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时,最美。整个夜空,皆被她点亮。一如,在沙漠里,他与她的初见。洛泽也笑了。
他因为紧张,额间有汗。她替他擦拭。
俩人离得近,她的身体贴着他的,他看了她一眼,然后就压了下去。
手不小心碰到了床头柜上花瓶。“呯”一声响,月见低吟:“水洒了。”
“洒了,就洒了。”此刻,他只想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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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她一直睡不着,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洛泽将床前灯调亮了一些,替她掖好被角说:“怎么了?”
月见犹豫了很久很久。
洛泽懂了,知道该是和洛克有关的问题。轻叹:“肉肉,你想问就问吧。是我自己不好,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去纠结。明明我已经拥有了你,明明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
“小叔叔,不用一辈子。肉肉一直清楚,心里爱的是你。只是……”月见顿了顿说:“洛克去时,会很痛吗?”说着,她揪紧了他的手臂。
那是她的心结。也是她午夜梦回时的梦魇。
洛泽的心也被揪得痛了,那也是他的弟弟!
“不会。相信我,肉肉,痛苦的时间不会太长。他中的是枪伤,又掉进了海里。不会很长,前后不会超过两分钟。”他搂紧了她:“别怕,都过去了。”
“我都没有来得及和他告别。”月见很难过。
“肉肉,我一直在努力,寻找他的遗体。虽然机会很渺茫,但我一直在努力。根据监狱里头目扎克的话,慕骄阳那边的国际刑警已经找到了那处海岸。是浅海,附近还有村落,不会流进大海,甚至可能从大海流进了村落的分支河流里。他们一直在找。我们要心存希望,肉肉。”洛泽吻了吻她的发。
“好。”她回应。
俩人的心结终于打开。
洛泽叹,他花了太多的时间才弄明白了这个道理。一切摊开来说,他得到了解脱。
“小叔叔,你的心结解开了吗?”
洛泽明白她想说什么。
“洛克已经不在了。而另一个洛克,其实也就是你自己。你渴望想成为的样子。其实都是假的。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本来面目,而不是虚假的洛克的影子。你该和他ronghe了。”
洛泽想了许久,说:“肉肉,慕骄阳说得对,来去自然。他强烈的不愿意,我没有办法强行ronghe。”
“或许,我们都需要些时间。”月见喃喃。
“小叔叔。答应我,我们不分离,你去到哪,我就跟到哪。你要去的地方,我不问,但我们一起走。”
“好。”洛泽允诺:“我们之间不提分离。”
第74章 伊斯帕塔的吻
伊斯帕塔的清晨很美。
洛泽选择的并非伊斯坦布尔的纱沙家。第一站是伊斯帕塔。
两人出了机场, 程庭已经在车边等着了。
“累吗?”洛泽替她别好了额前碎发。
“不累。”月见吻了吻他的下巴。
俩人相视而笑。
已是四月份了。开始进入初夏。
月见忽然说:“小叔叔,我知道这里是哪里了。从前我经常来。不如, 我带你去一个我小时候爱去的地方吧。”
洛泽点头答应。
程庭坐在前面, 雇了一位当地向导。
月见用土耳其语报出了地名。
是一个山谷。
一路上, 月见看见了许多有趣的房子。
有些是白的墙,粉红色的屋顶, 墙上有挂篮,挂着五颜六色的花。
有些屋子, 几乎连墙壁用的都是染成了粉红色的砖, 屋顶也是红的。周围还种有粉红色的紫藤花。
“阿泽, 你看, 是粉红色的砖桥。”月见指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桥,玩心大起。就连小河的两岸,种的都是粉红色、深紫色的紫藤花。
一种特别的异域情调。
“可能因为这里是玫瑰小镇, 所以房子都砌成了玫瑰色。”洛泽笑着揉了把她的发。
“嗯, 一定是。”月见笑眯眯地点头。
“以后,我陪你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洛泽顿了顿又说:“土耳其是你的故土。”
月见看着他, 十分感动。许多话没有出口,但是他都懂了。
他又揉了揉她的发。
要去的玫瑰谷到了。
山谷里除了有湖, 还有满山满谷的大马士革玫瑰。因此得名“玫瑰谷”。
“这里很美,从出了机场,就能闻到淡淡的玫瑰花香。”洛泽说。
山谷很美很美。
若非亲眼所见,根本不敢想象。
满山谷的粉色的玫瑰。
玫瑰还没有开放。
整个山谷,只有彼此。静得可以听见回音。
