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汝这人就是一个词,“心大”,刀悬在脖子上都能睡着。
  刀悬在脖子上能睡着,但是和易桢的崽崽待在一起,睡不着。
  易桢这次是真的怀孕了。
  她的小腹和范汝的小橘猫一起变大。
  好在肚子里的崽崽也和小橘猫一样乖,唯一的爱好是睡觉。
  她孕期几乎没受任何苦,孕五月的时候吐了几天,孕后期浮肿过几天,没了。
  大夫和医女都说她运气好、身体好。
  但大概,姬金吾唯恐不周全的处处回护、时时调理也有些功劳。
  生孩子的时间也短,几十分钟就捧了个小女婴出来。
  这小姑娘简直是来报恩的,不爱吵不爱闹,喂奶就喝,喝完就睡,醒着的时候爱笑,一点坏毛病都没有。
  就一样,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
  易桢其实也喜欢,她一直都喜欢毛茸茸。熊猫崽崽也喜欢、猫猫崽崽也喜欢,甚至她一直挺想撸两把雪白雪白的范猫,但是因为范汝到底是个成年男子,没好意思开口。
  可是崽崽没有这个顾虑。
  易桢是完全不管带孩子的,她的注意力在调理自己的身子,每天逗逗自己的孩子,看看她,和她玩一会儿,没了。
  喂奶、哄睡、换衣服、洗澡,她什么都不管,也不怎么问。
  因为是姬金吾在管。
  这么多年,她已经养成了百分百信赖自己郎君的习惯。
  崽崽刚生下来,没取名字。这是一个比较偏门的习俗:小孩子生下来不取名字,就不会夭折,因为索命鬼没法根据名字找到她。
  大家就只叫她“崽崽”。
  崽崽也喜欢毛茸茸。
  范汝第一次带着自己的小橘猫来看崽崽,崽崽就表现出了对小橘猫十足的喜爱,在床上爬着想去摸橘色的小猫猫。
  姬金吾不敢让她摸,因为毕竟小橘猫是动物,不通人性,万一抓痛了它,一爪子挠上来,把小姑娘挠破相了,就不好了。
  崽崽是个脾气很好的小姑娘,阿爸不让她摸小橘猫,她就可怜巴巴地收回手来不摸,也不哭,转头要阿妈抱。
  小橘猫没辜负自己的毛色,经过十个月的成长,已经变成了一只胖橘。
  但是再胖的橘猫,对于范汝来说,都还小,依旧可以称为“小橘猫”。
  崽崽扑到易桢怀里,使劲闻自己阿妈的气味,克制自己不要哇哇大哭。她可喜欢易桢了,姬金吾天天带她玩,但是比起阿爸来说,崽崽还是更喜欢阿妈。
  易桢有一次陪崽崽玩的时候忘记例行亲亲她,然后转身又和自家郎君亲了一口。
  崽崽当场就哭了,一边哭一边往易桢脸上亲亲,糊了自己阿妈一脸的口水。接着连续几天没理姬金吾,看见他就把屁股对着他。
  有易桢抱着,崽崽还没到哭的地步,只是可怜地缩在阿妈怀里,带着渴望,眼巴巴地看着毛茸茸。
  看见自己女儿的小可怜样,姬金吾和易桢一起心疼,然后他们俩转头就盯上了范汝。
  毛茸茸、通人性、绝对乖巧、绝对不会伤害自己女儿。
  范汝:“……”
  范汝:“……”
  崽崽也很喜欢白色的毛茸茸。
  范汝还是只长毛猫,她薅起毛来可得劲了,薅完毛还能骑,玩得可开心了,咯咯地笑。
  “孩子的义父,让孩子骑一骑肩膀,是很常见的事情。”姬金吾这么劝解他。
  范猫根本不能动,因为他肚子上枕着个崽崽,崽崽手里还抓着白色的猫毛,睡得流口水。
  范汝在反思自己。
  他以前一天到晚鼓动自己的好朋友姬金吾生个孩子,为了有个可爱崽崽给自己玩。
  现在孩子生了,可爱崽崽有了,为什么是崽崽玩他,而不是他玩崽崽呢。
  易桢在逗那只小橘猫,她喜欢玩闹,又爱笑,性格还好,身上可能有个针对幼崽的万人迷buff,几乎所有的幼崽都会喜欢她。
  姬金吾就不一样了,他虽然很喜欢很喜欢人类幼崽,但因为教育孩子的时候不吝于赏罚,当父亲的风格还是偏于严厉,哪怕是自己的女儿,有时候也会怕他。
  虽然崽崽刚出生那一段时间,这位新手父亲整天对着孩子傻笑,看起来恨不得和孩子拜个把子。
  照顾起来更是无微不至,都不像是亲生的,像是亲自生的。
  姬金吾看了一眼自己睡着的女儿,转头看见自己家夫人在逗那只小橘猫,低声问道:“阿桢,梅花开了,待会儿去看梅花吗?”
