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苏秀秀仓皇逃跑,却落得个“家贼”“白眼狼”之类的恶名;这辈子,她却在众人的见证下,光明正大的离开,还留下了一个好名声。
苏秀秀跟在孟庭松身后,只觉得身上的大包袱就这样被丢开了。重活一世,她总归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至于苏秋萍那事,一时半会是联络不上那边了。也只能再等待时机再行事了。这辈子,但凡是属于她的东西,总归要讨回来的。
苏秀秀突然又想到,这一世,她才刚满十五岁,实在是年轻得很。而且,她又带着一身奇奇怪怪的本领,走到那里都不用愁。
等进城以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定要过得比任何人都自在。
至此,苏秀秀上辈子心中的旧怨,总算完全化解开来。
就连走路的时候,她的脚步都轻松了许多。走着走着,她甚至忍不住哼起了,小时候母亲唱给她听得童谣。
孟庭松听着她哼歌,忍不住回头看过去。
在一起相处了这几天,苏秀秀一直绷着小脸,就跟苦大仇深的小老头似的。
到了现在,她那张白生生的小脸舒展开来,嘴角也微微向上弯起,她哼歌的时候甚至还带着几分孩子气的俏皮。
孟庭松喜欢她这副活泼可爱的样子。说到底,苏秀秀还是个半大的小孩子呢。
他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却配合着小姑娘的脚步,两人迈着轻快的步子,一起往丁向荣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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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原本丁向荣是想过来帮忙的。可到了苏家庄之后,他却发现孟庭松和苏秀秀两人,一个虽然年纪小,却能说会道的,嘴上并不吃亏;另一个,虽然年轻气盛,却有一身功夫傍身,武力威吓足以。
这两人一文一武,配合起来默契十足,根本就不用别人出面帮忙。所以,丁向荣也就站在人群里没动。
等到孟庭松带着苏秀秀离开了,丁向荣也没急着跟过来。而是找上了一位苏家庄的朋友,又打听了其他的事情,顺便帮着他们扫了扫尾。
所以,孟庭松带着苏秀秀先一步到了丁家。过了好一会儿,丁向荣才回去。
两人又说了几句,丁向荣也把打听的事都跟孟庭松说了。
眼看着都响午,几人凑在一起,草草吃了午饭。
苏秀秀身体本来就亏损得厉害,上午又耗费了太多心神。吃饭的时候,她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就开始打架。
孟庭松见她困得厉害,就打发她回屋去休息。说是天晚了,明天一大早,他们再进城里去。
苏秀秀也没说什么,回到房里就放心睡下了。
孟庭松又跟战友继续聊天。
丁向荣原本是侦察兵出身,因伤复员回来后,就当起了农民。
虽然也能温饱,日子过得也十分清闲,却时常怀念军营里的日子,也很思念那些老战友。
所以,这次孟庭松过来看他,丁向荣自然就觉得很开心。
孟庭松听着丁向荣絮絮叨叨地说着回乡之后的事情,心里总觉得十分惋惜。
他这战友能力很强,本该有更好的前程,却在田间消磨了锐气。
孟庭松并不是没有脸色的人,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来。只是他心里却忍不住想,等将来他退伍返乡,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大概就是接过祖上传下来的那把菜刀,然后,按照老爹的心愿,当一个掌勺的厨师吧?
孟庭松倒也没那么排斥继承家业。只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更想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罢了。
不过,现在也到了时候,该回家去了,跟父亲好好谈谈,起码让老人家把心放进肚子里。
将来,他总会把老孟家的厨艺发扬光大的。
另一方面,他也得好好说服父亲,收养了苏秀秀,照顾她几年,直到她长大成人为止。
孟庭松这边是盘算好了。
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苏秀秀才醒过来。她只觉得精神气爽,心情舒爽。
孟庭松见她起床,就过来找她谈今后的安排。
他之前本就跟苏秀秀说过,要认她作妹子。苏秀秀当时说要好好想想,孟庭松就以为她准会同意。
于是,张口就对苏秀秀说:“等到了咱们家,我先想办法帮你找所学校。再怎么说也该把中学先念完吧?不过你这也不算晚,我们当初上中学的时候,还有十六七岁的同学呢。”
苏秀秀听了这话,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她其实也暗示过好几次了,她要进城去找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这可倒好,孟庭松还想着把她带回家,认她当妹妹,供她念书呢。
一时间,苏秀秀有些哭笑不得,她果断摇头道:
“孟大哥,你先别急,先听我把话说完。我思来想去的,还是不打算回学校念书了,就想先找个工作,等安稳下来再说。
我以前也曾听别人提起过,现在有那个夜大什么的学校,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书那种。
我想着,等我工作稳定下来,就考夜大。到时候,就能把我浪费的这两年时间也给补回来了。
孟大哥,我很感谢你处处为我打算,可我既然离开了苏家庄,就没打算靠别人。我倒要活出个人样来,给我那好大伯好奶奶他们瞧瞧。孟大哥,你放心吧,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看着小丫头那双执着的双眼,孟庭松忍不住心头发软。
他本以为,苏秀秀只是在苏广茂面前逞强,却没想到她是真的已经盘算好了。
可那也不行呀,苏秀秀还是太小了,说她十二三,别人都能信。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出去挣钱,又能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别再被人蒙了骗了拐了吧。
