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玄幻 > 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 > 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_239
  经过数个时辰的议会之后,赵家主早已按捺不住,拍案道:“反正总而言之一句话,咱们就集结在一起,把离恨渊灭了就是了。就算那离恨渊再厉害,咱们百家加在一起,还能斗不过一帮小鬼?”
  “哎,赵家主,话不是这么说,”韩门主一打手中的折扇轻摇道:“打肯定是要打的,咱们在商量的不是打不打,而是怎么打,如何用最小的折损灭了离恨渊。如果倾巢出动,能灭了当然最好,万一灭不了,咱们自己还都元气大伤,那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韩门主一向是能动嘴的绝不动手,否则泰山府离栖霞韩门又不远,怎会放任离恨渊在他的眼皮底下越来越壮大。
  对此,他的儿子韩墨云只是稍稍瞥眉,倒没有出声。
  “不过是几个小鬼喽啰,还至于咱们倾巢出动?”赵家主嗤之以鼻,“听说前几天你派了记名弟子想下离恨渊查探,结果被离恨渊的阵法弹了回来,连万鬼城的大门都没见着?自家弟子学艺不精就直说,何必嘴硬。”
  因为蓬溪赵氏一直屈于栖霞韩门之下,名排第三,所以他对韩门主一直颇有微词。
  对此韩门主一向没什么想法,看不过我又如何,反正你又干不掉我。
  沈浔敛眸,谢欢曾经告诉过他,离恨渊下的阵法并不是哪位高人设的,而是千百年来渊下的鬼气自动形成的,因为他们想过安逸的生活不想被外界打扰,所以身上的鬼气感知到了主人的情绪,自动设了这道阵法屏障。想要穿过阵法,除了要自己修为高强,达到元婴期以上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绝不能带着两种情绪。
  杀意和恐惧。
  蓄意来离恨渊的人类,皆是想斩杀万鬼,杀气凛凛;有路人不小心掉下去,掉下万丈深渊,自然会有恐惧,所以千百年来没人掉下去过。
  只有两个例外,沈浔不带半点杀意和恐惧,而谢欢掉下去时是个婴儿,自然没什么恐惧的,至于修为方面,这一直是个谜。
  蓬溪赵氏家服乃是青色,只见赵家主身后站了名青衣弟子,那弟子生得跟韩门主一样不起眼,站在弟子之末,一直闷着头不快乐的样子,此刻终于挤到赵家主身前,悄悄凑到他耳边对他说了一句话。
  赵家主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眼底写满了“人不可貌相”,转头对众人道:“不如这样,那阵法再厉害,咱们几个家主合力,我就不信破不了那阵法。待把阵法打开一个缺口,咱们就潜进去,那万鬼城既然是座城,肯定是有城主的,咱们把那城主抓来,擒贼先擒王嘛。”
  那名青衣弟子不禁捏了捏自己的衣角,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赵长泽瞪了那弟子一眼。
  “哟哟哟了不得,”韩门主笑嘻嘻道:“大老粗也知道擒贼先擒王了。”
  “你!”赵家主刚要拍桌子,沈天昊微咳了声,两人这才止戈,朝他看来。
  “赵家主说的倒也有理。”沈天昊道:“那就依赵家……”沈天昊话没说完,只听到一声细微的杯盏碰桌声,他循声看去。
  沈浔因为是是晚辈,位置自然坐在众位家主其后,议会期间他一直冷漠不言,直到沈天昊如此说,他突然将手中的茶杯放在桌上。
  他的力道并不大,不过世家公子学君子六艺,必然是知书达礼的,一言一行一抬手一动足皆是静无声息,哪怕只是饮茶搁盏,也不该有半点声音。沈浔身为天一阁的典范,怎会犯如此错误。
  众人不禁朝他看来。
  赵家主的儿子名叫赵长泽,取意福绵长泽之意,他比沈浔年长两岁,不过性子随了他的父亲,一样的耿直没定性,此刻开了这么久的议会,早已耐不住了。
  见状不禁朝沈浔挑眉看来,“怎么的,沈大公子有意见?”
  沈天昊瞥眉朝沈浔看去。
  沈浔却彷佛没有看到沈天昊对自己使的颜色,冷冷道:“万鬼城位于离恨渊下,万鬼沉寂千百年,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众位为何容不下他们?”
  “哎呦喂我没听错吧?堂堂沈大公子居然在帮一些鬼魅邪祟说话?”赵长泽道:“沈大公子你可别忘了,离恨渊下住的那是鬼,万鬼集结,那仿佛就是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不尽早诛灭,难道留着爆炸不成吗?”
  沈浔施然瞥去,“那依赵公子所说,蜀中唐门以研制毒.药而闻名,虽有毒医可以以毒救人,但也有毒害他人性命之药,甚至有残忍者以活人试药,此举更为伤天害理。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无视唐门为江湖所作之贡献,以忌惮唐门毒.药为由,怀疑他们也是颗随时爆炸的□□,先去诛灭唐门?”
  世人皆知因唐门与蓬溪赵氏地址临近,只是一武门一道门互不干涉,未起竞争,所以两家世代交好。若动了唐门,无异于是在挑衅赵氏。
  赵家主看了沈浔一会儿,突然大笑着鼓掌起来,“好,好好好,真是说的好啊!沈阁主,你可真是教了个好儿子!”他一连说了几个“好”字,脸上在笑,语气里可没有半分称赞之意。
  沈浔面无表情朝沈天昊看去。
  沈天昊冷着眉凝视了沈浔了会儿,良久,他才终于扯了扯嘴角道:“浔儿说的也有理。”
  沈浔又给自己倒了杯茶,他知道,沈天昊并没有真的赞同自己所言。
  议会仍在继续,他却没有心思再听下去,对面窗前似乎有一抹黑色剪影一闪而过,那是只乌鸦。
  而那只乌鸦的嘴上,噙着一根月白色发带。
  议会一结束,沈浔不等送客,立即起身朝窗外走去,只见早春未发芽的树枝枝头上,一只墨色乌鸦站在那里,金色的眼睛似乎在盯着沈浔瞧。
  天一阁是没有乌鸦的,毕竟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乌鸦是不详的存在,所以天一阁是不会有的。
  沈浔定了定心跳,缓缓朝乌鸦伸出手来,乌鸦却也不怕他,直接跳到他的指尖之上,甩了甩自己的左腿。
  只见乌鸦的左腿之上,绑着一枚信笺。
  沈浔认识那个人的笔迹,歪七扭八的,却自成一派,他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