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太后现在是一副掏心掏肺对傅思滢讲述当年真相的模样,可涉及到皇家秘闻,太后就真的会一股脑地对傅思滢实话实说?
傅思滢不傻,不会有如此单纯的想法。
太后最后幽幽感慨说“走了”,而不是说“死了”,这就会不会是一个无意的泄露?
就在她想法无数之时,太后叹气道:“那毒妇自己毒,就把别人也想得狠毒。她不该带走先太子的,哀家会对先太子好的。因为哀家从岚儿被下毒一事中就深刻领悟到,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大人之间有再多的矛盾和争执,都不应该牵连到孩子!东莱公主心胸狭窄,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孩子啊。”
傅思滢缓缓点头,静默不语。
太后眼下说这话的真心,她是相信的,但毕竟太后没有真正抚养过先太子,所以谁也不能说太后是真的能做到,还是在说冠冕堂皇的话。
其实说起头头是道来,谁都会,但世间少圣人。
对别人的孩子便是用“父债子偿”这一套来约束,对自己的孩子则往往是“不牵连”。此乃人性,说真实或虚假,也是没意思的。
“太后,过仙真人既然能够辨认出慕王爷体内的寒毒,难道不知解毒之法吗?为何这么多年,慕王体内的寒毒只能缓解,不能根治?”
“这毒术是东莱特有的,所以解毒的法子自然也只能由东莱取的,”太后神情阴郁,“而自东莱公主带先太子走……死后,东莱便与大昌断绝往来了。两国隔海相望,一旦隔绝,便是彻彻底底、清清楚楚。所以过仙真人只能另想他法给岚儿解毒。能延缓这么多年,已经是真人的神通了。”
傅思滢缓缓点头:“原来如此。”
太后的再一次口误,令她更坚定内心的猜测。
什么得了天花而亡,什么畏罪自尽,分明就是东莱公主提前得知消息,及时带着先太子逃出宫,逃回东莱了!
这般说来,先太子极有可能是活着的,而何长易……何长易便是……是!
她不由得呼吸加快,掐紧双拳,眼眶紧起,神情显出几分凶狠。
太后瞥她一眼,被她的神情吓到,轻推她一下:“思滢,你怎么了?”
“唔,没什么,小女是气到了。”
“唉,足见你真心啊。”
“太后,先太子夭折之时已有九岁,年纪也不小了,应该与皇上和慕王爷是有几分兄弟之情的吧? ”
太后点头:“是啊,小孩子哪里知道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他们年纪相仿,总是玩在一起,怎么能说没有手足之情呢?哀家还记得先太子很喜欢玩抖空竹,玩得很好,而岚儿小时候因为体弱显得笨手笨脚,先太子很细心地教导岚儿、照顾岚儿,让岚儿也喜欢上了玩空竹。唉。”
叹气,抹掉怀念的泪水:“孩子们之间的兄弟情,多好啊,多单纯。”
“抖空竹。”傅思滢喃喃低语。
“嗯,你知道这玩意儿吗,很有意思的,很锻炼身体的,”太后笑,“得空了,让岚儿好好陪你玩。”
傅思滢露出一抹笑:“慕王之前带小女玩过,的确很有意思。”
“哦,带你玩耍过?也是,他喜欢的,自然想分享给你,让你也喜欢。”
“是。”
这回忆令傅思滢不自觉微微恍惚,想起之前漠苍岚有带她玩耍抖空竹。她曾问起是谁教的他,他那时目光怀念,却只道是小时候被宫人所教。
原来,其中还有这么一个小故事,漠苍岚还记得他的皇长兄呢。
而何长易……
傅思滢低下头,盯着手指,嘴角的微笑却一点一点消失。
呵,兄弟之情?如果何长易真的是,连心都没有的人,心中又怎么会有兄弟之情!
她并没有被何长易带着玩过空竹这玩意儿,也从不知道何长易会玩抖空竹。
前世她不在意这小玩意儿,所以从来没有注意有什么问题。若是缕清思绪就能发现,明明宫中善于此乐,自他登基,却从没见宫里有人玩过。真不知到底是巧合,还是何长易真的就是先太子,所以这空竹对于他来说,亦是要尘封的记忆!
