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综合其它 > 医食无忧[穿越] > 医食无忧[穿越] 第124节
  那妇人虽雍容华贵,饰金佩玉,但瞧着年纪确实也不小了,脸上眼角已生出了许多细密的皱纹,皮肤比起京中的夫人小姐来也是粗糙了许多。依着夏人的习俗,女子早的十三四岁就已嫁为人妇,晚的也不过双十,否则再大些就要被人称作是个老姑娘了。
  然而看眼前这位夫人的年纪,在有些动作快的人家,都足够做祖母了。
  余锦年快步走上去,至跟前时撩开纱幔,眯着眼睛瞧那孩子,但他视力确实不佳,只看那孩子抽搐,却辨不清更详细的症状了,于是立刻问道:“夫人,可否将这孩子让我看一眼,我略懂些医术,或许能救这孩子一命。”
  他并没有想太多,在大街上遇到病况紧急的病人,但凡有些善心的医者,都不可能漠然视之,更何况幼子抽搐乃是急症危症,是片刻都等不得的。
  妇人惊慌之余,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警惕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见他一身兰纹重锦衣,打扮上比之一般官宦人家的小公子还要贵气几分,但似乎眼睛不太好,总是用力地眯着。她自然不怎么相信一个街市上突然冒出来的少年,更遑论他还是个半瞎。
  然而此地乃是酒肆食坊云集的十宝街,近处并没有医堂,而她最后悔的就是方才遣了仆从婢女去隔壁坊市中买布匹,眼下竟连个能驾车的人都没有,而自家老爷更是不知去了何处,道是要与人商谈要事。她犹豫迟疑着,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余锦年——正在这时,怀里幼儿骤然张嘴翕动两下,紧接着便仰着脖颈再搐起来。
  妇人吓得失了魂,还没反应过来,余锦年已一步跨上前去,右手帮着托住了快要从她怀里掉出来的孩子,另一只手的小指趁孩子口开牙张时,快速伸到孩子口中,轻轻地压住了孩子的舌尖,提防他一不留神咬伤自己的舌头。
  那孩子一抽搐起来,牙关立刻紧闭,猛地扣咬住了余锦年的小指。别看是个小孩子,抽搐时的力气却并不小,他被咬得微微皱了皱眉,感觉到孩子口中异乎寻常的热度,接着就对妇人道:“先将他放下,裹被打开,不能再闷着了。”
  那妇人不知该不该听这少年的话,正纠结着,视线扫到他腰间垂挂着的一枚卵圆形玉佩,羊脂白的玉,润得恰到好处,玉面上雕着一朵蔷薇花。她惊疑片刻,心中却也稍稍放下一些戒备,慢慢将孩子放在车里,微一疑虑,终是咬咬牙决定信他一回,敞开了孩子的裹被。
  孩子后背已有汗湿,余锦年快速将孩子衣物解开,卷起外衫锦衣,仅捏着里面一层棉软的中衣衣袖,将孩子头身上的湿汗轻轻擦去,又摸了摸他的小手小脚,稍将他护住,防止他抽搐时手脚摔打在硬物上而伤了自己。
  “我儿如何?”妇人焦急地问道。
  这孩子面红气粗,头身滚烫,如今又抽搐数次,显然是高热惊厥所致,乃是小儿病中较为惊险的急惊风。正所谓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此时且不管原证本证为何,眼下当务之急应先开窍定惊。否则惊搐不止,恐会伤及小儿脑颅,便是俗称的“烧傻了”。
  余锦年来不及与妇人详细解释,扬声唤道:“段大哥,打盆冷水来!”他抬起头,飞快地问那妇人“车上可有绣花针”,见那妇人转头去取,立刻又回头喊了声,“阿鸿!”
