓妮,就像是人类一样,永远能够在某一刻超乎他者的想象。
  而现下的鬼凤,是第一次在孟晓妮面前穿西装。
  长发搭配西装,本来该是有些违和的。然而精致的容颜,修长的身子,加上隐隐带着暗红的眸子,一套贴身的西装,让鬼凤恍若下一刻就要去参加什么高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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