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发出的协查通告收到了很多的线索,dna实验室逐一都排除了。倒是这一天,有一对老夫妻来到派出所报案,说是自己的女儿24岁,没生过孩子,163cm,大约100斤,这些天电话联系不上,打电话询问自己的女婿,女婿说是去外地进货了,所以没有在意。不过看到派出所的协查通报,越想越害怕,就来派出所问问。
dna的结果很快出来,死者就是这对老夫妻的女儿,小红。
知道结果后,我对飙哥和荣主任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利用三块软组织准确推断死者的身高、年龄和体重,这简直就是法医界的奇迹。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当一个法医,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要善于发现、利用周边的条件为案件所用,能灵活利用看似不着边的线索为案件所用,这就是区别一个好法医和一个普通法医的条件。
死者的丈夫很快被刑警队控制,几经审讯,这个男人一口咬定小红是外出进货,还没有回来。虽然这个男人的嘴很严,但是他的嫌疑是很大的,一来他电话联系不上妻子却不去报案,很反常,二来是他的职业很特殊。他是个屠夫。
另外,最让人生疑的是这个屠夫的右手的小拇指没了,断端包扎着纱布。
审讯的时候,我们拆除了屠夫手上的纱布,发现他小拇指的断端的皮肤已经缝合起来,断端还是比较整齐的,这一点看,和他自己交代的切肉的时候不小心切掉了自己的小拇指还是很吻合的。
“难道他真的是切肉的时候切掉的?这个断指和这个案子没有多少关系了吧?”我问道。
飙哥摇摇头:“我不这样认为,一来他不是左撇子,既然习惯右手拿菜刀,就是切掉手指也应该切掉的是左手的手指;二来嘛,断端的皮肤已经缝合了,即使断端不整齐,从皮肤表面上看也是看不出来的。”
“x线!”受到飙哥的点拨,我很快想到了办法。
x线光片很快就出来了,屠夫的小拇指只从近节指骨的中段断裂,可以明显看到断裂面呈轻微的锯齿状,也就是说,他指骨的断裂形态,菜刀是不可能形成的。
“看这样的骨折面,像是被牙咬的。”我又在主观臆测了。
没想到这次却得到了飙哥的赞同:“很有可能就是牙咬的。”
屠夫的嫌疑迅速提升,我们决定搜查他的住处。“如果小红像他说的那样是去进货,被杀害分尸的现场应该是别处。但如果小红是被这个屠夫杀死的,分尸的现场很有可能是他自己的家。如果侥幸他打扫的不是很干净,那么我们会在他家找到一些证据的。”飙哥信心满满。
屠夫的家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平房,前房是他卖肉的门面,中间是两间卧室,院子里有几间猪圈和一个屠宰房。院子的后面是一块半亩左右面积的水塘。
简单的看了看他的住处,我们所有人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这么大的面积,想去寻找到一些证据,实在是大海捞针。更郁闷的是,那个充斥着血腥味的屠宰房里,哪哪都是血迹和软组织。如何在这肮脏的地方,在这么多猪血猪肉中找到一些人血或者人肉呢?
飙哥说:“分尸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这间屠宰房了。我们也没有什么快捷的办法,尽量提取一些物证吧,回去做种属实验。”
按照飙哥的指示,我们开始一点点的提取着屠宰房里的血迹和软组织,分别装进物证袋。两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太阳已经当空照了,我们依旧弯着腰在寻找着一些可疑的线索。看着已经收集到的数百份检材,我们暗想,这样回去慢慢做种属实验,还不知道要做到猴年马月才能出个结果。
现场内是绝对不能吸烟的,这是现场勘查的规矩。飙哥脱下手套,走到院外的水塘边,拿出一根烟,慢慢的在抽。突然,他的眼前一亮,大声的喊着我。
“我们在护城河里只打捞出了三块尸块,蛙人下去打捞也没有任何线索,对吧?”飙哥的脸上充满了兴奋。
“是啊,我还一直在奇怪,你说内脏什么的吧扔去哪里别人不在意可能注意不到,可是这人头和骨架不应该找不到啊。”我说。
“如果你是这个屠夫,把软组织抛掉以后,因为没有交通工具无法将骨架也抛去护城河,你会怎么处理这骨架?”
我想了想,回头看看这四周的环境,突然,我明白了飙哥的想法:“哈哈,在这个水塘里!”
