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晔动了动嘴唇,却什么都没说,诸泽墨这是动心了,还不是一般的心动,他的发小最讨厌别人插手他的事了,可这次,他竟然没反应,“她最多不过十三。”叶晔在努力保持冷静。
“我知道”诸泽墨盯着叶晔的眼睛回答,他也没想着要瞒着他,他也知道,不应该的,可就是发生了。
叶晔掐了掐眉心,极为烦躁“那绿漪呢?”
绿漪是他的亲妹妹,自小就喜欢诸泽墨,但诸泽墨表现的厌恶女人,而且性子还极为冷淡,他以为诸泽墨这辈子都不会有喜欢的人了,他这次这样做也有点私心,想彻底断了绿漪的念想,让绿漪放弃诸泽墨,但没想到诸泽墨会喜欢上了人。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小姑娘,而且小姑娘的精神还不正常。这让绿漪知道,她会怎么想。
“我只拿她当妹妹。”诸泽墨拿着朱笔,一一批阅。
叶晔也知道,诸泽墨很坚决地拒绝的绿漪,这也怪不得他,可他就是想迁怒,“绿漪很快就到了,你自己说去吧。”,他刚收到绿漪的消息,说明天要来,还在犹豫要怎么和诸泽墨说,现在就不用了。
“我知道了。”诸泽墨虽然说地淡定,就是笔下的墨水在折子上晕成了一团,红的刺眼。
叶晔看着也不想维护他的君子形象了,唇边的笑意完全消失了,就这样走了出去。
等叶晔离开后,诸泽墨瞌上了眼,一动不动的靠在背椅上。绿漪,他想了想,那个总是笑着温温婉婉的姑娘,在某些方面却也是无比的执扭。还是彻底断了她的念想,如果他还没遇见小姑娘,他不介意娶叶绿漪,反正都一样,可是他遇到了。
诸泽墨微微勾唇,他喜欢娃娃亲,仿佛小姑娘天生为他生一样。想着,诸泽墨突然直起了身子,他还要找个人来伺候他的小姑娘,虽然不想承认,有些事情,他并不合适。
他想叫人,又想了想,这可是要伺候小姑娘的人,他还是亲自去吧!于是他换了身便装,直直的出了他们的驻扎地。
诸泽墨一点都不想想,所谓的娃娃亲是叶晔胡编乱造的。人还就都是一种理想型动物,不管你在优秀,碰到自己所爱的,都会情不自禁的理想化。
诸泽墨去了镇上,被一群人偷偷看,他本来就一身煞气,又有点不高兴,身上煞气就更重了,街上的人都躲着他走,可他不在意,给个老乞丐扔了块碎银子,让老乞丐带着他去人/□□易市场。
一到了地儿,老乞丐就跑了,诸泽墨也没理他,就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有很多人,幼童,少年,少女,壮年男女,还有老人,他们处于人生的不同阶段,可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满身污垢,面黄饥瘦,眼睛里都流露着麻木,因为他们都不被当人看,是畜生,是货物。
诸泽墨皱了皱眉,不是因为同情,是嫌弃,这些人怎么配碰他的小姑娘,对,是连伺候都不配,这就是这样的时代,也不知道是不是悲哀。
花云死死地抱住人口贩子宋红肥壮的腿,哭花了一张清秀的脸,“我不要去花楼,宋妈我给你当牛做马,我求求你了,我求求你了。”
宋红不屑地撇了撇嘴,用力地用另一只腿踢花云,见踢不开就向着一边的几个男的骂道,“你们几个死的啊,还不快帮老娘把这个死丫头片子拉开。”
“不要不要”花云惊恐地大叫,一张脸都接近扭曲了,“宋妈,我求求你了。”,花云跪在地上,指甲死死的扣着地面,已经快要断裂了。
