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玩笑说:“那就让当妈妈.的代替孩子喊我声爸爸?”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李雪用手在我腰间掐了下,嗔道:“都是当爸爸的人了,还是这样的没正经,只怕你将来当公公有了儿媳也是这副熊样?”
虽然生了小孩子,但是由于保养得好,李雪容貌身材一点都没走样,还是那么的清纯水灵如同邻家小妹似的,让我砰然心动。探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故作陶醉状,“好香!”
“哎呀,你干什么呀,你个大流氓,讨厌,雪涵还看着呢?”李雪俏脸蒙上一层红晕,更是娇艳如桃花一般。
“看到又怎么样,雪涵还什么都不懂呢。”
“不懂你就可以在孩子面前干这种事吗,孩子的眼睛是最纯净的,你总这样的话,万一雪涵长大了性格像你一样就糟了。”
我纳闷的问:“像我怎么了,难道我性格不好吗?”
李雪吃吃笑道:“好什么好啊,纯粹的花.心大萝卜。一个小姑娘家若是有你的性格,说不上会jiao往多少男朋友呢,都愁死人了!”
我嘻嘻一笑,“那倒也是,希望孩子们的性格都像你们当妈.的那样纯真,别学我,不然的话,儿子女儿都找一大帮对象,咱们家族说不上变得多兴旺……”
话还没说完,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我把孩子递还给李雪,把手机掏出来一看,是科技馆那里打过来的,忙说:“晓雪,我有点事先出去,一会再过来。”
“嗯,你去吧。”
我脚步匆匆的走出去,把电话接通,“喂,勒社博士。”
对方马上说道:“你赶紧过来科技馆一趟。”
“那好,我马上过去。”
直升机轰隆隆的起飞,五分钟后,降落到科技馆院内,钻出直升机的我迈开大步向馆中走进去。勒社博士兴高采烈的迎上来,热.情的拥抱着我,“陛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时光穿梭飞行器研制成功了。”
“真的吗?勒社博士,你不是再开玩笑吧?”我喜出望外的问。
“当然不是,你跟我来。”他牵着我的手走进科技馆大厅。
大厅中,一个有仿佛飞碟样子的奇怪飞行器矗立在其中,直径有三米左右,不知道具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黑黝黝的毫不起眼。
我不敢相信的问:“就是这个东西,它真能载着我飞回到过去吗?”
勒社博士得意的说:“那当然。我已经试飞一次了,去的是六十年前的美国,你看,这里有我拍摄的照片作证,当时的昂茫大教堂还没有倒塌,我特意在前面留影当做证明。”他走到旁边的柜子处,取出一沓照片递过来。
我接过来仔细看过去,果然看到第一张就是勒社博士站在昂茫大教堂前面的照片。昂茫大教堂是美国最有名气的建筑物之一,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可惜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终于倒下变成一片废墟。其以前的图片我曾经在互联网上看到过,对于其恢弘的气势,颇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很有印象。
将手中照片一张张的看过去,确实里面的景象都是美国六十年前的景象,当下再无疑,惊喜的说:“很好,太好了。”
勒社博士说:“陛下,您可以亲自体验它的妙趣,到过去和未来。跟我来,我让你看一下里面的装置。”他按动手里的遥控,飞行器正前方灯光闪动了两下,门无声的开了,随即自动弹出阶梯。
我尾随在勒社博士走进飞行器里面,只见四周都是仪表,还有许多按钮如同夜空繁星似的不住闪烁,好像极为复杂。
“陛下,这飞行器的襙作十分复杂,你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才能掌握。只要你可以控制机器,那么,输入年代和地点之后,它会带您到任何时光的任何地方。”
“我会开飞机,是不是能学的快一些?”
“哦,那当然。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只需要三天时间的培训就可以熟练控制它了。”
“好吧,从今天开始,我接受您的训练。”
“愿意效劳。”
这一刻,我踌躇满志,心中暗叹,真是太棒了,我终于可以回到宋朝报仇雪恨,武松,你等着,老子马上就要回去了。
之后的三天时间,我白天前往科技馆学习控制时光穿梭飞行器的技巧,晚上回到王宫苦《水浒传》。常言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水浒传》详细介绍了武松在某时某地生了某事,只要我把这部书背的滚瓜烂熟,自然有了神机妙算的功能,可以预先知道将要生的所有事件,防患于未来。
完全掌握飞行器之后,我开始收拾行囊,带了一些自己认为应该带去的东西。先放进硕大的旅行包里面的是一支微型冲锋枪。老实说,虽然我认为自己目前的武功过了这厮,但是,他毕竟是曾经砍掉我脑袋的家伙,让我心里有着几分惧怕。带上这个,若真是打不过他的话,老子端着冲锋枪对其一顿狂扫乱射,把他扫成马蜂窝。
哈哈,我很阴险吧?
