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都市言情 > 十二年,故人戏 > 第54节
  “宛央,”他唤着连她自己都陌生的名字,“我爱你。”
  他说着,静了会儿,又一次说:“我爱你。”
  ……
  沈奚下半张脸蒙在口罩里,一层布在脸上微微颤动着,呼吸全乱了。
  宛央,宛在水中央,很美的寓意。
  可也是孤立无援的一个名字,四面环水,无所依傍,一世飘蓬。
  ……
  苍白灯光里,她眼里都是水光。
  他说爱她,她要如何答?
  “沈医生。”护士长撕破了这份宁静。
  沈奚忙乱着,说“再联系”,把听筒扔下,回到了自己的战场。
  到正午的日光照入病房,她还在想,他说了那样的话后,被扔掉电话是如何心情?
  一切在下午有了转机,经过前两个病人的死亡后,医生们有了更好的对策,小护士幸运地成为了在上海的第一个康复病例。对于那场流感,当时的沈奚以为,中国总是要比欧洲好一些,但事实证明疫病的传播是全球范围的,到后来,连中国和俄罗都无法避免。
  只是在那个军阀混战的年代,没能留下太多文字和照片资料。
  小护士康复后的第三天,沈奚离开隔离楼层。
  距收诊病人那日,过去了十天。
  那个德国少女因为沈奚是主诊医生,对她依赖到寸步不离,沈奚和她语言不通,幸好谭庆项是个洋文通,用几通电话和女孩沟通,亲自揽下了要安抚失去双亲“幼女”的职责。
  说是少女,其实因为人种优势,她比沈奚,甚至比尚未见面的谭庆项都要高一些。
  沈奚拜托护士为她准备了干净衣裙,旧式样,中式学生装。
  沈奚和傅侗文约定是四点,在医院候诊的一楼见。
  三点三十五分,她等不及先带着女孩到了楼下,未料,在医院的门内,有人更等不及地先到了。他的车在外头,吩咐了跟来的保护他的青帮人也都候在外头,独自一个,静立在大扇的玻璃木门边,两手倒背在背后,搭在一处。
  等得是不急不躁,却也伴着十二分无聊的神态。
  对他看久了只道平常,可在人群里一站,立时又显出不同了。他一个大男人,站在朴素白漆的医院大门前,都有让浮花浪蕊皆失色的本事。
  从瞧见她起,他就在望着她,无聊神态尽去。
  她一路行,他一面望。
  “你几时到的?”她像被人堵在校门口的女学生,在大厅里护士们和几个医生探究的目光里,心虚地问。
  “说不准,约莫两点的样子。”他走近。
  “两点?”这是站了多久……“来这么早,也不告诉我。”
  沈奚鼻尖碰到他西装了,始才猜到他要做什么,可他没给她机会考虑,直接吻住了她的嘴唇。
  这是在中国,不是在纽约,就算是在纽约,两个恋人要亲吻也并非是随时随地不分场合的……尤其还是医院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
  还是,完全失了体统的喉舌深吻。
  她被亲吻的全然失重,灵魂在身躯里剧烈地晃了几晃,仿佛被人抽离出去。
  亲完,偏他还要笑。
  “约会这种事情,要先等上一会才有诚意,”他蜻蜓点水似地,亲了下她的嘴唇,再是额头,端的是个轻薄子,“三哥带你去吃羊排,你最喜欢的。”
  第44章 第四十三章 相思未相负(4)
  傅侗文安排吃西餐,是为安抚失去双亲的少女培德。
  但由于言语不通,气氛并不算太好。
  不到六点时,三人回到礼和里的公寓。
  谭庆项和万安关了上下三层楼的灯,独独留了厨房的灯,两人难得不和傅侗文吃饭,去虹口踩场附近买了食材回来,自己做。那里每天有许多的屠户、农民和渔民去出售自己的货品,比别处新鲜不少。
  于是,德国少女培德见到谭庆项的第一面,就是他穿着围裙,一手黑剪刀,一手开膛破肚的大黄鱼。这几日在隔离区里,两人电话通过几回,培德获知的是他是个留洋的医学博士,精通多国语言,三十岁上下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样子。
  嗯……现在嘛,培德腼腆地用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绿色眼睛里难得有了笑,父母病逝后还是头一回。
  “这孩子……”谭庆项胸闷,接着收拾大黄鱼。
  厨房过于逼仄,容得下培德就容不下万安,硬挤着也不像样。
  万安识相得很,腾了地方给两人交谈。
  “沈小姐,”万安在厨房门口,对沈奚热络招呼着,“是要喝点什么?咖啡?茶?还是别的?”傅侗文替沈奚脱下外衣,递给万安:“去泡一壶茶。”
  “是要最好的吗?一定是要最好的。”万安殷勤地自问自答。
  傅侗文摘下帽子,扣到万安脑袋上:“今日话倒是多。”
  “那是自然。”
  沈奚忽然被他拉起手,众目睽睽下,上了楼。
  这公寓楼梯窄,两人无法并肩走,于是乎,是他在前,她在后,落了半步。一楼的灯悬在厨房门外的白墙上,把人影照到墙壁上,无形被放大数倍。
  沈奚想到自己住在这儿的时候,不敢接交好友,连邻居也尽量少打交道。这里三层楼的小公寓,外加上楼顶的小天台,就是日常她独自活动的天地。那时也想过,傅侗文说要来上海接他,自然会有关于未来同居的联想……
  “周先生呢?”她到二楼,察觉曾经周礼巡住的房间是空着的。
  “该到北京了,”他说,“正好那间房给培德住。”
  “这么快就走了?”她遗憾没能告别。
  傅侗文同她进房,从抽屉里拿出火车票:“我是打算要陪他一道北上的,外交总长那里需要一个引荐人。”
  沈奚注意到车票的日期:“那你为什么没走?”