可她还是被禁锢了,宋红啐了一口,露出一口大黄牙,“我把你卖进花楼,以后可就吃香的喝辣的了,这可比当牛做马的好多了,还倔什么倔。”
说着还用手挑起花云的下巴,“长的这么惹人怜,以后好日子可有你的。”,她扭了扭大肥屁股,自以为很妖娆。
花云都要绝望了,要她当个千人骑万人压的贱货,她还不去死,她的指甲流出了血,又马上和泥馋和在一起,闻起来腥腥的,分不出到底泥的腥味,还是血的。
可她一转眼看见了,一个浑身都散发着贵气的男人,好像还是在挑人。他周围转着几个人贩子,那些平时脸上不可一世的人脸上,现在脸上都挂着献媚的笑,看着卑微又可怜。
花云不知怎么看到了希望,她竟挣脱了两个男人的控制,拼命的跑了过去,可她也没敢离的太紧,她知道,贵人会不高兴的。她曾见过县太爷,他对她以为是最好的东西满是嫌弃,并杜绝任何人的接近。
花云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公子,公子,买下我,我会做好的。”,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
诸泽墨淡淡的看着花云,她身上似乎是刚沾上的泥土,很脏,她模样最多称得上清秀,可在这里也算是好的了。
她应该是当地土财主家的丫头,也应该知道点规矩,最重要的是,还有点小聪明。她要是高喊“救救她”,估计他也不会理了。
“你个死丫头还敢跑。”宋红气喘嘘嘘的跑了过来,抬手就打,还骂骂咧咧道,“你们两个废物,还看不住一个女人,整天饭都吃到狗肚子里了吗?”,说着还拿眼白着那两个男的,一脸嫌弃。
花云就跪着,躲都不躲,背直直的挺着,带着乞求的看着诸泽墨。
“我买了。”诸泽墨觉得这个人,应该能好好伺候他的小姑娘,更何况他一向喜欢聪明人。
听到了诸泽墨的话,花云终于松了一口气,又狠命的磕头,“谢谢公子,谢谢公子。”,话到最后,语气都有些哽咽,她才十六,遭遇了这些,怎么可能不怕。
等她缓了口气,这才感觉到手掌钝钝的痛,她一看,手掌已经被她扣的鲜血淋漓。
“这位,老爷。”宋红本来想叫少爷的,有觉得不合适,就改了口。
宋红一看这就是只大肥羊,她的脸就笑成了一朵老菊花,满是褶子,“你是不是想要这丫头。”
诸泽墨不想和她说话,就木着张脸,一动不动。
宋红的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了一圈,这也看着不像个怜香惜玉的主啊,可有钱不赚才傻呢,虽然王夫人给了她银子让她把卖花云卖到脏地方,可是王夫人一家都搬走了,她就想卖哪儿卖哪儿,只要有银子就行了,于是她就继续推销,“这丫头可是出了名的水灵,少说也的这个数……”,说着伸出又短又肥的手比了个五。
诸泽墨直接扔出了锭银子,转身就走,听一个满身肥油,唾沫横飞的老婆子在胡扯,实在让他有些受不了,没一刀把这婆子砍了,还是他修养好。
花云见状,马上跑着跟了上去,从她跑出去的那一刻,花云就知道,她丢了一些在这儿,也带走了一些这儿的东西,她的人生,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要服侍的是……”诸泽墨顿了顿,他还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可他还是继续说,“唯唯”
对他的小姑娘,他的唯一,于是他就单方面的决定了小姑娘的名字,还自我感觉良好。
“是小姐吗?”花云试探的问道,“还是夫人?”