月见说:“大概到了五月份, 大马士革玫瑰就要开放了。工人们全手工采集,一定要在太阳出来前采集带着露珠的盛开的玫瑰。凌晨四点钟就要开始摘了呢。现在花儿都没开。”
“来日方长,总会看到盛开的玫瑰的。”洛泽安慰她。
在湖边,有一栋不大的房子。一高一矮两栋楼连在一起。都有着哥特式的尖尖的银白色塔顶。墙体真的就是玫瑰色的,很美很美,倒映在湖边,就如一朵盛开的玫瑰。而房子后边是一排开红花的花树。
一切真是美到极致。
当洛泽牵着她的手,沿着小湖走到房子前时。月见几乎要忘了呼吸,只晓得呆呆地看着那栋房子。
“洛太太,还喜欢吗?这是洛先生送给你的结婚礼物。”洛泽停下脚步,忽然拥抱住她,伏在她耳边低声说:“从这里看出去,可以看到对面山谷里的玫瑰。以后每年五六月我都陪你过来小住一段时间。我要将那片玫瑰,为你私有。”
真的就是洛泽的口吻,仿佛一切,无所不能。
比起送钻戒、珠宝,确实没有他的陪伴承诺来得完美。“喜欢。”她一直点头。
他笑了,眼角细纹铺开,就如初见时的那样。
“阿泽,我可以吻一吻你的眼角吗?”她笑着说出了从前一模一样的话。
“当然可以。”
她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眼角与笑纹。这次,她没有再跑开。
他俯下身来,衔住了她的唇,加深了这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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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在湖边小屋住了一段时日。
快乐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俩人过来,也有四五天。
乡间生活安逸,也不像大城市吵闹。推开卧室的窗,就可以看见对面满山谷的粉色的花苞。
月见经常坐在飘窗上看书。
有时会朗读一首诗歌。
每每洛泽见到了,她根本还是个少女时的模样,哪有半点初为人妻的样子。
“我曾经爱过你 / 爱情 / 在我的心灵里 / 也许还没有完全消失 /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伤心 /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 / 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 我既忍着羞怯 / 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 我曾经那样真诚 / 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 但愿上帝保佑你 /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爱你 ”她的声线优美,是用俄语吟诵,感情充沛,使听的人很受感动。
是普希金的《我曾经爱过你》。她在念诵时,不知是否想起了他的弟弟。洛泽轻轻走了过去,低声叫她:“肉肉。”
她回过头来,一头长发随着她身体转动,从肩头滑了下来,垂在膝上,十分美丽。她依旧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领口处是带了三两层、层叠的荷叶边的,坠在她肩头十分飘逸,露出一点点光洁小巧的肩膀,对着他微笑时,眼睛闪烁明亮,带着些羞怯,与平常的冷艳气质有了不同。
她已经跳了下来,十分灵巧。摸了摸俏丽的小鼻头,才说:“嘻,你偷听我朗诵。”
她顺势扑进了他怀里。他的指腹划过她肩头,说:“肉肉,要多穿些衣服。乡下风大。”也就将身上西服脱了下来披到她身上。
她爱娇,抱着他腰身不放。
“悄悄跑去哪了?一上午不见你。”她又往他怀里钻,闻着他的体息,木香总是令她心安。
“给你摘了些花。”他说。
月见这才发现,他手里还拿着一捧花。
是大马士革玫瑰。
他的手被刺扎到了,好几个血孔,还在流血。
月见根本顾不上玫瑰,心疼得不得了,说:“我替你把刺挑出来。”
“好。”他说,顺势也就坐到飘窗上。
月见取来针,放在火上烤了一下,再取出碘酒棉签放在一边备用,开始给他挑刺。
其实她下针很稳也很准,挑出了好几枚细细的刺。她一边挑一边说:“疼吗?”
洛泽摇了摇头。
她握着他的手,手有些红肿,看了许久,才叹:“干嘛去山谷偷花呀!还搞到一手都是刺,手臂上都是。”
处理好手掌的,开始给他挑手臂上的刺。手臂上的刺不多,主要是被刺划伤的印痕,她一一处理好,替他上药。
他一直看着她。
“你看什么?”月见气结,这人怎么越活越回去了:“不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