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都市言情 > 姜糖 > 第127节
  程叙之抱着她下楼,走了一半的时候突然姜锦茜挣扎,“喂喂喂!程老还在呢!”她作势就要从他怀里下来。
  程叙之不放,“我爷爷走了。”
  “啊……”她顿时松了口气。
  程叙之观察着她脸上的小表情,忍不住觉得好笑,“你就这么害怕见我爷爷?你不是他的学生吗,那以后上课怎么办,一直躲着他、不上他的课?”
  “那不一样好吗。”姜锦茜说,“我害怕的是你的爷爷,不是我的导师。程老作为我的导师,我当然不怕他啦,可当他以你的爷爷的身份出现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
  他是你的家人,是你的长辈,我面对他自然是害怕敬畏的。
  程叙之读懂了她的言外之意,眉眼温柔的看着她,“其实都是一样的,或者说,在我爷爷的眼里,他更希望你是她的孙媳妇儿,而不是学生。”
  姜锦茜眨了眨眼,“唔,所以我不会被延迟毕业的哦?”
  程叙之:“……”她转移话题的方式越来越巧妙了,让程叙之都无话可说。
  他看着她双眼弯着,如碎金般闪烁,又只好顺着她说:“对,不会被延迟毕业。”
  早餐是程裕年做的,他不过是临时起意想到程叙之这里看看他的近况,却没想到在玄关处看到了不属于程叙之的女士高跟鞋。他打开鞋柜,一半是男士鞋,一半是女士鞋,瞬间了然,心情好的不得了。
  程叙之……真的很争气哦!
  程裕年心情一好,便说要给程叙之他们做早餐。程叙之见阻止不了也就随着他去了。
  姜锦茜大口大口的吃着蛋炒饭,一脸的享受。
  举着大拇指说:“蛋炒饭好好吃哦!”
  程叙之:“好吃就多吃点。”
  回答他的是某人一口接一口的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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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几天,姜锦茜上完课之后准备去吃饭,打开手机的时候正好有一个来电,她接了起来,“暖暖,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啦?”是秦思吟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秦思吟抿了下唇,她说:“我一开始还不相信,我要打电话的人是你。”
  “唔?什么意思?”姜锦茜收拾着桌上的书,和施敏敏打招呼,“你先走吧,待会我一个人去吃饭。”
  施敏敏点头。
  秦思吟说:“沈亦清前阵子做错了一些事,沈家最近被你男人搞得挺惨的。”
  她只说了这么一句,姜锦茜便懂了。沈亦清做错了一些事,程叙之便……“礼尚往来”了一下,沈亦清父母大概觉得棘手,但又不知要怎么说,于是找来了秦思吟。
  姜锦茜走下楼,往食堂的方向走,“程叙之他……可能太冲动了,放心,暖暖,等我回去我就和他说,让他别搞那些东西啦。”
  秦思吟笑,“你以为我是来苛责你的吗?”
  “嗯?”
  “我是想问你,”秦思吟悠悠问道,“你没有受伤吧,茜茜?”
  姜锦茜闻言,脚步一滞。她这个人其实不怎么会交朋友,从小到大也只有寥寥几个好友,苏花朝是一个,秦思吟也是一个。她们两个人,都陪着她走过了一段很艰难的岁月。那年的夏天,秦思吟每天都陪着她,安慰她,说这些都没有什么,舆论压力都是虚妄,人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活的比所有想要害你的人都要好。
  她鼻头微微发酸,“我很好啊,没有受伤。”
  “那就好。”秦思吟笑着说。
  姜锦茜把那天的事情粗略的给她讲了一遍,又说:“沈亦清只是不成熟,被于欢给骗了,她现在知道错了,很好了,你们也别太为难她,毕竟谁没有犯错的时候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而且她也没有受到伤害。
  “沈亦清已经被送到国外了,大概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不会回来。”秦思吟说,“她走的时候也蛮开心的,没有什么不情愿,大概也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姜锦茜想起那天沈亦清向自己道歉,眼神真挚,语气诚恳,她大概是真的知道错了。
  因为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点,路上的人很多,姜锦茜穿过人群,听到三五成群的学生抱怨着上课疲惫,抱怨天气不好,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但话音一转,又说周末去逛街吃大餐。——学生似乎总是这么容易卸去一身疲惫。
  姜锦茜想起过年时和秦思吟在一起逛街,她说:“幸好过年的时候咱们一起出来玩儿了。”
  “嗯?怎么说?”
  “你知道吗,那天其实沈亦清刚开始特别横!但是我就按照你教我的方法说,结果,把她唬的一愣一愣的!”姜锦茜手舞足蹈的说道。
  秦思吟愣了一下,她回忆二人出去的时候说的话……是怎么说来着?
  “沈亦清啊……你以后要是遇到了她,不要怕。”
  “啊?”
  “你就问她,你知道秦思吟吗?”
  “哎?她知道你?”姜锦茜诧异。
  秦思吟莞尔,“我母亲叫沈烟,她叫沈亦清,我们家和她家有那么点血缘关系。他们家这些年发展挺好的,但是怎么说呢……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我妈是沈家的当家的,沈亦清她家……不敢惹我。”
  姜锦茜倒吸一口冷汗,“我好像交了一位有权有势的大小姐好朋友。”
  “嗯,可以这么说吧。”秦思吟配合着她说道。
  二人相视而笑。
  秦思吟想起那天的对话,忍不住发笑:“所以,沈亦清那天就被你这么唬住的?”
  “对啊。”姜锦茜说,“而且后来沈亦清要跑嘛,结果被那于欢那水果刀架在脖子上,吓死我了,沈亦清也蛮可怜的,那么好看的脖子,差点要留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