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都市言情 > 他在云之南 > 第十三章 最该禁的毒
  “你怀疑巴顿?”去客栈的车上,沈寻忍不住问程立。
  “我没有说过。”他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故弄玄虚。”沈寻没好气地回,拧开瓶盖抬头喝水。
  “你就当我带你去约会。”他视线望着前方,抛来轻描淡写的一句。
  沈寻被水呛到,接连咳嗽了几声。
  “稳住了,小朋友。”他的声音里有笑意。
  “程队是在撩我?”她反击。
  “你还需要撩吗?”
  言外之意,不撩就已经主动上门,兴风作浪。
  沈寻被他堵得说不出话,索性扭头看风景。
  “想好怎么和巴顿说了?”他又问,安静的车厢里,嗓音如大提琴,低沉悦耳。
  “说我马上要走,接下来可能要驻外,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见,所以再去和他聚一聚。”她又有点犹豫,“他们会相信吗?”
  程立嘴角微勾:“他们信不信不重要,你只需要找一个表面的理由。”
  “你打算怎么介绍我?”他又问。
  “我男朋友,”她转过头看着他的侧颜,“还有,禁毒大队队长。”
  “嗯,如果他们真有问题,未必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如实说也没关系。”他顿了一下,“至于男朋友……可以。”
  “什么可以?”沈寻眼睛一亮,直勾勾地望着他。
  “可以就是……可以。”他淡淡地答,目不斜视。
  沈寻瞪了他几秒,继续看风景。嘁,真无趣,多说一个字也不肯。
  巴顿见到她,自然又是热情的拥抱相迎。亲吻沈寻脸颊时,他看见一旁高大的男人正缓缓摘下墨镜注视他们,眉眼刚毅深邃。
  “sara,这位是?”他笑容玩味。
  “morpheus,我男朋友。”她答。
  “很有趣的名字。”巴顿惊讶挑眉,伸出手,“您好。”
  “幸会。”程立同他握手。
  玉而撩开纱帘从后厨出来,浅棕色的眸含了一抹柔媚的笑:“hi,sara,又见面了。”
  她看了看程立,又看向她:“可以哦,比巴顿帅,进步了。”
  沈寻不由得笑了:“小心他骄傲。”
  四个人一起共进晚餐,边吃边聊。巴顿开了一瓶酒,在他们面前晃了晃:“retsina(松香葡萄酒)配同样来自希腊的morpheus,怎么样?”
  沈寻不怀好意地瞅了程立一眼:“好啊,让我试试千年的味道。”
  程立和巴顿碰杯,温和地笑:“她这是嫌我老。”
  “sara刚才说,你的工作是禁毒?”巴顿问他。
  程立点头。
  “很危险的工作,”玉而抿了一口酒,看向他,“当初为什么会选这个?”
  “也不是从小立志,好像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步。”程立看着她,“人生就是顺势、尽力。”
  “顺势?”玉而轻轻一笑,“你看起来不像这么认命的人啊。”
  “怎样才算不认命?”程立骤然抬眸,唇角勾起,似笑非笑,灯影下侧颜完美。
  沈寻不经意间回首,捕捉到他这一霎的神情,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真是要疯了,她几乎想猛拍桌子,这些年走南闯北,什么帅哥没见过?怎么碰到他,还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太丢人了。
  玉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扬眉看向沈寻:“你男朋友很有意思。”
  沈寻忍不住呵呵笑,怎么办?感觉像小时候考试拿第一,格外骄傲。
  “你这客栈开了多久了?”程立不理会身旁的小花痴,径自问巴顿。
  “四年多。”
  “生意看起来还不错。”
  “马马虎虎。”
  “喜欢这里?”
  “算是。”
  “因为她?”
  巴顿看了一眼玉而,点点头。
  “玉而是混血?”
  “是,中缅混血,妈妈是中国人。”
  “喂,喂。”沈寻趴在桌上,隔着酒杯望着他,“你这是查户口呢?”
  程立看着她微红的脸颊,伸手过去摸了下:“这么点酒就这么烫?”
