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律法没有禁止女子不得行医,但向来,世人便默认行医是男子的权利,所以,像林菀这样的女大夫才会凤毛麟角。
“陛下,您应当也意识到了,臣妇若不是女子,为太后娘娘治病一事便不会如此容易。哪怕您同意了,可朝臣和天下百姓也会对此诟病。”
“救死扶桑本是大夫的职责,其实医者并不会在意病患的性别,在我们眼里大家都只是病人,可礼教介意。”
“陛下!”林菀忽地扶着肚子跪了下来,“臣妇希望自己这一手医术能够被更多的人学去。这样,天下的女子,她们若是身患隐疾,便能得到救治,而不再受到礼法的约束......”
其实,林菀更想说“这样,女子也能有更多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可是,这番话不太适合在从小接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九五之尊面前提。
皇上瞥了候在身侧的万公公一眼,万公公立刻会意,走过去将林菀从地上扶起。
几息之后,皇上才淡声道:“罢了,你也是为了病患考虑,也算是为天下人谋福祉,朕答应你就是了。”
“多谢陛下!”
没想到,事情竟然出奇地顺利,倒让林菀惊喜之余不免多了几分讶异,原来圣上竟然如此好说话。
不过只要事成,其他都不重要。
总之,她跟陈子章的雄心壮志,第一步算是踏出去了。
然而,开办医学院的计划,可能得等一段时间才行,至少得让她把孩子生了再说,不然她肚子大了,又要忙着回春堂坐诊的事,确实没精力再去想筹办学院的事情。
不过,回春堂倒是可以先放出风声,他们要开办医学院,且专门教授女子,若是有感兴趣的女子,便可提前到回春堂适应一段时间。
自古以来,学医就是个苦差事,若是半途而废浪费大家的时间,还不如一开始就别来。
林菀便是如此打算的。
待这些女子学有所成,回春堂各地的分店,便可承接这些女大夫的去处,类似于包分配工作。
正好陈家也想壮大医馆的名声,开办医学院,便是一条捷径,还可以顺便解决她们的择业问题,否则,苦学多年却无用武之地,岂不是浪费了资源?
先培养小部分女子,医学院的口碑名声打出去了,自然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尝试了。
而她们也会为成为回春堂的招牌,大家互惠互利,回春堂,医学院和女大夫,三者便形成了一条稳定的人才培育线。
这种模式,是林菀借鉴了现代高校与医院联合培养医学生的形式。
当然,林菀现在还只是初步设想,后续实施过程当中,肯定会有许多不足之处,但也只能尝试过后再行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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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砚在宫门处等林菀,见她被一小宫女领出来,忙迎了上去。
林菀先是跟小宫女道了一声谢,随后才握住李砚递来的手,两人相携着走向停在宫门外,那架早已等候多时的马车,李砚小心地扶着她上了车。
马车平稳而缓慢地,行驶在长安街的街道上。
眼下刚过辰时,正是街上最热闹的时候,周围全是热闹的人潮声,和店家招来顾客的吆喝声。
“相公,我今天跟皇上求了一个恩典?”
“嗯?”李砚将她那边的竹帘子放下来,阻隔外面行人好奇打量的视线,“菀菀求了什么恩典?”
见李砚接茬儿,林菀便一五一十地,将今日自己跟崇明帝的谈话跟他说了。
李砚一直都知道,林菀希望能让更多女子有学医的机会,因此,当听她说皇上同意了她的请求,他也很是为她高兴。
一路上,两人又说了好些话,到后面,林菀竟然不知不觉地,靠在李砚肩上睡着了。
因为要进宫,所以林菀比平时醒得早,再加上怀有身孕,她容易犯困,精力自然也差了很多。
李砚单手搂着她,三伏天暑气正盛,加上孕妇本就怕热,因此,林菀鬓边的碎发早已被汗水浸湿了,李砚见了十分心疼。
“成适。”
“吁~”在外面赶车的成适听到李砚唤自己,立即将马在原地勒停,朝马车内问道,“公子怎么了?”
