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穿越重生 > 快穿之女配范儿 > 快穿之女配范儿 第84节
  虽然对教她念书没兴趣,带她找人还是没问题的,傅秀做事雷厉风行,立刻就带她到了村头一间小屋里找那个知青。
  那人正好在家,小屋只有一间,透过大开的房门,可以看到空气中的微粒,一个青年男子正坐在土炕上看书,手边放着只盛茶的大搪瓷缸子。
  傅秀喊了声“沈同志”,那青年抬起头来,面容相当儒雅,鼻梁上架着副老式的金边眼镜,更添三分书卷气。
  他忙站起来,笑道:“傅秀。”
  两人明显是旧识,交谈的语气相当随意,傅秀转头去看傅桃,示意她跟人打个招呼,却见傅桃正直勾勾地盯着人家,脸色惨白,神情很不对劲儿。
  那姓沈的青年微笑着看了傅秀一眼,目光中透出恰到好处的疑惑。
  傅桃看着这个青年,脑子里是一片混乱,一会儿是大姐傅杏痛哭的脸,一会儿是外甥幼小的冰凉的身体。
  就是这个人,勾引了她的大姐,在扮演了几年的好丈夫好父亲后,又为了回城毅然抛妻弃子!
  第127章 重回七零当军嫂08
  傅桃沉浸在刻骨的痛恨中, 眼前是仇人微笑的脸孔,映在她眼中, 如同往日噩梦重现,让她分不清前世今生。
  “桃儿, 桃儿!”傅秀喊了她几声, 见她没反应,只好搬出万用万灵的借口,“自打掉了水里,就老这样,迷迷瞪瞪的, 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都是一个村里的人, 老傅家的小孙女落水又救回来的事儿,沈维之也知道。
  他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 先请傅秀坐下,又问她的来意。
  俩人一个青年, 一个少女,勉强算是忘年交, 沈维之曾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 在知青下乡运动中分配过来,他离家的时候什么也没带, 只带走了两大箱子的书。
  傅秀不是个爱书的人, 但这年头的精神生活总是贫乏,运动开始之后, 更是只有八样样板戏可听,无聊之下,也只好通过读书来消遣。
  两人是通过借书开始熟悉的,略作交谈之后,两人那心里登时都是一亮,这是个可以说话的人!
  要说深情厚谊那谈不上,不过,都是不得不困守在这一方小山村的人,有幸遇上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对二人来说,怎么也是聊胜于无。
  其实两人心里都清楚,别看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模样/她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小丫头,对方还真不好糊弄,要不是实在没有第二个选择,才不想跟这样凉薄/聪明的人打交道呢。
  既然彼此都知道对方的秉性,相处起来自然少了几分热情,多了几分默契。
  沈维之听了傅秀的说辞,就知道她是嫌麻烦推脱,但为了维持自己的人设(温文儒雅好说话),也只好微笑着扭头询问傅桃的意见。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傅桃身上一直忽冷忽热的,她扭头看傅秀,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她和姓沈的更好,怎么就是自己大姐被骗呢?
  被沈维之一问,她立刻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蹦了起来,结巴了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傅秀和沈维之一起耐心地等着她,过了会儿,沈维之终于不大耐烦了,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说:“要不……”
  傅桃听出他有拒绝之意,一下子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大声说:“沈叔,拜托你了!”
  沈维之的脸顿时和便秘了一样,他才二十三岁,还风华正茂好不好?怎么就被这么大的孩子喊叔了?
  傅桃打算得很好,上辈子她都不知道大姐是什么时候和这个人渣好上的,这辈子她一定要擦亮眼,好好地看着他们,务必不能叫他祸害了自己大姐!