“对!因为骨架不像整尸那样会腐败膨胀、浮力变大。骨头扔进塘底很快会被淤泥掩盖,永远不会漂浮上来。这就是这个屠夫为什么要卸掉尸体上的软组织抛掉的原因。他是害怕尸体扔进水里后会漂浮上来!”飙哥已经胸有成竹了,“来吧,我们干一件大工程!”
110指挥中心很快就调集了三辆消防车和两个中队的消防战士。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在天黑之前,利用抽水泵把这个塘里的水抽干!
我和飙哥眯着眼蹲在塘边,看着塘里的水面慢慢的降低。下午四点,塘底逐渐暴露了出来。
在水塘里捕鱼,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在一个没水的水塘里捕鱼,实在是易如反掌。这个脏兮兮的水塘自然是没有鱼儿,但很显眼的,在塘底赫然有一大块被塑料布包裹着的东西。
早已穿好高筒胶靴和解剖服的我,呀的一声大叫,兴奋的跳进塘里,淌着塘底厚厚的淤泥,一脚深一脚浅地向那一大块不明物体慢慢的移动过去。
飙哥缓缓的踩灭了烟头,沿着岸边走到离不明物体最近的岸边时,才跳下塘里,说:“笨呐,不知道走直线?”
不明物体果真是一具尸体,我们抬起来的时候已经清晰可辨塑料薄膜里的人骨。
屠夫的手艺,还是让人很惊叹的。尸体上的软组织已经被剥离殆尽,只剩一具完整的人体骨架和少量没有分离下来的内脏。
“看来要找点肋软骨去做dna了。”我说。
“即使证明这具尸体就是小红,怎么能确定就是她丈夫杀了她抛进塘里呢?”飙哥问。
“这。。。这个。。。就在他家门口,他赖得掉么?”我一时没了办法。
“律师会和你说这些么?这可形成不了证据锁链。”飙哥摇了摇头,用手在骨架腹部的一堆剩余的内脏里翻动起来。
“飙哥,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胃。”
“找胃干什么?”我的话还没有问完,飙哥已经找到了胃,用手轻轻的捏着。
“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飙哥扬着眉毛说,同时,他拿起了手术刀。
不要惊讶,其实后来我听到刘谦说这句话的时候,也非常的惊讶,我可以肯定,从时间的顺序上看,刘谦绝对是抄袭飙哥的。
胃被划开了,基本上是空虚的,但是,有一样东西,让我们都真真切切的知道,这个案子破了!
一节残缺的小拇指。
很快dna结果出来了,小拇指就是那个屠夫的,屠宰房提取的血迹中,也发现了死者的血迹,整个案子的证据锁链已经很完善了。
在铁的证据面前,屠夫不得不低下了头,原来是因为小红总是和街上的一些地痞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屠夫几经交涉,还被地痞打过一顿。这一天,屠夫终于忍无可忍,对小红进行了殴打。不料在撕扯过程中,小红一口咬掉了屠夫右手的手指,屠夫恼羞成怒,抄起杀猪刀一刀砍断了小红的脖子。屠夫很害怕,但他知道把尸体扔进水塘,过不了两天会漂浮上来,被人发现,那样的话,他逃脱不了罪责。于是他就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手艺,卸掉了小红全身的软组织,分几个地方抛掉,然后将骨架和来不及处理的内脏用塑料薄膜包裹后,扔进了水塘,并且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打扫了杀人和分尸的现场,也就是他们的家。
晚上在食堂,我们高举水杯,一饮而尽。权当是庆功酒吧,不过我们在值班,不能喝酒。
【第四案】滴血的屋顶(1)
随着一阵由远至近急促的警笛声,一道红蓝相间的闪电划过夜空,打破了这座城市的平静。夜深人静的城市大道上,飞速驶过一辆“打扮”的很酷的警用面包车,车侧,赫然六个蓝色的大字,“刑事现场勘查”。
我看着车上的这几个人,由衷的敬佩他们。正是这几个年轻的刑事技术警察,组成了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队伍,他们的出色表现,造就了偌大的南江市去年命案侦破率百分之百的骄人战绩。
