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耽美 > 饿骨轮回[无限] > 饿骨轮回[无限] 第261节
  “潘曲星。”秦翎手里还拿着小言做给他的粗糙香囊,“原来我秦家毁在你的手上。”
  “你还是像以前那么让我憎恨讨厌。”潘曲星看向秦翎,顿时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倒不是他对杀灭秦家有什么内疚,而是何清涟对自己的一再拒绝和何家的否认令他站立不安,每次想起都会生出一股无名怒火,很是煎熬。在何家的面前他如此自惭形秽,那是天上月,自己是地上泥,她高不可攀,可自己还想高攀。
  但何家的人不让自己高攀,那能怎么办呢?干脆就杀光她的爹娘,让她再无家里的庇护。
  那时候不比现在,想要摧毁一个女子竟然如此简单,可若说潘曲星最记恨谁,其实不是秦守业,而是秦守业的长子秦翎。
  他还没出生就是万众期待的孩子,秦守业对长子的爱溢于言表,显然将来秦家的一切都是给这个孩子的。若不是后来秦守业相信了秦翎挤占了秦家的子女宫,他会对这个孩子爱护有加,呵护异常。
  秦翎一落地就有人疼爱,这辈子躺在金山银山上头。而且他还聪慧,城内那么多学士早早看中了他,要将他收为门下学子。这个孩子几乎没有一点缺点,带着光明而来,连秦家上下最为刻薄的老仆都赞不绝口,说大少爷将来必定是一方英杰。
  他还长得俊美好看!
  这一点让潘曲星最最难受,这样的家世若是没有品行和样貌,将来说亲时门当户对的小姐不一定看得上。但他品行佳,样貌出众,还未长大就有好几门大族有意结亲,而自己连一个媳妇儿都讨不到。如果不让秦翎生病,他会顺风顺水地过完一生,从不知人间疾苦。
  所以他们就要害他,最后让他尝遍苦头,含恨而终。
  “你憎恨我也就罢了,为何要害那么多人?”秦翎厉声质问,“二娘不属意于你,这就是你杀她的理由?我爹并未害过你,你却残暴地取了他的人头。还有我三弟……”
  “他只能是命不好,我也没有办法。”潘曲星打断了他的话,两个人面对着面,显然是被困在一个特殊的空间里了,大概就是秦翎的意识。他要想冲出去就需要扰乱,让秦翎情绪波动,这样自己才能有可乘之机。
  “我和他换魂那日他刚刚过完六岁生辰,何清涟和你爹那么爱他,礼匣子放了满屋,全部都是我没见过的好东西。还有你,你说要送他世上最好的小马,用最名贵的木料打一副马鞍送他。”潘曲星提起那天仍旧心生恨意,“为什么这样的日子不是我来过?偏偏什么好处都让你们兄弟俩占到了?”
  “所以我趁夜深人静时进了他的屋子,偷偷换了魂魄。对了,我还带了一只雏鸡进去,让你弟弟困在了雏鸡的身子里,哈哈哈……”潘曲星越说越来劲,“等到换好之后,我坐在床上,穿着他新换的好衣裳,看着你弟弟满地乱跑乱叫,但是已经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了。刚好何清涟听到动静推门而入,还以为我是梦魇了,我说有只鸡跑了进来,她还亲手将那只鸡给轰了出去。”
  “你三弟一夜之间从三少爷变成了走地鸡,你猜他心里什么感受?从天上坠落到泥泞里,滋味不好受吧?”