  季鸿点点头,回到方才酒肆,径直提了柜上的烛台,取了火折,快步朝余锦年走去。
  那妇人拿来衣针,见车前一个男人举着烛灯,被少年使唤来使唤去,登时愣了一愣,她正要说话,却被季鸿稍摇头打断,又用眼神示意她先去照顾孩子。她捺下诸多言语,钻到车中,把缝衣针交给少年,见车外伫立着的季鸿,她悬在喉咙里的心才些微放下些。
  倘若这少年是郦国公府请来的医家,即便是年纪轻了些,也当是有些本事的,更何况能让郦国公世子任劳任怨举着烛台的小先生,怕也不是只有“有些本事”这么简单。
  早先听说缠绵病榻一年余的郦国公世子最近得神医相助,忽地好转,她本以为只是京中人的夸词,如今见了正主,才知原来竟是真事,这季家三公子是真的病愈了。
  余锦年接了针,在季鸿端举着的烛火上燎过,便握住孩子的小手,用自己食指和拇指揉捏了那几根指头,随后便右手持针,稳、准、果断地扎向了孩子细嫩白软的小指头尖尖,正是指甲与指肉之间的那条交际处。扎透肌肤,他立刻由指腹向指尖催赶血气,放出两三滴后,紧接着便扎第二根指头。
  孩子娘看得心痛万分,她本不知道余锦年要针做什么,却没想到竟是要用来扎刺孩子的手指。她惯知军中有时候拷问细作时,便常用一种针刺指肉的刑罚,其痛能喊彻整个帐篷。她爱子心切,哪能见人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急道:“你做什么?他还那么小!”
  季鸿方要张嘴,却听少年已开口了,言语间镇定如常,并未因受到妇人的质疑谴责而有所动摇。
  “夫人稍安,您且数三十个数,三十之后,令郎惊厥自止,神魂自归。”余锦年只嘴上动,手里却不停,刺了三根手指后,孩子的惊搐已渐止,但神志却并未清醒,他又将孩子翻转过来,令其趴卧在自己身上,以指抚到其颈后椎骨最高处,便是大椎穴,以针刺之。
  大椎主项强背痛,热病喘逆,癫痫狂证,小儿惊风。此穴为三阳督脉之汇,故可清阳明之里, 启太阳之开, 调节六阳经经气。正因如此,大椎可补可泻,而余锦年此时只取单泻法,清邪热盛实,以通脉解痉。因孩子幼小,肤薄骨瘦,颈项又是最稚嫩危险处,所以他持针直刺只不足半寸,稍停针微捻片刻后,便退针放血数滴。
  纵然他眼睛不好,但这些穴位早已是默记心中,并不用费多少眼力便能准确寻中,熟能生巧罢了。
  如此一番操作,怀中幼儿恍惚一静,紧接着突然张开嘴,“哇”的一声嚎哭起来!
  余锦年吊在喉咙口的石头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他将孩子放回锦被之上,手背轻轻抚触试探,没多大会儿,就觉他头上热度已慢慢退下来了,虽还发着热,但已不足以危殆性命。这时,被遣去打水的段明也回来了,将一只盛了冷井水的盆子交给余锦年。
  冷凉的井水才从地下数尺处打上来,丝丝的冷气缠上指头,让他一瞬间又记起了在哑室时的阴寒,便不由出了神。季鸿见他突然静止,不说不动,便伸手覆在他的肩侧,温柔地揉了揉。余锦年恍惚回过神来,忙抽出袖中锦帕,浸上冷水再拧干,敷在孩子的额头上,又不问自取地抽了季鸿腰间的素绢,同样浸湿了用来擦拭孩子的四肢。
  “小儿高热本就惊险,应当仔细照看。今日观令郎面色红而发赤,舌上苔黄微腻,脉中亦是浮盛之象……”余锦年这才能得下闲暇,触辨其脉。小儿腕臂瘦细,难以成人之法定寸尺之脉,便只以拇指定其三关,前后稍加挪动,测其三部脉候。
