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羽的表情一下就变了。他盯着清欢:“小姑娘不错嘛。”
“承让了。”清欢看向他的左手食指:“你杀小郑的时候,就没注意自己身上被他做了记号?”
什么?!
高羽连忙看向食指,扣动板机的部位竟然有一个小小的闪电形状的黑点。这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清欢坐上副驾驶,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用管这个怎么弄上去的,我也不会告诉你。”
原本以为这就是个变成小孩的女人,高羽是长生组织的核心成员,刑侦队长的身份让他可以数次压下那些失踪案件秘而不宣,所以清欢的资料他当然也看过。一个无父无母的少女,为了大学学费在暑假里打零工,这样的人就算消失了也不会被在意。可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什么都知道。“你……”
清欢不用看都知道高羽对自己动了杀心。她微微笑:“你想杀我吗?把我灭口,你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是吗?”高羽也笑了,他上了车,将车门反锁,笑眯眯地看着可爱的小姑娘。“你现在顶多五岁左右,你觉得……像我这样当过特种兵的人,能用几秒钟,就能将这么个脆弱的小脖子掐断?”
他喜欢钱,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愿意付出一切的地步,这也是为什么,长生组织一找到他,他犹豫了几天就答应的原因。实在是穷怕了啊,谁不想变得有钱呢?
现在他足够富有了,就不想再跟那群疯子继续下去了,没意思,高羽喜欢钱,但不追求虚无缥缈的长生,人生得意须尽欢,活那么久没有钱有个屁用。因此在他得到了一笔天文数字后,就开始谋划毁掉这一切。只有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死掉,他才不会暴露,本来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包括清欢这些试验品,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郑潜入了组织,他以为自己□□无缝,其实高羽在暗地里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
这家伙逃走后竟然还妄想回来偷取证据,被高羽发现,可惜了,死到临头,被小郑打出去一个电话,虽然在对方说出自己的名字前他就杀了他,但是——高羽看了看手指上的闪电标记,啐了一声,这鬼东西也不知怎么弄上来的,真是棋差一招。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计划的很完美,严武他们都死定了?”清欢怜悯地看他一眼。“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幼稚呢,既然你是警察,那你就应该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犯罪。”
高羽耸肩:“是吗?”
“是的。”清欢告诉他。“他们会揭发你的。”
“揭发我?”高羽大笑。“死人怎么揭发我?”他早就在实验室各处准备好了炸|弹,严武他们到达目的地后肯定会联系他,到时候……boom!一切就都结束了,我就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刑侦队长,又有钱,又有名声,啧啧,多好的未来啊,你不知道,局里领导很看好我,他们准备让我再往上升一升呢。”
好看的面孔上,笑容却叫人很是恶心。清欢淡淡地说:“那恐怕你要失望了,我不得不告诉你,他们会带着证据和他们的战友回来,如果我是你,我建议你立刻收拾细软准备逃跑,或者搞个因公殉职的假象,说不定还能留点好名声。”
对于清欢的话,高羽一句都不带信的,他不耐烦地说:“不管他们会不会回来,你今天都别想跑了。”说着就将掐住了她的脖子。
清欢没有反抗,因为她已经脱离了身体,站在了车子外头。
今天的阳光非常好,她看着高羽掐死她后将尸体藏进了后备箱,面上一派坦然,就好像自己在做什么好事一样。
他让自己曾经的战友们去送死,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做出与恶人狼狈为奸的事,亦没有悔改之意,直到如今他手上都还要再沾上一条人命。清欢叹了口气,在高羽将车子开走后,取下了小巷口的摄像头。这个是严武让安上的,为的是保护她的安全,新鲜的,高羽怕是没想到,在这种破烂巷子里,竟然也有摄像头。
所有人都会回来,当然也包括严武跟小郑。就好像小郑临死前还要通知他们危险一样,在面对可怕的毁灭之时,严武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生存的机会让给他的战友,最后回来的,是那些无辜的被当作实验体的人们,与六位英雄。只不过四位生还,两位作为骨灰躺在小小的罐子里。
到时候人证物证俱在,高羽就是插翅也难飞。清欢叹了口气,自己用的那具身体也会被发现的,但严武再看不到了。
这个人啊,还是一如既往。
这不过就是一场真实的幻梦,有人喝醉了,有人清醒着,有人愿意沉沦,有人甘心超度。
清欢手腕上一直带着的铃铛,轻轻的取了下来,就在这个世界里,如同奇异的梦境,一点一点,化作光团晕开,消失不见。她转过身,顺手扶了在街边玩耍,嘴里舔着棒棒糖不小心左脚拌右脚导致摔倒的小朋友一把,然后继续向前去了。
前方太阳初升,光芒万丈,她穿着漂亮的小裙子,露出洁白的四肢与美丽的面孔,带着鲜活的少女气息,从摩肩接踵的人群中逆向行走,一步啊又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走向太阳所在的地方,一路往前,再也没有停下。