  秦翎的手在颤动,但仍旧紧紧攥着那个香囊。
  “原本我计划得好好的,没有人会看穿。可何清涟不知从哪里发现了不对劲,看出自己的孩子已经不是眼前这个了。她开始冷淡我,宁愿让人指责不疼爱幼子也不来看我。她只知道找儿子!”事到如今,潘曲星说起来仍旧有恨。
  “娘亲怎么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儿,潘曲星,你把二娘想得太简单了,她不是你的物件,她是人。”秦翎说,“原本她就厌恶你,你这样做只会让她痛恨。”
  “她恨就恨吧,反正她不嫁给我,我绝不让她好过!但我也没想到你三弟还有点本事,最后让我白白疼了一个多月,全身腐烂。”潘曲星说完便朝着秦翎冲了过去,被风一吹就倒的病秧子他从不放在眼里,没想到秦翎却轻轻一躲,灵巧地躲开了致命的杀招。
  “除了我秦家的人,还有那些家仆,还有张开、童花……他们也都和你无冤无仇。”秦翎的眼尾一再抽动。
  “可他们挡了我的路,就得死。”潘曲星再次扑向秦翎,不想秦翎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一把扇子来,扇出来的风力极大,一下子将他打出去的直拳扇离了轨道。紧接着从未动过手的秦翎抬臂给了潘曲星两个大耳光。
  手腕震得发酸,秦翎倒吸冷气,果然自己还是不习惯动手啊。
  这两下的力道并不大,所以秦翎想到秦家的血海深仇就恨不得再扇他几百个。忽然间他看到一抹鲜红走进了这片漆黑,虽然他并不认识这位是谁,但想来便是自己第三世的娘亲。
  她还那么小啊,秦翎忍不住地心疼起来。
  新娘鬼走到潘曲星身后便不再挪步,潘曲星虽然看不见发生了什么事,但能感觉得到,周围一定有更厉害的东西!他的魂魄像是被人狠狠捏住了,动弹不得,呼吸不畅快。阴冷粘稠的附着感爬满了全身,宛如给他糊了一层冰冷的泥浆,他立马抬手擦脸,结果发现自己的口鼻里全部都是黏土。
  连耳朵眼里都是。
  半分钟后潘曲星就喘不上气来了,窒息的感觉其实他很陌生,因为他不需要进入人身时并不需要喘气。可现在他又仿佛回到了那具孱弱的身躯里头,那具被自己亲手藏在秦泠屋里的尸首。
  抢夺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三少爷的身子,潘曲星时不时会看一看自己那具死尸。他在床下腐烂,因为用了特殊的药粉所以并没有气味,逐渐变成了干尸。看尸首最后一触即碎并不是什么好事,那象征着从此自己真正抛弃了身子,只能像寄居蟹一样在别人的身体里头。
  但是这不是更好吗?
  自己除了身材高大,长得并不如意。潘曲星再也不想回到过去,他要永永远远寄居下去,去寻找最漂亮的、最有钱的、最有地位的,然后过人上人的日子。
  现在这个梦彻底破碎了,自己怎么还没脱离身躯?怎么又变了回来?
  然而没等潘曲星彻底想明白,他的肚子忽然一痛。他立马低下头看,自己的身子不知怎么的又变回满身烂疮了。皮肉发黑,鲜血早已流尽,肋骨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肉丝,能直接看到胸腔里头的心脏。下半身全是血水,裤子都泡在脓血里头了,这不就是那回蛊毒复发的下场?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潘曲星连忙看向双手。
  双手的皮肉已经完全脱骨,隐隐约约可见手筋,指甲成片成片地脱落。他再看向肚子,原本就快断了的肠子彻底变成了一小段一小段,已经流到了地上。疼痛感卷土重来,就和他当年那一个多月的经历完全一样,生不如死。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早就没有身子了,我不可能腐烂!这是假的,是假的!”潘曲星用力地嘶吼起来,他苦心经营多年怎么会回到终点?