  然后抬头对那妇人说:“令郎当是风热邪郁、扰动心神,因着郁久而失治,又热极生风,故而惊搐。眼下虽暂时定惊止搐,然这只是急救之法而已。当然,之后还需由您信得过的大夫诊治病因,用过药,彻底退去热意,拔除本邪,才能算是平安度过了这一劫。”
  说罢他躬身退出车轿,想这夫人应是第一次做娘,并不太会照看孩子,便又补充了几句小儿护理的要点:“如今天气渐暖了,令郎又是因热生风,这裹被便不恰当了。孩子阳气本旺,无需这些拥裹,待过几日天气热了,只以小薄被盖住肚皮腰腹以下便可。”
  妇人正要给孩子裹被,听他这么一说,忙将被褥敞开,连声称记得了。
  孩子的确是安定下来了,这个做不得假,那妇人一开始的怀疑已烟消云散,抱起孩子只剩下满口的感谢,又问他名姓,直说日后要亲去拜谢。余锦年摇了摇头,出得车厢,便觉阳光刺眼,不禁想借着季鸿高挑的身材挡一挡眼前的白光,季鸿朝前一步,自然替他把头上黑纱遮下。
  “何方宵小!”不远处食坊中怒气腾腾走出一人,一抬头瞧见他们这处喧哗不止,又见一少年从车中钻出,立即指着他们这方向喝道,“竟入我内子车帐!”
  吓得余锦年立刻躲到了季鸿背后,虽说他是为了救人,但毕竟是他不请自来,钻了那位夫人的车轿在先,人家丈夫生气也情有可原。
  妇人忙跑过去,叫了声“老爷”。
  季鸿也转过身来,和气道:“卢将军,卢夫人。”
  余锦年悄摸摸抬头瞧了瞧,好家伙,他随手治个病,又治到了达官贵族头上。
  眼前此人,正是大夏声名显赫的绥远大将军卢尉,因定西北有功,在朝中很有声名威望,极受天子倚重;而他身边那小儿的娘亲范氏,不偏不倚,正是当朝天子亲封的一品诰命夫人。这事说起来,卢尉本人只有赫赫军功可表彰,倒是他这位夫人更具传奇色彩。
  彼时西北交战,卢尉马失前蹄,其带领的一小支精英被敌人诱入黄沙深处,数日未归,军中派人搜索数日,也未得其踪影。沙漠中不仅是漫天黄沙,更有小股游匪肆窜,便是一般男子都难能保证全须全尾地回来,更何况卢夫人不过是个才为人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官家贵女,但其不畏艰险、不顾劝阻,一意孤行,牵着一匹骆驼便深入沙漠腹地。
  十天半月后,众人都以为这夫妇二人均已丧命黄沙,准备筹措丧事时,她愣是只身一人将卢尉从沙漠里背了出来。当日凌晨,天光熹微,她浑身是血地走进夏军营帐,便是连卢尉的老下属都惊呆了,反应半晌才知去接。
  后来卢将军胜仗而归,他夫人却因在沙漠中被游匪箭簇射中小腹,伤及宫胞,此生再不可能怀孕生子了。
  卢尉与范氏乃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缔结成的姻缘,又因卢尉成亲后没多久就奔赴战场,数年未归,二人聚少离多,若说感情,着实并没有多深厚,但经此一遭,二人反倒情深义重起来。这么多年来,先后有数不清的人劝卢尉再续一房,以传卢氏血脉,均被卢尉冷脸相待,只道“夫人如此待我,我又怎能做那负心之人”。
  此事传回京中,天子为其感动,按例封赏卢尉后,也将其夫人敕封为一品诰命。
  也算是一桩佳话。
  十宝街上人头涌动,有认出卢尉来的,也有纳闷他怎的这时从西北返京来的,更有围观看热闹的,但见卢夫人怀里的孩子,却都纷纷诧异不解。心中只疑惑,不是都道这姓卢的无子无嗣,怎的突然冒出个小娃娃来?
