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穿越重生 > 七零小幸福 > 第35节
  当初闫雷霆在农场工作的时候就有大姑娘愿意嫁给他当现成的后妈,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份优越的工作,以及随时能吃到的猪角料,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闫雷霆模样好,据说极其英俊,身高一米八,一身腱子肉,尤其是光着膀子杀猪的时候,光是看着就让那些大小媳妇面红心跳。
  他媳妇模样俏,身材好,尤其是那对大胸和大长腿,更是每天晚上馋的凌国栋欲罢不能,他觉得全天下的男人都觊觎他媳妇,虽说他知道她媳妇不稀罕闫雷霆那款的,可万一哪天口味变了呢。
  凌国栋心里的酸水咕噜咕噜的冒,说出来的话也酸溜溜的。
  “这话家里说就成了,你可千万别往外说。”万金枝叹了口气,“那闫老屠的五官其实也不差,只可惜被身材毁了大半,一身疙瘩肉,抱着都先膈手,还有那皮肤,关上灯我都担心找不着他。”
  万金枝有些惋惜,好好的哥儿居然把自己糟蹋成了那样:“他那儿子我也看见了好几次,跟他爸一样,哎……”
  她瞅了眼边上乖乖坐在椅子上,身上系着干净的小布兜的儿子,这样白白胖胖的多可爱啊,即便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生活的时代了,可是上辈子习惯了几十年的审美却是怎么都变不过来了。
  万金枝一万次庆幸在这个奇怪的世界她还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国栋,想想自己的夫郎要是变成一个和女郎一样高一样壮一样黑的哥儿,吓得她赶紧抖了三抖。
  这些年她一直给两个宝贝闺女灌输正确的审美,想必以后自己的女婿也是这般赏心悦目,一举一动皆成画的哥儿。
  这么想着万金枝觉得生活还是很美好的,将刚刚心底的惊悚抛到了一边。
  “闫雷霆的儿子?听说叫闫肃是吧,好像和咱们甜甜娇娇一个学校的吧。”凌国栋看着媳妇这表情就知道她的喜好还是没变,雷达警报立马收了起来。
  “好像是吧。”
  万金枝随意地说到,也快到了开店的点了,一群人没再多说什么,紧张的准备了起来。
  *****
  “妈,今天上午卖的怎么样啊?”
  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一下课就直奔家里的铺子来,店铺外冷冷清清的,也没看到顾客的影子。
  没道理啊?
  凌甜看了看四周,现在正是小学和初中下课的点,还是附近一些机关单位和工厂下班的时间,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
  “一早上就卖出去两斤猪大肠,一斤藕片和三斤毛豆。”万金枝的心情有点低落,觉得这店还真不是那么好开,即便她做了许多的准备,开店之初依旧受到了冷遇。
  凌国栋下午有课已经先回去了,店里就只剩下万金枝和小太子凌壮,海公公和兰姑姑也回家给大人孩子做饭去了,店里支了张桌子,到时候他们会拿着饭菜过来。
  “这样可不行。”凌娇当初做生意也是从基层起步的,自然知道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妈,你把猪头肉切成丁,还有藕片之类的素菜,切完后全装盘子里,这些就当做免费试吃的,咱们店里的卤味价格不算便宜,没尝过味道的人自然不敢买,不过要是尝过,我相信还是有不少人愿意买回家给家里多添一份现成的菜的。”
  卤味不同于其他菜肴,冷了以后基本没多少香味,早知道一开始就应该装一小锅的卤汤,专门在店里煮,这样也能多吸引一些顾客。
  万金枝很快就理解了闺女的意思,母女风头行动了起来。
  不得不说凌娇的这个主意还是很抓人心的,尤其是这个年代,白吃肉谁不乐意啊,没一会的功夫卤肉店外就围了不少人了。
  “姐姐,咱们家的卤味保证好吃。”
  小太子一点也不怯场啊,端着小盘子在店门外当门童迎客,他长得白胖秀气,乖乖巧巧的站在那就招阿姨奶奶们的喜欢,更何况他嘴还甜,管阿姨级别的叫姐姐,管奶奶级别的叫阿姨,一群正准备下班回家或是接孩子放学回去的都被他的呼喊声给吸引了过来。
  原本就是想着尝尝味道,毕竟猪肉一块一一斤,而卤猪肉要两块二一斤,虽说也有各种香料的成本,可是总体上而言还是没有自家做来的划算。
  不过这一尝大家就发现区别了,自家卤的肉可不会那么香那么入味,这家店的东西不知道是这么做的,别说荤菜,就连素菜都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嘴。
  藕片香辣脆,毛豆煮的极其入味,还有其他海带之类的菜色,每样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荤菜的价格接受不了,买份素菜总是可以的,尤其是藕片毛豆之类的,给家里的男人下酒也好吃啊。
  一旦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生意很快就起来了,要不是做完饭正过来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及时赶到,光万金枝一个大人和凌娇他们几个孩子,有够手忙脚乱的了。
  闫肃看着围成一团的人群,又看了眼站在干净的柜台内,踩着小凳子的可爱姑娘,红着脸也加入了战局。
  第53章 比猪好看
