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行,就行。”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斗着嘴,样子却亲密得很,不远处,躲在树后的几个小孩儿探头探脑的冒出小脑袋来,叽叽笑着,不停做“羞羞脸”,然后一边跑一边大笑道,“羞羞羞,羞羞羞……”
夏初七又是好笑又是好气,赵樽倒是无所谓,威严地竖着眉头,“再不回去,一会叫你们父亲揍你。”
“轰”一声,那几个小屁孩儿一溜烟儿跑没了影。
河边的风徐徐吹来,将他的大袖吹得翻飞不止,夏初七看着他,神采飞扬地说了几个小孩儿的乐事儿,又说小毛毛比前些日子像是长重了不少,可她说了好一会儿,赵樽却未答,脸色一直凝重着,似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偏头,不由狐疑道。
“爷,可是有事儿?”
他看她一眼,揽着她往耕道上走。
“嗯,接到一个消息。”
“什么?”
“北平布政使和都指挥使马上就要换人了,朝廷已经下了旨,京官们紧跟着就会赶到北平,替换掉北平的人。”
“靠!”夏初七许久没爆的粗口,又上来了,“这一年来,他各种压制还不够,如今连这招儿都使出来了?”
赵樽没有回答。她也知道,这样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话,其实不需要回答,甚至她说出来,也只是发泄一下不满而已。
从京师离开,转眼一年多过去了,朝廷的每一道政令,看上去都很正常,但几乎都是赵绵泽巩固中央集权的一种方式。
按照洪泰帝时的规定,藩王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权,藩王的府邸可节制地方,相当于一个地方的小朝廷,可以设亲王的护卫指挥使司,因北平有防御北狄侵扰的责任,所以护卫极多,赵樽手底下的兵力近十万,宁王赵析手上也有八万人之众,在这边塞之地上,藩王可以筑城屯田,训练将兵,督造兵器,小事自断,大事才向朝廷报告。尤其赵樽,由于他的功勋以及北平的战略位置,地位更是尊崇。但这一切,从洪泰帝一病不起开始,赵绵泽就不再顾及这些了,有兵马在手的皇叔们,他自是忌惮,不停削弱,是这几个月来的常态之事。
人心有异,必得生变。
赵绵泽与赵樽之间的死扣,都知道解不了。
他们是一辈子死守在北平,等着赵绵泽来剿灭?还是先做好准备,静待时机,伺时而动?
两个选择在面前,尽管赵十九什么都不说,夏初七也知道,等死的人,真的只有死路一条。可若是学那些藩王一样,公然的招兵买马,更是死路中的死路。赵绵泽正愁寻不到理由,这不是抢着往他刀口上撞,自找不痛快么?
所以,北平府数十万公顷的农田,自然并非夏初七的爱好所致。从京师到北平之后,经过短暂的一个多月萎靡,她缓过了气儿来,便与赵樽商议了这个法子。
兵马、粮草、金钱,是起兵必备。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打仗打什么?打的就是钱,这是从古到今都不变的法则。在北平这块地盘上,他们开始了农耕,以农耕的方法积粮当然不够,白天种田,晚上练兵,农耕的幌子之下,那个先前他们在北伐时搞出来的兵工作坊,被取缔之后,也转入了地下,它就建立在这一片广茅的土地上。
北方农业在这个时代,大多灾荒。这一块土地原本都是荒地,赵樽北平做藩王之后,向朝廷请旨开荒,引入了一些流民,发展农耕。这期间,赵绵泽派了使臣前来核查,随即便核准了。
“在这块土地上,根本就开垦不出可以耕种的良田来!”这是那位使臣回京之后的汇报。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时隔一年余,这个地方却变成了一块绿洲,夏初七以后世理论的“新型农村”的农业政策,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农人有了土地,也就有了积极性。于是,这一块漕运附近的方圆之地,就变成了一处世外桃源般的农业现代化村落。
在村落的中心,有一个的院落。
比起农人的村舍来,这所院落大了许多,也宽敞了许多,它便是兵工作坊的所在地。外面看只是粮仓,可里面却别有洞天。
两个人携手入内,夏初七微微一愣。
正屋的案几边上,盘腿坐着人竟然是元小公爷。他正看着一杠新研制出来的黑漆火铳发痴,夏初七咳嗽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儿,勾起唇,风流一笑。
“不过月余未见,小表妹又长俏了。来小爷抱抱。”
他说说便要伸手来抱夏初七,不过与往常无数次一样,他的贼手还未伸到,就被赵樽不着痕迹的拂到了一边,顺便扫了他一个冷眼,他便泄气了,皮笑肉不笑的坐了回去,调侃地笑,“小气,我抱一下,又不掉肉,何必看得这样紧。”
赵樽瞥他一眼,“昨日听丙一报,小公爷新收了两个姨娘,还未抱够?”
