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这光的频率越来越快,仿佛示警。
他们并不知道,一名黑头发的少年悄无声息来到了鞑靼城外的土地上。
他说不上走得有多快,但眨眼睛就来到了近前。
当他的脚踏在鞑靼城外时,这些疯狂闪动的水晶球瞬间偃旗息鼓,像没电了一样黯淡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哲罗姆:啊啊啊啊(发出不明意义的叫声)
元菱:今天刷了一匹漂亮的马马,开心。
巴顿:盯————
第34章 下雨天
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 从未有过如此和谐的时刻。
一排戴鹿角面的属魔们抱着文件来来去去,虽然看不到面容,但从肢体语言都能感觉到他们心情的愉悦。
原因很简单:魔王陛下忽然变得十分亲切、平易近人、且热爱工作。
【阿甲,你去告诉山谷里住着的低等魔族, 不要大半夜的嚎叫扰民, 他们可以在白天嚎。】
【阿乙, 城堡的扶梯已经很干净了, 不用一天擦三遍。】
【阿丙,今天要处理的文件怎么还没有送来?】
属魔们都是高级恶魔,当然也不是傻子。陛下的性格差异如此之大,他们都知道留在城堡里的那位才是复制体了,但没人说破。
这对他们也没有丝毫好处。
在下班之余,属魔们都在议论:实在是没想到……复制体的陛下会那么爱笑, 性格那么温和。
他们望着城堡外漆黑的天空幻想。
“不知道陛下在外面做什么?”
“一定是很伟大的事业吧!”
*
正在做伟大事业的爱格伯特赤着脚站在地上,衣衫脏兮兮,整个人宛如流浪儿童。
身为魔王, 他不用吃饭喝水, 本质上身体并不会排出脏东西。但就如一件摆放在露天的家具, 风吹日晒总也会蒙上尘埃。
爱格伯特一路上不会刻意躲避恶劣天气。下雨的时候他在赶路,下雪的时候他还在赶路。这也就导致当魔王陛下来到目的地时,他的外表已经难以辨别了。
大约还是个人形吧。
鞑靼城门口每天都排着那么长的队伍,守城士兵照例凭借权利搜刮过路人的货物。
一名士兵拦住位卖水果的老农, 果农们的田地都在城外,需要走很远的路运过来。
士兵用长剑挑开盖车的帆布,挑挑拣拣, 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嘎嘣就是一口。
“这么小的苹果,塞牙缝都不够的!”说完又拿了几个揣在兜里, “走吧走吧!”
眼看自己红彤彤的苹果平白落入他们的口袋,拉车的老农敢怒不敢言。
他的身后,排着队的是一名衣衫褴褛的少年。那士兵啃着苹果,看也没看就摆手:“奴隶和流浪汉不允许进城!滚吧!”
那名乞丐一样的少年正是爱格伯特。
他虽然被骂了但没有生气的迹象,声音依然平静:“我不是奴隶。”
那士兵都气笑了:“你不是奴隶是什么!乞丐吗?像你这样的人我每天看得多了,都是想要蒙混进城的,快滚!”
周围人的人小心翼翼看过去,见这少年一动不动:“我不是奴隶。”
士兵把苹果核扔在地上,抽出刀来:“既然你说不是奴隶,那就到魔法石上来测一下吧。如果你没有姓氏,就留下一条胳膊!”
“好。”爱格伯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名果农吓得双股战战,其他人也都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爱格伯特在所有人的围观下慢慢走至魔法石前,他虽然衣衫褴褛,但背脊却挺得很直,举手投足泛着一股优雅的味道。
他并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在意自己的遭遇,这种平静传染了围观的人群,大家渐渐都平静下来,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事情。
魔法石分两种,一是人为制作的,二是天然形成的,价值相差甚远。
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里用来制作吊灯的就是天然魔法石,在漆黑环境里会自己发光。
此刻,爱格伯特看着面前那块仅仅为初级水平的人造魔法石,缓缓伸出手。
那名士兵看着他的动作,总觉得内心莫名毛毛的。
以前……好像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结果是什么来着?
下一秒,石头炸了。
“砰——”的一声巨响,碎片飞溅开,连点渣渣都没剩下。
但在炸之前上面确实显现了一排长长的文字。
离得最近的士兵捂着脸大叫着:“我的眼睛!!!”
他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其他几名士兵纷纷围过来,“马克,你怎么样!还能看见东西吗?!”
“来人,快点把他拉回去啊。”
“我爷爷说过,拿泥巴糊在脸上就好了!”