  接着把她整个人拉到怀里,声音低柔:“要不要回去休息?”
  沈寻乖乖点头。
  程立叹了一口气,表情似无奈、似宠溺,又看向巴顿夫妻:“抱歉,我带她上去。”
  回了房间,沈寻仍抱着他的腰,腻在他怀里不肯离开。
  “松开手,好不好?”程立低头,伸手托起她的脸。
  “不好,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她耍赖,嗓音绵软。
  “嗯,千年的味道,来自古希腊。”
  “你真记仇。”
  “看得出,巴顿和你关系不错。”
  “我喜欢过他,他是我入行的师傅,”沈寻坦白,“不过他就当我是小孩,我和他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
  “嗯,我知道。”程立笑了笑,“你们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我最清楚。”
  沈寻的脸一下子红了:“警察叔叔耍流氓。”
  “怎么会?警察叔叔专治坏蛋小流氓。”
  “我哪儿坏了?”沈寻抬头瞪他。
  “哪儿都坏,坏透了,哪儿都欠收拾。”他声音低沉,暧昧的语气让她全身发烫。
  这人,总是这样,冷起来像冰,有时又突然不正经,让她完全无法招架。
  “怎么不说话了?舌头不见了?”他俯首问,“来,让我检查下……”
  炙热的吻,带着点葡萄酒的香气,缠绕着她的唇舌与呼吸。
  沈寻咬了一下他的嘴唇。
  他轻轻一颤,大掌在她臀上不留情地拍了一记:“袭警?不要命了?”
  她吃痛,一脸委屈地看着他,浸了酒意的水眸格外勾人。
  程立却不领情,健壮的双臂将她困在床上,漆黑的眼里跳跃着危险的火焰。
  沈寻咬住唇,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似求饶,又似诱惑。见他不为所动,便起身吻住他的嘴角,温柔试探。
  程立额上已有薄汗,紧盯着她红艳似火的容颜。
  “长本事了,嗯?”他的呼吸渐渐不稳。
  “三叔教得好。”沈寻的表情羞涩又得意,像个讨赏的学生。
  程立一怔,几时变成了三叔?可心里居然也有一丝隐隐的受用感:“那继续啊,让我查查你功课做得怎么样。”
  …………
  木床吱呀轻响,承载着喘息、汗水、哀吟、低笑,晃荡出旖旎的时光。
  桌上的烟盒仍泛着冷冷的光,见证着这一切。暧昧的声浪,隔着电波,拧碎了一颗被嫉妒和痛苦缠绕的心。
  缅甸山林间一幢三层的别墅里,茶杯摔碎的声音划破了夜晚的宁静。
  红褐色的液体弄脏了白地毯,像是暗沉的血迹。
  “那天为什么不给她个教训?”说话的人怒极,拿起一个骨瓷碟子又砸在对面人的身上。
  金边白瓷碟狠狠地飞上穿着黑色西装的健壮身躯,又弹落在大理石地面上,被摔得粉碎。
  黑衣男子似乎没有看到自己胸前的一片茶水渍,像尊毫无知觉的沉默雕像。
  “哑巴了?我跟你说话听见没有?”尖锐的质问声再度响起。
  “我的首要工作是让你安全离开,”木然的声音,仿佛机器人,“再说,动了她并没有好处。”
  “我的事几时需要你多嘴了?你不过是江际恒养的一条狗。”
  被骂狗的男人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叶小姐,您该休息了。”
  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抬起头,一张素雅白净的脸,如夏日清荷的姿色,可那双美眸里,却盛着怒火。
  “你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男人丝毫不动。
  “我让你出去听见了没有?”纤指一挥,茶几上几近完成的拼图顿时迸散,散落在地。
  “怎么这么大的火气?”一道温和的声音自门厅响起。
  江际恒缓缓地走到沙发边上,坐下来,伸手捏起一块拼图:“好不容易拼起来,就这么弄坏了,多可惜?”
  “我乐意。”
  江际恒微微一笑,看着身旁的女人:“小雪,你脾气越来越坏了。”
  “那你希望我怎么样?要不要我现在跪下来,替你换鞋、奉茶,叩谢你的恩情?”