  “没有怎么回事,你身在鬼煞之中,不仅伤不了我也走不出去了。”秦翎淡淡地说,“潘曲星,你还是用你原本的样子去死吧,你根本不配用任何人的身体。”
  说完,他看向了潘曲星的肩膀。
  小小的新娘鬼已经踩在了他的肩膀上,正低着头往下看,露出了一个笑容。
  潘曲星却站不住了,因为他的膝盖和大腿骨头正在迅速溃烂腐化,咣当一下子跪在了地上。面前人影浮现,有些人的面容他印象深刻,比如何清涟、秦守业,但还有些人他记不清了,哪怕这人是秦泠或者柳筎。
  更多的是他完全没记住的家仆,他杀得太过随意,根本不知道这些人都叫什么。而这些家仆死得也很快,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就死了。
  现在他们一个个出现,围着他,看着他,像是要和他索命报仇。他们步步靠近,用双手撕扯着潘曲星身上的肉,拆他的骨头,将他的头皮完整地扯了下来。
  “不要……不要过来。”潘曲星即将化作脓水,他已经深陷红煞的障眼法不能自救。新娘鬼站在他的旁边,和秦翎一起聆听他的惨叫。
  但这还远远不够,等到潘曲星刚刚咽气,新娘鬼的红盖头微微晃动着,变成脓血的尸首开始重新凝聚,逐渐又恢复了人形。随后潘曲星用力地呼吸两次,睁开了双眼,俨然陷入了真正的轮回炼狱。
  另外一边,清远倒是毫不意外。
  “没想到,你我师徒一场还能有再见的一日。”清远看向清游,岁月并没有磨掉他的仇恨,只是又多了几分感慨,“不得不说,你圆寂的很是时候。这些年过去了我也老了,你还是这么年轻。”
  清游单手竖于胸前,另外一只手杵着他的九环法杖。
  “我承认,我输了。”清远点了点头,“可惜为师已经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师父,您现下是在忏悔么?”清游看了过来,金色的瞳孔不再像从前那般淡漠,反而多了些人气。他见识过了人间美好的情感,体会了春夏秋冬,如今再也不会有人逼着他成佛。
  “并不是忏悔,而是看清一切之后才发觉自己这些年都是徒劳。”清远一下子就泄了气,曾经支撑他的那些只是一场骗局,自己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人,“只不过啊,你这好计谋真是算得太准了,将为师算得好苦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那日你就该杀了我。”
  “您以为我不想么?”清游忽然说,“我那日,确实想杀了您,只不过我办不到了。”
  清远静静地看着他:“看来你的杀心也够重……”
  “我不是不给您机会。”清游到底还是多了仁念,面对清远,他还是习惯尊称,“您若放过言儿,如今也不会走到这种境地。可是您步步紧逼,咎由自取,不仅追杀了我几世,还徒增杀戮以至于牵连旁人。您和潘曲星近几十年疯魔一般杀人抢夺,难道就不觉得愧对于曾经的法号和皈依么?”
  “谁要这个法号!”清远狰狞起来,“你被困在佛子之下,难道我就没困在法号之下吗?你永远不会懂我的痛苦,因为你是那个什么都有的佛子。如果不是你踏错一步和那饿鬼苟且,如今成佛的可就是你了!”
  “杀了我吧,动手!”清远已经面如死灰,如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而且他内心十分满足,“临死之前能拖这么多人下水我也值得了,哪有什么愧不愧对,就算你现在杀了我,我也不会后悔!动手啊!”
  本该是一番激烈的打斗,但清远以为的结局都没有发生。清游以一种完全超脱的形象站在他的面前,眼中居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
  “你是在可怜我吗?”清远质问,“你不要这么一副假惺惺的嘴脸!成王败寇,自古输了的人不需要可怜,只需要杀了我!”
  “我不可怜您,因为恶事都是您亲手办的,您不值得我可怜,也配不上我的可怜。我只是……”清游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告诉了他,“想告诉您一件事。”
  “什么事?还有什么事是瞒着我的!”清远越来越愤怒,越来越焦躁。
  “师父,您可知道我亲生爹娘当年为何要执意将我送上山?”清游反问。
  “还不是为了让你成佛,因为你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清远一直是这样认定。
  结果清游反而摇摇头:“错了,我爹娘根本没想让我有成佛的成就,那只是他们怕金佛寺不收我才说的借口。我爹娘他们都是神算子,我家是神算一族的遗脉。他们一直惨遭追杀,生我之前就想过要将我送到安全之地,不再让我随他们颠沛流离。”
  “这又如何?”清远其实早就猜到过一些,但听他亲口承认还是有些震惊。
  金瞳,神算,这要是让天下知道,岂不是要送到皇帝身边去?