诸泽墨脚步顿了下,几乎不可查,“是……”
第10章 乱世10。
诸泽墨想了想,想到了一个另自己满意的答案,“现在是小姐。”
等到他的唯唯及笄了,他就娶了她,对,他们己经有了肌肤之亲了。虽然只是吻了吻额头,但这可是古代,是个既保守又放荡的时代。
放荡就是这个时候还有兄弟共妻,父子共淫的情况,保守还是有所谓的烈女被下人扶了一下,就砍掉自己胳膊的事,而类似这些的存在,还不在少数。
花云自然也听出来了,还极其精准的注意到,一身煞气的诸泽墨此时的语气都有些温柔,她默默的记着,公子,不,是主子,应该是很喜欢唯小姐的,不然也不会亲自出来为她挑丫鬟的。
诸泽墨牵着马大踏步的向前走,花云就只能小跑的跟着,她脸上没一会儿就布满了汗水,和脸上的泥土混合在一起,让她分外难受,可她不敢抱怨,甚至发出任何声音,就咬着牙,跟着,生怕跟丢了,她一个女人,在这种世道绝对是活不下去的。
直到到了镇中心,诸泽墨才停下脚步,他前面是家成衣店。在当地人看来己经够好的店,至少,店里面还有衣服和面料,在他看来还是可以称的上是破烂。
不大的店面,门口连迎客的人都没有,店里也只有两三个妇人在挑挑捡捡,还有一个满脸堆笑的胖掌柜。也是,世道乱,开店的人本来就少,还讲什么排场,里面原来想必也是请了伙计,只是连自己都养不起了,哪还顾得上别人,自然是辞退了。
花云看诸泽墨终于停了下来,才敢缓口气,用袖子擦了擦汗,看主子在门口停了下来,还以为诸泽墨是不想进女装店,正打算赶上前去。
可没想到,一身冷冽和贵气的主子竟然抬腿迈了进去,这可是女装店,就算平常百姓觉得进去没关系,可她以前服侍的张员外都不屑进来的,她是不知道主子的身份,可一看,就知道主子肯定比那个县太爷要厉害的多。
花云惊呆了,这样的主子一定很爱唯小姐,花云扯着唇笑的有些僵硬,她只想好好的活下去,就很难,怎么可以有人就这么被堂堂正正的宠着呢,真是有嫉妒呢。可花云马上就清醒了,唇边的笑容苦涩,却是为了自己,没想到有一天,她会对从来没见过的人,有这种猛烈的情绪。
诸泽墨只是扫了一眼,周围的气息就更加冷冽,这种东西怎么配给他的唯唯穿,他的唯唯可是一定要最好的。他又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带着女眷的东西来呢!完全忽略了,他们一行人都是清一色的汉子,带女眷用的东西才是有病呢。
花云是个聪明的姑娘,在这个小地方也算有点见识,至少她现在知道诸泽墨的心情不太美妙的原因,快走几步上前,“请把你店里最好的衣服拿出来。”,说着对老板露出了官方的微笑,你懂得。
老板马上对这几个妇人赔笑,说了几句,几个妇人就推推嚷嚷地出去了,只是经过诸泽墨身边的时候明显加快了脚步。
“这位爷……”胖胖的老板一脸讨喜的笑,想像诸泽墨靠过来。
花云立马上前,虽然脸上还是脏兮兮的,可是态度很坚决,“跟我谈就好了。”
“好……”胖老板搓着手,“就是你能不能做主呢?”
“当然可以,你只要知道,我主子只要最好的。”花云挺着背,站地直直的。
“好”胖老板进了内室,他这个店最好的东西自然不是摆在门面上的,他买过很好的料子,现在应该可以卖出去了。
“这可以吗。”胖老板问地很谦逊,小眼睛眯在了一起,可是语气里还是有点小骄傲的。
花云的眼里闪过丝惊艳,是淡青色的料子,看起来就像一缕青烟。
诸泽墨抬了抬眼,眼睛里有些不耐,这是京城四五年前流行的面料,却现在被老板当做宝贝一样,“就这个。”
花云转眼就看见了诸泽墨眼睛里的不耐,心顿时凉了凉,很快把眼里的惊艳压了下去。
“拿笔墨来。”诸泽墨相信这里衣服的款式也一定是落后的。
胖老板就给诸泽墨拿来了,诸泽墨想了想在纸上开始画。花云没忍住,偷偷的瞄了眼,是从未见过的,流畅的曲线,窄腰长袖,这样的设计,能很好的突出料子的清烟感。
诸泽墨画完“就这个款,唯唯到我这里。”,诸泽墨比了一下胸口下面,然后把荷包给了花云,“给你自己买点,我等会儿让人过来接你。”
“是,主子。”花云拿出她最好的姿态行了礼,目送诸泽墨骑马远去。就让胖老板开始做衣服,要求到,一定要用最好的绣娘,可以慢,做工一定要细。
一直到傍晚,才有个黑脸大汉骑着马过来“哪个是花云?”,说着瞪着一双虎目。
“是我。”花云很冷静的站了出来,也许以前她会有点怕,可这几天经历了太多。
衣服还没好,两人还得等会儿,李大壮站在旁边,对这个姑娘是有些好感的,至少很少有姑娘见了他不怕的。
