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熟悉的声音响起,陆时今脑海里大量涌入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是个悬疑冒险剧,背景为末世。
  末世是如何来临的, 一切得从那颗砸向地球的陨石说起。
  几个月前的某天,一颗陨石砸向了南美洲的某处荒原, 在地表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天坑。
  陨石砸向地球并不少见,又是一颗不算太大的陨石, 而且降落的地点也不是居民聚集区域, 所以当地政府并没有当回事。
  当地人还有特意去看那个陨石坑, 拍照留念。
  可没两天, 就发生了不对劲的事。
  首先是当地所有的无线电信号消失,一下子所有电子产品都无法使用成了废铁,还没等当地政府派专家查清楚原因,这场灾难已经迅速波及到了全球。
  不过一日的时间,地球的磁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全球所有国家的信息网络直接瘫痪,只要是与磁场有关的一切,要么消失要么成了摆设。
  人类生活与地球磁场息息相关,手机没有信号,无法与外界联络,上不了网,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即使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劝说民众稍安勿躁,但恐慌还是不可遏制地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开来。
  专家监测到太阳黑子大群出现,宣布这是引起磁场紊乱的原因,他们相信磁暴现象只是一时,等黑子活动稳定,磁场就会恢复。
  然而,专家们乐观的预估被各地接二连三发生的异象狠狠打了脸。
  先是全球火山接连喷发,接着大陆板块发生移动,全球地震频发,由于信号不通,政府无法及时向民众发出地震预警,无数人死在了地震中。
  接着全球气候突然变冷,农作物和植物大批死亡,粮荒饥饿又带走了一部分人的生命。
  人们渐渐明白政府已经不能给他们庇护,于是开始上街哄抢争夺食物和资源,又有无数人死在了私斗中。
  磁场消失的第三个月,人们终于意识到,属于人类的末世来临了。
  地震、灾荒、斗殴……这些还没有真正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真正改变这个世界格局的,是异常的太阳光。
  太阳黑子一直活动活跃,从太阳上向地球发散的光热,已经不是正常的光热,很快就有人类被太阳光照射后,患上了皮肤病。
  这种皮肤病治不好,且致死率很高,患者会逐渐全身溃烂而亡,死状凄惨。
  再也没有人类在白天出门,人类成了夜行动物。
  末世来临的第四个月,全世界各地陆续有人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异样。
  有人会飞,有人能隐身,有人能读到其他人的想法……异能者出现了。
  这些异能者和普通人类不同,可以正常行走在阳光下,靠阳光来维持异能,所以一到夜晚,异能者的异能就会消失变成普通人。
  人类中出现了异能者,本来以为异能者会成为救世主,谁想到没有异能的普通人类也发生了异变。
  普通人类的大脑中长出了晶核,不仅令人类的身体变得强壮还能延长寿命。
  而这些晶核,恰恰是异能者最需要的,可以进化他们异能的能量源。
  人大多都是自私的动物,在末世中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是怎么样,只要能活下去,什么都干得出来。
  有些异能者仗着自己有异能,开始猎杀脑中有晶核的人类,引起了普通人类和异能者的对立。
  当然,人类也没有坐以待毙,开始自救。
  异能者在晚上会失去异能变成普通人,而晚上人类则可以正常出没,并且人类的数量目前还远远大于异能者。
  区分异能者和人类的,就是大脑中存在的晶核。
  一到晚上,人类就会成群结队地组织起来到各处搜寻异能者,如果发现有人大脑中没有晶核,不管这个异能者之前有没有伤害过人类,都一律格杀勿论。
  白天的世界,是异能者的猎场,夜晚,则是人类反击的时候。
  这场战争也让所有人明白,这不是末世来临,而是大自然在逼迫人类自我进化。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有一些善良的异能者们,他们不想杀害人类,但也不想被人类杀害。
  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们决定团结到一起,建立一个自救组织来逃避人类的追杀。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本剧的男主名叫向霆,是一个强大的异能者,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不过是个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
  向霆和同学们在学校里躲了几个月,某天向霆忽然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他的异能是雷电,在全球断水断电的时代,向霆的异能就是宝藏。
  他知道自己是异能者后,并没有声张,因为他观察了周围的同学,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异能。
  很快,人类脑中进化出来的晶核可以帮异能者进化异能的消息不胫而走。
  向霆明白一个道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料到人类和异能者迟早会对立,于是赶在人类大肆捕杀异能者之前偷偷离开了学校。
  与他一起离开的,还有他的三个同学,他们都是异能者,四人小队打算绕开人类的围捕,去找异能者自救组织汇合。
  而陆时今的角色,也是一个异能者,不过他的异能比较特殊。
  “便利店你出来,我鲨了你!”陆时今接受完自己的角色介绍,气得想在半空中把自己炸成一朵烟花。
  711很无辜:“肿么啦?”
  陆时今骂骂咧咧:“我这个角色是异能者?这他妈的算什么异能?还不如当个普通人!”
  711大言不惭道:“没办法呀,设定如此,这就是一个靠papapa拯救世界的故事呀!”
