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玄幻 > 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 > 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_257
  谢欢跳到沈浔桌案前,开心地勾住他的肩,“沈家哥哥,我能跟你一起下山诛邪了!开不开心?”
  沈天昊不悦的眼神看来,以世家礼仪来说,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之上是绝不允许说话的,刚才他说的那些也是在用膳之前,说完他才开始动筷的,对于谢欢这种吃到一半跳到别人桌子前的行为,当然十分不满,尤其对于谢欢勾肩搭背的行为更不满,不过好在除了皱眉也没说什么。
  沈浔将筷子放下,口中食物咽下之后,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你开心就好。”只要你开心,其他的,我会护着你。
  沈天昊不悦的眼神看去,言中之意明显:谢欢饭桌上乱说乱跳就算了,你也开口?
  沈浔低头用膳。
  送走沈天昊,沈浔阴沉着脸色去翻箱倒柜。谢欢跟在他后面,看着他取出一个巴掌大的锦盒来,打开来看,里面竟是个镂空花纹的金色铃铛。
  这金铃十分好看,琳琳光泽夭夭灵气,一看就并非凡物。
  “送我的吗?”谢欢笑嘻嘻地伸手就要拿。
  沈浔却白他一眼,避开他的手朝窗户走去,然后推开窗。
  凌云楼是八角楼阁布局,楼顶自然也是八角,推开窗正对的便是屋顶一角。沈浔将那金铃挂在角上,铃铛垂下来,月白色的流苏在风中微舞,格外好看。
  谢欢道:“这么好看的铃铛,送我啊,干嘛挂外面?被偷了怎么办?”
  沈浔瞥他,“此铃名唤催心铃,是我偶然间得到的宝物,内含强大法力,通过铃声,可将使用者所散发的功法放大千百倍。此铃认主,别人偷不走的,并且此铃所散发的铃声,是受主人控制的。简单来说,只有金铃主人能控制这金铃发出的大小强弱,以及被谁听到。”
  沈浔继续道:“我将它挂在窗外,以后你若再爬窗归来,不要敲窗,以免惊动其他弟子,摇铃便可,我可以听见,并且你可以控制金铃,让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
  谢欢眼睛一亮,“这铃铛还能认主?”
  沈浔点头,“法器有灵,若灵足够强,自然是可以认主的。”
  “那沈家哥哥你这兰室这么多法器,都能认主吗?”谢欢问。
  “大半吧。”沈浔道。
  谢欢又道:“那能不能认两个主?能不能也让它们认我一下?认主仪式怎么做?需要我做什么?认我吧,好不好?”
  沈浔身形微僵。
  他不知道,法器是一个修真者最大的罩门,能护你也能杀你,一般只会认一个主,不是不能认两个,而是主人不敢。因为主人担心,认了两个主之后,这法器也就听两个人的话了,谁知道在你睡觉的时候,那法器会不会突然上来捅你一刀……
  谢欢急切地住他的手,“沈家哥哥好不好?让它们也认我吧认我吧~”
  谢欢与他面对面站着,手抓着他的手摇了又摇,急切地看着他,甚至随着语气的焦急,甚至越往前凑越近,几乎鼻尖挨到了他的鼻尖。
  沈浔原本雪白的脸色越发嫣红,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看着谢欢明亮的眼睛,忍不住咽了个口水,甚至有些结巴道:“早、早就认了!”
  说完他忙着转身遁了,彷佛,落荒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有多甜,以后就有多虐啊……
  你要攒够666?那不会很久吧?我全文加起来都不够666
  ☆、值得与不值得
  很快沈浔和谢欢便下了山,因为这次主要是以锻炼教学为目的,所以除了他二人之外,跟着一起下山的弟子也不少,足足有七个人,连韩墨云和赵长泽也跟来了,各带了一名随侍弟子。
  谢欢因为御剑至今不太利索,所以跟沈浔同乘一把剑,飞行许久,终于到了白云镇。谢欢本以为他们会直接去丧尸的老巢,或者常活动的地方,谁想他们却去镇子里找镇长了。
  谢欢问道:“沈家哥哥,外面的丧尸都这么大胆的吗?丧尸一般是不会轻易出来伤人的,而且惧阳喜阴,即使再凶残,也不会贸然来城镇这种人多的地方,这只丧尸居然大白天在镇子上住着?”
  韩墨云道:“谢公子你误会了,咱们不是去丧尸老巢,而是去见镇长,先跟镇长打声招呼。”
  “为什么?”谢欢不解,“天色马上就要黑了,丧尸害人必在黑夜,我们若不尽快去抓住他,万一又害一条人命呢?”
  韩墨云道:“可我们是受镇长所托而来,自然应该先去见他,让他知道我们确实是来了。”
  “有这个必要吗?或者抓住了那丧尸再去打招呼不行吗?”谢欢道:“丧尸藏身的地方一般都是荒郊野外,很偏僻的,不用担心会伤到无辜百姓。我们正好可以趁着天还没黑快些抓住他,万一天黑了他来了镇上,伤了人怎么办?”
  “就是因为太偏僻,才必须去和镇长打招呼,”赵长泽忍不住翻白眼道:“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啊?我们这些道门宗派,凭什么立足于世间受百姓崇拜呢?不就靠伏魔诛邪的本事吗?我们既然是受镇长所托,自然要告诉他我们来了,最好还能当着他的面把那只丧尸抓住,因为只有亲眼见到,那些普通百姓才会对道门更加钦佩折服。若像你说的,抓完了再去找镇长,跟他轻飘飘的说一句‘我抓住了’,他怎么会见识到你的厉害?你的门派又怎么会扬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