  叶雪看着他,嘴角勾起,眼里有一丝嘲讽。
  “不需要?”她站起身,“不需要的话恕我失陪,我困了。”
  她迈步的瞬间,江际恒一把捉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回沙发上。
  “刚才这么精神,看见我就困了?”他脸上仍是淡淡的笑,但笑意却未及眼底,手上也用了狠劲。
  “你要我跟你聊什么?”叶雪也不反抗,任他紧紧地捏着她的手腕,“聊我怎么继续帮你做大生意?”
  “是啊,”江际恒盯着她,“两个毒贩能谈什么?你不会天真地以为,你还能回到他身边吧?”
  “我真好奇,他要是知道了你的情况,会是什么心情?”见她脸色一僵,江际恒松开手,姿态放松地仰靠在沙发上,“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他也许会来找你呢。”
  见她沉着脸不吭声,他又开口:“毕竟,当初他爱你爱得死去活来,你说,我们要不要期待一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戏?”
  叶雪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冷笑:“好啊,那就一起等着,不过,我怕你吃醋呢,毕竟,你那么喜欢我。”
  言罢,她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客厅。
  江际恒在沙发上久久未动,然后坐起身,捏起桌上散乱的碎片开始拼图,样子格外专心。
  当他在一处空缺处犹豫时,一旁的黑衣男子捡起地上一块碎片,递到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向那人:“廖生,她真的很不乖,你说是不是?”
  廖生仍是沉默。
  江际恒似乎也没有期望他的回答,径自忙他手里的事情。
  他嘴角始终噙着一抹笑,镜片后目光却渐渐阴冷。
  ——我把你找回来,拼凑完整,等你苏醒,不是为了让你回到他的身边。
  沈寻夜里醒来,看见窗边倚着一道伟岸的身影。
  他指间夹了一支烟,不知在思量什么。挺直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坚毅的下巴……月光下,那张容颜有种鬼魅的英俊。最要命的是他衬衫半系,露出坚实的胸膛,上腹肌肉的线条若隐若现,如果即刻拍照留存,绝对是可以登上时尚杂志封面的大片。
  沈寻凝望他,有些痴了,却又觉得心酸。
  是什么让他辗转难眠,在深夜里抽闷烟?
  她不敢猜,也不敢细想。眼见他低头掐灭烟,她赶紧闭上眼,假装仍在睡觉。只听见他的脚步声轻轻接近,在床边停下。
  他似乎没有动,一直站在原地。
  他是……在看她?
  沈寻一动也不敢动,努力保持呼吸的平稳,可是心跳却忍不住加快。
  额前的碎发被他轻轻撩开,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指尖的温度。
  一个如羽毛般轻柔的吻印上了她的唇,稍纵即逝。
  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哭。
  好想睁开眼,看看他此刻的表情,也想问问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举动,他这个人会不会像这个吻一样,那么温柔,却迅速消失。
  但她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
  临睡之前,程立又看了一眼手机里祖安传来的照片。
  那是去年春天,江际恒从一家医院出来,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女人,黑发如云,容颜清秀。
  他退出相册,摁灭屏幕,房间里的一切陷入黑暗,只剩清冷的月光,落在他那双深沉如墨的黑眸里。
  清晨醒来,沈寻就对上一张俊俏的容颜。睡梦中的程立,看上去不似平时那样冷酷,而且他睫毛很长,让杀伐果断的一个人,显出了温柔无害的气质。
  最诱人的是鼻梁到唇峰,线条太完美,让人舍不得移开眼。
  她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要说从外貌匹配的角度,她在他面前也是要甘拜下风的。
  视线向下,是他健壮结实的上半身,完全没有一丝赘肉,即使在睡梦中,每一寸肌肉似乎都蓄满力量,离得这么近,她看得眼睛发直、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好看吗?”一记低笑传来,跟着略显沙哑的嗓音。
  她抬起头,便撞上程立带笑的黑眸,他目光里满是促狭。
  她脸一烫,嘴上却不认输:“好看,要给钱吗?”