“亲兄弟之间,会长得相像吗?”傅思滢不露痕迹地问,“小女看皇上和慕王,呵呵,不太能看出相似来,是不是小时候会像一些?”
“不,皇上和岚儿小时候也不像,”太后流露出怀念的神色,“岚儿小时候太瘦弱了,现在也是精瘦,而皇上从小就身强体壮。他二人小时候就不像,等长大成人,就更不像了。呵呵。”
“那……和先太子相比呢?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会长得像吗?”
闻言,太后微微皱眉,露出苦苦思索的表情:“这个嘛,唉,十五年了,哀家都忘记先太子小时候的模样了,但肯定是不和皇上或岚儿像的,因为东莱公主的相貌与咱们大昌人有一些不同,所以先太子的相貌也有些许的不同。”
“哪里不同?”
“唔,”忽然,太后看向身旁的周嬷嬷:“哀家隐隐记得,先太子小时候是和哪一个皇子有几分相似来着?”
周嬷嬷也跟着一起想,好半晌后,回道:“好像是十三皇子,也就是连王爷!”
“哦,对,是他!那时都说太子和十三皇子的眉眼有几分像,都是讨小姑娘们喜欢的眼睛。唉,连王的确是讨姑娘的喜欢啊,长大成人后,整日风流不羁的,依哀家看,全是那双眼睛的祸。”
声落,太后无奈地笑,周嬷嬷陪着笑,可笑了几声,周嬷嬷叹气道:“可奴婢这几年看连王的眼神中早没有过去的灵气清澈了。”
这话让太后认同,收起笑,深感失望地摇头:“他贪恋酒色,自然没有灵气清澈留在心中。心中没有,眼中也就不会有了。”
“是啊。”
傅思滢默默听着太后和周嬷嬷的对话,心中则迅速将连王和何长易二人的眼睛作对比。
何长易她是熟悉,但连王……
别看接触过这么多次,哪次她也不会认真观察连王的模样。正如周嬷嬷所说,连王的眼神充斥着酒色,没有哪个脑子清明的千金贵女会乐意盯着连王的眼睛细瞧的。随便扫一眼,知道这是一个眼圈青黑、眼白泛浊的浪荡鬼就够够的了。
回想起方才连王当着皇上和一众大臣的面,猛拍她的马屁,看样子是被卫兰灵的预言给哄骗住了。
既然对她如此客气了,她不利用利用怎么行?
因为这一次傅思滢心怀鬼胎地前来顺安宫和太后聊了许久,分别之时,太后对傅思滢依依不舍。人老了,就喜欢和年轻人聊一些过去的事儿,陈芝麻烂谷子的,翻来倒去地说几遍也不嫌烦。
太后虽然还算不上年纪太大,但宫中哪里有人能让她谈起这些。
傅思滢离去时,得到许多太后的赏赐,她又喜又惊也又疑。
这什么金银首饰、玉镯珠钗的,听太后说一说过去的事儿,就能得太后这么喜欢吗?也太值了吧!
殊不知送走傅思滢后,周嬷嬷还跟太后逗乐说:“傅大小姐见您赏赐她那么多物件,一头雾水的,模样可真讨人喜欢。”
“是呀,是个单纯丫头。等过几日,她就能猜出哀家为什么赏赐她这么多了。”
……
得知连王与先太子二人在小时候眼睛有几分相似后,傅思滢就在想办法怎么能把这两个人整到一起,直观地对比让她观察一下。
前提条件是,连王精神充沛或者何长易精神萎靡。
这两个似乎哪一个都不能轻易达到。
想了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到合适的法子,而不期料间,随着胡斐带着胡六爷和胡老爷从開封城赶来,机会有了。
胡家不仅带来了愿意冒险给皇上提出兜底的决定,还给傅思滢带来了许多在大陆各国搜集到的奇珍异宝。
将一件件精美难见的物件摆在傅思滢面前,令她惊叹连连。
最后,胡六爷举着一个被盖着黑布的鸟笼,对她笑道:“除了这些各国珍宝外,家中的商队虽然未曾为大小姐找到您之前提起过的‘能让人做噩梦的花’、也没有找到龙骨,但找到了您说的比孔雀还要好看的……五彩鹦鹉!”
