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穿越重生 > 南宋第一卧底 > 第3597章:番外篇之狼行异域:天使迷途、骷
  地狱厨房中的路西法大厦,是一栋古旧的老式建筑,在纽约东城这样的建筑很多,而且很容易辨认。
  他们一般都是红砖砌筑的外表,楼体外面悬挂的消防梯锈迹斑斑,一到冬天到处都是蒸汽管路老化后,从裂缝里呲出来的蒸汽。
  此时的路西法大厦当中汇聚着骨狼帮三十多个、骷髅帮四十多个人,还有六十多位迷途天使的帮会成员。
  他们原本是到这里来谈判的,没想到却被fbi层层包围,将他们彻底堵在了这幢大楼里。
  虽然面临着末日到来的危险,可是这些帮会成员却是脸上毫无惧色,迷途天使的首领埃塔那个老妇人一脸阴狠,手里还握着一个起爆器。
  刚刚那个炸死数十名fbi的炸弹就是她放的,这栋路西法大厦就是她迷途天使的总部。所以这里除了她的手下最多之外,也有很多针对警察布置的杀招,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其实在这三个帮会中,因为迷途天使里多半都是吸毒上瘾的女子,因此她们的人最虽然最多,但战斗力反而是最差的。
  不过那个老婊子埃塔却是十分邪门,埃塔这个词在西班牙语里是“毒剑”的意思。你就看她一年到头不离手的抱着自己那个死孩子,自己脸上也跟烟熏了似的又青又灰,就知道这老家伙一定是又阴险又邪恶。
  第二帮人骷髅帮是一群黑人组成的帮会,他们脸上和手上的黝黑的皮肤上都带着白色的骨架刺青,刺青的越多就说明他们在帮会中的地位越高。
  此刻他们的首领冈瑟尔,正光着膀子穿着貂裘,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他一边阴沉着脸,摆弄着自己那一对镀金沙漠之鹰手枪,一边冷冷地打量着屋子里的众人。
  而他的四十多个手下,也是人手一支ak突击步枪。看来他们不但戒备着外面的警察,也对屋子里这两大黑帮充满了警惕。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冈瑟尔这副表情,不但是他在怀疑今天在场的人中间有叛徒,以至于把警察给招了过来。同时也是撇清自己,表示那个叛徒并不是自己的意思……
  黑人帮会一向以心狠手辣,反复无常著称。这个冈瑟尔却是以一个街头卖药的小混混,一直混到了老大的位置上。所以他粗豪的外表下,不知潜藏着多少狠毒的心思。
  至于第三波人数最少的骨狼帮,实际上他们才是实力最强的一股,看来他们的首领诺兰也是最镇定的一个,
  他们帮会中三十多个人,一水都是两百磅以上的彪形大汉,身上轻重武器带了不计其数。
  现在虽然被重重包围,但是他们那位衣着有点英伦范儿的首领诺兰却还是端着他的威士忌酒杯,冷冷的打量着面前的众人。
  ……
  “得了,大家就别猜来猜去的了。”这时的若兰轻描淡写的说道:“咱们三个起码都没有投靠警察,要不然也不会落到自己都被包围的下场。”
  “现在的情况谁都看得出来,待会儿警察开始进攻的时候,咱们连投降的机会都不会有!”
  “那你说,是谁出卖了我们?”而这时的冈瑟尔,那位黑人老大冷冷的向着骨狼帮的诺兰问道。
  而爱塔那个老婊子,也在满头脏辫中把阴冷的目光投向了诺兰。
  “咱们这有一百四十个人,”这时的诺兰咬着牙摇了摇头,喝干了杯里的威士忌后,把酒杯放在了茶几上。
  “你们怎么不想想,被一百四十个人知道的秘密,那他妈还叫秘密吗?”诺兰冷冷的说道:“所以警察能摸上来,一点也不稀奇。”
  “咱们也不用相互猜疑,要我说咱们趁着警察还没打进来,各自兵分三路,谁能活着打出去算谁有本事!”
  “这样最起码不用担心有人从背后开枪,稀里糊涂的就遭了暗算……两位觉得怎么样?”
  “好主意!咱们走!”这时的埃塔毫不犹豫,站起来就带着迷途天使的全体成员走出了大厅,顺着走廊向另一边走去。
  其实迷途天使这一伙,在这里边是最没有嫌疑的了。因为这路西法大厦是她们的黑帮总部所在,被人抓了以后损失最大的也是她。
  而那个老婊子十分狡猾,她也担心留在这里跟警察交火的时候,身后会被别人暗算。
  更何况她的老巢既然在这儿,想必她也早就准备好了突围逃生的预案。所以一听到诺兰的建议,埃塔毫不犹豫的站起来带人就走。
  而这时,那位骷髅帮的黑老大也随即站了起来。他骂骂咧咧的把那两把沙漠之鹰插在自己的腰带里,用阴冷的眼神向着诺兰说道:
  “别让我知道是谁把警察引来的,不然我把他活生生撕成碎片!”
  说着他也带着自己的手下走了,那帮横端着ak的黑帮成员直到走出大厅前,枪口都未曾放下过,一直对着诺兰他们这帮人。
  等他们终于出去之后,这次的黑帮老大诺兰叹了口气,然后他看了看周围,又皱了皱眉头。
  ……
  北美的黑帮资金雄厚,人手众多,但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动辄就是一几百人一起出动。就算是再大的黑帮,他们的核心成员也就几十个。
  而这些人无一例外,全都是狠角色。单出来都是以一当十的人物,所以诺兰之所以没有太过慌张,他的底气也就在这里。
  ……
  刚才他扫的这一眼里,看到了他手下里最壮的灰眼睛大本,枪法超群的酒鬼强森。
  还有性格凶残的小约翰,总是一脸笑容却阴险狡猾的蓝眼睛里昂,还有形影不离的巴克兄弟……可是他想找的那个人,却不在这里。
  就在他叹了口气的功夫,就见到一个人一边系着裤子,一边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这人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东方人,半长不短的头发有点蓬乱,嘴唇和下巴上生着邋遢的胡子。
  原本他是挺帅的一个人,可身上却充满了颓废的气质,一件破旧的黑色皮革西装也不知穿了多久,脚下的马丁靴上全都是污渍。
  看他的样子就像是纽约地铁里随处可见的醉鬼,或者是抽冷子不注意,就会把你手提包抢走的家伙……这家伙满脸的厌倦和没精打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