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综合其它 > 医食无忧[穿越] > 医食无忧[穿越] 第109节
  小娘子瞧他衣着华贵,却并未自视高人一等,也就不那么紧张了,答道:“肉菇罢了,林子里的野味。前两天刚下了雨,我今日见冒了许多,便给采了回来。”
  余锦年笑问:“既然是叫肉菇,可是因为吃着如肉一般?”
  他们一家住的虽然看似宽敞,实际上不过是占着个祖上留下来的空宅子而已,实际上和一般村户没什么两样,也并不是能日日天天迟到肉,因此余锦年这么一提,小娘子脸上就微微红了起来,颇有些羞愧道:“正是……我们哪里如贵人们一样能成天吃肉,也就吃个这,解解馋罢了……”
  余锦年本意不是说这个,虽然是无心之谈,却也让对方心生尴尬,到底还是他的错。他也就不再多嘴,闷下头来仔细清洗南烛叶,洗好了的放在一旁的石臼里浸泡,待泡软后用杵子搓碎舂烂,舂出沙泥色的汁液来。
  从车上把自带的上好粳米搬进厨房,那小娘子正好奇地观察那盆南烛叶汁,见余锦年回来,忙躲到一旁继续切她的肉菇。过会扭头再看,余锦年正把汁液过滤了,泡进淘好的白米里,不禁奇怪道:“这是做什么呢?”
  余锦年说:“过会蒸个青精饭来吃。”
  正说着青精饭是何物,之前为他们引路的婶娘骂骂咧咧地走进来,嘴里咕哝道:“什么不三不四的玩意儿,老娘我做大小姐的时候,见过的奴才多了去了,也轮得到这种玩意来指手画脚!真是刁奴一个!”
  那小娘子忙上前去劝解,低声道:“阿娘,当着贵人的面,说什么呢。”
  婶娘气道:“我说什么了,我年轻时候——”抬头看见厨房里果然有个外人,这才闷闷不乐地止住声音。
  闵季两家的人马都肖主人,训练有素,礼数周全,出奇高冷,能用两个字解决的绝不多说第三个字,更不说被人指着鼻子骂“刁奴”了,把人气成这样的,左右出不了吕大官人手下。余锦年说:“婶娘别气了,不值当。待会儿吃点这青精饭,疏肝补身,头发也能反青呢!到时候和小夫人一样貌美如花。”
  婶娘耳根子软,一听余锦年这嘴甜的,跟化了蜜一般,纵然心里知道再怎么也不可能真重返青春,但是心里还是美的,再加上余锦年瞧着年纪不大,生得又惹人怜爱,遂抚了抚发鬓,偷偷拿出一块私藏给大孙子的麻糖来给他吃。
  用南烛叶汁水浸泡粳米的功夫,他又做了道荠菜鸡蛋汤,至于野兔,是打算晚上与季鸿一起开小灶的,便不拿来前头的厨房里处理,只等着待会儿回了房,用自家带的小炉子来烹。
  做够了菜,米也被南烛叶汁浸成了乌绿色,这时便可将其倒进饭甑里来蒸,出来的米饭就是乌青色的,吃时拌些红糖或者甜蜜,滋味能更美。
  青精饭刚上了火,吕家的小夫人含笑过来了,手里拎着坛酒,进来便道:“婶夫人,方才是我府上小厮不懂规矩,口无遮拦。您能让我们借宿此地,已是心善,听说您好酒,这坛子桃溪红就给您解个嘴馋罢!”