“去买把扇子回来。”
“......好”
成适本来想他问买扇子干嘛?可想了想夫人在车里,便猜测应该是买来给夫人用的。
他跟在李砚身边好几个月了,早已知晓公子有多在意夫人,凡事只要涉及到夫人,公子就不复平常理智。
就像现在,他们的马车停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惹来众人非议,若是换做平日,公子哪怕再热都不会让他停车,可夫人怕热,又怀着孩子,他就管不了那么多。
很快,成适就将扇子买来递给了李砚。
李砚将林菀领口的扣子解开几颗,散了散热,又用手帕将她额头上的细汗擦拭干净。
他做这些时,都极其小心细致,生怕自己手重弄疼了她。
马车缓慢,摇摇晃晃更易犯困,李砚后背全部汗湿,凸起的脊柱线条,清晰地紧贴在被汗水浸透的白色衣衫上,素来爱洁的男人却浑然不觉。
他手中的动作一刻不停。
夏季蝉鸣阵阵,甚是聒噪,偶有热风吹起竹帘,掀起一角,便见男子恬静地注视着怀中的女子,他脸上带着无限的柔情,全部心思都在妻子身上。
而怀中的娇│妻此时睡得香甜,对他摇着扇子,替她扇了一路的事情全然不知。
第70章 70
八月二十六这日, 是李砚的生辰,又恰逢翰林院休沐。
林菀自昨日傍晚知道,他生辰这日不用上值后, 便张罗着要在家里给他过生辰。
去年,因为他去外地参加秋闱,所以,成亲后他的第一个生辰, 也是男子最重要的及冠礼, 林菀便没给他过上。
那时的及冠礼和生辰宴, 都由禾山书院代劳了。
她打算, 这次把去年那个生辰, 也跟着一起补给他,
因此,当日一早,林菀便早早地起了, 换衣、梳洗、绾发几乎是一气呵成。
她发出的动静很小,开门出去时, 床上的男人还在熟睡, 他白净的脸上, 眼睑下方的那一小片乌青尤为明显。
昨夜,她的小腿突然抽筋, 吓得他一夜没睡好。
她因为腿部抽筋, 中途醒来好几次, 李砚每次都一脸心疼地哄着她, 并给她按摩舒缓。
等好不容易, 那股麻中带疼的劲儿过去,房中又出现几只蚊虫, 纱帐放得晚了,便有一两只趁机钻了进来。
“嗡嗡嗡”地一直在耳边转悠,就是打不着,林菀极易招惹蚊虫,李砚有心想替她受了,可惜蚊子专挑孕妇咬。
为了小院更加好看,林菀和朝朝闲来无事时,便在院中栽种了许多花草,以及几样常见的果树。
甚至,还在几个前任房主留下的,几个大水缸里面养了不少睡莲。
院子多了花草的点缀,好看是好看了,不过坏处便是极易滋生蚊虫。
本来睡前,可以用艾草先熏一熏屋子,这样可以驱除蚊虫,但林菀不知怎么地?居然受不了艾草那个味儿,一闻着她便恶心反胃。
因此,蚊虫多时,只能尽量将窗户都关起来。
入睡前,李砚把窗户关得严实,外面的风一丝都吹不进来,室内的温度就赶不上外边儿凉快。
不能开窗,又遇上近来秋老虎,夜间无风更是让屋内燥热难耐,林菀一直嚷嚷着热,李砚又不敢开窗,便只能一直用扇子给她扇着风。
两人就着蒲扇带来得到点点微风,在寂静深夜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了许久。
林菀强撑着睡意,好不容易等到子时过半,她预估着差不多零点的时候,道:“砚哥哥,生辰吉乐。”
“谢谢菀菀。”李砚嘴角轻笑着,他缓缓低下头,薄唇爱怜地亲在了她的眼眸上。
“我送你的生辰贺礼喜欢吗?”
她抓着他的手,附在自己明显隆起的小腹上,本来安静的小家伙突然踢了一下,李砚的掌心只隔着薄薄的中衣,自是感受到了。
他脸上的笑意更甚,摇扇子的动作不停,“喜欢。”
“娇│妻爱女在怀,为夫的人生已然圆满。”
“这么笃定是闺女啊?”
“嗯!”
林菀:“......”
*
其实,林菀经常觉得,自己怀个孕,李砚比她还要辛苦。
明明才二十一岁的男人,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她阿爹的样子,事事操心不说,孩子都还没生,他就开始看各种育儿的书籍。
甚至连她书架上那些,关于产妇产后的护理、照料的医书,都让他翻出来挨个儿看了一遍。
林菀还打趣他说,看样子他们连请婆子的钱都省了,李砚一个人就可以把她照顾好。
自从林菀有孕后,李砚不是没听过别人的调侃,说他一个大男人照顾孕妇,比那经验老道的婆子还厉害。
许多妇人怀孕后脾气差,口味刁钻,连林菀也不例外,可李砚除了包容她,迁就她,纵容她之外,便毫无一丝怨言。
他脾气实在是太好,这让林菀觉得,自己若再这般作下去,真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林菀有孕后特别喜欢鲜花,因此,李砚每日下值后,便会特意绕去南街,买一捧当日最新鲜的花带回家。
不拘是荷花、月季、栀子还是其他,反正什么新鲜,什么好看他就买什么。
每次林菀收到花之后,都会心情愉悦不少,甚至还会主动亲亲他,作为对他的奖励,这让他十分受用。
当他身着一身圆领绿色绣鸂鶒纹的官服,突然出现在市井时,乍然一下引起了一波不小的骚动,可后来南街的商贩,日日都能见到这位清贵的翰林出现在街头,也就不再惊讶了。
甚至,与他相熟的摊贩,还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李砚为夫人买花这事儿,当时在京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诸多闺阁小姐,羡慕林菀都快得红眼│病了,恨不能自己也找个,像李大人这么知情识趣的夫君。
还有那成亲不久的小妇人,也因为夫君不够像李砚这般有情│趣,而与自家男人生气、吵架、拌嘴的,也不在少数。
那时,南街可是刮起了一阵,“爱她就每日为她买花”的风气,甚至,有些商家还用这句口号做了噱头。
可惜,一时情│趣易,日日坚持却难。
到最后,又只剩李砚一个人买花了,而南街的商贩们也不再喊那些口号,只老老实实地经营自己的买卖。
当然,这都是先前的趣谈罢了。
除了这些,他还做了许多事,诸如连小孩儿的小床,玩的小玩具,他都自己画了样式差人提前做好。
那小床上偶有几处毛边儿,都让他给用砂纸,细细打磨了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