有些邪门的事情,不信是不行的,自从上次我的乌鸦嘴显灵以来,凡是飙哥值班,必有命案。好在大部分是故意伤害致死,或者嫌疑人明确的案件,所以也不算太费神。但是这一天的晚上,车上的技术员们个个面色凝重,他们知道,这个晚上,将是一个充满挑战并且辛苦的夜晚。半个小时前,他们接到了指挥中心的电话,雅缘新村发生了一起命案,要求现场勘查员们迅速赶赴现场。这次的案件,没头绪。
“昨天王江过生日,我们哥几个去帮他庆生,当时就把王江喝趴下了,在ktv里,王江一直躺沙发上睡觉,让他唱歌也不唱。我们唱完了,我就打车送他回家,结果在出租车上,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个麦克风,说:飙哥,来,唱一首。我一看,原来他把人家ktv的麦克风揣兜里带走了。”飙哥看大家神色紧张,于是说起了笑话。整车人都笑了起来,虽然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也在场,但是想一想当时的情节,依旧忍不住捧腹。
坐在副驾驶的荣主任回头说了一句:“行了行了,现场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你们还有心思在这里瞎掰乎。”
案发现场的楼下已经聚集了很多附近的居民,人头攒动,都在翘首观望,相互猜测着为什么今夜会有这么多警察开进这个平静的小区。楼道已经拉起了警戒带,几个着警服的派出所民警正在保护现场。荣主任、飙哥带着我拎着各自的勘查器材越进警戒带。
围观群众看见拎着勘查箱的人进入了现场,更是议论纷纷:“看,法医来了,真的死人了。”
飙哥没有急于进入中心现场,倒是找来了报案人,询问情况:“您是怎么发现有人遇害的?”
报案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神色依旧惊恐:“今晚我和我爱人睡觉的时候,天花板上好像有水滴到我们的枕头上。开始没有注意,以为是幻觉,后来感觉越滴越多,还滴到我们的脸上,开灯一看,天呐。”男子咽了咽口水,肯定是被刚才的事情着实的下了一跳,或者着实的恶心了一把:“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居然是天花板上在往下滴血!开始我还以为出鬼了,后来想想不对,就马上跑上楼去,发现楼上的大门是虚掩的,猜想应该是出人命了,就赶紧打了110。”
“你没有进现场吗?”
“没有。后来派出所的同志最先到了,进了现场,说是看见一个女人趴在地上,头下地面的血渗过天花板滴到我家的。听说那个女人已经死了,他们刚找我核实了身份,那个女的就是我们楼上的邻居小林。”
“你和这个小林熟悉吗?”
“没打过什么交道。”
现场是雅缘新村某栋三楼,死者林琪,这栋房屋的主人,27岁,空姐。
现场的对门房屋已被征用为专案组的临时指挥部。专案组长正在给侦查员们分着工,得令的侦查员夹着本子匆匆的离开指挥部,开始了紧张有序的调查访问。
我们没有去细听指挥部在研究什么样的对策,立即投入了现场勘查工作。勘查刚刚开始,就有了发现。虚掩的门缝下方地面,发现了一小串钥匙,是林琪的钥匙。
“钥匙掉在门口,最大的可能就是嫌疑人尾随受害人到门口,受害人打开大门未来得及收起钥匙,嫌疑人就挟持受害人进入了房间,以至于钥匙掉落在门口。这样应该多见于流窜抢劫的案件中吧?”我问道。
“如果真是这样,就麻烦了。”飙哥皱起了眉头。
现场是两居室。其中一间较小的房间和客厅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中心现场是主卧室。林琪俯卧在卧室床边的地板上,香消玉殒。拖鞋还穿在脚上,左脸贴地,头下地板上的一滩血泊触目惊心,已被血迹染透的长发胡乱的遮盖着她的右边脸,看不到容貌。卧室的抽屉全都被翻乱了,林琪的手提包里的化妆品、杂物都被倒在了床上,唯独找不到钱包。
“完了完了,看起来应了我说的,真的是个尾随入室抢劫杀人的案子。”我显得很没有信心。
“不一定吧,要是流窜犯,估计少不了劫个色。”刑警学院痕迹专业实习生小孔用调侃的语气道,“可是死者衣着很整齐诶。”
“去去去,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好色?再说了,你不能看她衣着整齐就断定她没遭性侵害吧?”我还在坚持己见。
“这回我挺小孔了,”飙哥很少不帮自己的徒弟,“给我感觉不像是单纯的抢劫杀人,我总觉得这现场被翻动的很假。而且如果是尾随,趁其不备挟持死者进屋,死者为什么穿着拖鞋?”