  此后,她就常来请教沈维之问题,沈维之所在的生产队,傅卫东是生产队大队长,管着给他记工分,沈维之不敢拒绝大队长的闺女,讲得颇是尽心。
  九月份又开学的时候,傅桃已经简单地打了个基础,傅卫东数出五块钱来,带着她和傅秀去了镇上的学校,给她办了入学手续,傅桃终于如愿。
  在学校里,傅桃很快成了风云人物,她出手大方,身上常换常新的衣服,漂亮的头饰,还有经常在校门口等着接她的那个英俊的“韩哥哥”……一切的一切都让学校的女生们津津乐道。
  在知道傅桃是傅秀的侄女后,对比过傅桃的衣饰鲜丽和傅秀的衣着朴素后,不少人甚至因此怀疑傅秀在家是个小可怜,不受家人重视了。
  傅秀自然是啼笑皆非。她寄出去的第一封信已经得到了回信,在信里,叶静还夹了几张邮票,让她回信的时候用。
  时光如流水一样逝去,夏天变成了秋天,秋天变成了冬天。
  这个秋天,家里为新生命的到来做了诸多准备,这会儿得到物资艰难,要备齐东西,就得早早动手。
  傅卫东还突发奇想,要给未出世的儿子备下小毛毯,城里大商店卖的那种当然买不起,不过他可以自制。
  从收集羊毛,纺毛线开始,傅卫东干得很有劲儿,只要一想到这是给儿子的,他就干劲十足,一点儿也不累了。
  傅秀看得心动,也想法儿寻了些羊毛来,蹭着大哥的东风纺成毛线,又央着老爹带她去染坊给毛线上了色,请老娘教她织毛衣。
  马艳红手巧,会织的花样儿多,傅秀手也不笨,在她的指点下,几乎是日夜不停,织了大半个月,终于织好了一件红里带黄的毛衣。
  毛衣整体是红的,只在红线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黄,看上去温暖厚实。
  这是她织给姐姐的。
  两人相隔太远,除了书信,没有交流的方式,反而让傅秀心里牵挂得更深,尽管知道叶静绝不会缺一件毛衣穿,她还是耐不住巴巴的织了一件。
  她记得,夏天见面的时候,叶静比她略高些,并不比她胖,身量纤细,她特意把毛衣做成了休闲款式,宽宽大大,应该不会有不合身的问题。
  马艳红原本以为闺女长大了要俏,织毛衣自己穿,谁知道她费了这么大力气,竟然是给别人的,当着傅秀的面就抱怨起来,“都是认识了个北京人,你看桃儿,就有本事大把大把往家拿东西,你呢,倒一个劲儿往外送。”
  傅秀只是扭头不说话。
  进了腊月,这天一大早,天上就飘起了小雪,吃过早饭不多一会儿,韩天君围着围巾戴着护耳骑自行车来了到傅家,说带傅桃去镇上赶集。
  正是采办年货的时候,这两人走了不久,家里其他人也收拾起来去赶集了,傅秀留下看家。
  她做了会儿作业,抬头望见外头的窗棂子上已经积了一层雪花,晶莹可爱,再一看墙上挂着的表,十点四十五,已经快中午了,便放下手里的笔,到灶上点火做饭,温了温昨天剩下的杂粮粥。
  白菜凝固在玉米糁子里,在烧热的锅中渐渐化开,傅秀往里撒了点儿盐,盖上锅盖,蹲在灶间等着它熟。
  傅家的壮劳力不少,便是傅杏,现在也开始挣工分了,今年的收成还过得去,年底分粮,傅家也没少得,平均一人总有个几百斤麦子,加上杂粮地瓜苞米等,足够撑过下一年了。
  可农村人节俭习惯了,就是有存粮,也不会可着劲儿的吃,傅秀跟着耳濡目染十几年,又经历过可怕的饥饿滋味儿,也习惯了勤俭持家。
  等粥热了,她拨灭了火,就在灶前盛出一碗,蹲在地上吃,还没吃完呢,门外跑过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叫一声“秀儿姐,有你的信”,又跑远了。
  傅秀心里算着,大概是叶静来信的时间了,顿时饭也没心思吃了,放下碗就去村头取信。
  邮递员正等着呢,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眉清目秀,头上的帽子上落了些雪花,笑着递给她一个包裹。
  傅秀接过包裹,跟人道了辛苦,等那邮递员走了,才拆开包裹,叶静以往都是直接来一封信,从来没捎带过什么的。
  包裹一打开,顿时掉下些东西,她赶紧一抄,抄在怀里,低头一看,却不由得有些呆住了。
  最醒目的是一顶绒线帽,宝石一样漂亮的红色,款式颇似后世大街小巷流行的那种,摸起来更是格外柔软舒服,即使不是进口货,也该是少见的国货,另外就是两条猪肉火腿,一小包糖。
  她把糖和火腿揣回包裹里,绒线帽扣在头上,打开叶静的来信,信中略提了几笔她的近况,剩下的就是交待她认真学习,保重身体的话,絮絮地写了一大通,末了才提到包裹里的东西,“……上次来信已收到……随信寄你一顶红色绒线帽,系外国进口,在橱窗里看到时就觉得很称你,可惜不能看到你戴着它的样子,只能凭空想象……另有粮票若干,布票若干,新年将至,可做新衣……欧洲火腿两只,亦系别人送来,风味尤佳……”
  傅秀深吸了一口气,摩挲着信尾的“叶静”二字,想象姐姐伏在灯下,一笔一划写这两个字的样子,心中就涌起一股热流,很想现在就能抱抱她。
  当她走到家门外的那条路上时,就见傅桃被一群小姑娘围在中间,正给众人展示她的新衣,漂亮的新棉衣还收了腰,放在这个年代属于极度新潮了。
  傅桃一眼看见她,正想打个招呼,不着痕迹地炫耀一下,就看见了她头上的那顶帽子,那帽子的颜色实在太亮眼,让人想不注意它都难,何况傅秀心情大好,白皙精致的脸上笑意盈盈的,衬着满天飞雪,简直不像真人。