  范汝哀怨地“喵”了一声,表示自己也想去。
  姬金吾:“范汝在这儿,又有奶妈看着,不会出问题的。”
  易桢点点头,问:“我要不还是去把崽崽抱出来?”
  姬金吾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了:“你抱着崽崽,崽崽待会儿就抓着你不让你走。”
  他说:“让范汝帮忙看看孩子,没关系的,他是孩子义父,也是时候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说完他给范汝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范汝立刻小声地“喵”了一句,表示自己即将要敲他的竹竿。
  易桢在一边笑了。
  他们说话的声音都压得很低,怕吵着崽崽睡觉。这会儿决定了,走出去,心里想着,摘些新鲜的梅花,回去给崽崽认一认。
  到底是个暖冬啊。
  杜常清分线:接104章
  第130章 杜常清(1)
  天都黑了。
  刀枪喧闹的声音很大, 甚至上京城中各处还蹿着火光,明亮的火焰和天空中的凉月各据一方。
  杜常清感觉惊心动魄。
  他自小长期闭关,生活环境极为简单, 又有爱护他的父母兄长, 几乎是同一切伤害和阴暗隔绝。
  再加上他本身天资过人, 在修行一途上顺风顺水, 修为极为高深;再加上他同姬家家主一模一样的脸,只要不瞎都知道他同姬家关系密切。
  因此, 杜常清少有的几次入世出门,都一帆风顺,大家都笑脸相迎。
  直到今日, 他面对过的最大挫折, 不过是:“喜欢一个得不到的姑娘”。
  那姑娘是兄长的妻子,他喜欢就已经是不对的了。
  再加上……
  那姑娘好像也不喜欢他。
  杜常清其实一直很明白这一点。
  他知道易桢对他没什么感觉, 但是他还是喜欢她。
  或许曾经有过一点心动, 但当时她靠近他的时候,他推开她了。她是兄长的新娘子。
  所以她就不喜欢他了。
  很好理解。
  但是他只是喜欢她, 又不一定要她喜欢回来, 所以也没关系。
  “常清哥哥。”易桢之前叫他的声音是很小的, 以为他没听清,擦了擦眼睛,略微提高声音, 又叫了一声。
  她只掉了几颗泪, 知道自己已经脏兮兮的了, 脸也脏衣服也脏,不在乎地用袖子擦掉了,但是眼睛里依旧是水蒙蒙的。
  甚至因为她擦拭的动作很重,她眼眶周围一圈都全红了。
  ……看起来就像,新婚夜里,她被刺客伤到了,又喝了酒镇痛。一身红衣,跪坐在床榻上,眼眶红红的,迟疑着想要靠近他,想要同自己的“夫君”亲密。
  杜常清脑子里什么都没了,空空荡荡的,他所有的思绪都集中在她身上。
  他一向是受呵护、被爱护的那一方,是年龄小的孩子、弟弟、晚辈,第一次有人叫他“哥哥”,红着眼睛,被人欺负了,一边哭一边叫他“哥哥”。
  他上前半步,抱住了易桢。
  易桢真的脏兮兮的,她身上都是灰尘、是血、是眼泪,甚至因为在宫里跑酷,还有溅上去的泥点。
  而杜常清风清月朗的,一身白衣,站在月下,不染凡尘,恍若谪仙。
  他完全不在乎会被弄脏,他甚至求之不得被她弄脏。
  把我拉进尘世中吧。
  只要你让我喜欢你。都可以的。
  易桢真的很累了,被这么突兀地抱进怀里,也不想挣扎。
  又冷又累,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谁在这个时候把她捡走,让她靠着支撑一下,她都绝对不会挣扎,只会乖乖让他抱的。
  然后她就不得不挣扎了。
  他之前一定没有抱过女孩子,用力很重,说这是把她摁死在他怀里也完全没问题。
  这孩子都缺乏正常的生理常识,似乎完全没意识到她比他矮一个头,被摁在他胸膛上,会被直接闷死。
  易桢手忙脚乱地去推他的胸膛,把自己从窒息的边缘挽救回来。
  杜常清有点手足无措,很无辜地看着她,稍微拉开距离,又不舍得放开手,一双眼睛就像刚出生的小奶猫那样懵懂而不安。
  易桢:“……”
  她还没见过哪本言情小说,小奶猫不用来形容女主,用来形容男主。
  但有一说一,这种什么都不懂、完全靠你调教引导的小奶猫,真的有够欲的。
  这么一打岔,易桢感觉自己失控的情绪勉强拉回了正轨,她吸了吸鼻子,冷静了下来,说:“我要离开上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