  吕家上下都是一群王八蛋,唯独这姐妹俩没被同化,与那嘴臭脸长的小厮和他的混蛋主子相比,她们两个简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了。
  含笑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想来是想讨点饭食。
  他们吕家的下人既不似余锦年,识医认药通百膳,也不像段明石星能够飞檐走壁、猎禽捕兽,在城镇里时吕言嘉还能呼风喝雨,可一旦到了这种地方,他们这些人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只能依赖于随身所带的干粮,或者主人家的招待了。
  那婶娘自然明白,也不想招惹这种官宦人家,于是就贴着含笑给砌的台阶往下走:“不过是多拌了两句,哪还劳驾得夫人亲自过来,您看看想吃些什么,我们这荒村野岭的也没什么好物招待您……”
  含笑与余锦年错了一眼,立即心虚地避开了,看来是还没有从上次的砒霜事件中抽回神。
  她也没要求什么做不到的菜色,都是挑着厨房里有的,随便点了几道家常,又留下两锭银子做辛苦钱。那婶娘确实是个贪吃美酒的,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坛酒里的香味,含香刚想把酒坛放下,视线忽地扫过婶娘儿媳手下正处理的肉菇上。
  婶娘笑道:“姑娘可要尝尝,这是我们村里特有的美味呢!虽然瞧着是粗陋了一点,但吃着一点不比外头那酒馆子里的东西差,这才叫真正的山珍呢!”
  “是吗,那就辛劳姑娘,匀些给我们这些外乡人尝尝鲜?”含笑说罢,忽然顿住了一瞬,连余锦年都以为那一瞬只是自己眼睛被烟火燎花的错觉,随即她脸上已是寻常无比,看不出什么来了。
  婶娘正介绍着肉菇是如何好吃——只听“哗啦”一声!
  好好一坛桃溪红,竟从含笑手里滑了出去,径直摔在地上,碎成了千片万片。
  顷刻间一股浓郁的酒香在厨房门口四溢开来。
  婶娘痛心疾首地大叫一声:“——哎呀!”
  含笑微敛首,惊慌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一下子也不知怎了,突然就掉了出去……”她蹲下帮着收拾,没等婶娘想捡起一张碎片来舔舔鲜,含笑已飞快地将所有碎片都收拾干净了,“您看这弄的。算了,碎了就碎了罢,我那还有盒桃花酥,待叫人取了来……”
  说着抬起头,发现余锦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含笑立即移开视线,匆忙起身往外走:“我这笨手笨脚的,就不在这儿碍事了。那桃花酥,我遣人送来。”边走边往回看了一眼。
  余锦年皱起眉,目光在地上那摊已渗入地里的酒渍上停留了片刻,又随着含笑最后那道视线,看向案上已切了一半的肉菇,菇肉发白,看着并不像是他认得的任何一种毒菇。再者说,若当真有毒,婶娘一家三天两头吃它,早该中毒了才对。
  只是,总觉得有一件事卡在脑子里,就是想不起来,他心下琢磨道:这东西我似乎确实在哪里见到过,究竟是哪里呢……
  第105章 蘸水兔
  晚上吃饭几家并不在一起,只是婶娘家的小媳妇专程来给隔壁的吕公子一家子送饭菜,再加上余锦年想要碟辣子和两头姜蒜,就顺道也给他们送了两道菜,其中一个便是小炒肉菇。
  这菜端上来时也没什么稀奇,便是切成粗丝的肉菇用当下时蔬搭配,加了豆酱一起翻炒,瞧着和普通的素炒蘑菇差不太多,倒是口感上确实有些像肉丝,只是远没有真肉那么劲道罢了,但胜在滋味鲜美,对他们几个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道“山珍”。
  小娘子笑道:“若是吃得好,来前头我再炒一份就是。方才那吕公子也是第一次吃这肉菇,欢喜得很,正说着明日走时要带些回去呢!这肉菇呀,还得是现摘现吃的好,明儿个我便早起一会儿,到后头山林里掘些来,小公子您若是也要,我就顺道多采些。”
  如此一套寒暄,余锦年收下姜蒜,放好菜盘,也拿出银两谢过她,便送她出院。
  回来后,揭开桌上小炉的盖子,一股清淡的肉味飘出来,正是段明打回来的那只野兔。这兔子是烫褪了毛,冲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才下的锅,虽然刚开春,并不是多肥的胖兔,但对他和季鸿两个来说是绰绰有余,此时兔子已在小炉里煮了有一段时间,火候刚好,肉质弹嫩。
  石星在一旁打下手,剥着那小娘子拿来的蒜瓣,他自然知道余锦年的手艺,是故那锅子一掀开,就立刻探头过去瞧,见了里头的东西又不由大失所望,奇怪道:“……白水煮兔?这是个什么吃法。”
  余锦年把熟兔捞出来,浸过冷水,便放在一张大碟上开始切片:“本想做麻辣兔丝,吃不完也好带到路上解馋。可此地条件实在简陋,动不得大火大油,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个蘸水兔来吃。”
  季鸿伸手去剥蒜瓣,被余锦年抢了回来扔给石星,悄悄道:“咱不剥这个。我闻了这蒜,越冬的老蒜,剥它辣手。”
  石星闻了闻手指,眼睛当即被熏疼了:“……”
  所以就要扔给我剥?