必须的,做人要无耻!
我可不想费劲千辛万苦的回去,再让这家伙给干掉。菠萝手雷再塞进去五个,有备无患。金.枪当然得带着,贴身的武器。还有,子弹多带些,不然到宋朝没地买去。
然后,就是一些玩的东西了,一次成像的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等。手机不用带了,那块暂时还没有开通此项任务。
一切都收拾完毕,我于次日将众多老婆孩子集合在一起,先是照了一张全家福,然后宣布,我要去茅山一趟,找道行高深之人探讨有关《通天神经》里面的法术。至于时间吗,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就会回来。
一帮老婆虽然都舍不得我离开,但是,都比较通情达理,也明白作为妻子不能太多的干涉丈夫,没有过多的反对,只是纷纷说别再茅山呆的太久,早点回来,免得大家惦记。
我笑着说:“那是当然,我也想你们呢。不过,因为所去的地方时道观,清心潜修的地方,所以手机我就不带了,大家也不用给我打电话,该回来的时候我自然会回来的。”
李雪说:“你的心可真野,一走就是这么多天,连电话都不带?”
我忙说:“这是最后一次出去闲逛,等我回来的时候,哪里都不去了,一直留在王宫里陪伴着你们,总可以了吧。”
杨雨晴说:“这还差不多,你得说话算数啊,以后老老实实的留在宫里面,舒舒服服的当皇帝,再不许四处乱跑了?”
我点头答应,说:“一定,一定说话算数。”心里面,实际上也是这么想的,只要我回到宋朝干掉武松报仇雪恨,一定早日回来陪伴妻儿老小,幸福终老。
但愿此行顺利,别出什么意外才好!
1501火红之怪兽
将一切安排妥当,我于午夜时分来到科技馆,准备乘坐时光穿梭飞行器回往宋朝。除了携带的一个双肩大旅行包,里面装有枪支弹药及其它等物品,我还在身上套了一件最新款的避弹衣,做到有备无患。
这款避弹衣的材料是“开夫拉纤维”,被世界公认为制作避弹衣的最佳材料。不仅强度比钢丝高百分之六十,而且抗冲.击性能好,而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抗化学性、柔韧性也很好。我身上这件“护甲神”品牌避弹衣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避弹衣,重量仅有不到两公斤,美国总统穿的都是这种材料制成的避弹衣。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要平安的归来,所以,应该做到的防护工作尽量弄得周全,不然的话,若是没了这条小命,我一帮老婆孩子和财产怎么办,到时候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天空阴沉,宛如一块巨.大的黑布,连颗星星都看不见。
时光穿梭飞行器挪到了户外,顶部一闪一闪的亮着红色灯光,显得很神秘。不过,我倒是觉得它更像个乌龟壳。
想到自己即将乘坐它回往宋朝,我的心里有一些紧张。就要回去了,我去找武松这个仇人,不知能不能见到春梅以及诸多姬妾……
勒社博士则一脸的兴奋,他知道我回去的年代是中国古时候的宋朝,脸色就一直如此,在他看来,这是一次真正的远行,可以彻底检验时光机器的功能。
“上去吧,都准备好了。”他催促说。
我用力yao了下牙齿,心想老子枪林弹雨中都闯过来了,难道眼下面对这个时光机器还胆怯了不成?自己本身可以重生在现代就是个奇迹,如果再以现代张晓峰的面孔回到古代找武松报仇,岂不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会意的点头,我叮嘱现场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说:“此次行动绝对要保密,你们谁也不准泄露?”
眼见众人点头答应,我这才按了一下手中的遥控,飞行器的门自动打开,背着双肩包的我专了进去。
飞行器的门缓缓合上,舱里呈密封状态,柔和的灯光弥漫在其中。我把背包卸下来放到一旁,坐在宽大的座椅上,戴上置有氧气罩的特制头盔,毫不犹豫的按动面前的绿色启动钮。
极其微小的声音传出来,我感觉到轻微的颤动,知道飞行器进入到启动状态,深呼吸一下,我输入数个字母,面前的屏幕上出现一个英语单词。
中国
紧接着,手指在数字键上灵活的按动数下,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四个阿拉伯数字。
1o79
不错,这就是我要去的年代。
嘴里喃喃嘀咕了一句,“佛祖,保佑我吧。”
我点动紫色升空按钮,飞行器猛然启动,垂直升向天空,度快的不可思议,据我感觉,应该是飞机度的一百倍。
太灵活了,绝对的有度!