  原主是一个程序猿,灾难来临前,他在公司加班写代码写到深夜,刚写完准备发给领导,网络没信号了。
  没有信号,自然不能上班,原主在家里宅了四个月,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的变化。
  常年不见阳光,原本就白的皮肤变得更白更细腻,样貌也变得更加俊美。
  而且他发现自己的五感变得敏锐,本来八百多度的近视眼不近视了,还能在黑暗中看清一千米以外的物体,听觉和嗅觉也灵敏起来。
  这些就算了,令他实在无法忍受的是触觉,外界的一点碰触,都会让他的身体敏感不已,这种情况在遇到男性时格外严重,不仅敏感,后面还会出水,极度渴望被填满。
  而且原主发现自己对鲜血也有了渴求,食物以及不能让他有饱的感受,就好像吸血鬼一样。
  原主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是怎么了,但已经看完剧情的陆时今却知道。
  原主这种体质,在异能者中属于异类,他们不需要靠晶核来进化,只需要和另外一个异能者进行床上运动,汲取那个异能者的能量就可以进化自己,而喝异能者的鲜血则可维持他们的体力。
  被他们利用的异能者,也不会白白付出,他们特殊构造的身体同样也可以帮助异能者来进化。
  一开始异能者们还不知道同类里有人进化出了这种体质,他们都以为只有晶核才可以让自己进化。
  等有人发现后,陆时今这类异能者,立即变得炙手可热,毕竟异能者曾经也是普通人,若非迫不得已,谁想杀人呢?
  但拥有陆时今这种体质的异能者少之又少,有黑心的异能者开始猎捕像陆时今这样的异能者,自己利用完后,又拿到黑市贩卖。
  穿过来得知这个噩耗的陆时今很难受,仿佛回到了上上个世界给人当炉鼎的时候。
  而且他这个角色的结局也很悲催,他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男主向霆,觊觎向霆强大的异能,千方百计勾引向霆和他双修,哦不,是和他一起进化。
  但原主这人终日与电脑打交道,是个没什么人格魅力的宅男,向霆并不喜欢他,只不过是迫于末世压力才不得不接受原主。
  最后向霆不小心被异能者中邪恶的一方捉去,原主把自己卖到黑市,换了一万晶核才救下了向霆,原主的利用价值便到此为止。
  所以陆时今才气啊,穿到末世,没有秒天秒地的能力就算了,居然还给了他一个一碰就流水的身体。
  难不成以后他都要夹着腿走路吗?!
  “我老公在哪里?”气归气,陆时今也没忘记找对象的事。
  711:“祸兮福之所倚,恭喜你宿主,这个世界里,你老公穿成了向霆!不过因为是主角,为了防止主角改变剧情,所以他不会有任务者记忆,只会以为自己是剧情中的角色。”
  咦,那就好像不用夹着腿走路了?
  陆时今又问:“绑定的什么系统?”
  711:“救世系统。”
  陆时今替向霆头疼:“虽说一般故事里最后都是由男主来拯救世界,不过想要拯救这个末世,难度是不是有点大啊?天灾人祸,还有人类和异能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想想就头大。”
  711:“所以你要帮助向霆成为最强者呀。”
  陆时今忽然灵光一闪:“这个系统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我靠papapa拯救世界?”
  第138章 末世求生
  原主变成异能者后, 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更没想过要拯救世界, 他就是这样一条咸鱼, 以前996上班的时候,天天都在盼望世界末日来临结束这痛苦的日子。
  现在世界末日真的来了, 原主比寻常人淡定得多, 没有电视手机电脑游戏机,他家里囤的那么多漫画书已经够他消磨时间的了,反正能混一天是一天。
  他在家宅了几个月,直到人类和异能者开始对立, 终于打破了他宅男生活的平静。
  不过幸好的是,原主的五感敏锐,靠着异于常人的听觉和夜视能力,他成功躲避了人类的围捕,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一伙儿结伴而行的同类,他们也是被人类追杀, 迫于无奈才会离开家园, 去找组织庇护。
  人类的数量远比异能者多, 一到晚上,异能者要是被人类发现, 那就是待宰的羔羊。
  所以异能者也要组队,多个人就是多份力量, 于是小队接收了原主跟他们一起逃亡。
  但时间长了, 小队里的人就发现了, 原主看起来好像除了视力听力好点,也没其他特别的地方,和他们那种可以呼风唤雨的异能根本不好比。
  末世里,资源有限,即使到达组织基地,也无法容纳下所有异能者,于是小队成员背着原主商量,要抛下无用的原主。
  于是,陆时今就这么被他们从飞机上扔了下来。
  行吧,至少人家没直接把他扔下来,还给了个降落伞。
  这次真的成了空降兵了。
  幸好现在是白天,不是人类活动的时间,所以陆时今降落到地面,也不用担心被人类追杀。
  但是到了晚上那就很危险了,陆时今抬起手腕看了下,还有2个小时太阳落山,也就是说,他必须得找个安全的地方来度过今晚这个恐怖的晚上。
  陆时今脱下降落伞,研究了一下不会收,遗弃不管了,然后走到一条河流边,打算喝点水先休整一下,顺便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他走到河边低下头就着河水照了照自己的脸,头发好像好久没修剪了,软塌塌地盖在额头上,显得很呆板;一副毫无特色的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即使能看得出来五官清秀,但被这么一副黑框眼镜一遮,别人也就没兴趣再看他第二眼;身上穿的衣服也很简单朴素,宅男标配,t恤加牛仔裤,毫无亮点。
  总之,浑身都写明了他的属性——我是死宅。
  世人对宅男的印象大多不好,觉得他们身体素质差,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社交能力也差,不会和人沟通,除了可能手速比较快以外,这样的人在末世里几乎是一无是处。
  这也就是为什么原主在末世里被各种嫌弃的原因。
  陆时今试着摘掉了那副眼镜,把额头上凌乱的头发往脑后拨,气质立时和刚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饱满的额头下一双灵动的桃花眼,眼睑下还有颗小痣,别具风情,明明是一个俊美的帅小伙儿,却被发型和眼镜毁了。
  也是原主情商太低,拥有盛世美颜却不自知,明明可以恃美行凶,最后却沦落到万人嫌的地步,真是白瞎了这副好皮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