  “我要十斤猪头肉,两斤藕片,两斤海带结,再来一斤水煮毛豆。”
  闫肃一脸严肃,看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卤味,纠结良久报出了一长串数字。
  “十斤猪头肉,这么多怕是吃不完吧?”凌甜看着眼前高高壮壮的男孩,虽然高兴于出现一个大买主,可是必要的提醒她还是要问一下的。
  尤其这个男孩看上去似乎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估计就是帮家里的大人来跑腿的,要是买多了回家估计要被骂了。
  今年十四只是长得有点着急的闫肃摇了摇头,瓮声瓮气肯定了自己要买的卤味的数量,凌甜看他不像是说笑,跟一旁忙着切肉的妈妈说了一声,自己则是帮着他把几样素菜给装好。
  “给,你的菜和找零。”
  凌甜费力的拎起那十几斤的卤味,加上找来的钱递到闫肃的手里,不经意的两人的双手接触了一下,闫肃的脸顿时红的爆炸,扭过头赶紧离开,走的时候同手同脚,看上去奇怪极了。
  真是个怪人!凌甜嘀咕了一句,很快等着买东西和付钱的顾客就让她没了思考的时间,小小的卤味店陷入了忙碌当中。
  *****
  “你个小子,家里卖的最多的就是猪肉,你还特地往家里买猪头肉回来。”
  闫雷霆的模样和外界传言的相差无几,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壮汉,万金枝说的关灯就找不到人那真是瞎说,他这小麦色的肌肤放到后世就是最迷人最健康的颜色,就是摆在现在,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也好这口,强壮的男人才能让女人有安全感。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闫雷霆拿来几个盆子,把菜盛到盆子里:“猪头肉、藕片、毛豆、还有海带结,看上去都是下酒的,算你小子还有点孝心。”
  闫老屠没用筷子,直接伸手就拿了一片猪头肉塞嘴里,本来他也没报太多的期待,毕竟闫家这情况,对于猪肉没有其他人家那般稀罕,尤其是猪头肉,他都快吃腻了。
  可是这一入嘴他就察觉到不同了,这家店的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香料卤的,忒香了,闫老屠觉得就这猪肉,和自己前年去北方,吃的一家百年老卤店的卤肉也相差无几,甚至按照他的口味,还更胜一筹。
  这市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家厉害的店铺了,闫老屠赶紧往嘴里多塞了几块,然后再抿上一口白酒,美的眯上了眼。
  “洗手去。”
  闫肃拿着筷子拍了拍自家亲爹,闫老屠瞪了眼面前的不孝子,终究还是乖乖的跑去厨房冲了下手。
  边洗手边心里嘀咕,到底谁是谁老子,他怎么觉得在这小子面前他就那么没面子呢。
  “你洗手了没?”闫老屠从厨房出来,随意的甩了甩手,看着儿子已经拿起筷子吃起饭来,瞪着眼问道。
  “洗了。”
  闫肃面无表情的撒谎,他觉得自己的右手现在香香的,还残留这刚刚软嫩的触感。
  闫老屠不信,从进家到现在这个儿子可没离开过自己的眼睛,难道是在回家前洗得?他疑惑的看了儿子一眼,可想着他那臭屁龟毛的性子,也没多怀疑,端着酒,拿着筷子就朝儿子买来的那一堆卤味进攻。
  父子俩块头大,胃口也着实不小。
  一大缸米饭,十斤猪头肉以及那些卤制的素菜基本上被扫荡一空,至于桌子上原本摆着的几盆菜备受冷落,一筷子都没被动过。
  就是这分量,也足够媲美后世的大胃王了,要不是闫家还算有点家底,一般人家还真禁不止这样的吃法。
  闫老屠坐在椅子上,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不知道上一次胃口那么好是什么时候了。
  “这卤味味道还真不错,晚上你再买点回来。”
  闫老屠还真不耐烦做菜,只可惜家里就两个大男人,因为他鳏夫的身份也不好请别人的媳妇来家里做菜,父子俩每天的伙食就随意糊弄着,还是近两年私人买卖开始了,偶尔就下馆子,偶尔点菜打包回家,日子才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这卤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下饭又能配酒,闫老屠觉得再省心不过了,不说餐餐都吃这些,可至少一个月里他能有小半月不去想他和儿子该吃些什么了。
  闫肃点了点头,他也没问他爸要钱,家里的钱在哪儿他都知道,除了凑满大笔金额他爸会拿去银行存起来外,其他零散钱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他想用钱直接去拿就行了。
  闫雷霆一直觉得儿子从小没娘亏待了他,在钱财方面对这个儿子很大方,加上他又是那么一个粗糙的性子,也丝毫没想过自己这样的做法要是换一个儿子,会不会宠出一个纨绔来。
  “那家卤肉店就在咱们家长和街肉铺不远处,估计店里卖的肉就是从咱们店里买的,你要是喜欢吃人家店里的肉,下次人家来买肉你就卖便宜些呗。”
  闫肃面不改色地说着胳膊肘往外拐的话。
  “还有这缘分?”闫雷霆没想那么多,毕竟自从他的铺子越摊越大后,除了一部分按规定要送去收购站,其他都是卖给市里以及周边县市的一些私人饭店或是个人,那么多人买他家的肉,他也记不清儿子说的是哪一家了。
  “不对啊,你不是从来都不关心这些的吗,到底是什么情况,和你老子说说?”