  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分开众人走过去,笑道:“小姑,你这顶帽子可真漂亮,是从哪里买的?我也去买一顶。”
  傅秀心情正好,笑道:“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叶家姐姐送我的。”
  与此同时,北京。
  叶静下了楼,向坐在客厅的老人展示自己身上的新毛衣。
  “爷爷,你看,好看吧?傅家妹妹亲手织给我的,花了好大功夫呢。”
  老人打量着孙女,脸上满是慈蔼的笑意,“是你自己认的那个妹妹?她倒是待你有心。行,既然你们这么投缘儿,她要是个真有本事的,我就答应了,等她高中毕业,叫她到北京来上大学。”
  叶静抿嘴一笑,眼睛微亮,“谢谢爷爷,你最好了。”
  第128章 重回七零当军嫂09
  这个年过得很安稳, 过了年,张明芳在正月里发动了, 顺利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孩儿,足有七斤重。
  孩子出生的时候就白胖, 胎毛浓密, 孩子的姥姥颠着腿儿来看过一回,也是爱得不行,更别说他的爹娘和两个姐姐了。
  孩子的奶奶马艳红没有多大触动,但看孩子长得好,心里也是欢喜。
  这孩子被取名为傅强, 孩子的二姐提出抗议, 但没有被采纳。
  张明芳结婚这么多年来,只有两个女儿,这也让她在婆家有些抬不起头来, 不敢和妯娌相争,如今一朝得男, 身上的那股自在舒心劲儿就甭提了。
  傅秀对小孩子耐心严重不足,过去看嫂子和侄儿, 只坐了个炕沿, 探头看了孩子一眼,没伸手逗弄。
  那小孩子被包在小襁褓里, 正闭着眼睛呼呼大睡, 两腮肥嘟嘟的,都是奶膘, 轻轻打着小呼噜。
  “哎哟,宝宝可真好。”傅秀笑道,这孩子小名儿就叫宝宝。
  张明芳围着被坐在炕里头,冬日的阳光照在她身上,映着半边满足的脸,她吃得好喝得好,到了这个年纪,身上倒丰腴起来了,摸了摸儿子的小脸蛋儿,笑着看向小姑子,“秀儿,你也摸摸。”
  傅秀一愣,登时觉得这个大嫂有哪里不一样了。张明芳这个大嫂,在傅秀这里的印象一直不错,为人谦和忍让,对小姑子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但,怎么说呢,刚才对她说话的那个口气,充满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客气。
  ……一种女主人式的客气。
  傅秀心里顿时就有些微妙了,暗想,我这是靠着亲爹娘吃饭,还没靠着你吃饭哪,你就给我摆起这个脸了?仗着生了儿子,真把自己当成老傅家的太后了?
  她倒在脸上没摆出来,只笑着摇头拒绝道:“不用了,我才从外头回来,还没洗手,手上不干净。”
  张明芳垂下眼,瞅瞅小姑子那双又细又白的手,在心里撇撇嘴角,啧,她这个小姑子,就是会作怪。
  顺着那双手,她就看到了小姑子身上的新衣,那是年前才从镇上买的布,她婆婆熬了两晚给裁出来絮上棉花缝好了,崭新崭新的,有点儿刺眼。
  她又在心里不平起来,她千难万苦生了个儿子,婆婆别说给孩子制新衣,连个棉花头都没看见,就给了一床小夹被,里头的棉花还是她娘家妈拿来的。
  张明芳这么想着,就觉得绝不能那么算了,脸上挤出个笑模样儿,一手轻轻拍着儿子,缓缓地说:“秀儿,眼看这就开春了,小孩子见风就长,我想着,你侄子也该做两件衣服穿。”
  傅秀随口应了句:“也是,嫂子这里有大人的衣服,给他改改就是了,一件大人的,还能改成一身孩子的。”
  这年头谁家不是这么干,一件衣服,大人穿完了给孩子穿,大孩子穿完了给小孩子穿,她小时候儿也是这样。
  张明芳见小姑子这么不上道,都没客气一句,心里恨得牙痒痒,故意叹气,“大嫚二嫚那时候,家里实在没有,叫她们捡大人剩的衣裳穿,也是实在不得已,我活了半辈子了,才有你侄儿,突然就不知道怎么疼他才好,想着,他光溜溜的来世上一回,怎么也得穿上件新的才好。”
  她这么唱念做打的,一篇话说得实在好听,傅秀想了想,笑道:“小孩子穿大人的旧衣服才好呢,软和,新布的料子粗,磨着皮肤发红,反而不好。咱们村里数着嫂子手巧,多下些工夫,把那旧衣裳改出个样儿,不比新的好?”
  从前张明芳是极喜欢和这个小姑子说话的,她能出主意,有什么自己做的不到的,她还能帮着跟婆婆讲情,但这会儿却恨她机灵太过。
  她也不接这个话茬儿,试探道:“秀儿,你也是宝宝的小姑,就不表示表示?”
  傅秀顿时就全明白了,她这个嫂子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儿,原来是盯上了她手里那两张布票。
  她心里觉得好笑,抬手道:“嫂子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张明芳面上微露喜色,还等着她识相地说要“表示表示”呢,就见她一言不发,抬脚就出去了。
  这下她心里忐忑了,这事儿说出去是她不占理,怎么说,大嫂子问小姑子要东西,这放哪儿也不是体面事,要叫婆婆知道了,恐怕饶不了她。
  可她偏又在坐月子,自己下不了炕,两个闺女又一早就出去了,当下就急得心里跟猫挠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