“穿着拖鞋怎么了,她开门换拖鞋的时候被尾随的人推进来了,正常嘛!”
“别着急,我们慢慢看。”飙哥不温不火。
痕检员们紧张有序的在地面上和家具上寻找足迹和指纹。飙哥掰了掰死者的手指和肘关节,说:“尸僵仅存在于小关节。”又轻轻撩开遮盖林琪右脸的头发,秀气的鼻子下,一串殷红的血迹。飙哥按了按林琪的头,说:“明确的骨擦感,存在严重的颅骨骨折。”
林琪的一双大眼睛已经没有了神采,无辜的睁着,仿佛在遭到杀害前完全没有预料到,仿佛在惊讶的看着眼前墙根上的喷溅血迹。
已经有了不少命案侦破经验的我抢着说:“死者头侧20公分墙面上见喷溅状血迹,死者倒伏的位置就是遭受打击的原始位置。角膜还很清,尸斑开始形成,结合尸僵情况,死亡应该在五个小时左右。”
“五个小时,那正好是六点半,下班回家的时间,和钥匙掉在门口的现象是吻合的。”飙哥接着说。
现场尸表检验结束,我招呼殡仪馆的同志把尸体抬上运尸车,准备去解剖室进行进一步检验。飙哥则在客厅里踱着步,寻找着更有价值的线索。
客厅仿佛被打扫过,没有一点有价值的痕迹,沙发茶几和电视柜一尘不染,看出了死者生前的勤快。突然,飙哥的目光定在了门口的一双男式拖鞋。我随即也看到了这双深蓝色的绒布男式拖鞋整齐的放在门口的一个隐蔽的角落,说明这个家,不仅仅只有一个主人。
飙哥拿起了拖鞋,仔仔细细的看着,突然,他眼睛一亮,迅速打开了勘查箱,拿出一张滤纸,在拖鞋的鞋底夹缝里蹭了两下,又在滤纸上滴了两滴试剂,很迅速的,滤纸蹭过鞋底的部分变成了翠蓝色。
我惊讶的说:“联苯胺试验,阳性?”
滴血的屋顶(2)
南江市公安局法医中心。
此刻,充满了神秘感的解剖室内,器械相互碰撞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将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装饰的更加诡异。
飙哥带着我身着解剖服,手持手术刀,满头大汗的工作着。
“刚从dna实验室传来消息,死者生前确实没有遭受过性侵犯,”平哥接了电话,回头和我们说道。
飙哥用胳膊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点点头,说,“除此之外,你们还看出什么?”
我说:“从尸体现象看,死者应该是今天晚上六时三十分左右死亡的,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嗯,致伤工具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已经是轻车熟路了:“死者头部有7处创口,创角钝,创口内有组织间桥,创缘不整齐,所以是钝器打击所致。结合她颅骨严重粉碎性骨折,骨折线延伸到颅底,可以推断是便于挥动金属质地的钝器打击。”
“仔细看看这里。”飙哥指着林琪的头皮上的一处皮下出血,不紧不慢的说,“这一处应该也是嫌疑人击打所致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一下他没有打上力量,没有击碎头皮,正是因为这样,他在死者的头皮上留下了他的犯罪证据。”
这是一块很细微的损伤,像是一枚印章印上去的“n”形。
飙哥继续道:“这就是书本上说的工具印痕,很难发现,但一旦发现就清楚的提示了作案工具的形态。”
我挠挠脑袋:“似曾相识,但想不起来哪个工具上有。”
飙哥说:“作为一名法医,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各种可以用来作案的工具,关键的时刻就可能用到。活动扳手,正面螺口的凹槽就是这个形态,大小也合适。”
在场的几个实习生不约而同:“哦,对!”
飙哥笑着说:“以后别总说哦对,要学会让别人说哦对。除了这个,从死者头部的损伤,你们还能看出什么?”
我摇了摇头。
飙哥很耐心的说:“注意看,她头上的7处创口,一处在左侧,六处在右侧,再想想死者倒伏的状态,”飙哥又开始出卷子了,“留个悬念,你们回去好好想想,明早8点案件碰头会揭晓答案。”
因为死者损伤简单,尸体检验工作进展的很快,我们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头部后,又重点检查了死者的颈部和双手。最后,我们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死者肚脐上带着的脐环。
我摘下脐环,细细打量:“好像是钻石的,乖乖,这个东西很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