而且他年纪也到了思春的年龄,一听是接姑娘的,他们就很激动,而且这可是给宋姑娘当丫头的,说不定就可以随军了呢,这个任务可不好抢。别看这些将士们看起来憨憨的,在有的时候我也是傻精傻精的,比如,找媳妇儿的时候。
等到李大壮带着花云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花云看见了军营的篝火,有些紧张,可她也只是咬了咬牙,佯装淡定。
“好了,到了,统帅应该还没休息。”李大壮的嗓门很大,就像很不耐烦一样。可仔细看看,他的耳朵黑红黑红的,他从来还没有离姑娘离这么近了。
“谢谢大哥了。”花云跳了下来,自己摔了一下,还是紧紧的护着给白莲做的衣服。
“小心点。”李大壮皱了皱黑浓的眉,说完又觉得自己太凶了,就摸摸鼻子,没等花云回答,就转身走了。
花云愣了愣,压下了心中异样的反应,等通报后,走了进去,她惊的睁大的眼睛。
那是个很美很美的姑娘,她没读过多少书,只能这么形容,可真的是太好看了,是仿佛是玉雕一样的人,她贫瘠的语言实在形容不出这样惊艳的美。
她本是很嫉妒的,她这么拼命的努力,只是想要堂堂正正的活着,可有些人呢,就被人捧在手心里,还是像主子,这样优秀的人。可她现在懂了,人生来就分三六九等,能伺候这样的人,可能就用尽了她着辈子的运气。
诸泽墨在喂白莲喝粥,他的唯唯很乖,喝粥的时候,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很可爱,诸泽墨选择性的忽略了,白莲黑漆漆,死寂一样的眼。
其实开始端上来的东西,白莲可是连理都不理,他想想也是,还有些懊恼,他的唯唯怎么可以吃这些粗制烂造的东西(其实是厨子精心为他们未来的统帅夫人煮的),于是他就去了伙营,亲自煮了叶晔珍藏的碧梗米,白莲这才开始吃了。
白莲想,她乖了好多年了,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开始,有小脾气了,还真是有点开心呢,于是她就冲诸泽墨笑了笑,露出了甜甜的酒窝,然后就闭上眼睛,躺在了诸泽墨怀里。
诸泽墨觉得她的唯唯是全天下最好的姑娘,就是这么懂的感恩。他以为白莲是在感谢这顿饭,事实上白莲是在,告诉他,你要准备好啊,我要开始没事找事了,你可要好好的爱我呀!
虽然两人的脑回路不在一条线上,但都很开心,还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你下去收拾一下,等会儿在过来。”,诸泽墨看了眼花云,淡淡的说。
白莲吃的很慢,诸泽墨也喂了很久,花云也等了很久,即使诸泽墨第一句话就是让她离开,花云也没有丝毫不满,她恭敬的回答,“是”,后退了几步,才转身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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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休息会儿吧。”侍书心疼的看着一脸苍白的叶绿漪,“都赶了一天的路了。”,她娇娇贵贵的小姐那受过这样的苦啊。
“我和兄长说过了,明天就会到,不到的话,兄长会担心的。”叶绿漪放下手中的书,唇边噙着淡淡的笑,一双翦水秋眸里满是歉意。
“这又是何苦呢?”侍书知道,小姐肯定是为了诸将军,哪是怕大公子担心,可还是忍不住哄了哄小姐,“诸将军肯定会知道你的心意的。”
叶绿漪不好意思的笑了,脸庞上浮现了淡淡的红晕“侍书,你说什么呢!”,话虽是责怪,语气却满是娇羞。她等诸大哥五年了,从及笄等到现在,等成了个老姑娘,等成了全京城的笑柄,可她不在意,她就是喜欢,满心满眼的喜欢。
她这次是不想来的,她不想给诸大哥一个无理取闹的印象,可她总觉得心神不安,她这次不来的话,一定会后悔的,所以她就不管不顾的追过来了,反正名声都成这样了,还在意什么,她最在意的是,她的诸大哥啊!
第11章 乱世11
“小姐,到了。”侍书远远的望见了一群闪闪发亮的东西,细细的看了看,才发现是身上披着铠甲的将士。她满脸欢欣转身过去,对叶绿漪说。
“嗯,哥哥来了吗?”叶绿漪其实想问的是诸大哥来了没,可是不好意思,然而一双眼睛里却透着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