在孟庭松心里,早已把苏秀秀当成自家妹妹看待了,自然不忍心看她受苦。于是又劝她。
“你这想法虽好,可你这情况,一般老板根本就不愿意雇你。不如这样吧,你先再念两年书,到时候,考夜大也多些把握。”
苏秀秀却绷着小脸说道:“孟大哥,我也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有手有脚的,都已经挣了三年钱了。我到城里先去看看,实在找不到工作,我还能摆摊做小买卖呢。总归饿不着。”
这可是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凡是壮起胆子,敢做小买卖的,可都发财了。
她到时也去街上摆个小摊子,卖点手套、袜子、针线、纽扣之类的小零碎,绝对不愁吃喝,说不定没两年就能发起来了。
孟庭松看着她小小的个子,瘦瘦的臂膀,还有那张一团稚气的小脸,还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你就算要摆摊做小买卖,也有那争地盘抢生意的人。等我回到部队了,你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遇见麻烦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欺负了,都没人帮你讨回公道。”
苏秀秀被他说得,脸都红起来了。这还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太年轻了也是个麻烦事。只是,她仍是固执地说:“我总要试试才好。”
孟庭松这时也明白过来了,有了在苏广茂家吃苦受气的那算经历,苏秀秀是不可能去别人家去了。
想到这里,孟庭松干脆就把一肚子的劝解又吞进了肚子里。
最后,他看着苏秀秀叹道:“好吧,就依了你,让你去工作。只是有一点,到了城里,你人生地不熟的。倒不如我想办法帮你找个合适的工作,刚好我也有亲戚住在京城,到时候也能照应一下你。”
“这……”苏秀秀本来都盘算好了。
可孟庭松这么关心她,自然不可能放任她独自一人去京城闯荡。
苏秀秀对别人都是铁石心肠,却唯独面对孟庭松,她实在不忍让他失望。
一来二去的,这么一犹豫,苏秀秀到底还是点头答应了,就让孟庭松先帮她找份工作了。
大不了工作之余,她再另想其他办法。
下了火车之后,不管孟庭松怎么劝说,苏秀秀就是不肯去医院检查。只说她没事,身体很好。
孟庭松拗不过她,只觉得这小丫头外表虽然柔弱。实际上,性子却倔强得很。
没办法,他又上下打量一下,见苏秀秀并不像之前那样无精打采的。也就不再勉强她了。
就这样,两人倒了几趟公共汽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苏秀秀的家乡。
刚好孟庭松在附近有个熟人。就先带着苏秀秀,去了战友丁向荣的家。
老友重聚,两人都分外高兴。丁向荣就提出让孟庭松在自己家里留宿。两人也好喝喝酒,叙叙旧。
苏秀秀本想着,让孟庭松先留在这里。她回家拿了东西,再来跟他会和。
可惜,孟庭松却不放心,死拦着不让她一个人走。还说等他打听打听消息,明天再陪她回去。
苏秀秀抬眼一看,孟庭松满脸都是关心,完全是为她着想。不由得心头一软,嘴里也就没再言语。就跟着他在丁家呆了下来。
其实细想起来,上辈子,苏秀秀命不好,一生起起落落,波折不断。也是因为少年落难时,遇见了孟庭松,受到过他的关怀和帮助。这才并没有对所有的人彻底失去信心。后来,她虽然成名,却并没有走上敛财的邪路。
可惜,同大伯这一家的亲缘恩怨,总归还是她亲手解开为好。苏秀秀并不打算让孟庭松参合进来。
*
当天晚上,孟庭松和丁向荣坐在炕桌上,边喝酒边叙旧。聊着聊着,就把苏家的事都给打听出来了。
原来,两天前,派出所的人就把苏秀秀的大伯母马大脚给带走了,并且直接就拘留了。
那恶婆娘卖侄女的事,也在十里八乡都传开了。人人都在骂马大脚真不是个东西。
丁向荣一提起这人,也忍不住直摇头。
“那婆娘本来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泼妇,一向蛮横不讲理。他男人又是个老实巴交的,拿不起来的性子,就任由她家里家外的,瞎胡闹腾。
这不是前几个月才听说么,马大脚攀上了一门一表八千里的远亲,把她亲闺女苏秋萍愣是给送到香港去了。
为这事,她可没少得意。直说她闺女是有大造化的,将来肯定比全乡所有的姑娘都强。这才过两月,她又把养在她家的侄女卖给人贩子了。”
聊着聊着,两人又干了一杯酒,吃了两口腌菜。孟庭松也跟他说起了苏秀秀的事。
丁向荣这才连忙拍着腿说道:“难怪我看你带来的小丫头有几分眼熟呢。你却偏说那是你妹子。合着她就是老苏家的那个命苦的小闺女。唉,还好是被你们救下了。不然,她这辈子可就毁了。”
丁向荣不禁有些唏嘘。很快,他又提醒道:
“依我看,你们最好先不要回苏家去。那马大脚进去之后,苏老大急得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到处托关系求人,想把他婆娘弄出来。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那小丫头要是现在回去,指不定苏老大又对她打什么歪主意呢。回家拿东西这事,倒不如先沉沉再说。”
孟庭松听了战友的话,也觉得很有道理。
第85章
突然听到外班女生的这番指责,在场的同学都傻眼了。
他们也没想到,董云慧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居然是还有这种见不得人的历史?
一时间,女生再看向董云慧,脸上就充满了鄙视和不屑;男生们看着董云慧的眼神也都变了,就好像她突然变成了一个妖怪似的。
董云慧这时也顾不得其他,连忙骂道,“你到底是谁呀?我都不认识你,你根本就是造谣污蔑陷害我!”
那女生却冷笑道。“人在做,天在看,兜兜转转一一大圈,我们居然在一个学校上学,这也是天注定的事。董云慧,这才几年,你就忘了我是谁了?我还带着一帮人去堵过你呢?”
董云慧根本就没想起来,就又说道。“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也别想往我身上扣屎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