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七淡淡地讽刺道,一把将她手上的钱袋子抽了回来,不客气的塞到了怀里,满脸都是得意之色。她的功夫肯定不如这人,但她在红刺特战队里学得最多的便是直接杀人方式,运用得也很熟练,想当初,赵樽都在她的手上吃过亏,何况这位?
当然,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不是她大意轻敌,瞧不上她的把势,手上又没有武器防身,她自个儿也是讨不了好去的。
那女子哼了下,神态还算冷静。
“行,我认栽,银子你拿去便是。”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歪了歪嘴角,夏初七什么都没有多说,抽个冷子在她小腿上踢了一脚,接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偷普通百家算什么英雄好汉?总得给个说法吧?”
“哼!”那女子重重一哼,鄙视地看过来,“不然呢?等着饿肚子?”
“盗亦有盗,听过没有?”
夏初七这个时候才仔细去瞧她的脸。
一袭贴身的湘色骑装式的衣服,紧紧地包裹着她玲珑的身段儿,尖尖的下巴,典型的一张瓜子脸儿,却带着几分煞气。看来不仅是一个美人儿,还是一个有功夫的冷美人儿。
“你盯着我做甚?究竟要什么说法?嗯?难不成还敢当街杀人?”那女的大概被她盯毛了,不悦地瞪了过来。
弯了下唇角,夏初七见她蛮有胆识的,心底滋生出来的那个可以营救傻子的计划,渐渐便成了型。
她轻笑一声儿,锋利的刀片在那姑娘脖子上刮了刮,慢慢地凑近了她的脸。
“老子带你去干一票大的,有没有兴趣?”
那姑娘抿着嘴巴,略略吃惊地看着她。
“什么意思?”
夏初七笑得奸奸的,猾猾的,冲她勾了勾手。
“来!偷鸡摸狗的事儿,要悄悄说。”
☆、第060章 醉与不醉——
夏初七原想要一步棋分成两步走。
如果面前这位姑娘不答应的要求,她便用先前对付元祐的办法,下药逼得她同意为止,而且她相信这么荒唐的事儿,除非脑袋进水了,要不然没有人会轻易答应。
然而,事实就是她发现自个儿才是一个逗逼。
等她把如何两个人合伙使用调虎离山之计去驿馆里头打劫官员钱财的详细计划给这姑娘说了一遍,人家却是二话不说,直接点头说“好”,脸上连多余的一丝奇怪表情都没有,好像打劫官家的事儿,根本就没有什么大不了。
古人会不会太豪迈了?
一起去抢政府都不用考虑吗?
她的爽快,让夏初七越瞧越觉得诧异,心里反倒不踏实了。
“喂,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需要考虑一下?”
“考虑什么?不一样是劫银子么?”
人家反问得那叫一个轻松,夏初七却是把眉头都挑起来了,“我的意思是说,驿馆里头住的人,非官即差,咱们去打劫这事儿,万一干不好,可是会掉脑袋的,你答应得这么爽快,我这心里不太踏实啊?”
这一下她说得够明白了吧?
可人家却只推开她抵在颈子里的刀子,略带嘲讽地淡定道。
“怕跌的人学不会走路,怕死的人填不满肚腹。”
夏初七浅浅眯起眼睛,正想赞一句“江湖儿女果然够豪气”,却见她顿了顿,一双眼睛越过她,望向巷子的另一头,又冒出来一句。
“再说,死了,又有什么不好?”
一听这种幽幽然的话,夏初七便恍然大悟了。
果然世道艰辛,敢情她遇上了一个对官府有着深仇大恨的苦主了。这货早就想要报复社会,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不过,她再想想也是,一个姑娘家如果有好的家庭环境,能吃饱能穿暖都在家里绣着花儿等着八抬大轿嫁出去侍候夫君了,谁没事儿乐意出来做贼,在刀尖子上讨生活?
这么一想,她对这姑娘,又生出几分同病相怜来。
收回刀子,夏初七拍着她的肩膀,“看来大家都不容易,咱俩边走边说,详细谋划一番。”
没几句话说下来,那姑娘就对她交了底儿。
她叫李邈,应天府人士,原也是一个官宦之家的女子,前两年家中遭了难,全家人都死于非命了。而李邈因为出身时命犯凶煞,不到及笄之年,便被家中祖母强行送到一个庙庵里去带发修行,这才躲过了一劫。孤身一人的她,得知家中遭遇,一个人出了庙庵,过了两年风雨飘摇的日子。
她又说,眼看便是她家中亲人们的忌日了,这才准备弄点盘缠回应天府去祭拜,今儿在街上见到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顾阿娇,瞧她那身穿着,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这才起了心拿了她钱袋。
她说的是真是假,夏初七无法考证。
不过在她看来,既然大家都是浆糊儿女,真的假的都不重要。
为了表示自个儿对合伙“做买卖”的诚意,她自然也编造了一个如何孤身一人,流离失所的悲惨故事给那李邈听。没有想到,她没把自己给感动到,却是把李邈给感动得一阵直飙眼泪,抓住她的手,几次三番凝噎不止。
夏初七翻着白眼儿。
这位大姐,会不会太容易感动了?