  卢将军为人硬朗,又常年在军中磨炼,最不会的就是阿谀奉承,他定睛一看,认出面前之人乃是季鸿,不禁长眉紧皱,极其不情愿地招呼道:“郦国公世子?你怎么在这。”又侧头看了看被季鸿藏在身后的小个子,“敢问世子,这是何人。”
  那妇人接过话来,立即解释道:“老爷,正是那位小先生救了我家阿喜一命。方才阿喜抽搐不止,吓坏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亏得那小先生医术高明,神机果断,这才止住了阿喜的病。”
  听他这么说,卢尉放眼过去细细打量,才注意到余锦年身上衣料乃是御贡之物,便是皇城中也难能有几宫得此赏赐,先前天子念他平定西北有功,才特赐了数匹重锦下来,如今还在自家库房中存着,并不舍得拿来剪裁。这般矜贵的布料,没披在季鸿自己肩头也便罢了,竟穿在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少年人身上,已是惊奇,更不提他腰间缀挂的蔷薇玉卵。
  季鸿微微侧着身,半挡在那少年面前,卢尉阅人无数,深知这是个下意识要保护的姿态,可见他对那少年是如何重视。卢尉听罢其中原委,略一思忖,又转头看了看满脸焦急的夫人,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以示抚慰,这才向季鸿二人施礼:“若真如此,卢某代内子,先谢过小世子和这位先生了……改日定当登门拜谢。”
  他能这么说,已是给季家很大的面子,时人谁不知,绥远将军卢尉最是正直。如今朝中暗流涌动,明面上无人敢提,各家心里却都已有一盏明镜,闵相一支、陆党阉宦一支、越王一支,站谁的队,已是为官者须慎而又慎的选择。
  卢尉手握重权,麾下铁骑铮铮数十万,是各方势力均想拉拢的对象,然而他为官十几年从不站队,虽然他因此常年被排斥在京城之外,日子清贫些,却也潇洒。闵雪飞不止一次地朝他抛出橄榄枝,卢尉只当是看不见,更不提登门拜访了,今日能为了夫人和孩子,张口道要去郦国公府拜谢,真是惊掉了旁人的前牙。
  谁说铁汉无柔情。
  季鸿眉梢暗挑,余光瞥了一眼藏在自己身后的少年,透过一层薄薄黑纱,还能瞧见他脸上的一派无辜之色,心下不由叹笑一声:某些小东西可真的是福星。这才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楼下这边话音刚落,斜处楼上,半敞开的窗页内,便有一人霍然站起,拂袖扫落案上杯盏。周凤立即去接,却也不妨有几个小杯摔在了地上,迸得碎瓷遍地,而案前那人的绛色衣袖上也浸了好一团深茶水渍,周凤小心翼翼去擦拭,也被对方猛地推开,眉间戾道:“怎么哪儿都有他!”
  那位卢将军,半刻钟前还坐在此间茶室中,与自家主子直来直去一点迂回都不肯打,如今却礼数齐全地声称要去拜访季府,周凤不敢多言,只小声道:“应当只是个巧合……”
  “巧他——”燕昶张了张嘴,又恹恹阖上,只垂声骂道,“滚。”
  周凤知道他想骂什么,没等他骂出来,二话不说立即滚出去。
  燕昶抓起案上仅剩的一盏白瓷壶,正要摔,瞥见窗下一斗黑纱帷帽翩然走过,他目光随着望远了,直看着那顶帷帽消失在对面一间酒肆中,又失神片刻,才重重地将茶壶顿下,自言自语道:“我就不该将你放了。”
  “周凤,”他又唤道,“滚进来。”
  周凤探进个头:“主子什么吩咐?”