说罢,一掀黑布,露出一个精致的金鸟笼来,里面的确有一只颜色艳丽、尾部华美的鹦鹉!
尾部细长宝蓝色,身体肉呼呼的以红黄二色相配,翅膀是青绿色,小小的鸟头脸颊上又带着一点粉,好像少女娇羞一般,极为动人可爱。
一见到这只仅存在于幻想中的仙家鸟雀,傅思滢惊得立刻眼睛都直了,赶忙凑上前去看。
夸赞的声音都忍不住放轻:“它太漂亮了,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好看的鸟儿?真的是比孔雀还要好看!”
见她满意,胡六爷笑意更深:“是的,当地人给它取的名字是‘彩凤鹦鹉’,凤凰自然是比孔雀要更好看的。商队为了得到这只鹦鹉,费了不少气力。”
“真是辛苦你们了。”
傅思滢眼巴巴地在瞧着鸟笼子的鹦鹉,想要伸进去手指触摸,又不敢。
这时,只听鹦鹉声音嘹亮地叫道:“我是仙鸟,我的主人是仙女!”
“噗”,一旁的下人都忍不住乐出声,傅思滢稍怔,哭笑不得:“它怎么会说这样的话?”
站在后面的胡斐上前,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在下来的路上教的,想着既然是送给大小姐您的,还是如此稀罕的鸟儿,自然要教它几句与众不同的话。”
说罢,傅思滢还没有回应,鹦鹉便又道:“与众不同,就是我和我的主人最大的相似!”
一只鸟,能拍马屁拍得傅思滢满面尴尬,也是厉害。她失笑着赶忙让下人将这鸟儿拿出屋子,去找别的鸟儿玩,省得留在屋子里把他们人说的话全给学了去。
“我真的没想到你们还会给我带东西来,真是破费了。”
这会儿,胡六爷就不再说话,胡老爷起身,很恭敬地拱手:“胡家能得这次机会,全是傅大小姐您的恩赐,给您孝敬的再多,也不够您的恩情。”
被一个比自己父亲还大的人如此恭维,傅思滢并不习惯,只道:“不忙着谢,因为你们没来,我也没敢跟皇上提起这事儿。设赌局一事,皇上十分重视,命令朝廷各部抓紧时间布置推行,想来明日一早就能在城中看到官家所设的赌局门面了。”
胡老爷连连点头。
傅思滢说:“我是想着此事晚两天给皇上提也无妨,所以打算等明日看过初效后再提。你们呢,明日也在城中看看,心里盘算盘算,还有后悔的机会。”
“是,是。”
“你们带来的这些宝贝,我可不敢全收,但我想借用一番,尤其是那只鹦鹉,它一定会是最有吸引力的宝贝。”
“本就是馈赠给您的,您想收便收,想用便用。”
等胡斐带着胡家来人回去茗门茶楼后,傅思滢立刻派人去请连王到相府里来,只道是要给他看大宝贝。
一听是大宝贝,连王屁颠屁颠就赶来了。
一进门,两眼发亮地扫视着堂中摆设:“什么大宝贝?!”
傅思滢眯眼打量连王的眉眼,一下觉得是有点像,一下又觉得半点不像。人的眼睛还不都是一左一右地长在脸上,除了特别大和特别小,哪里能轻易发现不同。
“喏,在堂后呢。”
顺着她手指所示进入堂后屋,瞬间,连王的惊叹声响起:“傅思滢,你这是发了啊!你从哪儿来这么多宝贝!”
“噫这个这个,这么大的血珊瑚啊,这可是价值连城了吧?造孽啊!”
“呀,呀呀,还有这个参王,跟本王的一条胳膊一样长了,这长得全须全尾就是个人了,这种宝贝你也能寻到?造孽啊!”
“啊,这块龙涎香,好大啊,好白啊,这得在海水中浸泡上百年吧?这珍宝都能寻到?造孽啊!”
傅思滢:……
请这个聒噪鬼来,她才真的是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