  “怎么老跟我谈钱,是觉得免费的服务不到位?”他轻笑,低头吻了下来,伸手扣着她的后脑,贴着她的唇缓缓吮咬,温柔辗转,缠绵许久,直到她几乎喘不过气才松开。
  “好吃吗?”他又问,嘴角扬起邪魅的弧度。
  “不理你了。”她要起身离开床,却被他长臂一勾,又困到他的怀里,后背紧紧地贴住他滚烫的胸腹。
  感觉到异样后,她浑身一僵。
  她蹬着脚把他往薄被外头踢:“出去,色狼!”
  他低头咬住她粉嫩的耳朵,声音越发暧昧:“还没进去呢,怎么出去?”
  沈寻听了这话,简直要疯掉。还没有时间抗议,就已经被他压在身下。
  “程队是不是太不节制了?”她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作苍白的提醒。
  他却俯下身,在她耳边暧昧出声:“一会儿受不了的时候,叫我三叔,我爱听。”
  她顿时满脸通红,侧过头不看他。
  程立却捏住她的下颚,把她的脸扳正,深深地凝视她。
  “乖,让我好好看看你。”
  长指落在她的额头上,一路向下,仿佛在仔细勾画她的眉眼,用心铭记。
  “寻宝很喜欢我?”
  “不是很喜欢。”
  “嗯?”
  “我爱你。以前没有爱过谁,但是我爱你。”
  “我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爱的程立。我这辈子最爱的程立。”几乎是孩子气的宣告,却光明坦荡。
  “会一辈子都记得我吗?”明知不该问,不该起贪念,却情不自禁。
  “为什么要忘记你?”
  他弯起嘴角,轻轻笑了。目光里,盛着浓浓的情绪,仿佛是怜惜,也有不舍。
  为什么他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沈寻突然有点心慌。正欲发问,他却捂住了她的眼睛,突然间狠狠进入。
  他的动作近乎粗暴,以最狂野的攻势,迅速击溃了她的思绪。
  掌心之下,是她明亮清澈的眼,是细腻无瑕的肌肤。她是他的心魔、他的妄念、他的海洛因、他的一场美梦。半生起伏与生死,竟都抵不住她这一句——为什么要忘记你?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留下她。徒增烦恼,也徒增牵挂。
  禁什么毒?最该禁的毒,明明是她。
  可是,纵然有太多唏嘘,太多不甘心,人生事,又有多少可以真正由我们任性。
  一场抵死缠绵。沈寻埋在他的肩头,像倦极了的小猫。
  “程立。”她轻声唤。
  “嗯?”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自杀?”
  “为什么?”
  “我参加完我妈妈的葬礼,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我爸和他的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那不关你的事,以后不要为别人伤害你自己。”
  “这些年我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其实我很想念他。”
  程立低头轻吻她的额头:“我明白。”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无论多坏的情况,都要告诉我。因为无论走到哪一步,我都愿意陪着你。”
  他怔了一下,只是笑了笑:“不要胡思乱想。”
  这时有微信提示音响起,他拿起电话。
  张子宁跟他汇报最近的情况,他静静地听,然后打下一行字:她都教孩子什么手工?
  子宁回复:我翻了下教案,最近有金刚结手链,里面是中空胶管,外面缠彩线的那种,还有抱枕、小布偶挂件。做完之后,会有人来收这些东西,卖掉的钱她就分给孩子们当零花钱,孩子们都挺喜欢上她的课。
  他又打出一个问句:收货的是什么人?
  子宁:瑶水寨的人,叫陆华,在附近镇子里有个杂货店,我打算周末去看下。你不用去了,还是守在学校,我会另外安排人盯着。他发出这条消息后,放下手机。
  “你觉得玉而有问题?”沈寻轻声问。
  “还不知道。”他答得含糊,转身拍了拍她的俏臀,暧昧一笑,“还舍不得起床?”
