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科幻异能 > 宜昌鬼事(1、2) > 第187节
  “二爹!”田家润把自己嘴上的钢针抽出,鲜血流淌在脸上,“你要干什么?”
  李夷飞奔着扑上去,把田昌年压倒在地。两个人在地上翻滚拉扯。我也冲上去,把掉落一旁的柴刀远远的踢到角落。
  田家润扑到父亲身边,搂着父亲的头呜呜的哭起来。
  “家润……我对不起你……我实在是拖累不起你啦……”田伯伯对着田家润说道。用手摸着女儿的头发。
  “爸……你莫这么想不开撒……你怎么要这么做呢……”
  我内心震撼,明白了发生了什么。
  那边李夷和田昌年,也不打了。都站了起来。田昌年的酒完全醒了,对着他哥哥喊道:“哥哥啊,你……你……”话也说不下去了。
  我看着这个两个被命运逼迫的走投无路的老兄弟,心里酸楚。田伯伯是抱着必死的心,来走马蹄坳的啊。
  守茶场的老头子出现了,他对这李夷说道:“我说过你们走不出去的。”
  “那怎么办?”李夷说着:“他要病死了。”
  “他就是想死在这里。”老头子说道:“你还看不出来吗?”
  “我四个月前就该把他弄出山的……我不该恨他……我不该恨他……”李夷捂着脸哭起来。
  老头子对田伯伯说道:“你就别再犟了,跟着他出去吧,治不治得好,那是天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想的太多了。”
  田伯伯老泪横流,说不出话来。
  守茶场的老头子拿着电筒,慢慢的向路上走去。李夷背起田伯伯,跟上去。我们也尾随而行。
  老头子边走边喊:“窦拐子,大哥,大哥诶……不是我多管闲事。以前的事就算了吧,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算了吧……这么多兄弟都陪着你……我也在这里陪你……算了吧……”
  我听着老汉沙哑的声音。也想明白了。
  这个漏网之鱼,最终还是要回到马蹄坳陪伴自己的一干兄弟。以尽义气。
  在老汉的带领下,我们终于走出了马蹄坳的村口。再往前穿过一个小桥,就是笔直的路了,直路的尽头是个小山包,山那边就应该是乡里。
  “我就送你们到这里啦。”老汉说道:“我不该管你们梅右坪的闲事。窦拐子是当年走投无路,躲在你们村里,是你们村里人给政府报的信。我拐子恨你们村人,也是应该的,他……被砍头前就说了,他这辈子杀人如麻,被镇压,他不怨。可他怨恨梅右坪的乡人,他自己村的熟人,出卖了他。他当了几十年土匪,可从来没有动过梅右坪一个人的指头……可到了,害死自己的,却是自己最相信的乡亲……”
  老汉不走了,我们向他告谢。
  “你们梅右坪的人,今后不要再来了,再来,我想我是不能再带你们出去了……你们走吧……我去陪我拐子了……以后没人再会帮你们了……”
  听他的口气,他自己知道已经命不久矣。会和带我们走出马蹄坳有关吗。
  我想不下去了。想的头疼。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复杂,太曲折。我本就心烦意乱。不愿意再想这些和自己不相干的问题了。我只是个想蹭一顿酒喝的闲人而已。
  我们终于在凌晨走到了乡医院。
  田伯伯最终还是死了。我是后来听李夷到宜昌来说的。田伯伯不仅有胆结石,其实更严重的是肝癌晚期。李夷第一次去梅右坪的时候,知道了田家润的遭遇,很难过。没有过多的检查田伯伯的身体。
  一个当医生的,因为自己的感情用事,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他难过之甚,可想而知。
  李夷结婚的时候,请我再去兴山,去喝喜酒。我没有去,当时我刚刚找到工作,不敢一上班就请假,怕影响在领导心中的地位。我把赶情的钱给了李夷的父母。
  心里却想着,那个田家润会不会参加李夷的婚礼呢,还是也站在旁边的山包上,看着李夷操办喜事。
  (但行夜路——必见鬼完)
  第215节
  一封情书
  1931年,我20岁你20岁。我和你摸着村外的山路往河边跑,河边有船等着我门。雪下得太大,你的脚也受了伤,我们跑不快。在夜半的时候被他带着人追上。
  两天后,我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船甲板上,船上的水手救了我。你以为我已经死了。其实我只瘸了一只脚。
  几年后,我领着全连的人回来找你,才知道那天的雪夜,你就埋在了着堆黄土之下。我在点他身上炸药包之前,冷冷地问他,你真的需要这么多老婆吗?
  我看着他背着炸药飞奔,信子燃到尽头。
  1951年,我40岁你18岁。虽然你说着我听不懂的朝鲜语,虽然我受伤后神志迷糊,但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你。你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你对我似曾相识。我以为我有足够的时间等我伤口恢复,开口说话。不过我错了。敌机投弹后,你伏在我身上,血从颈项流到我脸上。你轻轻地说,我走了。用的是汉语,我知道你想起来了。
  我被送到后方,伤好,回国,转业,结婚,下放,离婚,平反,变老——
  1977年,我66岁你26岁。我脑里有弹片,每天傍晚静静地坐在轮椅上看着夕阳和你。可恶的弹片几乎抹杀我所有的记忆,但仍记得我几十年来,在茫茫几亿的人群中寻找的你。可你已不记得我半分,你那么年轻,经过几次轮回,怎会记得一个半痴呆的老头和你前生有如此缠绵婉转的纠葛。当知青春的你已是晚期,我只能看着你,抽搐着失语的嘴唇。生命终于崩溃,这次,我先走。
  现在。我终于又来到你面前。天意让我们不停的错过,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我总是在等,也许你也是,虽然你不知道。不要紧,你若是想不起来,可以摸摸我脚踝上的伤疤和额头上的弹痕——
  换子符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长的很英俊,但不帅气。为什么呢,他拥有一张俊朗的脸孔,却配合着阴柔的气质。
  他姓程,名字非常的女性化。以至于后来我到沙市读书的时候,他给我寄新年快乐的明信片,让我的同学误会,以为他是我高中的相好。我拿着明信片跟同学们解释很久,他们都不相信明信片上娟秀的字体和妩媚的名字,会来自于一个男性。
  我差点忘说了,那个程姓的高中同学,和我关系还不错。一直到参加工作了,我们同学还常常在一起聚一聚。
  我的那个同学穿着从来不花哨,本本分分的朴素衣服,比一般的男生都要朴素。其实他家庭条件很好。他父亲是个经理,高大粗壮,我看见他父亲的时候,就会想,这么粗犷的老爹,儿子却正好相反。
  我现在想明白了,我的那个同学,当年肯定是很讨厌普通的男孩衣服,但又不能穿女孩衣服。所以他专门选择哪种非常过时,且中性的衣服。作为一种妥协,或者是反抗。
  他在我们的眼中的确是很怪异的一个人。大家都知道他是男的,可是和他交往的时候,又觉得是个女孩在自己面前。久而久之,大家只是在特定的时候,例如,点名,才想起他的性别问题。
  他学习很好,跟一个女孩子一样用功学习。他从不参加男孩的游戏,也不参加女孩的,好像听说他小学初中的时候,非常擅长跳橡筋绳。他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课间里就摆弄他的那些贴画,都是些香港台湾的当红影星,还有tvb的花旦小生。也搜集了几百个歌曲磁带。我想不出他怎么有这么多精力来整理这些东西。
  他从来不上厕所,从来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