  “我继承了他们的天赋,能够算尽除却自身的天机,但神算之间可以托梦,所以我经常梦见我爹娘,也梦见了他们的死。”清游闭上双目,再缓缓睁开,如果当时让别人知道他也是神算,恐怕就不是成不成佛,而是早早被人扣压。
  “同时我也知道了这一族的秘密,那就是天机可算,但答案并非只有一个。”清游直白地说,“就好比我们算不出经过,只能看到结果。但修成正果的路有很多,也会随着变迁而更改。”
  “你到底想说什么?”清远猛地产生了一种恐惧,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百倍千倍,“难不成……”
  “没错,您已经猜到了。”清游看着师父的双眼,说出了天机,“原先金佛寺的那尊金身,确实就是您。”
  “我只是您最后的一道心魔,若您能攻克,待您圆寂之后一切便会圆满。在我出现之前和长大之后,其实一直都是您,和有没有言儿无关。就算没有言儿,成佛的人也是您。”
  清远几乎要站不住了。“你……你在骗我。”
  “事件有因就有果,您以为我是因,其实我是果,您若能以平静之心、礼佛之心继续修行,神算子口中的金身便是您。但您一直深陷嫉恨,不能自控,佛口蛇心,所以才自毁功德。而正是因为您这一步自甘堕落,才有了后来的清慧。”
  “一切种种皆如时间因果,轮回更替,清慧原本不是,但您错了,他便是了。”
  “你在撒谎!”清远愤起而暴怒,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六鬼之力,他以凡人之躯冲到清游的面前,紧紧抓住他的僧袍衣襟,“你快说你在撒谎!快说!”
  然而清游只是平静地摇了摇头:“徒儿并未骗人。”
  “撒谎!”清远用力将他一推,但清游纹丝未动,他却后退了几步。倒不是他力道极大,而是到了此时此刻再也无法站稳了。
  清游并没有杀他,但是又用一种最为残忍冷酷的方式将他杀了个遍。清远看向身壳的伤口,就因为一个执念自己到现在都没恢复十成功力,人不人,鬼不鬼,但其实自己原先是可以成佛的?
  那自己后来所做的一切又是什么?都在干什么?清远看向清游,又看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再次看向清游,随即快速地摇了摇头:“你在骗我!”
  让他此时此刻接受现实还不如杀了他,清远急于听到一句愿意听的话。哪怕这话是假,只能让自己舒心也行,不至于将他打得一败涂地。可是清游还是摇了摇头:“师父若觉着我在说谎,那便是说谎吧。只是您手中的人命太多,若不是您的出谋划策潘曲星不会杀掉那么多人。您罪孽深重,徒儿不杀您,徒儿要让您活着。”
  “不!不要!杀了我!快杀了我!”得不到答案的清远再次飞扑过来,又开始撕扯身上的皮肉,恨不得自我了断。然而清游并没有给他自裁的机会,只是轻轻将手一挥……
  他眼前的清远和秦翎眼前不断死去活来的潘曲星都消失了。
  他们不会死,只会在飞练的混沌里永生煎熬,然后一日日忏悔自己的罪孽,承受自己酿下的苦果。
  望思山上再次恢复了平静,这一场千年的轮回生死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曾经那些恩恩怨怨都变成了一句“曾经”,迎接他们的将会是一句“以后”。
  幸好,伊人如故,山河不变。
  飞练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愣了两三秒之后才确定清远和尚和潘曲星被自己扔进混沌里去了。这可就好玩儿了,以后想骂他们几句的时候就拎出来,骂够了就扔回去。只是让他发愁的是师祖还未苏醒,明明魂魄已经收回去了啊。
  “师祖?醒醒,醒醒。”飞练小心翼翼地摇了摇,“师祖?”
  钟言慢慢地才吸了一口气,宛如从几百年的沉睡里醒来。他做了个梦,这一回终于梦见娘亲,记起了娘亲的面容。
  眼皮很沉,全身虚软无力,钟言强撑着才睁开眼睛,结果就看到三个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在看自己。
  大和尚,病秧子,阴生子。
  这也是做梦吧?钟言再次闭上眼睛,缓一缓,用力睁开。结果三人不变,一个都没有少。
  “小的给大少爷请安!”元墨和小翠又跪下了,恍如隔世。而一只巨大的灵龟正从墓穴里奋力爬出,照准清游而去,它的背上还背着一只小乌龟。
  作者有话要说:
  言言:我产生幻觉了吧?
  第214章 【合】饿鬼道4
  钟言此刻很是头晕。
  是自己眼花了,还是自己已经死了?为什么同时瞧见了三个?可是他再一想,我靠!
  我能同时瞧见三个,是不是说明这仨也已经归西了?所以我们阳间无缘,阴间团聚了不成?一起死到阴间做苦命鸳鸯了?
  但钟言扭脸再一瞧,更不对劲了,怎么大家伙都在呢?他们这是直接被人一窝端,被团灭了是吧?
  “咳……”还没张口就先咳嗽,钟言的胸腔腹腔还疼着,虽然伤势好了可感觉仍在,“你们……你们怎么……都嗝屁了?”