  闫雷霆拿着牙签剃了剃牙,觉得他儿子今天有点怪啊,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哪有把好处往外送的。
  “王叔说七号猪棚里的黑猪这几天胃口不好,让你吃完饭去看看。”闫肃没搭理不正经的老子,收拾完桌上的碗筷朝厨房走去。
  两父子的分工很明确,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洗碗,闫肃虽然才十四,除了养殖场的活,家里的活也做的很熟练了。
  闫雷霆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摸了摸肚子拿起椅背上拴着的外套就朝门外走去。
  “别忘了晚上再买点卤肉回来啊。”
  他叮嘱了儿子一句,想了想,把家里中午没吃的白切肉花生米装到了饭盒里,准备拿去给在养殖场干活的几个兄弟下酒,那群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可没他好过,再拎上两瓶小酒,保准让那些人笑出猪叫来。
  闫肃洗着碗,点了点头。
  今天还是他和她凑得最近的一次,看的更清了,心里头也更欢喜了。
  闫肃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可想着凌甜那张因为忙碌微红的脸蛋,以及那明亮的眼睛,就觉得她比自家养殖场里刚出生的小猪仔还招人喜欢,反正招他喜欢。
  在遇到凌甜之前,闫肃觉得,小猪仔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生物。
  ******
  那厢比小猪仔美的凌甜好不容易才空了下来,随着人流量的减少,购买卤味的人也不多了,这时候他们才有时间坐下来吃已经凉了一些的午饭。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试吃的人很多,真正购买的估计还不足十分之一,这年头的人更讲究实惠,有些人虽然觉得这卤味确实好吃,可还是狠不下心买上一些回家,不过光是那些愿意买的人群,就已经超乎凌家众人的期望了。
  目前看来,这一片居民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相信今天购买卤味的居民有多数都会成为回头客,人都有从众效应,有了今日开店的火热,边上的居民看在眼里,即便今天不买,也不意味着将来不买,这些都是潜在的顾客基础。
  万金枝看了看柜台上剩下的卤味,如果保持着中午的热度,这点估计还不够晚上卖的,这年头许多工人或是机关干部中午都是在食堂吃饭的,对这部分人而言,晚上下班才是他们买菜烧菜的时间。
  她想着明天或许可以试着再多准备一些卤味,现在的天气卤味还是挺经放的,卖不完也能送邻里或是市里的孤儿院,也是替自己积攒福气。
  凌娇想的更多了些,她看着累的吃饭都打不起精神的妹妹和弟弟,如果长此以往,卤肉店怕是还得雇佣个人才行。
  第54章 过寿
  在经历了一波人气暴涨之后,卤味店的生意渐渐开始变得平稳,因为卤味的味道好,累积了很大一批忠实的回头客,以及一些慕名前来的顾客。
  店里售卖的熟食除了卤味外也增添了一些爽口开胃的小菜,如腌黄瓜,秘制泡菜等,这些小菜都是凌国栋用木之力灌养长大,食材本身的口感就更为爽脆可口,经过凌甜的独门秘方炮制,明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开胃小菜,偏偏就有了让人口齿生津的魔力。
  这些小菜的价格相较于卤肉更便宜,也是家家户户都消费得起的价钱,店里每天都能卖出一大缸,这些小菜的本钱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就费点种子钱和调料钱罢了,做起来也不麻烦,现在凌家的院子里还摆着好几个大缸,全是这些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