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科幻 > 阴阳先生的奇闻异事 > 第103节
  “没事儿了。”我将小孩儿递给了妇女。
  这一刻,周围几十人变得鸦雀无声,妇女激动的双手抱过孩子,跪在地上大哭,对我说着感谢的话,之前那些误会我的青年,同样也在道歉。
  我嘱咐了几句:“以后呛水别乱跑,一定要将孩子倒过来,大人的话可以用心脏按压,他太小,按压的话会受不了的。”,突然,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先生’,顿时来了几个小伙子将我抱起来抛到空中,那种热情洋溢的兴奋劲儿简直像是捡到了宝贝。
  实在没想到,我不过是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孩儿而已,怎么会起到这么大的反应?那些个小伙子扛着我沿着水池周围走,一路上同样引起了其他人的跟随,几十人的队伍很快成了上百人。
  就在这个奇怪而庞大的阵势,我被抬到了一间用木头搭建的小屋,等他们将我放下,有人说:“先生,这个就是您的家,以后我们神圣绿洲的人有救了。”
  随之开始有人跟着应声:“对,我们有救了,终于有救了。”
  我傻了眼,这是什么意思?救,怎么个救法?不过这间小木屋倒是很精致,被人群抬到了这里,我心里也很好奇,于是,在老百姓的指引下推门而入,眼前的一幕吓了我一跳,房间内立着两大尊中药柜,一张方桌,诊脉用的设备,还有抓药用的小秤,原来这间屋是部落的医院!
  不管在任何国家,医生都是最受人尊重的行业,在我国古时候士、农、工、商当中以士大夫最为尊贵,而医生则叫大夫,意思仅仅比士大夫低半等,也是古时候对未经历科考的老百姓最尊敬的称呼。
  我是阴阳先生,学的也是山医命相卜五术,阴阳先生必须要先通五行,再分阴阳,山术则为画符念咒,与医术也是不分家的,从古至今便有巫医这一行业。
  人群非常兴奋,有的小伙子出去大喊:“三年了,终于捡到医生了!快来啊,我们有医生了!”,人群炸开了国,很快,小小的医馆聚满了人。
  没多久,吉尔也来了,他对人群特别自豪的喊着我是他救的。
  “一贫,真没想到你还懂医术,不瞒你说,全村已经三年没医生了,咱们的人得个拉稀都能死人!你看看,这些药剩了这么多,我们却一个都不认识。不过,现在有你就好了!”他兴奋的还拍了拍我。
  很快,我是大夫的事儿传遍了部落,接二连三的开始有病人登门,但是,我懂得东西实在有限,只能通过面色气血来判断病因,以及脏腑对应的五行强弱,那里弱了补哪里。并且,接骨外伤我也懂一点,用了一整天的时间,的确帮助他们看了好多人。
  这样以来,我的名声算是大了,天黑时,屋外已经来了十几位年轻的少女,吉尔赶过来给我介绍,说这些人都是想要嫁给我的,让我可以挑两个。
  我连忙摇头:“不行不行,找族长借来了骆驼我是想要走的。”
  “走?你要走?”吉尔又说。
  “怎么?以前不是与你说过么,我很多事情要做,不能在这儿久留的。”我说。
  吉尔摇摇头,长叹了口气,甚至连少女也是议论不断。正巧这时候有一伙人骑着骆驼赶来,等靠近后,发现是族长亲自来了。
  五十多岁的大胡子下了骆驼,几步跑过来与我一个拥抱,他爽朗的说:“没想到你还是个医生,很好很好,太好了!”
  “族长,他要走。”少女们同时说。
  “对对,族长,我今天一直找您了,您能不能借我一头骆驼。”我赶忙客气的将自己想法阐述一遍。然而,很令人遗憾,那族长把大嘴吧一撇,大声的说:“走什么走?好不容易找到个大夫,你走哪去?老老实实在这儿留下,我保你吃好的喝好的,有好的婆娘睡!”
  我也急了:“怎么?你们还想把我彻底囚禁在这儿?告诉你,如果这样,我宁愿死也不给你们治病!”,如今撕破了脸皮,族长冷哼道:“死?在绿洲,我要是不同意,你连死都没资格?来人啊,把他绑起来用太阳烤,但是小心点,千万别玩死了,等他什么时候屈服了,你什么时候放他下来!”