“这种事儿也有人汇报?”元祐摸了摸鼻子,无尴尬之意,却流露出一抹埋怨来,“那天禄你有没有得到消息?咱们的皇帝后宫不宁,皇贵妃两月之前小产了?”
☆、第262章 思之若狂!
乌仁潇潇小产的事儿,夏初七与赵樽自是知晓。
虽然他们如今身在北平府,但京师里的大事小事儿,赵樽仍能做到耳聪目明。这一点,夏初七也实在佩服他,在一个没有电话,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实在很不容易。
这一年来,赵绵泽的后宫,可谓繁花似锦。据传有孕的妃嫔除去乌仁潇潇之外,还有两位。但都无一幸免,胎儿不足三个月便滑了胎。
元祐上次从山海关过来,他们未必告之此事,并是不想徒增他的烦恼,可结果真是应了那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弯弯绕绕了两个月,他还是知晓了。
过了一刻,看赵樽未吭声儿,她轻轻理理衣裳,往他与元祐的茶盏里分别续了水,轻笑道:“这都小两月的事儿,你不提都忘了。”
她以为元祐会一直纠结在此事之中,问个不停。却不想,他压根儿就未有在意,端起茶盏,轻轻吹着水面,那唇角上扬的弯度,未减丝毫笑意。
“说来也怪!咱们这位皇帝啊,后宫三千,拥美无数,可折腾了这些年,竟是一子半女都无。属实稀罕得很啊。”
他语气轻悠,看上去像是一个旁观者在闲聊,可夏初七就是觉得,他那眉目之间的阴郁,摆明了是重伤患者的垂死挣扎。一面想要摆脱那种锥心刺骨的桎梏,却偏生像是掉入了沼泽——越是挣扎,陷得越深。
静默一瞬,夏初七看着他的眼,弯唇一笑。
“不要说皇帝了,你元小公爷折腾这些年,不也没有折腾出一子半女来?依我说,五十步就别笑一百步了,你小公爷经过的女人,恐也不比他那个皇帝少吧?”
说话不揭人的短,是夏初七一惯保持的优良品质。可是看着这样的元祐,看着他每一次从山海关过来,字里行间,无一不是想转弯抹角地打探一下乌仁潇潇的消息,那一副饮鸩止渴的样子,瞧得她心焦不已。
伤口若是内里腐烂了,不把烂肉除去,那就永远好不了。若是除去,就一定会肉带着皮,皮连着筋的疼痛。但若是左右都是疼,何不快刀斩乱麻?
元祐的笑容生生僵硬在脸上。
好一会儿,他方才摇了摇头,不满地叹道,“表妹,你这性子真是几年如一日的……毒。”
“毒才能治病!没听过?长痛不如短痛。”夏初七看着他,又瞄了一眼脸色沉沉的赵樽,又笑问,“表哥,前些日子,我给漷阴镇的孩子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至尊宝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好好的珍惜,等到失去后,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老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你如今可也是纠结其中?”
元祐像是被雷劈中,手上的水洒了都不知道。
脸色,一片煞得变白。
他想起了那个飞雪之夜。她问他,“元祐,你是不是爱我?打心眼儿里爱的那种?”
他也想起了紫金山上的笛声,想起了那一个在茫茫白雪之下展开身子任由他需索无度的姑娘。那一晚的雪是那样大,而她身上的嫁衣,是那样的红。
“可是表哥,你得知道,这世上的东西,不是每一件,都可以事后弥补的。你与乌仁,回不去了。”
她的话一针见血,也字字尖刻。仿佛切割着元祐的心脏,使得他一惯慵懒自在的俊脸,一直僵在空气里,许久都没有动弹。
夏初七瞥他一眼,继续道,“不过,虽是回不去了,但你倒是可以从这件事里吸取教训,往后不管结亲还是纳妾,若是真心喜欢上了哪个姑娘,就把事儿做得好看一些,有些分寸,免得后悔一次不算,次次都后悔。”
她说了许久,元祐的脸色极是难看,可他的视线始终放在那无半点涟漪的茶盏水面上,眸中空洞一片,看不出到底在想些什么。
三个人相对,空气有片刻凝滞。
赵樽不言不语,夏初七口干舌躁,也不再吭声儿。直到郑二宝与晴岚两个进来摆桌子,放上酒菜,请他们入席吃晚膳,元祐才似是回了神,打起酒杯一饮而尽,嘴里也笑出声儿来。
“这北平府的天气,按说不比山海关酷寒,怎的我却觉得更冷些了呢?啧!冷死小爷了。”
他笑嘻嘻说罢,拢着衣裳便出门找郑二宝要加衣去了。那一副顾左右而言他的回避态度,分明就是不想面对乌仁潇潇已嫁人的现实。