  燕昶问:“那是间什么铺子。”
  周凤向下看了看,回道:“正是卖酩酊春的地方,这酒性烈,十年前风靡京城,是季家二公子生前最好饮的一种酒,如今虽冷落了些,却也不乏还有些生意。”
  燕昶沉沉吐出一口躁郁之气,坐下道:“去打一坛来。”
  周凤为难:“这酒……人家只卖一合。”
  燕昶抬起眼,又见那对奸夫淫夫狗男男从一合小肆中走出来,而那少年蹦跳着脚步,惹得面前一扇帷纱飘来扬起,手里赫赫然拎着好大一坛覆着红绸的酩酊春!另只手还攥着一只玲珑小巧的酒葫芦,正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倒。季鸿上了车,朝外搭手,一把将车下贪酒的少年拽了上去。
  窗前,茶冷风凉,燕昶看着他们远去,不禁冷笑一声,问道:“只卖一合的酩酊春……怎的天下万千规矩,到了他那儿就尽不作数了?”
  周凤:“……”
  第122章 鲚鱼饼
  一坛子酩酊春,就算是二哥饮完,也少不得要借着夜风临月舞剑以疏散酒气,更何况是余锦年,自然是不可能叫他全部喝光的。哪怕余锦年口口声声称自己没病,季鸿也不可能放他任性,才饮了几盏,就叫下人把酒坛收走了。
  白日里季鸿不知出去做什么,到了中午和晚上会回来陪他吃饭,季鸿不在的期间,余锦年将康和院搜刮了不止一次,到底也没找到他将酒坛子藏在了哪儿,最后只能作罢,老老实实地在院子里养身体。
  先前绥远将军的事,他们自己虽不宣扬,却少不了那些好事之徒,没几天就将这事传的沸沸扬扬,一是说卢尉有了子嗣一事,一是说季家世子重病初愈便带了个少年上街游玩一事。没多久,余锦年的身份就被编得五花八门,神医后人有之,蓬莱仙童有之,更有甚者,说他是季家豢养的妖邪,是季公子吸血治病的始作俑者。
  当然,这些浑话余锦年是听不见的,因他在季大世子的院子做金丝雀做得正开心,哪管得外头人如何编排他。
  将养了两日,今日一早醒来,发现自己的眼睛已完全恢复了,阳光透过窗缝撒在屋内的花架上,才浇过水的绿叶上青翠欲滴,折着鲜艳的虹色,整个世界是久违的清晰。然而季鸿不在,清欢又出门去采买,诸多快乐无人分享,余锦年扔了那令人讨厌的黑纱帷帽,百无聊赖地在院子里晒了会太阳,又起身乱走。
  不知不觉地,又走到了烟火气最浓的地方。
  康和院的小厨房。
  歇了有近一个月,他这手许久没碰过油盐酱醋,还怪怀念的,便卷起袖子走了进去,里头两个厨娘正靠着已经熄火的灶膛打盹,余锦年进去了好一会儿,正掀着看锅里的东西,才闻到一阵鸡汤香气,手下动静就吵醒了她们俩。两人忙吓得跳起来,直一前一后地请他出去,道是主子吩咐了,不让他进厨房,想吃什么直接吩咐她们就好。
  余锦年还是头一次被从厨房里撵出来,颇有些哭笑不得,对于季鸿吩咐不让他进厨房的命令更是摇头无奈。不过他是谁,姓余名锦年字叛逆,听话是不可能听话的,季鸿左一个不许他干这,右一个不许他干那,岂不是要憋死他。
  “你们主子要是问起,就说是我非要进来的,不碍着你们的事。”他一不留神就从两个厨娘胳膊底下钻了过去,眨眨眼求道,“好姐姐们,让我动动手,不然我就要憋死啦!”
  两个厨娘面面相觑,余锦年已经弓腰去看地上一只大缸里的东西了,问道:“这么多的鱼,哪来的?”