  第二百六十章 绿洲生活
  有了大胡子族长的发话,他的几名守卫如狼似虎般的扑过来,与他们这些荒漠中的汉子比起来,我的身体素质的确太弱了,等刚准备起手反抗,他当中一人突然踹在了我的小腿,强大的力量令我身体不稳摇晃了几下后险些摔倒,另外一人跟过来顺势揪住了我的头发,就这样,我被无情的镇压了!
  吉尔摇头叹息的劝了族长几句,不过大胡子的态度很明显,不老老实实的屈服,那就折磨我!
  我说:“强扭的瓜不甜,你放了我,放我出去,我给你引进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国家一定会重视你们这里,帮助你们的族人建学校,教他们读书识字,吃煮熟的大米,你们也可以喝到数不清的美酒,吃到各种口味的香肉。”
  “放屁,你就骗我吧,外面的世界早就被胡大占领了,维克拉托是最后的绿洲,如果我放你出去,肯定会有人过来抢我的地盘,放弃你的愚蠢思想,伟大的族长是绝对不会上你的当。”
  他的态度颇为自豪,真是把我气够呛,可不管我说什么,他就是不相信,随着两名守卫将我捆缚后绑在了木头上,大胡子交代了手下,谁也不允许救我,只需要每隔三十分钟有人补少量的水分,剩下的时间就是晒。
  我怎么说,他们都不信,甚至吉尔也不相信,所有的人都认为只有族长的话才是真理,外面的世界已经毁灭,所有的族人要守护好他们这片净土。
  于是,我受到了沙漠土著的折磨,夜里还好过一点,等到太阳升起,炎炎烈日如同刀子一样割我的皮肤,体内大量的水分流失导致皮肤被晒伤,开始很疼,后来麻木了就开始刷刷的掉皮,如果继续下去,可能坚持不了一天,人就被折腾死。
  过了半日,实在有些受不了,面对他们这些土著,抗议是没有用的,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怕他们真的玩死我,所以我选择投降了。之后,又被抬到了小木屋休息,关于晒伤的事情,由于他们这儿有一种我没见过的树,用刀割开树皮会流出白浆,将她涂抹全身会对晒伤有着非常好的治疗效果。
  吉尔来伺候我,他叹了口气说:“何苦呢?留在这儿多好啊,有吃有喝的,跑出去干嘛?”
  将心里想要出去的想法隐藏,表面装作一副屈服的样子,在绿洲所有的人都不可相信,因为他们在这里长大,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切的对于外界的了解都是由族长转述。
  族长在他们的眼里是最聪明的人,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可怀疑的真理,所以,整座沙漠像是一个无形的监狱,不单单禁锢了他们的脚步,更有那种想要走出去的心。
  “不跑了,没有骆驼没有水,就算想走也走不了。”我叹了口气。
  “你快点养病,外面好多人等着你救命呢,对了,我这几天跟你睡在一起,有什么事儿你可以吩咐我。”吉尔说完了便躺在了椅子上打起了呼噜。表面上我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满,可内心却已经心急如焚了,当那次黑风过后,所有的人生死不知,让我一个人始终困在这里,那每一秒都是煎熬啊!
  第一夜是在疼痛中度过的,漫漫长夜,我知道丝毫没有放弃想要出去的信念,面对素儿,下定决心的一吻没有亲上,面对老鹤,他侄子的事情一无所知,面对胖子和老雷,曾答应他们去摸了不死国的祖坟也没有做到。
  爷爷还在等着我,还有救过我性命的张家老爷子,只要救了他们二老,我和素儿的才可以安安心心的结为夫妻。望着窗外的繁星,我整夜未睡,直到等到天亮以后来人送了吃的,恢复期的时候,天天躺在床上,每天吉尔会为涂抹药膏,端屎端尿,时不时还会有一些来看病的人。
  而且我这人就是心肠太好,但凡有人受伤,心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救人,时间一点点的推移,转眼又过了七天,被烫伤的地方已经彻底恢复,身体状态也调节到了最佳,当务之急,那就是逃亡了!
  首先是必须要找到地图,再牵走两头骆驼,以及装满水袋和食物,再我给自己制定了个计划,第一条肯定要获取信任,于是我开始四处给人瞧病,挨家挨户的走访,尽职尽责的为全村的人服务。
  计划的第二天,发生了点意外,在当地的一户居民家里,遇见了一名穿着士兵服装的青年,越看越觉得眼熟,这不是在遗迹士兵穿的衣服么。
  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情浮上心头,激动的问他:“是不是在遗迹看守的小伙子?真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上熟人!”