第973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一)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一)
……还是个小孩子。
不过比起上一个世界的话要大一点儿, 估摸着有七岁,唇红齿白娇娇嫩嫩的, 身上穿的是上好的料子,光是脖子上那一圈狐毛就价值连城了。马车行驶中有点晃悠,天冷着呢, 又下了大雪,地上的路很滑,车夫赶路的时候格外小心, 生怕惊到里头的贵人。
马车里头的清欢怀中抱着小暖炉, 她感觉到这具身体并不是很康健,因为喉头总有些东西堵着想咳嗽, 伺候的丫头正小心地看着她, 见她病恹恹地闭着眼睛,就问:“小姐,要不要喝些甜汤?回来的时候老太君特意叮嘱奴婢,小姐要是咳嗽了, 就喝点冰糖雪梨汤,能止咳呢。”
“不必了。”清欢将手炉抱的更紧些, 马车里其实不冷, 但她就是觉得身子骨发寒, 光是这么一察觉,就知道这具身体怕是活不了多久的,她暗自压下那些不好,只面上仍然是一副病弱的模样, 心里头将自己此刻的身份大致上给捋了捋,虽然已经来了半年,但她还是需要回顾一下,毕竟这半年都住在国公府,不知道陆府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她方才是从外祖母家回自个儿家去的,母亲早逝,因为只剩下她这么个独女,外祖母疼她疼极了,每每她过去小住都不肯放她回来。这回是祖母病了,想孙女了,她才被允许回陆府来。走的时候外祖母就哭了,老人家上了年纪,一直送到府门口。大致上就这些需要注意的,其他的倒都是小事了,在这个世界她只是个配角,旁人的爱恨情愁对她来说没有意义,更何况她来也不是为了别人。
就不知那人身在何处了。
清欢这样想着,丫头见她不想再睡,眉眼间又带着沉郁的病气,就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叫小姐开心,连忙道:“老夫人这么早就派人来接小姐,一会儿国公爷和几位公子回去见不着小姐,又要闹了!像上次一样,再跑到咱们陆府来,老夫人又要拎着扫把揍他们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着实羡慕自家小姐这出身跟气运。母亲是国公府的嫡出小姐,父亲是陆阁老的嫡长子,父母二人琴瑟和鸣十分恩爱,只可惜夫人生了小姐后身子逐渐衰败,很快就撒手去了,留下襁褓里的小姐。也因为如此,众人对小姐都格外宠爱,不仅是大老爷,老太爷更是自小将小姐抱在膝下抚养,国公府那边更是宠爱万千,两边的长辈简直就是抢着要带小姐,一年里头小姐只好各住半年,就这半年,长辈们还动不动头疼一下心疼一下的让小姐回来看看,总之这争宠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
若说出身,自然是公主们金枝玉叶更为尊贵,可真要说谁是最受宠爱最不能忽视的贵女,那必须是他们陆府的清欢小姐!
不过小姐出生时太小,身子骨一直不好,太医说是有先天之疾,只能好生将养,兴许能多活几年。因着这个,府里上下更是不敢违逆,在小姐面前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也只有小姐,才配得上这样的尊荣。丫头悄悄看了眼清欢,即便小姐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她仍然要为这个小姑娘的娇贵美丽感到震撼。
清欢想起先前回来时外祖母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模样,头就有点痛,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但是祖母有疾,祖父写了好几封书信要她回来。她心中也知晓,这不过是老人家之间的争宠,但作为一个孝顺的孩子,她是不会戳穿的。说起来她已经半年没回来了,身体不好,长辈们都很体谅,是不会让她来回跑的。眼看要过年,离回陆府也就差那么几天,祖父母大概是忍不住了才开始装病。
她在国公府每日被外祖父带着品茶读书写大字,外祖母见了总要臭骂外祖父一顿,说她这么点儿大,不让着好好玩,一天到晚写什么字读什么书啊,怕累着她。其实清欢装的也很艰难的,老国公教她的她都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造诣比老国公都要高出那么一大截,偏偏在老人家面前,还要表现成一个小孩,老国公倒是兴奋起来,觉得自己的外孙女是个小神童,自己那几个儿子也好孙子也好,没一个比得过的!要是清欢身体好点儿,老国公估计不会轻易放过她。
这也是为什么清欢一直保持着体弱多病的原因——这样的体质实在是太方便了~
要不是被她拦着,外祖母估计是要送她到陆府门口的。幸好早上外祖父和几位舅舅表哥都不在,不然,提前回来?怕是要翻天哦。
除了短命之外,这个陆清欢简直就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远远地看见了陆府,丫头雪碧连忙说:“小姐小姐,咱们快到了,您快看,大老爷正在门口等着呢!”
这位爹爹清欢还没来得及见,她到的这半年恰好都在国公府,尚且不知陆府是什么光景。就是刚来的时候听说贴身丫头叫雪碧,就顺手给另外几个丫头都改了名字。
分别叫可乐七喜跟芬达。
陆府的大老爷叫陆之寒,今年二十又八,为了显得稳重他蓄了一撇小胡子,看起来就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十分的俊秀出众。远见国公府的马车,他就下了台阶,等马车到了跟前,车夫放了凳子,他就直接过去,将裹成小粽子模样的女儿抱到了怀里。
清欢被美男子拥抱,内心十分舒畅,甜甜地叫了声爹爹,陆之寒心里喜悦,轻声问道:“阿囡回来了,可还认得爹爹?”虽说他每隔几日都会去国公府看女儿,但总不如在自己怀中来的快慰。
清欢点了下头,囡囡是对小婴儿的叫法,她还没起名字的时候府里都这么叫她,后来她长大了,有了名字,府里还这么叫她。“外头冷,爹爹怎么不在屋里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