  季鸿笑了下,自觉放下蒜,听话地袖手旁观起来,看少年将片好的兔肉整整齐齐地码在空碟里,他像是个解肉的行家,快刀几下,总能避开大小所有兔骨,只削得那白嫩兔肉在盘子里。
  石星苦哈哈地剥好了几瓣蒜,又照小公子的要求,把蒜切成蒜泥,各分到几个小料碟中,另又切了几丝姜进去,做完这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指甲缝里火辣辣的。
  余锦年用酱油、盐、和小娘子送来的农家特制辣子末调成了一碗酱碟,与方才石星切好的蒜末姜丝合在一起,这就是蘸水兔里所谓的“蘸水碟”了。
  几道菜都摆好,正要吃,发现外头石星还在洗手,余锦年还算有些良心,倒了碗醋冲院子里叫道:“哎呀,石大哥,辣了手我可与那姜家的小霸王交代不起!你快来,指头在醋里泡一泡再洗,就不疼了。”
  石星一脸委屈地走进来,端了那醋嘀咕道:“我就知,这种打下手献殷勤的好事怎么轮不到段老五,原是小公子故意要看我笑话。”
  余锦年歪着头笑,叫他拿一碟兔肉回去吃。
  季鸿也道:“只你嘴皮子利索。”
  石星还冤枉起来:“属下前阵子还教了公子做钳花小包,那时您还嫌我嘴笨,讲不清楚这工序,怎么今日又道属下嘴皮子太利索?”
  他要是有段明一半稳重,也就不会和姜秉仁那朵小霸王花走到一块了。听石星又在余锦年面前提起这茬,显然是故意漏主子的底,季鸿一个茶杯掷过去,半真半假地笑斥道:“话多,下去。”
  石星正正中中接下茶杯,假里假气地哎哟痛呼了一声,便拿过余锦年赏他的兔肉,笑嘻嘻地跑出去了,走前还知道要把门给他们带上。
  天色沉了,房门一关,屋里顿时暗了几分,剩下两人围着三两盘菜,相视一笑,余锦年也没继续提那钳花小包的事来薄季大公子的脸皮,于是拿起筷子给季鸿布菜。
  “尝尝兔肉,正嫩着。蘸这个碟来吃。”
  薄薄的一口入腹的鲜嫩兔肉,酱汁浓郁口感厚实的肉菇,配上一碗香糯养生的青精饭,虽然都是些粗物,并没有什么珍贵的食材,也没用到多稀珍的调料,但正是这充满了乡村田园风味的一餐,让两人在旅途劳顿之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院中是几株经年无人打理的花树,也不知叫什么,开着满头稀稀落落的黄白色小花,肆意地长着,开窗即见。有晚风卷着那么几瓣碎花进来,落在余锦年面前的酱碟里,也搅起了一波小小的“涟漪”。虽说马车被季鸿打理得得柔软精致,但到底是比不上这脚踏实地的感觉,他一时感慨,胡诌道:“你瞧,人说花开半妍,酒饮半酣,浮生半闲。我这前后二者俱全,就差这么一壶佳酿了……”
  季鸿刻意板着脸道:“小小年纪,成了个酒鬼。”
  余锦年不服:“我年纪如何小了,你瞧婶娘他儿子,也还没你大呢,就已生了个那么大的萝卜头。我这要不是被你耽误了,都算晚的了呢!你看在都耽误我了的份上,还不许我吃两口酒啦?再说,我吃了酒到底是谁受益?”