  青年摇摇头:“我不认识你啊,你是谁啊?”
  瞧他淡定的样子,难道认错人了?
  我说:“你不是马振国的兵么?”
  “不知道,我什么也不记得了,你认识我么,我是谁?”青年听我说完也很激动。
  叫什么名字我是不知道,可看他的样子确实像是失忆了,等我要耐心解释一下,突然进来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当地女人,她推了我一下:“你走开,不许你对我丈夫说那些他没听过的事情!”
  丈夫?不知道的事情?我被她连续的话语搞的有些发懵,为什么不让我说出他不知道的事情?士兵口中的个不知道,显然指的是外界的事情,然而村庄的人,明明对外界的理解是一片荒漠,他们只是守着自己的绿洲生怕被旁人所抢夺,但又有什么不让我说的?
  的确太令我意外了,难不成这里还隐藏了别的秘密?
  当我还想多说几句,他媳妇连推带拽的逼出了房间,这是第一家的意外,起初遇见熟人我还没当回事,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令我大感震惊。
  天黑时,吉尔告诉我,族长要设宴,请部落里的官员去吃饭,我也是在邀请的中的人。
  对于那个小心眼的大胡子,我必须要竭尽所能的去讨好他,获取他的信任,以及对他任何的要求都不会去做出反抗。换好了衣服,披星戴月的跟着吉尔一同去了族长的家。
  大胡子的家也是全村最大的木制房屋,周围打在沙漠中的栅栏围墙算是院墙了,院子里面一共三间房,还有养牲口用的棚子,院中有水井,周围被茂密的胡杨围绕,他的房屋也是临近最干净的水源。
  被门外的看守指引进了左边的房屋,一进门,屋内摆了十几小型的方桌,每个人坐在自己的桌前,由于吉尔没有进入就餐的资格,所以自从进屋后便站在了我的旁边。
  坐在桌前的十几人,他们见到我纷纷主动起身打招呼,我能认得出,他们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找我瞧过病。
  有人主动说:“近日来,听说先生四处看病,实在是我们绿洲的福气。”
  左前方的中年人叹了口气:“那是自然,自从上一位先生去世,再也没有人懂医术,可苦了我们族人,要是先生能早点来,可能我那小儿子就不会死。”
  听着众人的一言一语,我得知了几个细节,这次聚餐是为了食物分配,还有优质水源的分配,全村有苦井和甜井,只有官员才有资格享用甜井。
  还有,我又听一个年轻人谈到,族长居然有十位妻子!这简直就是土皇帝啊,心想他怪不得不愿意离开,在沙漠有吃有喝,上千人对他唯命是从,就算他知道外面有什么,恐怕也不愿意出去。
  不一会儿,大胡子进了房间,他对我们挥挥手,众人随之起身还礼。
  大胡子学着古人说话的范儿:“诸位爱卿,今日找大家来,我有两件事儿要交代,第一、我前几日打探到了地龙下蛋了,大家各自回去抽调强壮的勇士,明日前去一起去偷蛋。第二、我打算让我三女儿嫁给新来的一贫先生。”
  众人一下子炸了锅,纷纷都说大胡子的三女儿是个绝色美女,又为全族的小伙子惋惜。
  可我心里却很奇怪,地龙?地龙是什么?既然族长提到了结婚,我赶忙说:“族长大人,我是汉族人,成家立业得有父母之命,不如您给我地图,我去接我家中老娘来绿洲怎么样?”
  “不行!”大胡子严肃的拒绝。
  “为什么?”
  “万一你出去以后泄露了我们的位置可怎么办?整个世界,只有维克拉托才是最大的绿洲,如果被抢了,我们的族人可怎么办?”
  他说的非常认真,我忽然觉得自己待久了会不会得精神病?崩溃的拍了下脑门,我说:“族长,我的家乡要比您这里的绿洲还要大,您放心吧,绝对不会有人惦记您的王国,而且我的家乡盛产酒,如果你可以带人跟我一起回去,我赠你们喝不完的酒!”
  周围人纷纷议论,显然这个酒可是好东西!
  趁热打铁,我又说:“族长,您是最强大的勇士,难道还惧怕我这样的弱小么?跟我一起离开,酒,喝不完的酒啊。”
  然而大胡子却摇摇头:“你回去的事儿不用想了,除非你与我女儿生下了孩子,再教授其他人懂得医术,只有这样,我才会放你离开,要不然,你就永远留在这里。”
  内心不停的劝自己一定要冷静,一言不发,重新坐好,他实在太固执了,这招是真行不通了,必须得换个套路。大胡子又说:“对了,一起救回来的三十二名勇士怎么样了?”