  厨娘本就愁这个事呢,听他问起,也卖了个机灵,道:“我们北边的鱼个大肉粗,比不得南鱼口感细腻,怕合不得小公子的口味。主子便令人走水路买了许多江鱼海鱼过来,可这些鱼都娇嫩得很,离了水没几天就要死,纵然是快船进了京,也还是有七八成都翻了肚……”
  鱼死了,到时候主子问起,她们怕是要受责难,倒不如趁着这心善的小公子在,及时卖个惨。
  余锦年歪着脑袋看缸里一条条半死不活的凤鲚,半晌笑道:“这有何难,趁着还没死透,烹了便是!”
  厨娘们还愣着,他已下手捞了几条凤鲚出来,扔进一旁的水盆里,一条条地清洗干净,正要杀时,两个厨娘才回过神来,哪有叫主子的手沾上血气的道理,忙从他手中接过盆子,端出去杀。他又去拿菜篮里沾着泥的鲜绿小菜心去洗,也被人抢走,只叫他搬了凳子坐在一旁就行。
  之前是眼睛不好,不得不被人伺候,如今眼睛好了,还处处被人当主子捧着,余锦年就有些不自在了。他在厨房里徘徊几步,心里叹道:有人伺候着还浑身难受,自己还真的是天生的操心劳碌命。
  无聊地拨弄了一会儿黄豆,两个厨娘已杀好鱼回来了,问他想吃什么样的。
  余锦年伸手去接,厨娘却不肯给,坚持让他回房间歇着,两厢拉扯几回他再忍不下去了,跳起来道:“我来做!我争宠行吗,你们见过争宠还让下人代劳的吗?信不信我吹吹枕边风,给你们俩穿个小鞋!”
  “……”此话一出,满堂寂静。
  两个厨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怕是从没见过有人能把自己争宠这件事说得那么光明正大、那么气势汹汹的,犹犹豫豫的最终还是把盆子递给了余锦年。
  余锦年笑开了:“这才对嘛!”
  他接过盛鱼的盆子,掂了掂,少说也有三五斤。也不嫌麻烦,一条条地砍去头尾,剔掉脊背上的大骨,将剩下的鱼肉先切成小块,再细致地一点点地碾成肉泥。这种活儿需要足够的耐心,在南方的时候余锦年没少做,可懒了有个把月后,重操旧业,竟也觉得小臂发酸了。
  余锦年一边自责自己太过偷懒,一边还是一丝不苟地将鱼肉碾好,毕竟鱼肉当中不可避免会有小刺,若是不碾细了,入口会刺伤喉咙。等将所有鱼肉都处理好,竟已过去了一个多时辰,眼看季鸿该回来了,他忙又磕上一颗蛋、备一勺盐、加一勺黄酒,和一小碗豆粉,与碾好的鱼泥一起搅拌均匀,稍加腌制。
  两个厨娘候在一旁不知所措,余锦年便吩咐她们别闲着,各自去炖汤炒菜,皆照着她们家公子爱吃的菜色做就是。
  谁承想这么简单的要求都将厨娘们为难住了,其中一个踌躇良久,终于道出实话,说并不知季鸿到底爱吃什么。这些日子,也都是季鸿吩咐她们余锦年爱吃什么,这才做得出来。
  余锦年皱眉道:“你们伺候他这么多年,不知他爱吃什么?”
  年纪轻的那个厨娘道:“往日都是我们做什么,世子便吃什么,多是些滋味清淡的素菜,只要不是太过奇怪,世子从来不挑剔……至于世子爱吃什么,我们的确不知……”
  “……”余锦年微微一顿,“这么多年一直如此?”
  两人闭着嘴,似是不敢说了。
  余锦年忽然不知哪里来的闷气,甩甩袖子把她们都赶了出去:“都走都走。”把两人推了出去,将门一关,余锦年回头看着偌大个厨房、两三口灶膛,看着架上金杯银盏玉瓷勺,忽然觉得季鸿这世子做得也没什么意思。一个人,若是连自己爱吃什么、想吃什么都觉得无所谓,人生该少多少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