  季鸿张了张嘴,本想与他一辩,可听余锦年说完最后那句话好一会,才后知后觉地发觉自己被调侃进去了。虽然事实如此,他不仅是受益了,还乐在其中,只是心底还有最后一丝文人矜持在挣扎,终于是在被余锦年带歪之前,守住了最后那点被拉低的脆弱下限。
  说他是下山来勾引人的小妖怪,可是一点错都没有。
  季鸿其实摸透了他这吃酒的小癖好,早就准备了酒葫芦,此时只想赶紧堵住他的嘴,少叫他突然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赶紧从身后摸出来,在余锦年脑门上轻轻一敲:“你这嘴,总有说不尽的歪道理,我看石星他们俱是被你带坏的。”
  余锦年欢天喜地捧过酒葫芦,倒是对此供认不讳:“没办法,上行下效嘛!”
  季鸿真是哭笑不得。
  有酒有肉,这一餐吃得也不算寒酸,不过是季鸿没动几筷子,菜都进了余锦年的肚子。吃到后半程,那一只兔子也没吃完,索性又连骨带肉放回炉子里慢慢烹,这兔肉虽说也是补中益气的,但性偏凉,脾胃虚弱的还是不大好一口气吃太多。
  余锦年便照着自己的口味,加了一点点盐和酱,用倒了一盅酒下去提鲜,然后边吃那剩下的几块肉菇,边趁热直接从小风炉里舀兔肉汤来喝,他也不忘也给季鸿盛上一小碗,自己则大马金刀地坐在他对面,灌一口酒,欣赏一眼他慢条斯理饮汤的模样。
  风炉里火苗正旺,烤着旁边的人,季鸿又天生有着一点外族血脉,瓷玉似的白,温度一上来后,整个露在外面的肌肤都呈出一种娇嫩的粉,看起来又比平时细腻许多,只是还没来得及让人觉得娇艳,就被男人一双略显凌厉的眉眼稳稳地压住了。
  余锦年坐姿很不端正地歪在坐榻上,一只脚压在身下,另一只则俏皮地垂在榻沿晃来晃去,他一手托腮,眯着眼睛去看季鸿,晕晕乎乎地想起一句诗来,道是“美人遗世应如此,明月前身未可知”,念了两遍,季鸿摇头笑问:“哪里诹来的句子。”
  “人家咏梅的……”余锦年老老实实交代了,站起来要往季鸿那边走,话还没有说完,视线却糊里糊涂地打了个旋儿,脚下一个乱绊,险些给季大世子当场行个大礼。
  季鸿脸色骤变,忙丢下碗,堪堪将他扶住了,这么一提一带,余锦年就没骨没架地歪到他身上来,笑嘻嘻地说:“人家咏梅,我咏你。”
  “行了,不许再喝了。”闻到一股酒味,季鸿把他扶稳,按在身旁坐好,他还动手动脚不消停。
  酒确实是好酒,可季鸿深知余锦年的酒量,肯定不至于这么一壶就能醉,只是余锦年眼下确实表现得很兴奋,看什么都兴致勃勃的,随便被人拿什么一挑逗,都能跳起来撒欢——往日里要喝到这种状态,起码应该再多来两壶才行。
  而且也不知是怎了,这少年以前喝酒从来不会轻易脸红,便是大年下那日与闵懋斗酒,也是最后一个才趴下的,这回才这么一壶,两颊就酡红一片,甚至于胸脯往上到脖颈,都隐隐地冒出了一层粉星,像是被人搁在笼架上蒸烤过。
  余锦年低头靠在他肩膀上,迷迷糊糊地闭着眼,歇了好一会儿,却觉得那酒气不仅没散,反而愈往血管里冲,他手指在衣襟上焦躁地抓了抓,小声哼哼两下。
  季鸿眼尖地握住他手,轻声问他怎么了。
  “难受。”余锦年喃喃道,眉毛微微拧起,“渴,有点恶心……”
  季鸿听他呼吸略显粗促,忙将手搭在余锦年的脉上,他虽然不懂医术,但至少清楚少年平日心跳如何,只这一搭不要紧,指腹下只感觉如战鼓一般咚咚咚地敲过,似那心脏要蹦出来。收回手后,季鸿连忙起身去拿茶盅,就这两步的功夫,余锦年竟跟着他要站起来。
  他下意识伸手,把人钳住了,摁在坐榻上:“别动,我去拿便是。”
  余锦年咽了口唾沫,点点头。可等他回来时,余锦年已出了满头潮汗,脖颈赤红滚烫,正抱着个木盆干呕。季鸿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把茶水递到他嘴边,看他双手捧着咽了几口下去,又漱了嘴,最后慢慢长舒了一口气。
  季鸿:“有好些?”