  上午的客栈餐厅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大概是住客都外出游玩了。程立下楼时,看到巴顿在吧台后面,仔细地擦着红酒杯,擦过一圈,就举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确定光亮洁净,再把杯子倒挂在头顶的架子上。当他又拿起一个杯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一个,程立上前一步接住了杯子。
  “谢谢。”巴顿朝他挑眉微笑。
  “sara说你来自康沃尔?”程立倚在吧台边,指了指墙上一张海岸风景的照片,用英文说,“那里的夏天很美。”
  “没错,你去过?”巴顿问。
  程立点点头:“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我做交换生去了伊顿公学,假期去过康沃尔。那次虽然时间仓促,但是印象深刻,总想着再去一次。”
  “是该再去。”巴顿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一口标准的英式口音,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坚毅外表,又带着低调的贵气,想来出身应该很好。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容易回去的地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去。”程立看着他,淡淡出声。
  巴顿动作一滞,缓缓擦完手中那个杯子才看向他:“我已经走得这么远,早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可以吗?”程立抽了一支烟出来。
  巴顿把火柴推给了他。
  程立点燃烟,徐徐吐出一口,语气平淡得像跟老友聊天:“help……为什么送那个烟盒给sara?”
  巴顿放完最后一个杯子,看向他:“那并不是为我自己。”
  “即使为了你想保护的那个人而伤害到sara?”
  “所以,我尽力给了提示。”巴顿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你会懂得我的心情。”
  “即使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程立抬眼,目光犀利。
  “有的人生来就有她无法对抗的命运。”巴顿答。
  “因为她姓段?”程立弹了弹烟灰,神色平静,“你是在果敢遇到的她?”
  巴顿一怔,随即自嘲一笑,表情像是如释重负:“你果然都猜到了。”
  “我不是猜,我是判断,”程立看着他,语气低沉,“三年前,我经手了一桩案子,所有死掉的人、涉及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果敢有个毒枭,叫段文宣,死在当时的枪战里,他有个女儿,叫玉而。”
  “morpheus,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能够体会,很多事情不是光靠黑与白就能说得清楚。”
  巴顿倒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他,声音温和:“我是去果敢拍纪录片的时候遇到了玉而,那年她才16岁。我看到她时,她穿着紫色的裙子,戴着草帽靠在树上睡着了,像朵可爱的非洲堇,安静温柔。我情不自禁地偷拍了她。按下快门的那一霎,她突然睁开眼睛望向我,慌张又好奇。就是那一霎……”他笑了笑,眼神有点迷蒙,仿佛陷入了回忆,“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地球,看过许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美妙风景,可是我知道,千山万水,都抵不上她那一眼。你明白吗?”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我明白。”良久,他缓缓出声,“巴顿,爱一个人有两种方式,送她上天堂,陪她下地狱。”
  “当我再和她重逢的时候,我知道,我只能选择后者。”巴顿微微一笑,“你呢,你怎么选?”
  程立摁灭了烟,嗓音微扬:“玉而,你说我会怎么选?”
  吧台后的帘子一掀,玉而走了出来。
  “程队果然敏锐。”她冷冷一笑,美眸里夹着恨意,“不如我现在就送去你下地狱。”
  她举着枪,对上了程立的额头。
  “光天化日的,这么冲动?”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程立眉毛都没动一根,“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啊,小姑娘。你看见的、以为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你什么意思?”玉而语气不稳,手也有点颤抖。
  “不如去问你老板。”
  “玉而。”巴顿按下她握枪的手,将她揽在怀里。
  这时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是季柯发来的微信:陆华的店里也搜出证据。孩子们做的金刚结手链、抱枕里,都藏着海洛因。
  他看完,放下手机看向玉而:“你做过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清楚。如果你这辈子还想有机会再见到巴顿,就带我去见你老板。”
  玉而脸色苍白,却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看来,程队是做了第二个选择。”
  程立没说话,眸色深沉。
  “你们都在啊。”温柔悦耳的声音自楼梯处响起,沈寻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程立身旁,“写了一上午的稿子,有点饿了呢。”
  程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微扬:“我给你做东西吃?煎个pancake?”