只是,我襙作起来还有些不适应,慌忙按动右面的悬浮按钮。
煞那间,飞行器停止继续上升,不过,此时已经距离地面一万公尺以上。
是死是活就看这一回吧,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舍不得老婆套不到流氓,老子拼了!
狠下心,我按动控制时光穿梭的黑色按钮,开始了我的传奇之旅。
煞那间,飞行器然间快旋转起来,简直让人感到头晕,屏幕上所显示的都是无数强烈光束不停汇入一个巨.大的漩涡,紧接着,我觉察到飞行器随着这些光束以惊人的度不停旋转地漩涡冲过去,进入到漩涡中……
随后,飞行器之内的灯光骤然熄灭,所有仪器及按钮上的光芒同时消失,大屏幕闪了一下没有任何影像。
四周一片黑暗,那种黑暗使我变得如同盲人一样,一种莫大的恐惧充斥着我的内心,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
我惊恐的想要大叫,忽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我缓缓睁开眼睛,觉得非常刺眼,赶紧合上。再睁开的时候眯起眼睛,只见屏幕上满是刺眼的阳光,旁边还有一行英文。
“抵达目的地。”
怎么,我回到宋朝了吗?
目前飞行器是悬浮在半空,我目光向旁边的屏幕望去,上面显示的是高倍数电子探眼摄录到的景象,巍峨的群山,一望无垠的草地。
没有任何迹象证明这里就是宋朝,不管了,先降落再说吧。
看起来这里倒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飞行器降落在这里可以不被人现。我选择了一个两座大山中间的山坳小心翼翼的控制度襙纵着飞行器向下降落。
还好,总算是平稳降落了!
周围茅草足有半人来高,真是个原生态地区。我右脚刚踏上这片土地,一只野兔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来,屁滚尿流的逃之夭夭。
背着双肩包的我咧嘴笑了一笑,老子还不饿,不然的话,非把你抓住烤了吃不可。
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的飞行器,心想,得弄些东西把它遮挡住才好,免得在自己四处闲逛离开的时候,有人现这东西。
不远处即是山脚,我快步走过去,从背包里mo出一把开山刀来,飞身跃到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信手将手中刀不停劈下去,粗大的树枝纷纷落下来。
不多时,那颗笔直的松树被弄得枝叶全无,如同旗杆一样光秃秃的矗立着,样子很丑陋,仿佛被人扒掉了衣服。
拖着这些树枝往返数十次,总算是将飞行器遮挡的严严实实,我这才放心,信马由缰的向东面走去。
至于为什么向东,我也说不清,大概因为那里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所以,可能会有光明的存在吧。还有,东面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走路也畅快。
大概行进了两个多时辰,一百多里地的时候,我的肚子突然间咕咕叫起来,饿了!
干了好多活,如今又走了这么远的路,不饿才怪!
正想着找点什么吃的好,一只羽毛艳丽的雄野鸡扑棱着翅膀落在我面前,身上插着一支羽箭,它挣扎着动了数下,再也飞不起来,翘掉了。
羽箭,这绝对是古代的冷兵器之一,难道我真的回到宋朝了?
靠,老子真是人缘好,刚说饿了,立马有野鸡自愿献身给我吃,太棒了。
升上一堆火,把野鸡架在火堆上烤的外焦里嫩,直往下滴答冒着香气的油脂,想想都馋人啊!
我口水都差点滴出来,忙弯腰把那只从天而降的野鸡捡起来拎在手中。好肥啊,足有三斤多重,够老子美美吃一顿了!
伸手拔掉射在野鸡脖颈处的羽箭,我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了一下。在现代社会很久没有见过这东西了,此时拿在手中倒是颇有亲切感。
想当初,我西门大官人在一帮家奴前呼后拥之下进山打猎,用的就是这种利器。
而且,这支上好的利箭显然出自名家,长约尺半,三棱箭头锋利无比,朱红的箭杆上刻着一个小小的“研”字。
手拿着这东西,我心潮起伏不jin唏嘘,难道,我真的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