  余锦年静默了一会,还是摇摇头,他抬起眼来看了看季鸿,哂笑道:“这酒后劲这么大……好在是我喝了,若是你来喝,还不知要醉成什么样。”
  “什么时候了还开顽笑。”季鸿的眼神在担忧与焦迫之间来回转换,他俯身捧住余锦年的脸细细观察,发现对方的一双眼睛也随着红得可怖,他顿时紧张起来,眉峰压得极低,似已在手足无措的边缘,“锦年,你还有哪里不舒服,现在是什么感觉?”
  余锦年喉咙里恶心感剧增,可也不想让季鸿对此太过于紧张,于是深呼吸几口才乱糟糟地说:“什么感觉……就是醉得不行呗!唔,头有的点,也吐不出来。还好,就一点点难受……”他笑了笑,晃晃悠悠比划个手势,“就这么一点点儿。”
  还没说完,拽来木盆又干呕两声。
  季鸿单手扶住余锦年,高声朝门外道:“——来人!段明!”
  “哎……不用不用……”
  没容余锦年拒绝,段明就从外头提刀而来,自家主子从未这么火急火燎地唤过人,简直跟刺客登门了似的,是故段明打了十二分的警惕冲过来,谁知刚一脚迈进门框,都没来得及看清房内形势,就被季鸿斩钉截铁地吩咐道:“立刻去叫大夫。”
  “啊?”段明一愣,“大夫?您怎么不好,竟连小公子也——”
  他自然觉得只要有余锦年在,自家主子是百病不愁的,怎么还能有连小公子也治不好的病了?再者说,要是连余小公子都瞧不好,这乡野里的赤脚医生又如何能看出门道?纳闷想着,段明低头看了看余锦年,顿时又是一个惊诧:“……小、小公子,您这是怎么了?”
  未几,就连石星也带着一干人手冲了进来,好一副要与人干仗的架势。
  余锦年艰难地摆摆手,羞愧至极道:“没什么,吃多酒罢了,动一动就难受,睡一觉就好。不用听他大惊小怪,散了散了,该休息就休息去罢。”
  外头已是月明星稀,他说着两脚往榻上一抬,就那么抱着膝盖卧倒了。
  “去请大夫。”季鸿依旧如此吩咐,眉头始终未得舒展,他先是弯腰想把少年的靴子脱了,低下头时,才发现余锦年捂着腹部蜷缩着,表情隐忍,根本不是他嘴上说的那样轻松。想了想,还是两臂各从腋下膝窝里抄过,一个用力,将他抱了起来。
  余锦年吓得大叫,手舞足蹈道:“啊,干什么,放我下来!”
  “别动。”季鸿被他坠得手臂一酸,险些就把人丢出去了,他抬起膝盖借劲儿顶了少年屁股一下,又卯足了劲往怀里一掂,竟也稳稳当当地抱住了,“你不是动一动就难受?抱你去床上睡,这里当窗,睡着了要头疼。”
  余锦年悬空扒在他身上,紧张之下也忘了难受这个事,生怕季鸿胳膊一软,把他拍地上摔成一块年糕,于是赶紧用两手环着他脖子,嘀咕道:“我现在已经头疼了。”
  不仅头疼,心跳都有些发乱。
  直到季鸿把他平安地放在床上,先前积攒的不适才反了上来,抱着盆子呕了半晌,好一会儿觉得自己要把心肝肺都吐出来,却也只吐了点没消化的残食和汤汤水水,委实是雷声大雨点小。但这么好一番翻来覆去,他发了一回汗,脖颈上赤红渐褪,脸色却更显得十分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