  “这是在明知故问?”他笑。
  她支吾:“……引荐给外交总长,是很要紧的事。”
  “我打了份电报,托付给了徐品汇。就是那日在广和楼,你见过的那位徐家四少。”
  是那个人。她记起来:“他这两年……输了多少家产了?”
  傅侗文睨她,含着笑:“你倒对他记得清楚。”
  “你的朋友……当然记得牢,难得认识几个。”
  他道:“我以为你不喜欢热闹,你若想见,日后有的是机会。”
  日后?在如此简单的词里,她听出了情意绵绵。
  待不多时,万安送茶上来。
  傅侗文吩咐他:“今夜别再来扰了。”
  “晓得的。”万安笑答。
  沈奚立在书架前,在翻他带来的书,佯装着,翻去下一页。
  自己也没说要住在这儿的。
  傅侗文倒茶喝。
  “我看他们的闲谈的氛围很好,”沈奚惦记楼下的女孩,“谭庆项真是讨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可惜苏小姐……”
  “苏磬给我二哥做了妾,你最好不要在他面前再提。”
  “难怪。”她醒悟。
  她的朋友不多,和谭庆项倒因为共同守着傅侗文身上的秘密,走得比寻常人都要近,虽是交心的朋友了。当年在纽约公寓里初次见谭庆项,他被一帮公子哥调侃,沈奚就看出他在那帮人眼里是朋友、同学,却难以更近半步,只因为出身相差太远。
  只有傅侗文拿他当自己人。
  后来……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到北京城时见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他的心上人。胭脂巷里的头牌姑娘,终究爱的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吗?沈奚想到傅侗文给谭庆项在这场爱情里的评价是“首饰匣子,送银元的凯子”,再想到楼下一手黑剪刀,一手大黄鱼的老实男人,为这个好友的情路唏嘘。
  “那天他说母亲逼他结婚,要我介绍个合适的护士给他,我还让他再试试苏小姐那里。早知如此,就不说了。”
  “庆项的话你也信?”
  为何不能信?
  他撂下茶杯,到书架边上,倚在那,从她手里抽出书:“他父亲是个裁缝,母亲很早去世了。”“他是骗我的?”沈奚诧异。
  书本敲上她的头:“这天下,谁人不骗人,谁人不受骗?”
  “……我没骗过人。”
  傅侗文咳嗽着,是有意的。
  “我在认真和你说。”
  傅侗文瞧她的眉眼和脸。记忆里的她是鹅蛋脸,嘴唇嫣红,经不得调戏,一弄就脸红。现在的她瘦了,食指刮刮她脸,肉感全无。
  他把书插回去,脸靠近她,暧昧地和她脸挨上脸:“当年在胭脂巷莳花馆,你说要给苏磬诊病?可是真的?”他声音放低了,几乎悄然,“央央再仔细想一想?”
  屋外头,叮叮当当地电车过去。
  她心虚,讷讷地说:“那是情非得已。”
  “好一个——情非得已。”他意味深长。
  “是要怪你的……”她回想,“你高烧到那种程度了,还要装没有病。要不是谭先生想了这个法子,我还以为你不愿见我最后一面。”
  “假若真是真是最后一面,我想留给你的,自然是最好的样子,”他道,“总不见得要三哥在你面前哭,是不是?”
  “谁要你哭……我是要你日后有病痛,有为难的事情,都能对我说。”
  他笑:“逢人叫苦,那是三岁孩子。”
  “我说不过你,”她认输,郁郁道,“谭先生都能骗人,我以后都不敢信你们了。”
  他笑意更深:“他骗你的事情,你也要算到我头上?三哥这回是真冤枉。”
  沈奚辩不过他,从来都辩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