不过,既然大家都是孤身一人。
她与她,在某一些方面几乎瞬间就站在了一条线上。
那便是孤独。
……
行动方案策划好了。
又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夏初七才把晚上闯驿馆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
晚些时候,她与李邈两个人在客栈里草草吃过,又带了她前往顾阿娇父女居住的“凤来客栈”去还她钱袋。
原以为要好一番说和,可没想到,那顾氏父女什么话都没有多说,尤其看那顾老头的表情,不但没有生气,反倒有点感恩戴德的意思,这让夏初七对古人的思想认知,又上升了一个层面。
为了晚上的行动,夏初七和李邈都穿的男装。
在如今这世道里,男人出外办事儿,远比女人方便得多。
所以在见到娇滴嘀的顾阿娇时,夏初七想到远去应天府还有那么些路程,特地好心的提醒了她,那小脸儿原就长得好看,自身还没有自保的能力,完全就是引诱男人犯罪的根源。出门在外,不如扮成男子或者穿得低调一些更好。
可惜,任由她磨破了嘴角子,那顾阿娇初次出门儿,走到哪里都觉着新鲜,又是一个天性爱美的性子,不肯换男装不说,愣是打扮成一副招猫逗狗的样儿,瞧得夏初七临出客栈前,还在一阵感叹。
“下回再被人欺负了,老子不会管你了。”
顾阿娇却也是不恼,只抿着小嘴儿娇笑。
“你才不会不管我呢,谁让我是你的朋友?”
“哟喔,你还吃定我了?谁当你是朋友来着?”夏初七挑了挑眉头,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又再次照了照镜子。
一头长发都绾在了头顶,身上粗布衫子虽不打眼,可描的那眉眼几间,还真有几分少年小子的英武之气。
“不错!”她很满意,也非常确定这身儿打扮不会露出破绽。
“丑死了。”顾阿娇捏着绢帕子直皱眉,一嘴儿的嫌弃,“你两个这是要上哪里去?穿成这样,不晓得的还以为要去打家劫舍呢?”
“没错,就是去打家劫舍。”
夏初七调侃地冲她扬了扬眉头,也真不敢与她交实底儿,只起身拍了拍李邈的肩膀,回头冲顾阿娇一笑,“我要是明儿早上没有过来,你和顾老爹便自家坐船去京师,不用再等我了。”
冬日的残阳,如血一般已然落入了天际。
巴县是大晏朝西南重镇,境内有两个驿站。一个为朝天驿,在朝天门内,另一个为白市驿,在巴县的西边。因了明日晌午后赵樽会在朝天门上官船入京,夏初七判断,他十有八九是住在朝天驿内,果不其然。
她与李邈到了驿馆外头随便找一个摊贩打听,就确定了这个消息。
静静地看着不远处的驿站,夏初七趁着夜色,先将她那匹从锦城府骑过来的马还有另外两匹从马市上搞到的马一起拴在离驿站约半里地左右的一棵槐树身上,然后再次皱着眉头,沉着声音吩咐李邈。
“记得我说的话,不要图方便。一会儿你引了守卫跑到这里,千万不要骑马。一匹都不要骑,那些金卫军追人可厉害得紧,你的马跑不过他们。你直接砍掉拴马绳,刺了马屁股就让它们各跑各路,追兵一下子就散了,凭了你的身手,要逃很容易……”
说白了,夏初七不能让李邈跟着她去送命。
不管她再刁钻再任性再无耻,骨头缝儿里还是一名现代特种兵。
这点,一直影响着她的为人处世,做不出太过狠辣的事情。
她之所以约了李邈一起闯驿馆,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替她声东击西,引开守门兵士的注意力,并且能让她顺利溜进去的人罢了。
李邈冷眼看着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点了下头。
“你小心些……”
“会的。”
“我会在外头接应你。”
接应两个字,让夏初七突然找到一点前世战友间的感觉,拍拍李邈的肩膀,语气又沉了一些,“你不必接应我,那样危险。一个人逃比两个人逃容易。我若是天亮还没有回来,你记得我那房间的包袱里,还有一些银子,你拿了使去吧。”
李邈看着她,皱起了眉头,目光深了一些。
时间紧迫,夏初七来不及再与她多说什么,该交代的都已经交代了,接下来便只剩下行动了。吸了一口气,她轻松的勾了勾唇,捏了一下李邈的手心,将两个自造的“烟雾弹”从马上取下来,塞在她的手里,神色便严肃了起来。
“一会就用这个引开守卫,关键的时候它还可以保命。”
李邈拎了拎手里的东西,难得露了好奇的表情。
“这是什么?”
“你别问了,把它的引线点燃,往地上一抛,就会有浓烟出来,不过效果时间不长,得抓紧了。”其实这玩意儿在现代没有什么稀罕,就是用硝石等原料做成的简易烟雾弹,好多现代人都会自己做。当然作为特种兵,夏初七做得比普通人稍稍精细一些,却又由于原料等限制,不如曾经在部队使用的那么厉害。
但是在时人看来,这简直就是神器了。
“你……居然会做这个?”李邈一直在发愣。
夏初七好笑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会的东西可多了,有机会我再教你啊?现在,准备吧。”
李邈眯了眯眼,“好。”
朝天驿与清岗驿一样,四面都是厚土高墙,除了从城门口过去,实在不好混入。而烟雾弹可以在短时间之内阻碍守卫的视线,又有了李邈做掩护,等烟雾散开,追兵也会被她拉去注意力,自然不会发现浓烟时混进去的夏初七。
李邈确实是一个功夫不错的家伙。
不过转瞬间她便贴近了城门,几个翻滚过去,像是带着满腔仇恨似的,大喊了一声“你们这些龟孙子,都拿命来吧”,果断的点燃了手中的烟雾弹,便往城门口抛了过去。
“他奶奶的……”
“这是何物?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