  “族长,这几个小伙子真不错,身体素质特别好,近两年我就没见过比他们身体好的,瞧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真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天坑
  开始我真没当回事,毕竟他们整个部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必然少不了像我这样迷路至此的人来提供新鲜的血液,突然,饭桌前的一位卷毛拿起出了一把手枪拍在了桌子上。
  “族长,这些东西就是那些人身上发现的,从前制造那次暴动的人,他所使用的东西好像叫做枪吧?以前我们吃过这个东西的亏,当见到后,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将那些人的枪收起来,您看看,这个东西怎么用?”
  枪?对了,我见过那位士兵,他们在黑风刮来失踪后必然是携带家伙的,所以,枪很有可能是他丢的,不过,对方所说的话的确令我内心震颤,那是不是说有三十二个士兵到了绿洲?
  有枪就好办了,如果把枪给我,逼急了他们绝不敢囚禁我,所以,我赶忙起身说:“这个暗器我会用,不如你将他交给我,我教你们。”
  在我心里觉得,这几日以来我很屈服,没日没夜的帮给村里人治病,万一他能给我呢,抱着幻想我伸出了手,结果大胡子说:“你会用也不行,现在你还在考察期,安安心心的待着,像枪这样的武器需要严格看管,绝不可以落在任何人的手中。”
  “等等,我问一下,那三十二个人是不是年纪都不大,穿着迷彩衣?”
  “什么迷彩衣?”有人问。
  我想了想,做出一番描述,对方恍然道:“原来这就是迷彩衣啊,懂了懂了,那些人绝大多数确实都穿着这样的衣服,不过也有几个没穿的,没穿你说迷彩服的人,年纪都比较偏大一点。”
  “他们失忆了?”我又问。
  大胡子平静的说:“没错,为了能更好融入这里,我让他们已经吃了失忆果,从此抹掉了所有的记忆,至于你是唯一的例外,因为你是医生,咱们维克拉托需要你脑子里的东西。”
  长呼了口气,照这么看,我能到现在还保持着清醒完全是因为知识的缘故!兴奋的火焰被浇灭了,如果有三十多名士兵帮助,或许有机会逃离,可他们既然都失忆了,这个最难办了。
  我懊恼的重新坐下,心里想着办法,听着他们议论着明天的行程,甚至我的婚约也给定在了他们寻找到了地龙蛋之后立刻举行,一顿饭食之无味的结束。
  回小木屋的路上,吉尔还一个劲儿的羡慕我,说什么他从来就没见过那么好吃的东西,又说桌子上摆着的酒,闻一闻都要流口水了。
  我赶忙说:“吉尔,咱俩商量商量,你想办法送我回家,到了我家,不管好酒好肉让你随便吃,再也不啃那蜘蛛腿。”
  “别,别开玩笑了,族长说了,外面都是沙漠,我们的绿洲才是最好的。”吉尔说。
  瞬间没了继续解释下去的心情,没错,沙漠中的人被完全囚禁了,他们对外界有着戒备心,好比明朝时候朱棣囚禁了朱建文的二儿子朱文圭整整五十五年,他后来被放出来,朱文圭连人与动物都分不清。现在的吉尔等人,与历史上的朱文圭又是何其相似。
  由于第二天全族要抽调勇士去偷地龙蛋,一大早我醒来以后出门打算去找那三十二位家乡人,就见到了带队的是昨晚的卷毛,大清早就见到许许多多年轻人集中到了水边。
  吉尔跟在我近前,我问他,难道现在正在点将?
  他说:“当然,像是偷蛋与猎龙,都是全族人最重要的事情,危险很大,去的勇士都是以老带新,你看看那里面有五个是新来,估计以后你们家乡那三十二个小伙子应该会成为咱们维克拉托的中坚力量。”
  “什么龙?还有龙?”我很吃惊。
  “你没见过么?四个脚的地龙,他们很厉害,跑的也非常快,如果不是出色的猎人,对地龙绝对无可奈何。”吉尔感叹了几句,又吹嘘自己年轻的时候怎么怎么厉害。
  我在打量那五个外面来的青年时,吉尔忽然碰了我一下:“一贫,真搞不懂,你们是不是真的一个地方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