守城士兵们混乱成一片,自然也就没人看守大门了。原本在外头排队的民众们互相看了看,拔腿就跑。
他们扛着自己的货物,推着板车,以远超人类身体极限的速度趁乱跑进了城门去,一溜烟没了影子。
而某一些想要逃离鞑靼城的人,比如某些佣工少年,也趁乱跑出了大门。
“喂喂,你们还没交入城费呢!”
“都给我回来!”
但是不管士兵们再怎么跳脚,脱离了掌控的人们却是再也不会听他们的了。
就如同——魔王的完整名讳,不是普通人有资格看到的。
爱格伯特赤脚踏在石板路上,一步步走入城内。他脚边,原本被士兵抢走的苹果咕噜噜滚了一地。
*
元菱闭眼,感觉自己缠绕在阿南身上的一缕神念渐渐远去,想来他们应该是已经离开了鞑靼城。有迷踪符在身,安全可以保障。
她将这个结果告诉哲罗姆,后者终于舒了一口气。
“谢谢您小姐,当初我被马戏团捉到,是阿南他们一直在偷偷照顾我,否则我一定撑不到和您相会的这一天。”
“那你要回家吗?”
哲罗姆一愣:“我的家在北面的平顶草原,那里和白花草原相连,到了春天会长满好吃的野菜。”
元菱看向巴顿,巨狼不得不开口:“嗯。我们的领地挨着,彼此互不侵扰。”
巴顿:半人马跑得快、不能吃、人口众多,脑子还不太好使,狼人族疯了才去打他们。
哲罗姆看起来很高兴:“小姐您知道吗,我们的族群有很多种类。有黑马、花斑马、红马,还有可爱的小矮马,您见到了一定会喜欢的!”
“人马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奔跑。”他微微笑起来,“我可以在春天的时候,从早上一直跑到天黑,寻找最好吃的草茎、最鲜甜的地莓。当天气变热了以后,我们会去母亲河里打滚,小马驹们个头矮,很容易被河水冲走,我就走在他们前头……”
光是听着,元菱都已经想象出大草原自由奔跑的一群马马了,她温柔地看着面前白色头发的男人,仿佛他的快乐也随风来到了这座城。
“听起来很不错。”
哲罗姆和她对视一眼,脸一红,小心翼翼问:“小姐,您下一步打算做什么?如果可以,我们能一起回去平顶草原,我们的族人会给您最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旁的巴顿闻言,也不甘示弱道:“白花草原还有更多你没见过的风景,我可以带你去看狼牙山崖。”
哲罗姆双手撑着地往前挤:“我会编头发,女性的发型我都会做!”
巴顿冷脸:“我吹骨笛给你听,你喜欢什么曲子?”
“我四条腿跑得更快!可以骑着我在草原上兜风!”
“我的毛皮柔软,你不是很喜欢靠着我睡么?再大的风也不怕。”
他们热切期盼的眼神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
而少女面色沉静,美丽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她左手缓缓抚摸过横置在膝间的落雪飞花剑,眼睫低垂,叫人看不清她的眸光。
“抱歉,我暂时去不了。”元菱说。
“我想寻找那批侵扰精灵族领地的夜魔。”
“然后把它们干掉。”
爱格伯特一愣:噶?
“小姐,您是说夜魔吗……”
巴顿也皱眉:“之前夜魔群侵占白花草原时,我们的领地也受了冲击,族里为了抵抗死了不少人,但还是杯水车薪。昆伯勒大陆至今没有对夜魔致命的防御方法,连光明系魔法都没有多少效力。”
蔓延恐怖的伤势,打不死的敌人,繁衍极快的方式,这就是个死局。
元菱想到那日的九九伏魔阵,还有夜魔对安神阵的特殊反应。
“并非完全无解,只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敌强我弱、势单力薄,区区筑基期弟子罢了。”
她站起身,长剑银光一闪在腰间入鞘。
兜帽扬起,露出少女格外明亮的双眼,“但终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需得日日勤加修炼、不得懈怠。”
天空被阴云笼罩,开始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他们居住的旅馆是在平民区,元菱想要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讯息,于是她把模样太过招摇的哲罗姆留在房间里,和巴顿一起外出。
鞑靼城被雨浸湿后,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也都是灰扑扑的。
这个时代也有伞,但不是修真界那样的油纸伞,而是某种帆布做的。但更多人买不起伞,他们披着蓑衣或皮衣用来遮挡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