夏初七只能无奈一叹。
夜幕降临,天色更暗了。
室内点上了烛火,酒菜也上了桌。
饭桌上,夏初七一直未有吭声,由着赵樽与元祐两个寒暄。在酒席上,他两个的谈资大多都与朝局与军队上的事情有关。
如今漷阴镇的兵工作坊,还处于只能研发,无法大量成批量生产的阶段。火器不同于旁的东西,每一把火铳,每一门大炮,都造价不菲。即便是举朝廷之力,那数量都令人肉痛,更何况如今的晋王府。
没有足够的银两,有技术也无法生活。
故而,按夏初七的说话,这也是一个原始资本积累的阶段,大量敛财才是王道。说起钱,她的目标又一次盯上了阴山皇陵的藏宝,只不过,每一次提起,都被赵樽给严厉制止了。她一时半刻也说不服他,而且,目前的条件,也没有法子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轻易的盗掘皇陵。
但自从洪泰帝卧病,时局越发严峻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这一次,从赵绵泽准备撤换北平布政使和都指挥使的行为来看,他是准备对赵樽有所行动了。将北平府治下的官吏予以更换,换成他自己的人,实际上也是对赵樽在北平府的权力架空。
不过,不论赵绵泽怎么做,做什么,如今他还是皇帝,只要在制度范围内行事,都是合理的。赵樽在不准备与他真正闹翻之前,都不得不遵旨行事。
只不过,北平的筹备事宜,也得加快进度了。
三个人边吃边聊,那酒壶很快便添了几个空的。
元祐大抵心情烦郁,吃菜少,吃酒却是一盅接一盏,这么约过了一个时辰许,他脸上已是红晕一片,半醉半醒了。
夏初七正准备差人扶他下去歇着,帘子一动,外间传来了甲一的声音,“爷,红刺有人来找王妃。”
红刺特战队在赵樽于阴山出事之后,便从形势上解散了。但到了北平之后,赵樽还是把与夏初七交好的老孟和小二、小六几个丁字旗的人,调换到了北平,做了晋王府的护卫军。
若是大量的重要人员调动,指定很容易惹出麻烦。只不过这几个人的军阶都不高,倒也没有生出多余的事来。
但他们的军阶虽然不高,到了北平,却受到了夏初七的重用。因为有他们都有“老红刺”的经历,一年前,就成了组成“新红刺”的得力干将。
尤其是老孟,夏初七很看好他。
一个从军十几年的老兵油子,有勇有谋,可堪当大任。她把组建的任务与副队长的职务都交给了老孟。她不在的时候,由他带领着这一只新建的红刺特战队,驻扎这漷阴镇的新农村里。
白日里,他们也与大多数人一样,种田垦荒,只有到了晚上,才偷偷操练特种兵技能。
不仅老孟几个,整个红刺特战队的人,都是由夏初七亲自挑选的。在这件事上,她很感激赵樽。
他除了为她提供“人员与资金支持”之外,并不干涉她的行为与训练方式,如此一来,她可以为所欲为,用后现代的军事理念来训练这批人,一年下来,倒也初具规模,虽然特战队人数不多,林林总总不过一千余人,却个个素质过硬,执行能够超强。
甲一得令出去了。
很快,一个瘦小个子的校尉便打了帘子进来。
他正是丁字旗的小二。入得内间,他左右看了看,先向赵樽和元祐分别行一个揖礼,问了安,又突地挺直腰板,朝夏初七行一个标准的军礼。
“队长好!”
从古人的揖礼转换到现代军队的“军礼”,他身上的甲胄和动作看上去都有些滑稽。但夏初七瞧他一眼,却极是满意,愉快地向他招了招手,把圆桌上一直没有人动的鸡腿包了,递给他。
“拿去加餐!”
“谢队长!”小二乐着,又是鞠躬,又是敬礼,“听说小公爷从山海关过来了,老孟就差了我过来看看……”
看她猴儿精似的,夏初七飞快地瞥一眼半醉的元祐。
“老孟呢?他咋没来?”
“老孟家的小崽子今儿差点淹河里了,他婆娘骂他不着家,不管孩儿,闹得厉害……这会子估计在家里跪搓衣板呢。”小二嘿嘿笑着,冲楚七挤了挤眼睛,终是面带垂涎地看向了元祐放在桌边的新式火铳。
“队长,这玩意儿,可是给咱的?”
夏初七给他一个“没出息”的眼神儿。
“就这样的破烂儿,就把你迷住了?”
元祐一听,打了个酒嗝,不乐意了。
“表妹,不带这么损人的。”
夏初七轻笑一声,瞥了一眼赵樽不带情绪的脸,唇角弯弯地对小二道,“有了好东西,哪一次不是优先派发给你们的?昨儿爷可说了,护卫营的兄弟都有意见了,说我搞裙带关系,给爷吹枕边风,区别对待。所以啊,你们得给我争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