  沈寻眼睛一亮,双手握在胸口,一副馋猫般的期待模样。
  “材料都有。”巴顿在旁边开口:“玉而,我们还有枫糖浆吗?”
  玉而握枪的手背在身后,微笑点头。
  “我爱死你们啦!”沈寻笑着推程立,连声催促:“快去快去。”
  奶油的香气在空气里蔓延,高大的身影浸在阳光里,有种不真切的温暖的感觉。沈寻望着,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这眼前的光影会似烟云般消散。
  她走到料理台前,看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硅胶勺,将调好的面液缓缓地倒在平底锅上。一旁成品的煎饼,泛着点焦的金黄色,格外诱人。
  他的样子很专注,仿佛在琢磨着什么艺术品。
  沈寻忽然觉得鼻酸,自他身后抱住了他的腰。耳朵里,听到了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真好。
  “怎么,饿得体力不支了?”沈寻的脸贴着他的背,他的声音隔着宽厚的身躯传来,格外低沉。
  “觉得愧疚,程队握枪的手,竟要给小的摊煎饼。”
  “练练手,以后我失业了,就开个煎饼摊。”
  “养我吗?”
  “养不起。”
  “我很难养吗?”她不满地抗议。
  一个盘子递到她眼前,煎饼上淋了枫糖浆,闻起来分外香甜。
  “吃吧。”程立淡声道。
  沈寻的注意力被胃部主导,捧着盘子,吃得心满意足。
  “寻宝。”许久,他的声音缓缓扬起。
  “嗯?”
  “我们到此为止吧。”
  她抬起头,看到他倚在料理台旁,点燃了一根烟。
  “你刚才点烟,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她放下手里的盘子,语气平静。
  “你该回去了。”他看着她,眼底无波。
  “回哪里?”
  “回北京,回你该在的地方。”
  沈寻走到他面前,静静地凝视他:“你是在跟我告别吗,三叔?”
  自他深沉的黑眸里,她看见小小的自己,连她脸上的失望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叶雪?”她问,用力抑制自己声音里的颤抖。
  “不完全是。”他的语气仍是平静得可怕,“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只是恰巧相逢,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是各有各的路要走。”
  “意思就是一夜情喽?”她喉咙发干、灼痛,是从心头一路蹿上来的疼。
  他不看她,轮廓俊美如神祇。这个男人怎会令她如此着迷?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
  是啊,其实她的想法就是那么市侩天真,像许多童话和电影里那样,幻想自己是无数女人中最特别的女人,可令野兽变王子,令坏男人从良,朽木逢春。以为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以为他一定可以因为她而改变。
  却不知,在他眼里,这场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
  “三叔。”她轻唤,抬手轻抚他的眉眼,语气格外温柔,“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你这么觉得?”他未置可否,永远进退得宜。
  “我宁可被真相伤害,也不要被谎言欺骗。”她答。
  他看着她,眸光渐冷:“我喜欢你,但从来没有爱过你。从头到尾都没有。”
  沈寻沉默地看着他,缓缓收回手。
  “我知道了。”她静静退开身,“我尊重你的选择。”
  她的平静,让他微微拧眉:“寻宝?”
  “不许再叫我寻宝。”她看着他,神色清冷,“这个名字,以后只有我的丈夫能叫。”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沈寻,我没有心了,你想要的,我给不了。
  ——我并不能确定,在你的未来里,是否有我的存在。
  自始至终,他给的答案,都清清楚楚。她眼见他挣扎过、沉溺过,也自然知道,他终究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她应该感谢他,无论如何,作为她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给了她一场刻骨铭心、意乱情迷的爱情。
  他有他的心结、他的从前。说什么感同身受,都是妄言。谁能真正体会他走过的路,受过的苦?旁人的观感都是自以为是,换作是他们自己,未必撑得下来。她也不例外。
  所以她不会再逼他,但也不想就这么放弃。
  人生不过一趟,读书、工作、嫁人、生子。她想就任性这一次,豪赌这一次,不论输赢。
  只因遇见了他。
  只因是在这个地方,某个房间的匆匆一面。她愿意用一生去等待,或者——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